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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你的一切(2)

2020年6月6日  来源:反常识经济学:性越多越安全 作者:史蒂夫·兰兹伯格 提供人:zhongzhi83......

在我执教的大学,有一群富有热心的年轻人建立了一个组织,鼓励人们多关注慈善事业,他们的吉祥物是萨米海星,他们的宣传页这样解释:

一个小女孩漫步在海边,沙滩上满是被暴风雨卷上岸的海星,海星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边。她每走到一个海星跟前,就会弯腰将它捡起来,然后扔向大海。

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这个简单动作,直到一个中年男人走到她的跟前。中年男人说:“小女孩,别白费力气了,你看看这片海滩,全是冲上岸的海星,你救不完的,你改变不了什么!”

小女孩很受打击,突然就泄气了。但很快,她又开始弯下腰,捡起海星,尽自己最大力量扔向大海。她看着那个中年男人,说:“我改变不了所有海星的命运,但,我可以改变那个海星的命运!”

为这个小女孩点赞!于千万只海星之中救一只海星,与救沙滩上的唯一一只海星同样伟大!如果你觉得救一只海星是值得的,那么,救这只海星就是值得的,做你力所能及的就是最好的!

萨米的故事如此令人印象深刻,教育意义如此突出有力,让我忍不住为她写了续集:

大约一小时后,那个中年男人回来问小女孩:“你有没有注意到,在沙滩的另一边有成堆成堆的海胆,它们也是被这一场暴风雨冲上岸的。”小女孩悲伤地点点头。

中年男人说:“你整个下午都在救这些海星,没人去救那些海胆,你难道不应该稍停停,去沙滩的另一头救救那些海胆吗?那些海胆不应该被救吗?”

小女孩回答说:“应该救,但这里还有很多海星需要被救!”

再一次为小女孩点赞!她不可能分身二处,同时救海星和海胆。但她已经在海胆和海星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尽管这一选择可能令人伤心,但却是必要的。改变她的选择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变化,所以她的选择是最优的!她已经救了很多海星,她的付出和努力就值了!最重要的问题——不计其数的海星和不计其数的海胆需要被营救——仍然无法解决,这一点令人伤心!但,只要基本的问题没有改变,解决之道也就无须改变!

当然,小女孩救下整个海滩的海星之后,就应该去救那些海胆了。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在海星之间的选择,无论以怎样的标准,比如更健康、更可爱,或更容易营救,在救完最有价值的海星之后就应该救其他海星了。简言之,一旦解决了某一问题,就应该转向下一个问题。

所以,“一旦选择,从一而终”的观点不适用于规模小的慈善事业。比如说,当地的剧院需要100美元购买服装,另外还需要100美元组织一次聚会,你可能只想为购买服装捐100美元,不想为办聚会捐钱,这也是可以的。部分解决了它们的问题之后,就可以重新调整自己的选择。

同样道理,如果有10个饥饿的儿童排在我们的家门口,我们有10个汉堡包可以分给他们,没有人会将所有的10个汉堡包都给排在第一位的孩子,我们会每人发一个。每一个汉堡包都可以部分解决一个儿童的饥饿问题,解决了一个就应该转向下一个。这就是为什么鸟妈妈会平均分给每一只幼鸟食物,而不是把所有的食物都分给叫得最响的幼鸟。

但如果有一万名饥饿儿童排在你家门前,前一千名儿童得了维生素C缺乏症,另外一千名儿童得了佝偻病,还有一千名儿童得了其他疾病,等等。如果先帮助得了维生素C缺乏症的儿童,就没有理由再帮助得佝偻病的儿童了;如果得维生素C缺乏症的儿童最先让你动恻隐之心,你就应该一直帮下去,即便后来可能感觉得佝偻病的儿童也挺可怜,但这也不能成为改变资助对象的理由。

于一万个儿童之中资助一个儿童,与资助10个儿童中的一个,或者资助单独的一个儿童,同样值得赞赏!但不同点是,资助单独的一个儿童,问题就全部解决了,资助一万个儿童中的一个,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所以也就没有合理的理由来改变资助对象。

人们总是忽视我的金玉良言,不断在美国心脏病协会、美国癌症协会、CARE等组织之间更换捐赠对象,有时这种改变就发生在同一天。他们似乎在想:“好了,心脏病问题已经被我完美解决了,该关注下癌症问题了。”当然,这种“伟大”的错觉很少发生,所以,人们不断地变更自己的捐赠对象肯定还有什么其他原因,这些原因可能是什么呢?

