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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利益冲突

2018年12月4日  来源:我们的信任 作者:布鲁斯·施奈尔 提供人:85776900alit......

在社会困境中,人们会在群体利益与利益冲突之间权衡风险。我们甚至忽视了那些利益冲突:大多是自私利益,只有偶尔的是道德利益冲突。现在我们就开始着手研究这些利益冲突。

总的来讲,有几类利益冲突可导致一个人背叛,不按照群体规则行事:

●自私自利。这种人会欺骗、诈骗、偷窃或干其他不法勾当,他们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体利益之前。反社会分子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个人保护利益。这种人可能受到自我保护本能(比如恐惧)的激发而行事,这种人更可能根据自己的利益行事,不大可能服从群体利益。比如,一个正在被勒索的人可能会背叛,他可能有毒瘾或者欠下巨额债务。《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偷窃食物来供养家庭,是一个令人同情的背叛者。

●自我保护利益。人们做许多事情都是为了在别人眼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有些人可能会背叛,只是因为他认为别人已经背叛,而自己还蒙在鼓里,因此,他不能够忍受被别人当作一个好欺负的人。经纪人郎达·布莱德从其客户处盗用1140万美元公款,是为了满足贪婪的欲望以及炫富的需求。

●其他心理动机。这个分类将个人利益的其余情况“一网打尽”,包括恐惧、焦虑、急性子、懒惰以及间歇性癫痫。嫉妒会导致欺骗,1贪婪与懒惰也会。人们在发怒时会冲昏头脑做一些在其他时候不会做的事情。如果一个人的基本需求被剥夺,他将做出一些令人发指的行为。人们在许多其他情况,尤其是在极端环境下会如何权衡风险,还有待我们进行仔细研究。

●关系利益。对另一个人保持真诚是一个很强大的动机,一个人可能为了保护朋友而背叛群体。

●其他群体的利益。一个人同时属于两个群体的情况也不少,并且两个群体的利益以及规则可能是冲突的,人们不得不决定服从或背叛哪个群体。我们将在本章中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道德利益冲突。一个人的个体利益不总是与群体利益相冲突,他可能只是从道德上反对群体规则;一个人会背叛,可能只是他认为背叛才是正确的。这里有两个基本分类:第一类是认为某个特定规则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觉得自己有一些特殊原因而需要违背规则;第二类是认为规则本身即是无效的。罗宾汉便是一个带有冲突道德利益的背叛者,[1]而人体炸弹则是更为极端的例子,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实现一些宏大的目标,因此一些舆论称他们为“致命的利他主义者”。

●无知。一个人可能都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正在背叛,比如他可能在不知道一个物品已被其他人占有的情况下去拿该物品(这稍微有些特殊,因为当事人并没有权衡风险)。

一个人可能同时有好几重利益冲突,有一些利益会迫使他向群体利益靠拢,还有一些会使其偏离群体利益。1943年,亚伯拉罕·马斯洛将人的需求按等级进行排序,从最基本的到最高级的依次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与归属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些需求中有些是提倡协作的,而有些是主张背叛的。

是协作还是要背叛以及服从什么规则的抉择要将所有这些都考虑进来。我并不认为人们在大脑中计算着什么时候协作,什么时候背叛。这种观点是经济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认为人们做出的风险平衡几乎是最优的。他们的选择是“理性”的,并不是因为他们只依靠推理或者利益最大化,而是在更狭隘的层面上考虑风险,最小化成本以及最大化利润。比如,一个盗贼可能会计算偷窃的利益与被逮到的成本风险,在两者之中进行权衡。房子的主人也可能以类似的方式考量安装防盗系统和防盗器所花时间与金钱的成本,然后权衡利弊。

这种机械化抉择的观点在决策心理学最新的研究面前支离破碎,该观点正在被称为有限理性的模型所取代,为人们如何抉择提供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图景。比如,我们知道许多权衡是在大脑的潜意识层面发生的;人们根据直觉做出初步抉择,然后构建一个意识层面上的理性抉择。这些“直觉抉择”通常带有强烈的由进化所塑造出的偏见,但许多评估确实是“直觉抉择”,这些都有特定的情境(见图11-1)。

