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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瘾品

2019年10月26日  来源:上瘾五百年:烟、酒、咖啡和鸦片的历史 作者:戴维·考特莱特 提供人:jingbi23......

有人要把管制违禁瘾品的力度降低,已经引起争议,现在又有人要把管制合法瘾品的力度升级,也引起了争议,这又是近30年来瘾品政策辩论的另一面。许多公共卫生学的权威与瘾品滥用研究专家都认为,政府对于烟酒的管制应当再加强,摄取这两种“管制序列欠急迫”的瘾品不但有害健康,而且易导致他类瘾品的滥用。(儿童摄取咖啡因类不受限制,也已经引起注意。)按这个论点,主管官员应当承认科学证明的事实,即烟酒均为有害的刺激精神的瘾品。主管当局应该调整政策——包括管制、课税、罚责——的原则,才能够充分反映实际的危害与社会成本。例如:禁止烟酒广告、推出劝诫广告、提高消费税、降低依法准许开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增加烟酒瘾的治疗经费、减少酒类摄取、营造无烟的未来。

诸如此类的意见与一律合法化的自由意志作风是不能和平共存的,与降低伤害的论点却没有这种矛盾。许多主张降低伤害的人士也在呼吁加强对合法瘾品的管制。按瘾品政策的立场分类,这算是“猫头鹰派”,而“鹰派”主张的是一律予以刑法伺候,“鸽派”主张一律合法化。猫头鹰派希望的是公共卫生政策目标趋于一致,按公平的原则处理合法的与违禁的瘾品:烟酒兼备的便利商店也不必挂出“本店杜绝瘾品”的牌子。猫头鹰派认为,瘾品泛滥既已成为难以驾驭的社会问题,目标一致的政策——将各地的环境条件与状况的轻重缓急列入考虑之后的一致目标——应该就是最实用可行的方法。

希望归希望,未必能成为事实。惯性的力量是非常不易扭转的。只顾讲理论的公共卫生官员——和历来的理性主义者一样——却往往对这种惯性力量不耐烦。改革人士近来在烟类政策方面却有相当不错的成绩:如禁止烟类广告或予以限制、提高烟税、达成数十亿美元的民事诉讼赔偿,以及一连串揭发烟草业掩盖事实的行径。世界银行在1974年到1988年之间总共贷出15亿美元给烟草业的开发计划,如今也逆转方向,不再投资烟类生产。无烟环境的概念已经遍及全世界。1996年12月间,极左派的“图帕克·阿马鲁”(TupacAmaru)游击组织在利马劫持外国人质,由于不吸烟的人质要求,劫持者划分了吸烟区与不吸烟区。人质之一事后追溯当时的情形:“那些日本人抽烟,实在抽得很凶,不过他们都待在另一个房间里,所以还不至于太糟糕。”活动不多的美国人没有可以吸烟的去处,所以在指定给西伯利亚来的那些人集中的冷飕飕的户外去抽烟。

香烟遭到围剿真可谓是时不我待。本来在20世纪前半叶最引起争议的合法瘾品是酒类而不是香烟。1935年就创立的“匿名戒酒协会”以酗酒者互助戒酒为宗旨,却完全漠视香烟的危害。两位创始人比尔·威尔逊(BillWilson)与鲍勃·史密斯医生(Bob Smith)都是老烟枪,也都死于与香烟有关的病症。迟至1955年,还有一位医生——而且是纽约市公园大道豪华住宅区的一位小儿科医生——口口声声说:“认为吸烟有害健康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我只能说,我要是有2000美元的闲钱,还是会拿来投资香烟股票。”如今可不是这样的了。流行病学与科学研究证明香烟是世界上散布最广、致命率最高的瘾品,几乎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了。如诉讼案中的律师所说,拿香烟来往肺里吸入就有致命危险,什么预加的防范措施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酒类的问题就复杂多了。喝了酒的人会兴奋冲动,言语不清、丧失平衡、视力模糊。飞机的驾驶员如果抽了烟,乘客不会在意;但驾驶员若是喝了酒,乘客都要提心吊胆了。自1975年起,科学研究越来越注意的是喝酒习惯的普遍性,而不是染上酒瘾疾病的少数人。饮酒导致的社会危害——例如酒后驾驶导致的车祸——重新引来人们的关注,成为“新禁酒运动”,这比19世纪的那一次禁酒略为倾向世俗,并没有将灵魂救赎与合理的改革合而为一。然而,酒类不像烟类那么容易受到管制力度升高的影响,短期内在西方社会很可能维持既有的地位不变。

