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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扬文教,鼓舞儒林,以经学为治法

2020年6月17日  来源:中国通史 作者:卜宪群 提供人:xionghao59......

阐扬文教,鼓舞儒林,以经学为治法。

顺治帝的这一治国取向,虽然因康熙初年辅政四大臣返归“淳朴旧制”的回流而一度中断,但康熙帝亲政之后,则将顺治帝的抉择重新树立,并推向新的境地。

亲政之初,康熙帝便在太学举行了释奠孔子之礼。二十三年(1684年)十一月十八日,首次南巡返京途中,康熙帝亲临曲阜孔庙,举行了隆重的谒孔活动。他不仅在孔子塑像前行了三跪九叩大礼,还手书“万世师表”匾额,以示“尊圣之意”。

推尊孔子的同时,康熙帝还大力表彰朱熹。他曾命理学名臣熊赐履、李光地先后主持,将朱熹的论学精义汇编成《朱子全书》。

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康熙帝更明确表达了对朱熹历史地位的看法,认为:“惟宋儒朱子,注释群经,阐发道理,凡所著作,及编纂之书,皆明白精确,归于大中至正……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为弘巨。”在征得大学士、九卿等的议复意见后,康熙帝遂颁谕将朱熹的地位升格,由孔庙东庑先贤之列,升至大成殿十哲之次。

这一重大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阐扬文教,鼓舞儒林”的政治导向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陈祖武

对清初统治者来说,要表彰理学,就面临一个究竟是尊朱还是尊王的问题。寻求较之科举取士制度深刻得多的文化凝聚力,便成为必须完成的历史选择。顺应这样一个客观的历史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鉴别、比较,清廷最终摒弃王守仁心学,选择了独尊朱熹学说的道路。

康熙帝不仅在主导思想上实现了由尊孔到尊朱的转型,树立起理学,特别是朱子理学的大旗,而且还于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将顺治帝确立的“崇儒重道”的基本文化国策,具体化为“十六条”纲领,即“圣谕十六条”。

康熙帝认为:“法令禁于一时,而教化维于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务末也。”

康熙“圣谕十六条”

基于这一认识,以及对当时社会风俗弊端的考虑,所以他在“圣谕十六条”中,对敦孝悌、笃宗族、和乡党、重农桑、尚节俭、隆学校、黜异端、讲法律、明礼让、务本业、训子弟、息诬告、诫匿逃、完钱粮、联保甲、解仇忿等做了着重强调,希望借此达到“尚德缓刑,化民成俗”的目的。

雍正帝曾这样评价“圣谕十六条”:“自纲常名教之际,以至于耕桑作息之间,本末精粗,公私巨细,凡民情之所习,皆睿虑之所周。”

“圣谕十六条”颁布后,各直省府州县官员,及负有教化之责的学政系统,或以图解、诗、谣的形式,或以老百姓容易理解的白话,或直接讲解,或将其与律合释等,进行了大量阐释、通俗化的努力。

而雍正帝更寻绎其义、推衍其文,撰成洋洋万余言的《圣谕广训》,对“圣谕十六条”做了详细解说。

与“圣谕十六条”颁布后的情形相似,地方官员也对《圣谕广训》做了形式不同的疏释讲说。

尽管这一举措本身有着时代局限性,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弊端,但康熙、雍正以礼导民、化民的做法,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至少反映了清廷对治理社会的取舍态度。

这样一种取舍态度,主要的逻辑出发点在于:“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之所以要“崇尚经学”,是因为经学为“立政之要”。循此思路,康熙帝遂提出“以经学为治法”的治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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