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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最大的两个阻力,细说井田制和奴隶制的兴起与消亡

2019年10月16日  来源:墨迹梓史 作者: 提供人:tuanyan17......

田和奴隶,是两样老古董。

从大禹到春秋战国,三千年以来,井田制和奴隶制一直是旧秩序的根基,是贵族社会赖以存在的根基。井田制和奴隶制共生共存,井田制是奴隶制的框架,奴隶制是井田制的依附。

我们先来说说井田制。

"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这是关于"井田"的最早记载 ,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

井田制是中国商、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最早却是因夏朝而来。

远古之时,华夏大地是洪水时代,气候湿热,遍地汪洋,人们经常要逃避洪水,躲避到高山密林中去。农耕、放牧、制陶和狩猎的土地,常常沦为水乡泽国。到舜帝时,下决心要治理水患,于是命令他的助手禹来完成治水的使命。

禹,是一个让人无法想象的治水天才。他抛弃了之前“遇水土屯”的堵截治水法,发明了“疏导水流,尽入大海”的治水方略。经十三载,三过家门而不入,最终制服洪水,百川入海。

由于禹的伟大业绩,天下都叫他大禹。后世人们更是不愿把他当一个凡人看待,认为他就是神人下凡,大禹治水时,腿部受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后世巫师也都模仿这一动作,称为“禹步”。巫师向来被认为可以通神,可见大禹在人们心中就是一个神的存在,后来,舜帝老了,人们拥戴大禹做了首领。大禹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国号是“夏”。

商鞅变法最大的两个阻力,细说井田制和奴隶制的兴起与消亡

洪水消退,大地显露出来。洪水挟带的大量泥土,填平了沟沟壑壑,形成了大片平展的冲积平原,一望无际。人们从山林中走出来,面对如此平整肥美的土地,人性丑恶的一面再次显露出来,为争土地而相互厮杀,于是大禹决定建立一种能使人们和谐共处的耕作秩序。

他发明的耕作方式,叫作井田制。就是在广袤平坦的肥沃平原上,将土地划成无数个九拼格一样的大方块,共分九块,中间一块为公田,周围的8块为私田,八家唯一的水井,在公田位置,8家要先合力耕种公田,所获粮食上缴国家,然后才能耕种各自的私田,因这九块地周围有界线,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所以称井田。一井九块,十井一里,十里一社。

以上所说井田是夏朝时模样,史料仅来自于《孟子》与《周礼》,或者《诗经》。在《孟子》之前,没有关于井田制度的记载。由于实际地形地貌千差万别,这种井田制显得过于理想化,加上连夏朝是否存在至今也还缺乏考古支持,所以这个一直存有争议,胡适在《井田辩》一文中就认为孟子所讲的井田制是传说加想象。郭沫若也认为孟子所说的井田"完全是孟子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化"。

但是,郭沫若承认有井田制,是周时的井田,"周制百步为亩,一夫百亩,称为一田,是井田的基本单位",就是方100步为一亩,100亩为一田,一人耕种100亩。甲骨文中的"田"字就是由此而来。可见,周以前的商朝有井田制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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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时,井田制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周王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就是土地的最终所有者。《诗经》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再赐给卿大夫,卿大夫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这样层层下分,最终分到平民和奴隶手里耕种。平民农夫分得的井田,只能耕种,不能买卖,所谓“国有私耕”,说的正是井田制时代的人地关系。

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也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并且还要向国王交贡纳赋,只有周王对所有土地有最终所有权,有予夺之权。

西周时的井田制,进一步完善,不光有八家一井,还有九夫一井制,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记载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不管是八家一井,还是九夫一井,只要国王有需要,随时可以没收耕田转而再赐给别人。如果平民犯罪,更是可以理所当然地没收田产,甚至还会因罪将犯罪者及其家人贬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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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里又涉及到井田制的一个孪生的制度,就是奴隶制。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说的是奴隶制,而并非奴隶社会,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这个也存在争议,由于在中国古代,工农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和自由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使用,所以有人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奴隶社会,例如黄现璠教授在1979年发表过《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一文。文中指出:"我坚决主张我国历史上没有奴隶社会,汉族没有,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没有".... 此观点得到不少人的支持。

但奴隶制度却是一直都存在的,直到清朝,对罪犯还动不动就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什么的,直到雍正年间才彻底废止奴隶制。

