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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经济学(3)

2020年6月3日  来源:反常识经济学:生活中的经济游戏 作者:史蒂夫·兰兹伯格 提供人:zhongzhi83......

那么,法庭的作用是什么呢?这主要取决于法官的目的。如果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率——比如他们关心公正、公平,或者其他抽象的法律标准——那么经济学分析的贡献就相当有限;但如果他们的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率,他们就可以从科斯定理以及由它发展出的学问中获得许多建议。法官往往会明确表达他们在意行为造成的经济后果,而经济学家也相信,类似的考虑应该在英美普通法系发展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位对此相当热心的法官,向经济学家寻求建议。

首先,我们会提供一剂预防针:如果双方同意协商,你的裁决根本无关紧要,而且无论你怎么裁决都不会出错。后续协商将使双方达成最有效的资源重新配置,那与你的决定本身完全无关。

其次,是一个提醒:做出裁决时不要只看谁错了。即使你认为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它并不意味这是导致最佳效率的裁决。损失的成本应该由较容易挽回损失的一方承担,而非常识中认定的“恶人”。

第三,是一声叹息:判断哪一方能够较容易挽回损失不是件容易的事。假设你在法庭宣布,铁路公司为火花造成的损害负责,除非农夫在挽回损失时支付的成本较低,否则你认为农夫真的会使用较便宜的方式来防止损害吗?当然不会,除非你既是农业专家,又是铁路专家,否则根本不知道该将担子放到谁的身上。

第四,是一则建议:尽可能让双方的协商顺利进行。如果他们可以协商,我们就能回到你怎么做都不会错的情况中。

让我用一个例子将问题拓展得更深入一些。这个例子并非包括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重要因素,我只是用它来说明观点。

煤矿工人总是饱受工伤困扰,除非矿主安装安全设备,否则工伤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就无法得到改善。根据科斯定理,是否安装上述设备与矿主是否该为矿工受伤负责是两回事。

如果安全设备价值5000美元,它可以预防价值8 000美元的医疗费,将为医疗费买单的矿主就会安装设备。如果矿主不需要支付医疗费,他还是会安装设备,因为矿工会支付给他约7 000美元让他这么做(实际上,它的支付形式可能是员工愿意接受较低的薪水)。[7]

因此,从安装设备的角度而言,无论法官如何裁决都不会出错。

然而,还有一种方法可以防止事故:矿工在井下作业时更加谨慎。如果他们要为自己的医疗费负责,就出现了谨慎行事的诱因。但如果付费的是矿主,而不是矿工呢?

一方面,你可能会认为如果矿主包办员工医疗费,矿工干活时就不会那么小心谨慎;另一方面,你可能还记得科斯定理:矿主可以提高矿工工资,让他们干活时小心点。矿工有多小心恰恰反映了他们该为自己所负的责任。

如果“安全奖励”存在可行性,问题就可以解决,但它会导致另一种矛盾:矿主每天多付给每位矿工10美元,要求他们在井下工作时多留意。矿工收了钱,下潜到矿主不可能身临其境的深井,照样马虎行事,就如谈判从没发生过。这么一来,吃亏的就是矿主。

在这个例子中,双方达成的共识不具备可行性,因为矿主不可能监督矿工的行为,于是科斯定理失效了。矿工的确改变了自己的行事方式——甚至更加铤而走险——因为有人会为他们的医疗费买单。

现在,让我们设身处地站到法官的位置。他不知道安全设备的支出成本是否合理,也不知道能预防多少事故,因为他没有采矿经历。出于同样的理由,他不知道安全操作所付出的成本是否合理(因为他无法估算矿工自我保护的金钱价值)。

然而,他并非一无所知:如果矿工自己支付医疗费,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如果谨慎操作是有效率的做法,他们会自愿这么做。不仅如此,如果安全设备有效,他们还可能付钱要求矿主安装。但如果医疗费由矿主承担,只能解决一半问题。如果安全设备有效,应该安装这些设备——这没有改变,但矿工不可能谨慎操作,因为它需要具备可行性合约的约束。后者需要矿主的监督,但矿主根本办不到。

这个简单例子的寓意在于,让矿工自行承担意外的代价,从而节约了所有规避意外的成本。它更深层次的寓意在于,法官应该在裁决时尽可能考虑怎样为后续协商创造最大空间。法官并非无所不能,他们应该做出有利于被双方谈判推翻的裁决,只有涉事者最清楚自身行为的代价与好处。

经济学家的建议是,法庭根本不需要计算成本与收益,因为私下谈判总会得到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法庭真正应该思考的是:将责任判给谁才会在最大程度上促成谈判的进行?或许我们并非总能知道什么是正确答案,但找到正确的提问方式往往是好的开始。

[1] 取决于他们讨价还价的能力,布里奇曼可能在离开时只需支付101美元,或者斯特奇斯将199美元收进自己的口袋。

[2] 虽然法庭判断一方拥有权利,但并未给予它全面保护。其他主体可以做出侵害该权利的行为,但必须向权利所有者做出相应赔偿。——译者注

[3] 考察问题的最佳方式或许是认识到,可以同时令糖果厂和诊室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毫无疑问,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安排,再分享收益。不管我们为了利益分配怎么吵到天翻地覆,我们都同意大饼摊得越大越好。

[4] 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经济主体(国家、企业或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另一个相应经济主体,却没有给予相应支付或者得到相应补偿,就出现了外部性。——译者注

[5] 米尔顿·弗里德曼,美国当代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译者注

[6] 再强调一次,问题的关键是意识到存在共识,农民和铁路公司的共同利益可以最大化,这样他们就可以达成共识。

[7] 相反,如果上述设备只能预防价值4 000美元的医疗费,就不会有人愿意安装,不论该为此负责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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