一个可能的答案是,有的人捐赠在意的是自己的感受,有的人捐赠在意的是捐赠对象。如果我们在意的是捐赠对象的话,我们会集中所有力量捐赠给最值得捐赠的人;如果我们在意的是自己的感受的话,我们会尽量多地增加捐赠对象,这样我们就可以满意地说:“看,这些人都得到过我的捐赠!”

我们对CARE的捐赠可以部分解决“对捐赠的渴望”这一问题,但并没有解决“CARE需要得到更多捐赠”这一问题。所以,如果我们在意的是解决自己的问题的话,就会不断更换捐赠对象;如果在意的是被捐赠组织的问题的话,我们就不应该轻易做出改变。

追求自我满意度的动机无可厚非,也不是什么邪恶的事,如果能被正确引导,也是值得赞赏的,但这与慈善就不是一回事了!为了展示自我满意动机与慈善动机的区别,为了让大家看清楚随意地改变捐赠对象与纯粹的慈善动机是两码事,让我们进行这样一项思维实验:假设某人打算向CARE捐赠100美元,就在他寄出支票之前得知,另一人已经向CARE捐了100美元,这时他(她)会不会说:“既然已经有人向CARE捐钱,我就不给CARE捐了,还是捐给癌症协会吧。”我打赌不会!

既然第二个人向CARE捐的100美元不能让第一个人感觉应该捐款给癌症协会,那么为什么第一个人向CARE捐的100美元就可以让第二个人感觉应该给癌症协会捐款呢?同样的100美元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效果?这不科学!除非第一个人认为自己捐的100美元比其他人捐的100美元更加重要,或者更加高效。如果我们感觉自己捐的100美元比别人捐的100美元更加高效,说明我们已经陷入“美丽的幻觉”;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捐的100美元比别人捐的100美元更加重要,说明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经暴露,在我们自己的内心中,自己的满足感比别人更重要,甚至比受赠者对食物的需求更重要。

关于这一部分内容相关的问题及解释:

问题一:对于风险厌恶者怎么办?假如我非常肯定在慈善组织A和慈善组织B之间,一定会有一个不能高效率地使用我的善款,但我不确定是哪一个,因此将捐赠分散开来,不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这样考虑有错吗?

解答:这样考虑没有错,但有前提条件:选择错误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即“风险”真实存在。在捐赠这个情境中,这一条件通常不成立,不存在所谓真正的“风险”。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捐赠,通常仅仅是整个捐赠中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所有的人都将鸡蛋放在错误的篮子里确实是个灾难,但仅仅将一个捐赠者的一部分善款放在“错误”的篮子里,远远称不上是灾难。

这个“鸡蛋—篮子”的比喻非常引人注目,在一些情境中这种分析方法还非常精确。它有时适用,比如,将所有的投资资金用于购买一只股票,这种选择风险非常大,因为可能选择了错误的股票;但有时并不适用,比如将所有的善款捐给同一家慈善组织,即便这家慈善组织不符合某些标准的最优要求,这也称不上是大错。两种情景的不同点在于:在股票投资中我们是唯一的投资者,在慈善捐赠中我们仅仅是千万捐赠者中的一个。所以,我们个人的错误在投资情景中就代表全部错误,就会带来灾难性错误,在捐赠情景中仅仅是其中的一小点错误,不会有什么大影响。

问题二:如果所有人对慈善组织的偏好都一致,都更愿意向A组织捐赠,按照上述建议,就应该都将各自全部的善款捐给A组织,这样的话,整个社会的捐赠都会流向同一家慈善组织,这难道不是灾难?

