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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的性格结构特征

2019年1月29日  来源:超越自卑 作者:(奥)阿尔弗雷德·阿德勒 提供人:zhangshaoping8......

我曾经想过归纳出犯罪者共同的性格结构特征,归纳的依据包括我接触的犯人,以及报刊中刊登的犯人状况。从个体心理学的某些理论中,我得到了很大的启发。接下来开始探讨该问题,这里有从费尔巴哈[13]创作的一部德国古书中摘取的部分案例,从中能够归纳出对犯罪心理学的最佳表达方式。

案例一

康拉德与一名工人共同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康拉德的父亲对儿子很残暴,很看不起儿子,从未履行过父亲的职责。一个本应很幸福的家庭,却因为父亲变得一片混乱。有一回,父亲又打了康拉德,康拉德忍无可忍,还击父亲,结果被父亲告到法庭上。法官了解了这件事,跟康拉德说:“你父亲真够坏的,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这预示了之后的悲剧。家人为改变父亲糟糕的脾气和行为不遗余力,结果都是徒劳。父亲后来又做了一件事,让全家人都对他失望至极。他带了一个浪荡女子回家住,还把康拉德赶走了。康拉德跟一个工人成了朋友,工人很同情他的遭遇,教唆他把他的父亲杀掉。想到母亲,康拉德很犹豫,可是由于家里现在每况愈下,再不采取举措,这个家就完了。康拉德考虑再三,最终做出决定。在工人的协助下,他杀死了父亲。可见,由始至终,康拉德都只对母亲感兴趣,对父亲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母亲是他的依靠、兴趣与希望。在毁掉自己仅存的一点儿社会感之前,他必须为给自己脱罪,找到一个恰当的借口。得到工人的支持后,他在怒火与冲动的支配下,最终做出了犯罪的决定。

案例二

玛格丽特·茨旺齐格有个绰号叫“毒药女王”。她自幼生活在孤儿院中,无父无母,丑陋矮小。她一如个体心理学家所言,渴望他人的关注,得到的却只有轻蔑。不管付出多少努力,都不能如愿,她因此情绪低落,陷入绝望。为夺走别人的丈夫,她三次下毒毒杀别的女人。在她看来,是这些女人抢走了她的爱人。为将他们抢回来,她绞尽脑汁,最终发现唯一的方法就是毒杀这些女人。为了让男人关怀自己,她曾假装怀孕,又假装自杀。她习惯写日记(这是很多犯罪者的共同点),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每回作恶我都会想:‘从未有人怜悯我,为我伤心,既然如此,当他们受到伤害时,我又何苦为他们伤心?’”实际上,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个体心理学提出了潜意识,说的便是这种情况。

我们能从她的日记中推测出她游说自己犯罪的方法。不仅如此,她还找了些光明正大的借口,为自己开脱。每次我建议大家培养对他人的兴趣,与他人合作,都会有人表示:“但他们对我并没有兴趣!”其实我的意思是:“这种事一定要有人带头才行,只要你主动合作了,对方合不合作并不是你的责任。我认为,在合作这件事上,不用在乎其他人怎么做,自己积极主动就行了。”

案例三

一个家庭的长子,受教育水平不高,为人粗鲁,跛了一条腿。他像父亲一样照料着比自己小的孩子,这同样能成为优越感目标。这种处境对他的发展似乎很有好处,但也会刺激他向别人炫耀。他竟然把母亲赶出了家门,咒骂她:“老狗,快滚!”母亲只能乞讨度日。这种恶行说明他对自己的母亲都没兴趣了,真是可悲。要找出这种荒诞行为的源头,就要从他的早期经历入手。他曾长期失业,还患有严重性病。有一回,他出去找工作,回家途中想抢走弟弟的薪水,因此跟弟弟发生争执,杀了弟弟。可见,他无法跟人合作是失业、贫困、疾病共同造就的结果。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承受限度,超出限度便后果堪忧。

