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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货币改革的失败:第二帝国

2018年9月23日  来源:我听黄仁宇讲中国历史 作者:倪端 提供人:maxallser12......

尝试货币改革的失败:第二帝国

第二帝国尝试货币管理,但功败垂成。

——黄仁宇:《黄河青山》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

——黄仁宇:《王安石变法》

黄仁宇先生开宗明义地指出,第二帝国的特色,乃是在于尝试货币管理,但功败垂成。第二帝国包括隋、唐及宋朝(公元581年到1279年),由于有了长达369年的大分裂,所以并不能算是第一帝国的直接延续。

在经过数百年的纷争后,入侵中国内部的游牧民族已经被汉化。中国文化的影响力并没有断绝,仍然顽强地保留在农业社会中,但专制集权的复苏也面临着无法超越的困难,因为它必须将庞大的农业人口重新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并且还不能容纳中间阶层的存在、发展与壮大。这些貌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际上是由鲜卑的拓跋氏带头进行改造,经隋唐而完成,所以说,拓跋族是隋唐王朝的先驱。

黄仁宇先生将第二帝国划分为三个阶段。唐中期以前为第一阶段,唐中期为第二阶段,宋时期为第三阶段。他认为,唐代中期以前的第二帝国,可以说是结构严谨,也就是说,所有重要的法规据说都符合整齐的数学公式。例如,在拓跋氏统治时,所有户数都以“5”为单位,便于管理。农业土地号称是国家所有,由百姓轮流耕种,但这些人同时也要服军役和缴税。在中国北部人口稀少、土地经济缺乏变化的情况下,这些规定尚可勉强执行,但随着条件的变化,到唐代中期,就已经完全无法执行下去了,所以780年,政府宣布以“两税法”取而代之(这是唐代后期用以取代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由宰相杨炎主持,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也就是说,不再区分土户(本土户)和客户(外来户),只要是在当地有资产和土地,就算当地人,在当地上户口、纳税。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的重大变化。由于国家的财政得到了保障,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国家规定的土地兼变最高限额了)。

这一段时间也是中国文明最为辉煌灿烂的巅峰,它的创造力达于鼎盛。汉代实行察举制度,隋以科举考试取代,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因此有助于加速社会流动,再加上雕版印刷术的普遍使用,文化也得到空前普及。中国南方的发展,造成了农作物的多样化,城市范围的扩大和水路运输的空前繁荣。10世纪末到11世纪初,中国的人口重心已从北方移到南方。随着稻米种植的推广,这种有利小户人家的经营活动,也逐渐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性格,使得社会更为繁荣,也更为平民化。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国家机器却仍然在原来的轨道上运行,所以到了宋代,中国的农业官僚便面临组织现代经济的能力考验。由于大量的现金和商品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库,宋代意识到了自身掌握的经济实力,所以才敢于组织起人数多达百万的军队。政府积极提倡贸易,注重军事技术;官吏薪水之高,也可说是空前绝后;在许多方面,宋王朝在公共事务上也扮演着主动的角色。

除开发矿产和铸造货币外,宋朝政府还发行纸钞,规定盐、茶、香料等商品要由国家专营,还把酿酒业视为特许业,并控制内陆、边疆和水上交通,掌握部分货运。和尚道士必须缴特许费用,才可以出家;犯人也可以通过交钱减刑,这些钱最后都成为行政收入。有资料显示,宋代的土地税收入是唐代的7倍,其中包括谷物、贵重金属及纺织品,数目大得惊人。在11世纪,国库仓房满溢,以致于必须再加盖新建筑来容纳财富。

宋代似乎有能力创造出中国历史的新局面,以至于今日部分背景不同的历史学家,都将11世纪之初形容成“中国早期的现代阶段”;日本学者也说,这是“东洋的近世”。不过,由于宋代的经济中的服务部门,要么完全欠缺,要么严重不足,当时没有银行、保险公司和商业法规,所以黄仁宇先生深刻地指出,就本质上来说,这些设施不只是器具和传输设备而已,他们是经济和社会秩序的产物。在银行和法院的背后,是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其后则是社会习俗和宗教。因此,一群村落的聚合体,无法充当货币管理的适当运作基础。