前文我们说过,那时候的国王、诸侯和大大小小的族长,都拥有土地,虽然土地名义上是归国家所有,但是这些诸侯及大小族长,如果不犯罪,或者不在战争中战败而成为对方的奴隶,这些土地基本上就等同于自己的私家井田了。

有了土地,就得有人耕种。于是就把战俘、罪犯等,强力安排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这些劳作者便是奴隶,也叫作隶农,“奴隶”一词,春秋战国已有,

《后汉书·西羌传》记载了一个春秋秦国的奴隶逃亡故事,开首云:“羌无弋爰剑者,秦历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羌人谓奴为‘无弋’,以爰剑尝为奴隶,故国名之。”

这个无弋爰剑,便是无数的奴隶之一。

奴隶一生耕种所得只够生存,其余所收获物品必须全部上缴土地主人。国王和诸侯、族长及其家人,依靠从这些“奴隶”和自由农夫缴来的收获物,维持着军队、官吏开支,当然还有自身舒适富裕的生活。

奴隶没有官府承认的自由民身份,没有户籍,只有“奴籍”,官府“料民”(户籍登记)也不登记他们入册。世世代代,奴隶们只能在自己所属豪族主人的井田里无偿劳作。

这是叫做隶农的奴隶,还有一种做工的奴隶,劳工奴隶,一般分为官府奴隶和家庭奴隶,来源同样是战俘、罪犯,当然也有穷困沦落者。官府奴隶主要做仆役使用,或者在官府在建的工程里做苦役。

殷、商、周之后,来到春秋战国,由于频繁的战争、政变等等因素,诸侯割据,国家机器已不能正常运转,王权形同虚设,井田制更是已千疮百孔了。这时候,一些官吏家族通过武力掠夺、金钱买卖等手段,巧取豪夺了大量土地,成为新兴的地主势力。同时成为新兴地主的还有一部分大商人,主要是用金钱买得了大量土地与依附奴隶。

新兴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与人口,加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铁器和牛耕已经普及开来。

需要指出的是,铁器和牛耕都起始于商代,但直到西周末年,春秋初期,铁器和铁农具才多了起来。

《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向齐桓公建议:

"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欘,试诸壤土。"

"美金"是指青铜,"恶金"是指铁。

《管子·海王篇》记载:

"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一针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铫。"

牛耕起源于商代的最有力证据是,甲骨文中有"犁"字。

商鞅变法最大的两个阻力,细说井田制和奴隶制的兴起与消亡

所以铁器的广泛使用和牛耕的普遍推广是在春秋时期。

由于大量人口在握,加之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了追求权利与利益最大化,于是贵族及新兴地主势力便令人开垦井田以外的荒地。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瞒着公室,属于自己私有,不纳税,叫做私田。

由于旧王权规定所有土地都归国王所有,所以到周幽王时,周王仍像原先那样从贵族手里收公田,就引起贵族们强烈不满,大发牢骚。

《诗经·大雅·瞻卯》记录:"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

矛盾日益加重,到了战国时就表现为国君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并最终导致了长期的大动荡。

由于连绵不断的杀伐征战,民不聊生,于是涌现出了各种救世主张。儒家坚定地主张恢复井田制,孔子直到孟子,奔走天下数百年,但都不为天下诸侯所采纳。道家的老子也提出了“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返古主张,事实上也赞同恢复井田制。

这时候的各国君主,本来就是靠侵占王权而升格为君的,当然知道如何防备自己下属的大夫、贵族们,虽不能倒退回古老的井田制,但也不能让新贵族侵占自己的权力,而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变法,用法令来来限制他们,于是各国君主都喜欢用一些法令专家,历史学家称为法家,因为这些法家人物,都极力反对回到古老的井田制。他们主张废除井田制和隶农制,建立一种更能激发农人勤奋耕作的新田制。

于是魏国率先变法,用了李悝,推行“五成田制”。所谓五成,指的是只在自由民耕种的井田和魏国的公室井田上实施了“田得买卖”,废除了封地隶农。对魏国旧贵族的私家井田,却仍然予以保留。楚国、齐国、韩国、赵国也都或多或少的进行了变法,但力度都不够,还不如魏国的五成变法。燕国和秦国两个老牌诸侯国,更是没有做任何变法。其他的三十多个小诸侯国就更不用说了。

直到商鞅来到秦国,施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彻底废除井田制,随之结束奴隶制,为中华大一统奠定基础。

参考资料: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

胡适在《井田辩》

《周礼·地官·小司徒 》

黄现璠《我国民族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探讨》

《国语·齐语》

《管子·海王篇》

井田制 / 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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