案例四

一对夫妻收养了一名孤儿,养母对其宠爱至极。被惯坏的养子总想给别人留下好印象,因此热衷于在竞争中超越他人。养母不停地鼓励他,还对他产生了爱情。他却到处招摇撞骗,还继承了出身贵族的养父的做派,大手大脚花光了养父的钱,又把养父逐出家门。教育匮乏和养母的过度宠爱,把他变成了一个混吃等死的人。他把自己认识的人骗了个遍,因为他觉得解决生活困难的最佳方法就是说谎、欺骗。养母坚持守着他,哪怕要为此舍弃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她实在太爱他了。他因此误以为自己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不用付出任何努力。但他又觉得走正途无法让自己获得成功,可见他对自身才能还是信心不够。

不能用能让人灰心丧气的方法对待所有孩子,否则会让其变得自卑,会阻碍其掌握合作的技巧。在生活中遭遇困难时,任何人都有战胜困难的机会。人们通常是因为在困难面前选择了错误的应对方法,才会犯罪。我们要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何谓正确的方法,并帮助他们对别人产生兴趣,跟别人合作。要是大家都能明白,犯罪是懦夫而非英雄的表现,那犯罪者就不可能有借口为自己开脱了,就能避免更多的孩子犯罪了。不管对罪案的描绘有没有误差,所有犯罪者的情况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就是人们深受童年建立的错误生活态度的影响。这种生活态度往往会展现出不喜欢合作的缺陷。尽管遗传是合作潜力的源头,但所有人都具备这种潜力,要经过密集而准确的训练,才能将其完全发挥出来,而这跟遗传并无关联。至于其他导致犯罪的原因,都是额外的偶然原因,除非能找到一个特殊的犯罪者,很愿意跟人合作。我在长年的研究中从未发现过这种特例或听别人提起过。预防犯罪的最佳方法,从来都是合作。不要对此有半点怀疑,否则彻底消除犯罪便成了不可能。我们能借助恰当的方式把真理传播出去,而合作便是真理的一种,所以我们能教孩子怎样合作,就像教孩子学地理。没学过地理,却要参加地理考试,不管孩子还是成年人,都会考得一塌糊涂。而没学过合作,却要去需要合作的地方生活,不管孩子还是成年人,都会迎来彻底的失败。二者的道理是相同的。

任何问题都不能在没有合作的情况下得到解决。我们即将结束对犯罪的讨论,现在务必要鼓足勇气,直面这样一个现实:尽管已在地球上生活了数千万年,人们依然找不到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此前采用的种种方法结果都不理想,犯罪案件依然频发。我们在持续的探讨中得出了如下结论:一直以来,我们都没发现,只有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彻底扭转犯罪者错误的生活态度,并避免这种生活态度卷土重来,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犯罪的发生,否则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是白费心机。

回顾一下我们的研究,能得出一种极为关键的结论:犯罪者并非特殊群体,他们也属于正常人,所做的事也都符合人类行为习惯。犯罪并非独立事件,而是一种扭曲的生活态度的体现,这点应了解。另外,还应积极寻觅这种态度的成因,什么都不做就判定自己找不出这种成因,很不可取。只要能做到以上几点,就能做出彻底的改变。犯罪者往往会长期保持对合作的抗拒,甚至早在四至五岁时,这种思维习惯就已形成了。彼时发生了一些事,让其发展受阻,不能再对人产生兴趣。具体原因可能来自父母、伙伴、社会歧视、外部环境等的影响,阻碍了其对别人产生兴趣,这在前文中已经提到并得到证实。除此之外,各种类型的犯罪者都有一项共同特征:不愿意也不懂得跟人合作,对别人、对自己的幸福都没有兴趣。唯一能对犯罪者发挥积极作用的方法是,努力提升他们的合作能力。让犯罪者对合作产生兴趣,是我们改善其行为的共同目标。

