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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交易与奴隶买卖

2019年10月26日  来源:上瘾五百年:烟、酒、咖啡和鸦片的历史 作者:戴维·考特莱特 提供人:jingbi23......

欧洲人用烈酒和印第安人换取的除了性之外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我们且看境外扩张的模式。欧洲人建立了果阿或巴达维亚之类的贸易站王国,新西班牙或秘鲁之类的属地王国,马萨诸塞或新西兰之类由自己的移民定居的真正殖民地;以及海地或牙买加之类的大农庄殖民地。大农庄上的人手主要是自非洲输入的无人身自由的劳工,奴隶制废止后就换成由亚洲输入。基于贸易与农业的需要,欧洲人起初都是占据可耕作的岛屿和海岸平原。再过去就是当地人控制下的更广大却逐步缩小的内地区域。在欧洲人眼中,当地人是潜在的敌人、盟友、皈依的教徒、劳工、侍妾、贸易伙伴。

和当地人进行交涉的王牌是用瘾品为交换物,这也是当地人口折损与文化没落的第二大祸首,第一大祸首是欧洲人输入的传染疾病。北美洲印第安人的遭遇,乃是西伯利亚、太平洋地区、中南美洲各地原住民都有过的遭遇。同样的事至今仍在重演。安第斯山的印第安人还在贩卖可卡因,并且拿赚得的钱去买烈酒。这么做的后果对他们的危害之大,不亚于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的遭遇。

昔日的英国人和法国人供应朗姆酒和白兰地给印第安人,因为这是获取皮草最有把握的手段。一群奥尔巴尼(Albany)的商人在1764年间呈给“贸易及垦殖主管大人”的请愿书中厚颜无耻地说:“烈酒刺激他们不顾危险地专注捕猎,以便供给贸易处毛皮换取烈酒。”别的东西都不如酒的效果好,也不如酒这么一本万利。有的贸易者提供枪支和毛毯,但这两样比烈酒价格高,也比较耐用,不像烈酒那么快就消费掉,那么容易掺假。掺了水的朗姆酒的利润可以高到400%。更妙的是,印第安人如果在谈交易的时候就喝上酒,会糊里糊涂拿最上品的冬季皮货换几口朗姆酒。一位宾夕法尼亚州的印第安人曾责备某交易者:“只要我带着皮货到你们的地方,大家都叫我:‘来,来,托马斯,这儿有朗姆酒,喝个痛快,喝嘛,不会有事的。’这全是为了骗我上当。等你们把你们想要的东西都拿到手了,你们就骂我醉瘪三,把我一脚踢出来。”也有印第安人用不易取得的现金买酒,但境遇也好不了多少。到了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任总统的时代(1801至1809年),卖给印第安人的烈酒要价高到1品脱1美元,而农田——本来属于印第安人的土地——1亩才卖25美分。

翻阅历史记录,处处可见印第安勇士为了买烈酒而导致全家穷困,自己毁了健康,甚至卖妻子、儿女为奴。印第安男子喝酒往往是不醉不休,醉到自己神志不清,后果可能是失足跌入火中、摔下山崖,或相互砍斗而死。英国来的官员强烈不满这种后果,他们来的目标是使印第安人皈依基督教,而后将之纳入大英帝国,不是把印第安人消灭或变成惹麻烦的醉鬼。殖民政府与地方当局因此实施了禁止以烈酒与印第安人交易的法规。1689年的奥本尼法令足为代表:任何人出售或给予印第安人烈酒——甚至啤酒,不论凭什么借口,一律处以两个月监禁不得保释,并课以5英镑罚金。

诸如此类的法令全部无济于事。到了1770年,英属北美洲已有143座蒸馏酿酒厂。殖民者自己就有平均每星期3品脱烈酒的消耗量。朗姆酒是到处都有售的,偏远地区的交易者不怕拿不到现货。即便他们不准备好烈酒,印第安掮客也会弄到。英国官员的态度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也知道,如果不用印第安人酷嗜的烈酒,要想获取皮货或结盟都会比较困难。法国人也未能终止烈酒的交易,即便传教士施压也徒然。耶稣会的教士宣布卖白兰地使印第安人喝醉是重大罪恶,并且扬言要将那些继续这种贪婪罪恶的人逐出教门。他们却阻止不了法国猎人卖白兰地,也阻止不了印第安人买。一位名叫拉·波特(Louis de La Porte de Louvigny)的官员在1720年的报告中说:“土人猎取兽皮不再是为了御寒,而是为了喝酒。白兰地正使他们渐渐贫苦,病痛正渐渐使他们灭亡,他们也会因为极小的事由而彼此杀戮……他们酒醉时狂暴疯癫,如果他们不能以刀互刺,如果他们的武器被拿走了,他们就把彼此的耳朵和鼻子咬下来。”