图11-1社会困境中的冲突利益

这就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1958年,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划分出了道德发展的6个阶段(见表11-1)。根据人们在哪个阶段做出推理,其将做出不同类型的权衡。道德推理阶段不会决定一个人是协作还是背叛,但是它会决定人们会使用什么道德依据来做出抉择。

更为一般的是,当一个人权衡利弊时,他还会有一些对冲平衡压力。我们可以从内向外来组织这些压力:自我、亲朋好友、一般朋友、较大的以及潜在有关系的群体、作为整体的社会(不管我们如何定义它)、所有人类(作为整体的一个社会特例)以及一些更为高层次的道德系统(宗教、政治或哲学或者其他)。有时候压力仅仅是从自己的脑袋里产生的,就像多种多样的个人利益。在其余情况下,压力则来自其他人或者群体。

这点很重要,因为冲突的压力越大,越容易背叛群体利益。个人保护利益以及关系利益可能会非常强大,而道德利益则会依据情境而定,像恐惧与憎恶等心理动机可能非常强烈。其他群体的群体利益也可以非常强大,尤其当群体规模较小、关系更为紧密时。4规模以及情感距离非常重要,图11-2很直观地表明此点,当然这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说明。人们可能对不同级别或者不同排序有不同的情感距离。

图11-2冲突利益的规模

艾米莉·狄金森认为人们会选择自己的人际圈,然后对其他任何人“关起门来”。

冲突的利益会导致冲突的压力,而且它们一旦在群体内开始形成,就会变得越发强大。当爱丽丝认为警察的行为并不道德时,她就可能拒绝与警察协作。一旦她加入一个每人都怀有这样想法的群体中时,她背叛的可能性就变得更大。群体给她提供了道德依据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情合理,认同她的群体会给出合理以及最为有效的背叛建议,而且当她背叛时,还会予以情感支持。规模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重要的因素,社会压力在小规模群体中更能起作用,因此小规模群体的道德作用胜过大型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小规模子群体中存在一些背叛者,与他们协作意味着对较大规模群体的背叛。

根据他们的利益冲突,人们会或多或少地遵守群体规则。不太遵守群体规则的人一般会抱有自私的利益,与之冲突的利益很可能来自那些严格遵守群体规则,同时也遵守其他规则的人。正因为这些额外的遵守规则,他们不得不与冲突的利益做斗争,而其中的权衡抉择往往是非常复杂的。

有犯罪倾向的人做出的风险权衡可能非常简单:我应该去偷还是不去偷?但是对于一个既服从道德又遵守群体规则的人——冉·阿让或罗宾汉,要做选择就非常不容易了。他必须得考虑个人保护需求、道德性、他所帮之人的需求以及他偷窃对象的道德状况,等等。当然,这些都会有许多个体差异。有些人会将道德作为身份认同感的核心,有些人则会将它们边缘化。勒内·吉拉德使用术语“精神的天才”来描述最为道德的人们,也常常将他们中的许多人描述为“殉道者”。在道德上成为另类是有风险的,5因为社会想让群体利益得到最为广泛的支持。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曾写道:

社会是一个股份制公司,人们同意为更好地保护每一个股东的利益安全而牺牲自由与文化,要求最多的美德便是服从。自力更生是它的敌人,它不喜欢现实主义与创造者,而喜欢各种名誉与陈规。

亨利·大卫·梭罗曾谈论过我们是如何处理群体规则的,尽管他的道德告诉他:

我邻居所说的绝大部分正确的事在我灵魂深处都认为是错的,如果我曾因什么事情后悔过,它可能就是我的好行为。是什么恶魔附体,让我如此墨守成规?