另外,由于失去的疆土不曾收复,相反,宋代和辽和西夏等“蛮族”进行竞争时,不仅占不到便宜,反而是割地赔款,最后被迫南迁,结果形成了宋代300多年历史的特色:战场上一败再败,并以最屈辱的条件议和。这种事情居然发生在中国有史以来最为富裕的朝代,当然会让人困惑不解。

王安石变法是第二帝国尝试货币管理的高潮时期。黄仁宇先生说,王安石变法的例子反映的不只是宋代的情况,还包括中国现代的问题。王安石“新政”中最引人争议的就是“青苗法”。无论是宋代还是后来的朝代,众多的小自耕农都面临着每年农耕时的贷款问题。他们通常向族人预支现金,但利息高得离奇。王安石计划让政府在春季稻谷青绿的时候,提供贷款给农民,秋收时农民还清贷款,借期6个月,利率20%。参照当时乡村的高利贷标准,这个利率并不算高。不过,虽然这个实验在各区的成果并不相同,但整体上的失败却是无疑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还是上面所说的原因:整个社会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当时缺乏服务单位,计划无法有效执行。个别农民无从申请贷款,政府无从调查申请人,担保的东西无从确立,欠债不还也没办法没收担保品。反对新法的人说,大多数的地方官无非是把钱全部发放给老百姓,而根本不管他们需不需要;而贷款领取人的邻居,基于连带责任,又必须被迫彼此担保贷款。

青苗钱的来源是地方政府稳定食物价格的储备金,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个区都有足够的现金。但经王安石变法,所有的地区都被安排了配额,必须缴纳一定的青苗钱利息。有官员向皇帝报告说,大肆宣传的贷款其实并无其事。这位官员指责,钱并没有真正贷出去,但人民还是要缴税,等于是在正常的税款外又额外加税。

新政的其他内容也同样行不通。在市易法中,将人民缴纳的物资重新出售,但依然无法吸引民间的商人。由于缺乏法院的保护,这些商人担心,为了弥补预算的漏洞,政府很可能会用公共利益的名义,将自己辛苦赚来的财产没收。同时,若是官员们亲自在城里做买卖,零售商就会无法生存,所以到最后,也就不会有公平价格这回事。因此实质上,新政在乡村里鼓吹货币经济,却抑制城市里货币的流通。

由于王安石的特殊身份,为达到目的,他必须给予市镇特许状和让司法制度合理化,才能产生民间的平等,以便于商业来往,但显然这些措施势必连根拔起帝制中国的根。事实上,王安石并没有革命的眼光,无法跳过1000年的历史,只是他仍然造成了宋代官僚的分裂。新政先实施后撤消,然后是再推行,结果导致了在朝的官员分裂成很多派别,这样一来,改革的问题也就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了。

王安石改革失败之后,北宋很快被金人灭亡,但它所掌握的资源仍远多于北方的金人。南渡的南宋王朝偏安一隅,继续享受着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却仍然无法摆脱所面临的困境。在经济上较进步的国家无法动员本身所掌握的资源,以打败经济较落后的国家,就此成为一种模式。相反,北方入侵的民族满足于基础的简单,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当场运送人力和提供食物,反而能弥补两者之间的差距。

所以,尽管其间也发生了类似贾似道买公田等事件,于大局也毫无益处。因此,黄仁宇先生才会说,有了北宋与南宋的两重经验,才得以知道,一个农业国家的行政系统发展成熟,尚不能充分管理及发挥其所辖的经济方面最前进部门之功效的时候,只有改用商业管制的办法,才有出路。此时政府的功能渐趋繁复,引用特殊技能的需要增高,其经费也必须扩充。因其超过旧式农业的范畴,也不能以现有税收对付,又只好发行公债,因之则引起代议政治司法独立和其他跟随着一串的组织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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