犯罪者跟其他失败之人相比,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长年拒绝合作让他不再相信自己的生活、工作还能步入正轨,情绪十分低落,这点跟其他失败之人毫无区别。可是他并没有停止活动,终日游手好闲。但这些活动都很消极,只有消极的活动才能激发他的活力,以及跟同类犯罪者合作的热忱。这些活动让他迥异于精神病患者、自杀者和酗酒者。与此同时,这些活动极为单一,甚至除了犯罪活动外,什么都没有。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犯罪者作恶仅限于同一个方面,重复犯相同的罪行,是他自己用一个狭窄的范围限制了自己。由此可知,他非常绝望,仅余的一点儿勇气也属于合作能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怎能不灰心丧气?

犯罪者日日夜夜都在准备犯罪所需的方法、情绪等。白天策划具体过程,晚上清除剩余的社会感。为消除负罪感,他费尽心机为自己寻找托词,寻找自己不得不犯罪的借口。人脑子里的社会感不会坐以待毙,等人把它们全部清除,它们会反抗,因此清除它们并不简单,但这难不倒真想犯罪的人。为了清除残留的社会感,他也许会极力回忆此前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也许会极力刺激自己的怒火,总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明白了这些,就能明白犯罪者总想从自己的处境中找到行为的依据,且听不进我们的任何意见,是什么原因了。他细心观察身边的世界,一早便为自己的行为做了充足的准备。我们要想改变他,必须找到他这种态度的成因。在双方的战斗中,我们凭自己的兴趣,努力寻找能有效帮助他的方法,这是一种强大的武器,他根本抵挡不了。

所有犯罪者最初策划犯罪时,无一例外都遭遇了严重的阻碍,却不愿鼓足勇气与人合作,而一心想要寻觅简单的解决之道。当他们遇到经济问题时,这种情况往往会更加突显。他们也在追求安全感和优越感目标,也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战胜困难,解决问题,在这些方面,他们跟一般人没有区别。但他们的目标并不符合社会的要求,他们虚构了一种优越感目标,用相信自己能超越警察、法律、社会组织的方法,实现该目标。为此,他们时常违反法律,推卸责任。例如下毒毒杀别人的犯罪者会欺骗并麻痹自己,说这是一种伟大的成就。他可能多次犯案,却始终没受到惩罚,直到最后一次才遭到逮捕。

可见,犯罪者都有自卑情结。他们总是逃避需要合作的生活、工作。实际上,他们是觉得自身才能不足以获得成功。通常说来,他们做的都是不需要动脑子的体力活,对合作的抗拒让他们生活艰难。他们用想象中的优越感隐藏自己的自卑,不想被别人看出来。他们总在自我暗示,要鼓足勇气,充满自信,表现出众。但是连直面生活问题的勇气都没有,这种人自然称不上英雄。犯罪者多半都不了解现实,为维持自己的优越感与生活态度,他们不断否定现实,坚持在想象中生活。他们认为:“我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人,能够处决所有不臣服于我的人。”“我是个天才,所以能逍遥法外。”

之前的案例表明,生命之初,承受重压的孩子和被惯坏的孩子都有很大概率会变成犯罪者。要多多关照有生理缺陷的孩子,这样才能让他们对其他人产生兴趣,不至于只关注自己。相同的问题在被忽略、被厌恶的孩子身上也能看到,他们完全不知道采取何种合作方式,才能得到其他人的欢心,跟其他人共同解决生活难题,因为他们很少跟人合作。被惯坏的孩子往往会觉得自己不用努力,就能得到所有想得到的东西,没有人教他们有付出才有收获。他们会在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把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同时拒绝跟其他人合作。这类情况会发生在一切犯罪者身上,他们合作能力低下,遭遇生活难题,不是逃避便是表示自己无计可施,从未有人把合作的技巧传授给他们。因此,教会他们合作便是我们仅有的对策,这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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