历史学家劳拉·撒切尔·乌尔里奇写道“表现良好的女人很少留下历史”,她指的便是背叛。

苏格拉底的道德给他指引了另一条道路,使其做出选择协作与服毒而不是背叛与逃跑,即使他知道对他的判决是非正义的。

我们认为人们吸收其所属文化的道德,并依据它们而生活,甚至对于一些我们现在认为不道德行为罪行的赦免,因为人们总是以当时背景下通用道德的名义来检验罪行。

这看起来好像与本书无关,然而,是有关系的。误解背叛者是社会压力失效的一种常见方式,我们将在第15章对此进行详细讨论。将风险权衡想象成一种平衡。当爱丽丝决定是协作还是背叛时,她对每一个选择的成本与收益都进行了深思熟虑。社会压力是指群体努力使协作成为更有吸引力的选择。如果你认为爱丽丝的背叛是因为她很自私(为了钱财而背叛),或者考虑到她的自我(她想在朋友面前表现得很酷),当她的确有与之冲突的道德利益时,社会压力就会失效。每一个困境的具体细节都是不同的,但利益冲突往往非常重要。

理解冲突利益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根据相冲突的利益情况,你可能会有不同类型的背叛。为了说明此点,我们使用一个更微妙的社会困境:爱丽丝是否应该与警察协作。7与警察协作很重要,因为社会成员是否会以及在什么程度上会与警察协作并提供犯罪线索,极大地影响法律针对犯罪的制裁效果。如果完全没有连接到警察局的自动防盗器,没有装在壁龛与角落中的监控摄像头,没有警察全天候地巡逻执勤,那么盗贼被抓住的机会大部分取决于犯罪现场旁观者是否会采取行动的意愿:要么报警,要么与之搏斗然后报警。人们越多地举报犯罪,不管是犯罪正在实施,还是犯下罪行之后,制度压力起到很好的效果。

这就是群体利益,与之冲突的不举报犯罪的利益有:

●自私的个人利益。爱丽丝可能仅仅是因为对周围社会关心不足而不选择协作。可能她要急于处理她生活中的事情,无暇顾及其他;可能她也很仔细地权衡过利弊,她的时间消耗以及举报犯罪的危险胜过了她从举报中获得的收益。

●个人保护利益。爱丽丝可能因为以下几个原因害怕与警察协作:①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罪犯,因此不想与警察搭上任何关系。尽管警察常常对犯罪情节较轻并帮助指控犯罪头子的人予以保护,但保护的实施不具有常规性,而且对特定罪犯证人予以恰当保护并没有保证。②警察可能成为她的一个威胁,因为警察并不总是慈善的。有一些人就是出于司法恐惧而不愿意与警察打交道。③她可能害怕来自罪犯以及罪犯团伙的报复。犯罪组织加强了害怕报复的恐惧,这样便可以肆无忌惮地在一定范围内犯罪。甚至有一个“停止告密”运动,巴尔的摩黑社会也发行过一部DVD用来恫吓人们不要举报犯罪。

●自我保护利益。她可能看重一种玩世不恭的自我形象;她也可能是一位受害者,她很尴尬,也不想承认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其他心理动机。她可能出于对权威机构人物的非理性恐惧、严重焦虑或者病理羞怯。

●关系利益。她可能认识嫌疑犯,因此为保护那个人而不向警方举报。

●另一个群体的群体利益。她可能是犯罪群体的一员,或者是出于对犯罪群体的同情,因此选择与群体而不是整体社会协作。8例如,她可能是一位警察,她看到了其他警察虐待犯人,她对同事的忠诚胜过了举报犯罪的道德义务。

●冲突的道德利益。她可能不相信法律,社会中许多人在看到非法异常情况时,或者发现有人从互联网上下载有版权的音乐时,从来不会报警。她可能认为警察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或者犯罪的受害者罪有应得。

即使某人是犯罪的受害者,他也可能选择不举报。这样的例子包括强奸(对举报的受害者而言这是一种羞辱)、诈骗(带有社会屈辱)、警察可能帮不上忙的轻微犯罪以及受害者害怕警察的情况。被强奸的妓女会报警吗?当十年前我妻子的钱包在布达佩斯地铁被偷时,我们就没有报警,因为我们觉得警察不会有任何帮助。互联网犯罪也能划入这一分类。有一些信用卡诈骗的受害者没有报警,因为数额很小,警察也不会放在心上。事实上,一个诈骗者可以高枕无忧地向大量人进行小规模诈骗,因为对每个人来讲,都不值得去起诉他。