印第安领袖也表示不满。卡托巴族(Catawba)酋长诺普克伊(Nopkehe)在1754年间说:“你们把谷子泡在桶里变坏,把它卖给我们的年轻男人,给他们好几次;他们醉得很厉害……常常犯下你们和我们都讨厌的恶行……这对我们的族人也很不好,因为这坏了他们的志气,又害我们的男人们病得很重。”少数印第安领袖曾经主动禁止烈酒的交易,成效却和殖民者的立法官差不多。这种以烈酒交易的模式在殖民时代确立以后,烈酒潮流泛滥整个北美大平原,一直持续到19世纪。交易者的法宝从朗姆酒改成掺水的威士忌,即便不改,后果也会是一样的:印第安人沉沦、死亡,生态系统被破坏。印第安人为了换取威士忌,就加紧捕猎兽皮和珍稀的肉品,一旦猎不到毛皮,割不到水牛舌,他们除了宿醉与空空的肚皮,就什么也没有了。

按希特勒的不祥宣示,烟是“红种人对白种人的惩罚,是为了白种人给他们烈酒而复仇”。事实似乎正相反,是白人大农庄出产的烟迅速成为印第安人以物易物的重要项目。耶稣会教士(多少怀着矛盾的心情)利用烟草为贿赂,诱使印第安人来听讲道,教印第安人摧毁他们一向视为神圣的对象。印第安人本来自有抽烟的文化,不知何故却偏好巴西输入的烟草,可能是因为相信远方来的东西带有神力。印第安人也爱换取引火镜、钢条、火绒盒(这些东西方便行旅中抽烟),以及欧洲制的烟斗。在1700年前后,不知哪个聪明人发明了一种顶端有烟锅的铁刃战斧,斧上有中空的杆可吸烟,算是集战争与和平于一体了。这种烟斗战斧成为热门的交易物,从大西洋岸到落基山脉的每个印第安勇士都人手一杆。烟草袋则是印第安人自备,有些是用砍下来的敌人的手掌风干制成的。

到1700年,欧洲人供应印第安人的烟草和朗姆酒大部分是由非洲来的奴隶制造的,黑奴已经逐渐取代了原来的美洲原住民劳工和契约仆役。奴隶的生产其实已形成一种循环:朗姆酒和烟草常被用来收购更多黑奴,而黑奴大多运往热带地区的大农庄。热带地区盛行役使黑奴,基本上是免疫力的优势促成的。凡是童年不曾夭折的黑种非洲人——至少半数的人熬不过童年——大概都对黄热病有免疫力了,欧洲人和美洲印第安人如果染上这种由蚊子传播的疾病,往往会致命。黑种人对疟疾的抵抗力也比较强。巴西与加勒比海地区买的奴隶需要用货物交易。最主要的交易物是纺织品,加重酒精度的葡萄酒(1650年以后改为朗姆酒)也是奴隶交易中常见的项目,常见的程度因地区不同而各异。葡萄牙人和巴西人似乎是最爱用烈酒买卖奴隶的。按历史学者乔斯·库尔托(Jose Curto)估计,1700年至1830年间从罗安达(Luanda,今安哥拉首都)和本格拉(Benguela,在今安哥拉)卖出的160万名奴隶的售价,有27%是以进口的烈酒(以巴西朗姆酒为大宗)抵偿。

烈酒的优势甚多,它不但是葡萄牙人和巴西人可以从自己的葡萄园和甘蔗田大量生产的,也是需求持续不衰的。非洲人喝了之后还想再喝,他们惯饮的棕榈酒和其他饮品比起葡萄牙人拿来的酒都太清淡,也比较容易变质。爱喝进口烈酒的非洲人会加紧为收购奴隶的白种人去掳人,正如爱喝烈酒的印第安人会努力猎取皮毛;甚至有人把自己的亲属卖为奴隶。总督埃尔梅达·埃·瓦斯康塞洛斯(Almeida e Vasconcelos)于1791年写信给非洲中西部最大奴隶市场卡桑吉(Kasanje)的主管保罗·约热·德·罗瑞洛(Paul Joze de Loreiro),信中说:“如果偏远地区的非洲人喝我们的葡萄酒、烧酒、劣质朗姆酒而整天醉醺醺的,我们也管不了。他们越是有此癖好,就越会带着可以满足他们欲望的东西到奴隶市场上来……我们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设法让那些和我们共同生活的人、那些我们想利用其弱点的人满意,使他们对我们的烈酒越来越爱喝,越来越渴望。”