地位不变的原因之一是,“适度”饮酒——例如每天有一餐进餐时喝一杯葡萄酒——可以降低罹患心血管疾病的概率;适度饮酒也有益于预防中风、成人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其他疾病。诸如此类的益处,究竟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饮酒有节制的人本来生活习惯就有益健康,目前尚不确知。可以确知的是,许多人可以适度饮酒而没有危害健康之虞。抽烟却没有适度抽就不怕危害健康的说法。在越来越注重健康、厌恶生病而渐趋老化的西方社会里,这一点差异是至关重要的。

人类饮酒的经验丰富,归纳出了各式各样减低饮酒伤害的惯例与禁忌,例如,文明人懂得喝加了水的酒,大家也都知道空腹不宜喝酒。有些文化把饮酒以其有益健康的方式纳入日常生活与仪式中,成绩斐然,例如意大利人与犹太教徒即是。(有些文化的效果却明显不好,俄罗斯人即是一例。)文化规范也有缓和吸烟伤害的类似方式,例如:不可躺在床上抽烟,别人有反感时也不宜抽。然而,如今大家既已知道香烟本身的害处,要安全地纳入日常生活已经不可能了。甚至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也在1999年间公开承认了香烟这种不可忽视的害处。

烟类终于逐步沦为差劲人物才与之为伍的东西。酒类却持续在伊斯兰文化以外的世界各地广泛盛行,在西欧地区尤其普及——成年人有3/4有饮酒习惯。在美、英,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抽烟在教育程度较高的阶层之中已经明显式微,在最贫穷也最不理会卫生当局呼吁的社会阶层之中却仍旧是“文化上的常态行为”——此乃历史学者弗吉尼娅·贝里奇(VirginiaBerridge)的用语。因为集中在社会中下阶层,香烟在政治辩论下的处境更为不利,景况和百年以前的麻醉品相似。

由此可见,期望将烟类纳入瘾品一致管理比较有可能实现,将酒类也纳入则不然。也许不久的将来买香烟真的得凭处方了,但这只是按目前趋势设想的总结,不能视为意料中的必然。科技的变革极有可能将瘾品政策重新洗牌,只要有滤除尼古丁的新发明问世,情况就可能大变,正如艾滋疫苗的发明可能使主张发送注射针头的减轻伤害论点不再理直气壮。

不过,有一点可能不会变,就是政治人物已经认识到精神刺激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尤其因为人类尚未进化到能够抵挡这种危害的程度。精神刺激品的科技和军事科技一样,已经跑到自然进化的前头去了。现在要问的是:我们该怎么办?不论答案是什么,都不可能是再回到最低限度管制的瘾品市场状态,以往这种管制性的分类处理法,本质上是一种逐渐进步的动向。这种动向和多数的改革运动一样,包含了个人利益的动机,带有些许偏见,而且执行得不够彻底。但其基本前提是正确的,也是顾及人道的。全球的瘾品使用之所以暴增,是因为追求获利最大化的欲望——包括个人的、企业的、政府的欲望——在推动它。若要抑制这种暴增,就不免要限制商业与获利,而方法就是制定管理的法规与条约。眼前该做的是调整整个管制的系统,排除可能随之而来的最坏影响,弥补其中最明显的缺口。

弥补这些缺口不是容易的事,在消费导向的社会里尤其不易。消费主义之注重感官享乐,正如运动比赛之注重输赢,某些化学瘾品也就用尽一切方法要达成这消费主义的目标。即便决策者(或运动比赛的相关组织)能够做到按合理的顺序来管制瘾品,仍无法摆脱根本上的矛盾。目前正走向全球化的资本主义制度——前文说过的“麦克世界”——仰仗的是大量利用人的固有欲望(例如性欲、爱吃甜味与油腻的口腹之欲),推出的产品往往是有害的。消费个人对于危害可以自愿决定视而不见,或承受下来,或侥幸躲过,广告业者却处心积虑地要鼓励人们为了得到一时的快感而放纵自我。按丹尼尔·贝尔(DanielBell)所说,现代文化的精髓就是:至高无上的个人为追求自我满足抛开传统束缚,“把世界的库房洗劫一空”。既然如此,何必再把某些药物列为违禁品?“除了禁果之外,其他尽管享用”,这个指示从来就是不那么容易听从的。《创世纪》早已告诉我们,亚当和夏娃在原始的伊甸园里就不曾言听计从。处在现代乐园里的我们要做到这一点,恐怕就更难了吧!

在20世纪20~30年代,吸烟、性感、丰腴和时尚在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的男女中流行。但到了20世纪后期,因为在重视健康的西方社会吸烟的地位逐渐下降,这种趋势开始变化了。拉塞尔·帕特森(RussellPatterson)绘于20世纪2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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