当然,人们还有许多其他的理由不举报犯罪。有时候犯罪实在是难以举报。得益于全球化与互联网,国际犯罪便属于这一类型。互联网上被尼日利亚的罪犯诈骗的受害者不知道应该向谁举报,而不幸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帮助。骗子设法使受害者不会报警,让受害者认为自己也在做非法的事情或者被欺负得太尴尬了。

与警察协作的社会困境,如表11-2所示。

人们对犯罪没有警惕心是许多互联网诈骗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冒牌杀毒软件扫描诱使用户相信他们的电脑有病毒,然后收取25美元、50美元或更多的钱来“清除”这些病毒。这是个获利百万美元的行业,而且大多数受害者从来没有意识到他们被骗了。一些网上洗钱的机制也是以相同的方式工作。

利益冲突是正常的,社会确实认可这些冲突。有时,社会会用一些机制来处理这些利益冲突。法官应该不参与有潜在冲突利益关系的案件。政府也往往将那些潜意识怀有敌意的人从强制服兵役中免除。报纸专栏作家、学术研究者或其他人应向读者澄清所有利益冲突,这样读者便可以知道他们的偏见。一些法律包括宗教豁免权。

大多时候,我们因为这些机制而过得更好:撤离有关联的法官使得判决决议更少被个人偏见所干扰;潜意识怀有敌意者的身份甄别使得士兵不必与那些不愿意掩护的同伴战斗。但是公共健康并没有变得更好,因为有一些宗教豁免权使得他们不必遵守疫苗法。

我们甚至在宿命论的学说中找到了利益冲突的合法性。连禁止谋杀也有例外情况,比如自卫便是一种个人保护本能,但当事人有义务证明利益冲突的合法性。如果爱丽丝开枪打死了鲍勃,事实的推定(我指的是社会的事实推定,而不是法律的事实推定)是她犯了谋杀罪,除非她可以证明是其他情况。

道德是很复杂的,如果人们不认同某个特定的道德观点与相应的利益冲突,社会困境也会消失不见。如果你没有考虑海产品的可持续生产,那么过度捕捞就不再是一个社会困境。就算渔夫将大海中的鱼捞尽了,在你有生之年也不会对此有所觉察,因为杂货店中依然有鱼可以出售。9如果你不认同奴隶应与社会群体中的其他阶级有一样的权利,那么奴隶制便不再是一个问题。甚至种族灭绝也不再是一个社会困境,只要你将屠杀对象进行足够的去人性化。

当然,这里还有许多其他书中涉及的内容,我也推荐大家读一些关于道德冲突的读物,以增进对冲突的利益进行权衡的认识。我们的目的仅仅是让人们认识到有许多利益冲突,其中的细节会影响社会压力的功效以及背叛的手段。为了让社会压力有效,我们需要分析背叛动机与背叛手段的机制。

我们都是一些正式或者不正式群体的成员,而这些群体就是我们社会困境中的主体。对大多数人而言,人类是最大的一个社会。整个社会(不管我们将其定义为城镇、国家或者全人类)是一个群体:我们为之工作的公司是一个群体;我们的政党是一个群体;我们所居住的城市是一个群体。群体内可能还有子群体:我们公司中的一个部门、国家政党中的一个当地政府组织以及同城邻居。往外扩展的大家族也可以被看作群体,而它们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子群体。大型公司有许多级别的子群体,军事以及宗教群体也是这样。

群体以及子群体彼此常常会有冲突。在一个群体利益与另一个群体利益有冲突的社会困境中,与一个群体协作就意味着对另一个的背叛,反之亦然,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不得不权衡利弊。本章其余内容以及第12~14章将讨论群体利益及其群体忠诚冲突。这对理解现实世界中的协作与背叛是非常重要的。

回想我们提到的囚徒,其处在与所属犯罪组织的其余成员的社会困境之中。那是一个很棒的例子,但是真实世界往往要复杂得多。

肖恩·奥卡拉汉在早年是一个恐怖分子。在13岁时,他加入了临时爱尔兰共和军,在接下来的5年中参与了接近70起针对英国的袭击,包括两次谋杀。在1976年,他改变了心志。在接下来10年,他是一个意图破坏爱尔兰共和军的警察线人。他挫败了几起爆炸企图,包括一起针对威尔士王子及王妃的袭击,并且破坏了数以吨计的武器及物资。他也公开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检举了许多其他爱尔兰共和军成员。