巴西商人有另一张王牌可打。葡萄牙王国政府一心要把巴西烟草收成的最上品留给欧洲市场,所以只允许奴隶贩子用劣质烟草去换奴隶。其实仍有优质烟草走私到非洲的港口,不过出口非洲的大部分是浸泡糖蜜的三等烟草。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种烟草在迈纳(Mina)海岸极受欢迎,甚至别国的人也争相取来当作交易品用。1777年间,英国商人理查德·迈尔斯(Richard Miles)在烟草暂时缺货期间写的信中表示,只要他和收信者能想法子把巴西烟草直接运来,双方就可以发财了,因为当时的巴西烟草可以卖到平常4倍以上的价钱。

历史学者乔治·梅特卡夫(George Metcalf)看过迈尔斯一丝不苟的记录,发现此人在18世纪70年代与阿坎人(Akan)的奴隶交易之中大约有66%用到烟草和朗姆酒,但两者只占他易货总值的13.4%。从迈氏和其他事务历史记录可以看出,烈酒和烟草在英国的奴隶买卖中所占的分量不及葡萄牙及巴西人的奴隶贸易。然而,这两样东西仍属重要项目,在新英格兰殖民地、西非、英属加勒比海产糖岛屿的三角贸易中尤其重要。美国独立战争发生之前的50年中,仅罗得岛一地就输出了500万加仑的特级“几内亚朗姆酒”,足够支付500名奴隶贩子的整船货。到了18世纪70年代初期,新英格兰出口的朗姆酒每10加仑就有9加仑运到非洲,买下的非洲奴隶运到加勒比海诸岛,加勒比海地区出产的糖蜜再运至新英格兰的烈酒蒸馏厂。

有一小部分的烈酒是奴隶们自己消费的。在牙买加,奴隶领的配粮除了有蔗糖和糖蜜之外,也有朗姆酒。葡萄牙官员发觉,以朗姆酒为“工资”发给被迫在罗安达和其腹地做建筑工程的劳工,是合算的。有一次,他们运了一船的劣等朗姆酒来支付被强制征召来盖教堂的一批非洲工人。

教会人士对这种原则不一致的做法并非视而不见。有不少人在奴隶制度废止的前后都明确表示反对烈酒交易。到19世纪80年代,荷兰人和德国人制造的“贸易酒”在西非海岸各地都很常见了。公路铁路建好以后,贸易酒也深入内陆,把酗酒和犯罪一并传进去——此乃教会人士的指称。教会人士常将烈酒与鸦片相提并论,谴责烈酒贸易和鸦片一样与劝人归主的宗旨不合,是基督教文明教化上的污点。美国有一首倡导禁酒的歌也这么唱:“我们既送《圣经》又送上烈酒,异教徒难道不起疑心吗?”

比较世俗化的人在乎的却是烈酒的实力政治。殖民地官员辩称,烈酒税是最佳的收入来源。以尼日利亚的拉各斯为例,1892年至1903年的政府收入半数以上来自贸易酒的关税。为烈酒辩护的人说,没有烈酒税政府将无法运作。1914年以后的烈酒进口显著减少证明这种说法是不实的,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这种话在贪图廉价以建立强势的人听来是很有道理的。总之,商人在战争未爆发前仍用烈酒——进口之后掺了水——换取棕榈油和其他土产。他们和殖民官员都知道,烈酒是他们与部落领袖进行谈判时大有用处的东西,昔日奴隶贩子每次交易必用烈酒不断灌醉他们的贸易伙伴,早已树立了榜样。

1889年的一桩事件正是典型的例子。利安德·斯塔尔·詹姆森医生(Leander Starr Jameson)应塞西尔·罗兹(Cecil Rhodes)的派遣,前往与恩德贝莱族(Ndebele)末代君主洛本古拉(Lobengula)谈判。洛本古拉是马塔贝莱兰(Matabeleland)的统治者,罗兹正觊觎这片土地。詹姆森的任务是阻止洛本古拉反悔先前的承诺——罗兹可独占他王国内所有金属矿物的开采权。10月间,詹姆森第二次面见国王,发现他痛风发作、十分不适。詹姆森在药箱中翻找了一阵,便以一针吗啡展示了白人的魔法。按罗兹传的作者布赖恩·罗伯茨(Brian Roberts)叙述:“情况一下子大为好转。国王不再为痛风所苦,又得到詹姆森的阿谀奉承,脾气顿时烟消云散。从此一切都是甜美与光明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洛本古拉痛风发作的原因是豪饮,正是另一批白人送来示好的香槟和白兰地的杰作,因为他们也想争取开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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