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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荀子对礼的改造及礼向法度的转化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符号与传媒 作者: 提供人:jiaoqiao57......

孔子在提倡“复礼”的时候,是以“为仁”作为内在基础的,也即是说,孔子将“复礼”视作“为仁”形式,就像孔子不去“告朔之饩羊”(《论语·八佾》),是因为礼的意义需要用告朔饩羊的形式保留下来的。孔子注重于礼,还有一个原因即是礼对维护既定秩序的作用:“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论语·子路》),民众之敬、服乃是上好礼义之故;《论语·宪问》中孔子又一次申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钱穆先生曾就此指出,“礼之要在敬,在和。上好礼,能自守以敬,与人以和,在下者化之,宜易使”[26],这些充分说明,孔子倡导的礼,其实是非常关注礼的社会政治作用,以礼来约束规范个体的表意行为,这对秩序的重构具有重要作用。当然孔子并非完全从功利角度出发,而是注重个体内在的“仁”的培育,这种向内转的方向为孟子所继承,而荀子则更加注重礼对社会秩序建构的这一功利维度,使礼朝着一种制度性方向发展,其深层结构则是礼的符号分层机制。

孟子从人与动物的差别中来肯定“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荀子则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别,荀子指出: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荀子·非相》)

在荀子看来,人与其他动物的差别并非生理性的,而在与文化性质的“有辨”,杨倞注谓,“辨,别也”[26],正是“人道有辨”才使得人猿揖别。荀子进而又对此进行了申述:“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同上),辨中最为重要的是亲疏尊卑的等级名分,这种等级名分又是由礼来确定的,礼则是圣王制定的,圣王制礼,就是为了使人与其他生物相别。荀子一方面把人与其他生物进行了区别,另一方面同时把人的社会属性拈示出来,荀子之“辨”乃是人类社会群体之中的差别,因为礼是群体社会之中的产物。荀子通过人与水火、草木、禽兽之对比之后指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但是动物世界也能群,人和动物世界之“群”的不同在于人能在群中“分”,而指导“分”的则是“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义即是道德准则,这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也是“分”的元语言。反之,如果群而无分,则祸患无穷:

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富国》)

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荀子·王制》)

人是群居动物,如果不能群的话则会遭遇困厄。但群居而无分,则会产生争夺之祸,所以要群而分,如杨倞所言:“此言不群则不可,群而无分亦不可”[28]。所以《荀子·王制》篇对此反复申述,人类要发展,必须能群,否则无法战胜万物。但是在群居之中无分也不行,否则容易造成争夺失序,对人类社会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将礼义提上议事日程:“不可少顷舍礼义”(《荀子·王制》),礼义为何不可舍弃,这就涉及到荀子对礼的见解与改造了。

关于礼的起源问题,古今学界见解纷呈,荀子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在荀子看来,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是有欲求的,这是人的生物属性,但是作为社会的人如果遵循丛林法则就与动物无异,所以要通过制定礼义来进行秩序调控,所以杨倞指出:“故欲不尽于物,物不竭于欲,欲与物相扶持,故能长久,是礼所起之本意者也。”[29]礼之所起乃是为了人类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那么礼是如何“分”的呢,这就涉及到礼的深层表意机制的问题。《荀子·礼论》指出:

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

这里荀子明确指出了礼的社会功用,是将财物作为工具,用“车服旗章为贵贱文饰”[30],以多少作为区别,也即在文饰与数量上进行编码,植入了贵贱、上下之义。索绪尔曾将语言视作“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31],并将象征仪式、礼节形式等与语言归为一类,也即都是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而符号则被赵毅衡先生定义为“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32]这一定义很经典,指出了符号与意义之关系这一关键问题,但是严格说来,感知到的只是符号的物理部分,而意义应属于心理认知部分。于礼乐文化而言,人们感知到的只是礼容部分,如行礼财物的多寡、车服旗章的文饰等,进而在礼文的“多少”“隆杀”之中形成认知——尊卑贵贱之等级。“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荀子·礼论》),此处之欢、哀、敬、威等意义是通过礼容来表征的,礼容就是用来表达意义的符号。而在系统内意义之形成是用“别异”来实现的,因为礼的意义就是在礼的系统之中的差异性(多少、隆杀)来实现的,所以“别”是礼深层符号机制:以礼容(“能指”部分)的差异来形成礼义(“所指”部分)的差别,也即尊卑等级之别:

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穀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

人是群居动物,群而不乱,关键在于“制礼义以分之”,这句在《荀子·王制》《荀子·礼论》《荀子·荣辱》等篇章皆有论及,分即是别异,如杨国荣言,“分主要表现为一种等级名分,具体而言,首先应把社会成员区分为不同等级,并为不同等级规定相应的名分,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稳定的社会组织。”[33]这样的话,别异就成为社会秩序建构的重要方式:

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荀子·王制》)

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国矣。(《荀子·乐论》)

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荀子·强国》)

礼是社会秩序重构之始,成为“正身安国”之法宝,国之命亦系之于礼,所以人君要制定礼法,通过礼的分层来实现分节,进而调控社会秩序,这样社会秩序的建立必须依靠相应的制度:“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荀子·王制》)这里荀子先从均齐的坏处进行了分析,然后指出这样势必造成秩序失序,因此才会有先王制礼以别异这一关键环节,礼也在荀子这里推尊到至高处:“治之经,礼与刑”(《荀子·成相》),礼法并举,成为治国常道。“礼者,节之准也”(《荀子·致士》),节为法度,礼是制定法度的标准,荀子之礼偏重的又是以别异建构的等级秩序,由礼而法,其秩序建构模式逐渐转向他律,最后由其弟子韩非完成了以法作为“一民之轨”(《韩非子·有度》)的他律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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