背叛爱尔兰共和军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他这样做了——冒着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一个冲突的道德利益,也因为另一个群体的利益:他的社群。“我意识到只有一种方式可以摧毁爱尔兰共和军无情的杀戮:自己向北爱尔兰皇家骑警队投降,并检举尽可能多的人。”他与较大规模群体的协作,也就意味着背叛小规模群体。

奥卡拉汉面对双重社会困境,我们将对每一重困境进行详细讨论:与犯罪组织协作或背叛的罪犯,以及与警察协作的公民。这两个社会困境是冲突的。奥卡拉汉必须做出抉择:与爱尔兰共和军协作而背叛整个社会,或者与整个社会协作而背叛共和军。表11-3列出了两个相冲突的群体,并忽略了许多在前面的表中列举的利益冲突。

冲突的社会困境展现了事件的本原状态,社会中鲜有非常单一的困境。群体利益常常是有冲突的,与一个群体协作往往意味着对另一个群体的背叛。

裙带关系是许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如公司、政府等。10比如,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总统为他的许多亲戚安排了公职:他任命他的内兄弟为驻丹麦外交部长,他的表兄为驻危地马拉外交部长,另一个内兄弟被任命为莱比锡城议员,第三个内兄弟成为了白宫的接待员。

这是双重社会困境(见表11-4)。格兰特是一个美国公民,受到美国的法律以及习俗的限制。他同时也是家族一员,并努力扩大家族的利益。

冲突群体困境的其他例子包括:

●一个作为某政党成员的政客,同时是一个选举他的地区的公民。

●某部门的成员,同时是整个公司的员工。

●公司的一名员工,同时也是公司工会的成员。

●公司A的员工,同时又成了公司B的合约工。或者类似地,A国的国防承包商,同时为国家B提供军事服务,如一家私人安防公司为在伊拉克的美国军方提供服务。

●一位学校老师,是教师团体的一员,同时也是将孩子送到自己工作的学校的家长。

●代表对立双方的已婚律师,11或者与律师有关系的法官。

●为某公司工作的立法者为该公司制定法律条文,或立法者在立法职业生涯结束后期待为该公司工作。

●同时兼任多家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也被称为连锁董事。

有一些冲突的群体是嵌套的,意味着较小群体中的成员同时也是较大群体中的成员。其他群体有重叠关系,意味着每个群体的一些成员同时属于其他群体。

绝大多数利益冲突的情况不是社会困境,并且许多冲突也与防护无关。居住在一个区域的投票者在另一个区域投票会平衡她投票的利益冲突,但这与防护无关。当一个群体的成员要求遵守一些规则,而其他群体的成员要求遵守冲突的规则时,这个情况将发生变化。

另一种看待道德利益的方式是将其作为群体利益。无论将群体定义为整体社会、人类种族、星球上的所有生命或者其他什么,我们都是群体中的“每一个人”。许多人将道德与群体成员的义务关联起来,关系伦理学家便是在所有层面上这样做的,但“广泛正义”与“人权”的道德概念只隐式地与人类的种族成员资格相关联。当然,人们对这些术语的内涵也有不同的理解。

当多个群体有利益冲突时,这就像一场关于哪个群体与特定个体关联性更强的战争。通常是那些规模较小,并且关系紧密的群体会取得胜利,然而这一点不能通过任何手段来进行清晰的定义,这只是一个倾向,人们会仅仅因为他们的朋友也都在这样做而盲目地去犯罪。总的来说,背叛小规模群体的利益比背叛大规模群体的利益需要更大的社会压力,反之亦然。

想想这样一个社会困境,一个人是整体社会中的一员,同时也是犯罪黑帮的一员,他也可能与警察协作。成为社会的一员是有益的,成为黑帮的一员也是有益的,特别是生活在很危险的社区,警察几乎不能提供任何保护,甚至构成了一种威胁。背叛更大的社会比背叛亲密而又暴力的黑帮要容易许多。只要犯罪黑帮保持一种比一般社会更强烈的团体关系,成员将更可能与黑帮协作。这种情况在许多组织中都有所体现,从一般的公司到极端恐怖分子的组织。这样的组织都希望它们的成员有比对一般社会更强烈的忠诚。

