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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号圈的概念及其内涵

2019年6月18日  来源:符号与传媒 作者: 提供人:jiuhuang47......

人类同时生活在自然空间与文化空间这两个空间中。文化空间指一个具有文化意义或性质的物理空间、场所、地点[1], 是人类文化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人类在其各自所属的文化空间内创造着意义, 解释着意义, 通过意义活动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独特品质的文化与文明, 以此突出自身与他者的“和而不同”。尤里·米哈依洛维奇·洛特曼是塔尔图–莫斯科符号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他根据苏联生物学家维尔纳茨基的“生物圈”概念提出“符号圈”1理论, 他认为, 人类文化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符号圈的作用, 符号圈是文化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符号圈理论的提出为文化与艺术的研究打开了一片广阔的解释视域, 很多疑问都可以在这一视域内找到符合规律与实际的答案。

“符号圈”是洛特曼文化符号学重要的理论概念。在洛特曼文化符号学中, 符号形成文本, 文本形成文化, 文化形成符号圈。符号是基础, 符号只有与其他符号组合, 才能形成具有一定意义的文本;只有将文本放在特定系统内, 符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身的价值。也就是说, 只有处于具有整体性的符号系统中, 符号才能获得意义解释的潜力。按照洛特曼的符号学观点, 文本与文本之间的集合会形成文化, 而文化又在特定的符号圈中完成意义的传递、保存, 以及生成新的意义, 所以符号圈就成为洛特曼文化符号学的核心。符号圈中的每一个符号系统都具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品质;同时, 每一个符号系统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文化记忆和文化标识。在整体化了的符号圈中, 所有符号系统相互对话、交流与融合。正因为各符号系统都有自身独特的品质, 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互鉴才变得有价值。文化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依托特定的符号圈, 符号圈是写入文本的空间, 是智能的空间, 是无穷的意义领域[2]。

洛特曼认为:“在现实运作中, 清晰的、功能单一的系统不能孤立地存在。它们只有进入到某种符号的连续体中才能起作用。这个符号的连续体中充满各种类型的、处于不同组织水平上的符号构成物。这样的连续体, 我们按类似于维尔纳茨基的‘生物圈’概念, 称之为符号圈。”[2]可见, 一切看似混沌杂乱的符号系统在符号圈中都是有组织的, 有特定的解释逻辑和运行规律的, 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既受限于具体的符号构成, 又有着自身可拓展的外延空间。因此, 在洛特曼符号圈理论中才有了“界限”概念, 界限会涉及到“中心”与“边缘”、“圈内”与“圈外”、“匀质”与“异质”等概念。洛特曼认为, “符号圈的基本特征为不匀质性、不对称性, 以及界限性, 其中不匀质性是符号圈最本质的特征”[2]。因此, 洛特曼文化符号学的核心任务就是研究文化在特定符号圈内如何运作、如何表意、如何生成新的意义的功能。

舞蹈的表意和审美过程包括:信息发送者 (编导家、表演者) 赋予舞蹈作品的意图意义, 舞蹈作品携带着的文本意义, 以及接收者 (观众) 对舞蹈作品的解释意义。“意图意义”“文本意义”“解释意义”三者共同构筑了舞蹈的意义之网——即从舞蹈成型到表演, 再到欣赏 (或观众共同参与) , 意义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作用, 而敏锐的接收者会及时抓住一切自我认为有意义的“东西” (表意媒介) 来构建属于自己的解释意义。而意义必须要有符号的参与, 符号的用途就是表达意义。在洛特曼看来, 各种符号形成的连续体称为文本, 文本与文本的组合会形成文化, 而文化的各种组合又需在特定符号圈中才能运作。所以, 符号圈的存在, 就是为文化提供一个大的意义场域, 为文化的意义提前设定一个可解释的空间。舞蹈在其发展的历程中同样具备这一特点。

舞蹈理论家罗雄岩先生在研究中国民间舞蹈的过程中提到了有关文化圈的概念。他将中国民间舞蹈分为农耕文化型、草原文化型、海洋文化型、农牧文化型、绿洲文化型等五种类型[3], 对这五种类型所属的地域进行了划分, 还对这五种文化类型的动态形象特征与文化特点进行了分类阐释, 其阐释非常具有代表性。其实, 这五种类型的划分已经具有了舞蹈符号圈的特点。李雪梅在其论文中提出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分为“六大文化区”, 即秧歌舞蹈文化区、花鼓舞蹈文化区、藏族舞蹈文化区、蒙古族舞蹈文化区、西域乐舞舞蹈文化区和铜鼓舞蹈文化区[4]。这“六大文化区”也属于舞蹈符号圈探讨的范畴。由于地域、宗教、习俗、审美取向诸方面的不同, 每一文化区会形成不同于其他文化区的独特舞蹈形态, 通过此种舞蹈形态表达这一文化区内人们当下的情感思想。

可见, 对于舞蹈符号圈, 已有学者从文化学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系统划分。关于文化学, 在洛特曼看来, 符号的组合形成文本, 文本的组合形成文化, “既然在文化中不存在符号外的构成物, 那么解释任何文化现象都应该从符号开始, 从解码开始”[2]。故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是从符号学角度研究文化的科学, 符号学与文化学有着很大的相融性。将符号圈理论引入舞蹈研究的主要目的是, 将舞蹈的研究始终置于符号、文本、文化、符号圈的角度进行分析, 因为舞蹈符号 (包括舞蹈中的符号) 和舞蹈文本都需依托其所属的文化和符号圈的作用, 而符号圈则起到“统观全局”的调控作用。任何舞蹈的发生、发展及演变都离不开其所属的符号圈的影响, 这也是舞蹈文化属性得以凸显的重要标志。目前, 国内外学者对符号圈的研究只是在文化领域和哲学领域有所进展, 而对于艺术符号圈, 特别是舞蹈符号圈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接下来, 笔者试从洛特曼文化符号圈的基本理论出发, 初步探讨舞蹈符号圈的表意审美文化体系与整体结构, 并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洞口瑶族棕包脑舞蹈为例进行具体说明。

袁杰雄 | 文化符号学视域下舞蹈符号圈的整体性特征分析——以洞口瑶族棕包脑舞蹈为例

洞口瑶族棕包脑舞蹈

符号学 / 舞蹈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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