群体成员资格的利益非常重要。在第12章,我们将探讨雇员协助雇主进行违法经营的例子,他们便选择了背叛整个社会。反对你的老板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即使你知道公司的经营行为是有问题的。作为群体一员的利益,比如同事赞赏你的名誉以及连续地支付薪酬,都是非常强烈的与组织协作的动机。

通过几千年的时间,我们进化出了许多加强群体忠诚度的手段:入会仪式、礼制、群体成员的标记,等等。我们在第8章已经讨论过这些,它们都是保证承诺公信力的社会压力。当涉及两个冲突的群体时,这些手段变得更为重要。

并不只是正式的组织才有这些手段。拉里·弗里斯德在一个在线互助小组中承认他杀害了自己的女儿,丽萨·狄卡洛向警察局报案,她便被小组其他成员诽谤中伤了。

警察之间团结一致提供了另一个例子,这被称作“蓝墙”或者“沉默的蓝色代码”,很难让警察来互相指证。比如,2010年的多伦多G20峰会上,有几个目击者控告警察打了一个示威者。这名警察最终被指认出来,然而,在调查期间,这名警察的照片被展示在他的同事面前,却没有一个人指认他,包括事故现场上8个离他最近的警察,其中一个还是峰会期间他的室友。

有许多非正式群体在社会困境中会有利益冲突:社会群体、民族群体、阶级群体以及种族群体,而且有许多社会困境都涉及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

家庭中也充满了利益冲突。你会为准备孩子的大学学费而节省开支吗,还是把钱用来为日益老去的父母准备医疗费用?你会站在你的配偶一边还是你的父母一边?你的父母离婚而他们中的一个又结婚了,你将在谁那儿度过假期?如果你是一对夫妻的亲密朋友,你发现其中一个有婚外情,你会告发还是保持沉默?当你父亲驾驶技术越来越差,你会拿走他的车钥匙吗?有时候安全在家庭中的处境是岌岌可危的:如果你的父母在你儿时曾虐待过你,你会让你的小孩在他们家里过夜吗?在这些情况中,社会压力都非常不正式:道德与名誉。只有对那些极端虐待的情况,或者问题很严重的家庭,司法体系才能介入干涉。

既然个体可以同时属于多个冲突群体,便存在多重或冲突的社会压力。来自一个群体的社会压力并不总是转移到另一个群体,激发的压力往往取决于要被保护的群体。

比如,你在家里能做什么与你在现实世界中能做什么是不同的。如果一个孩子偷了自家另一个孩子的东西,我们不会报警,就像我们抓住一个闯入我们房子的盗贼时,我们不会叫来他的父母一样。有时,公司里雇员的不恰当行为或事情会在公司内部得到解决,但有时候就需要警察介入。国家联盟用他们自己的组织来处理流氓国家。这些都取决于规模。

当规模发生了变化,应该遵守哪些规则是一件令人困惑的事。我们在学校中便发现这个问题,现在一些教师与校长开始请警察来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之前一直是让家长来处理。规模正在扩大,处理违反规定行为的规则常常是在校区或更大的社区层面上生效,而不仅是教室内部,这意味着较不正式的道德与名誉机制不再有效,教师们感觉到了向制度模型转变的趋势。总的来说,当群体规模增长时,需要更为正式的社会压力。改变规模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因为群体成员对新机制并不熟悉,需要新的思维方式,而且起初这些机制不见得能够运作良好。

在第12~14章中,我们将讨论组织的社会困境:群体面对的困境与群体内部的困境。首先,我们将在总体上对组织进行探讨,然后探讨不同类型的组织:公司与机构(主要是政府)。我们将发现许许多多的利益冲突与社会困境,以及一些相当复杂的社会压力。

注释

1.另一方面,他因为骄傲而不会行窃。以下对话来自罗伯特A.海莱茵(RobertA.Heinlein)的《夕照驰航》(To Sail Beyond the Sunset):

“‘不能偷窃。’我不能认同这一点,父亲。”

“你会因抚养婴儿而去偷窃吗?”

“嗯,会。”

“想想其他情况,我们将在一两年之后重新探讨这个问题。这总体上是一个好的原则,但你为什么不行窃?你很聪明。你可能一生都可以靠行窃过活而不被逮到,你为什么不这样做?”

“嗯……”

“别吞吞吐吐的。”

“父亲,你太令人生气了。我不会行窃是因为我太有自豪感了!”

“非常对!很对。因为同样的原因,你不会在学校欺骗,也不会在游戏中欺骗。骄傲是你对自己的定义,‘必须保持自我,夜以继日……’。”

“‘你不能欺骗任何人。’我知道了,父亲。”

“你在分词中少用了一个'g',再读一次,并且要发音准确:你不偷窃是因为……”“我太自豪了!”

“很好。自豪的自我形象是你正确做事的最为强烈的激励。太自豪不能去偷窃,太自豪不能去欺骗,太自豪不能去抢小孩的糖吃或将小鸭子赶到水里。莫林,部落的道德法规必须以部落的存活为基础,但对于个体,正确行为的基础是自豪,而不是个人存活。这就是为什么船长选择与他的船一起沉没,这也是为什么士兵宁死不降,没有什么值得去死的人也没有活着的意义。”

2.道德哲学家用不同的词汇说过类似的事情。神学家探讨过道德的三层意义:第一层是人的欲望,第二层是服从社会规则,第三层是“关于现世规则的关系以及过去与未来规则的关系”。我将此说法稍加推广,第一层次的人会选择个人利益并背叛,第二层次的人会选择群体利益并协作,第三层次的人会依据更高的道德原则去协作或背叛。

3.威廉C.克雷恩(WilliamC.Crain)对科尔伯格的六个阶段有一个不错的总结:

在第一阶段,儿童会认为权威认为对的就是对的。做正确的事就是服从权威,也可以避免惩罚。在第二阶段,儿童不再迷恋任何单独一个权威,他们看到任何问题都会有多面。既然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人应该追求个人利益,尽管与他人协商互利是非常有用的。

在第三、第四阶段,年轻人作为传统社会的成员,有其特定的价值观、规则以及期待。在第三阶段,强调做一个好人,基本上是指与身边的人为善。在第四阶段,更关注遵守法律以维系整体社会。

在第五阶段与第六阶段,人们较少由于社会本身的原因去关注维系社会,而是更加关注好的社会应具有的原则以及价值。在第五阶段,强调基本权利以及民主进程,人人都有话语权,而在第六阶段,定义了最为公道的原则。

4.社会认同理论对不同群体的相对力量有许多看法。

5.在1963~2002年的40年时间里,世界上800~3000人出于不同政治以及社会原因为祭祀献出生命。

6.作家及诗人布莱恩·克里斯蒂安(BrianChristian)对相对道德如此写道:

托马斯·杰斐逊拥有奴隶,亚里士多德是性别歧视者,我们仍认为他们是智者?可敬之人?启蒙者?但在奴隶制社会中拥有奴隶以及在性别歧视社会中的性别歧视都是见怪不怪的个人特征。在他们的个人档案中,我们忽略掉了这些。我们倾向于整体上忽略某人见怪不怪的品质,而更加突出与众不同的特质。人们可以认为他们与社会不同,大体上说是明智与可敬的,那么,这个是缩小的道德维度吗?

7.如果你回想囚徒困境,警察故意将囚徒置于精心设计的处境来激发他们的协作,结果表明这个机制对社会控制非常有用。

8.停止告密运动也可以用一对社会困境来解释,在与整体社会协作以及与当地社区协作之间进行权衡。

9.另一方面,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商店里的鳕鱼少得多了,而且要贵得多。

10.裙带关系又在美国死灰复燃,特别是在政治领域。

[1]罗宾汉(RobinHood)是英国民间传说中的一个侠盗式人物,他武艺出众、足智多谋,仇视官吏和教士,是一位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绿林英雄。——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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