解答:不可能出现某一组织得到所有善款的情况。人们在决策向哪个组织捐款时是相互独立的,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捐款对象。一旦某一组织得到足够善款,足以实现其主要目标,大量的捐赠者就会开始关注其他的慈善组织。

换句话说,人们在评估慈善组织是否值得支持时,不仅考虑该组织的慈善目标,还关注它已经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目标。单个的个人无法解决某一慈善组织的问题,但大量的捐赠者集合起来就可以部分解决某一慈善组织的问题,一旦这一目标实现,人们就会开始关注其他慈善组织。所以,即便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单一的,但作为一个整体,慈善组织的捐赠对象也是多样化的,正如它该有的模样。

问题三:既然应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是不是应该先解决那些比较好解决的问题,然后再解决比较难的问题,即应该先向资金需求量较小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呢?

解答:当然不是。资金需求量仅是其中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还有很多重要方面需要考虑,比如说建立基金的目的。如果让我在需要2亿美元的癌症基金与仅需要10美元的“蚯蚓豪宅基金”(为蚯蚓建设“豪宅”的基金)之间做选择,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因为后者存在的意义不大。

严格来说,排除多元化的“单一慈善”理论在逻辑上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但这些例外情况意义不大。

第一种是“小型慈善活动”,这种例外情况在之前讨论当地剧院组织的篇章中已经讨论过。如果我的邻居快要饿死了,我会请他吃饭;但他如果仅仅是饿了,我会告诉他照顾好自己。所以,对于这些资金需求量不大的“小型慈善活动”可以分类处理,情况紧急的优先处理,情况不紧急的自行处理。

第二种是捐赠时间,即做义工。与捐赠金钱不同,捐赠自己的时间从事某种对社会有意义的义务劳动有自己的特点,即当捐献者从事某项任务一段时间之后,这一任务会变得乏味无聊。所以,如果你已经在厨房里站着义务劳动两个小时了,你一定希望你捐献的下一小时能够坐着提供义务劳动。

第三种发生在有新信息出现时。比如,当我们获知一些关于癌症协会的具有正面意义的新闻时,很有可能就不再向CARE捐款,转而以癌症协会为捐赠对象。但这种例外情况不适用于那些通过5分钟的会谈就可以向三家不同的慈善组织捐款的人群。

第四种发生在这样一种情景中:如果我们个人的捐赠行为可以激励更多的人进行捐赠,那么,我们就应该选择尽量多的捐赠对象,以使我们能够带来的积极意义最大化,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慈善事业。就像一位读者曾指出的:如果我给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每家组织捐款50美元,在我和朋友聊起公共广播电台、人权、公民权利的提升等话题时,就可以提到我向这些组织捐赠的事,他们也有可能因此而向这些组织捐赠。

从逻辑上将这一例外情况推演到极致就是:将每一分钱都分为一万份,然后捐赠给一万个不同的慈善组织。这与之前“将所有的捐赠都赠给同一组织”的建议完全相反。这一策略会引起大家争相效仿吗?完全不会!因为这一行为传达的信息是,你对这些捐赠根本不在意,捐给谁都一样,所以没有人会以你为榜样。

当我们转变自己的捐赠对象时这一机制仍然起作用。向CARE捐100美元的行为传达给邻居的信息是,CARE值得得到这些捐赠;之后,将另外100美元捐赠给癌症协会,传达给邻居的信息是CARE不再值得得到那些捐赠。

所以,改变自己的捐赠对象对其他人行为的影响完全相反。另外,如果我们真的觉得自己的行为会对别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话,我们可以在向别人传达信息时故意夸大我们实际的捐赠额(但是多数人不喜欢说谎)。

最后,如果有人愿意奖励我们的话,我们会更乐意变更捐赠对象,比如来自老板的奖励。或许,我们变更捐赠对象可以使老板的配套项目更好地进行。这一观点解决了一个问题,但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它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我们要改变捐赠对象,却没有解释老板为什么希望我们改变捐赠对象。推测起来,老板的动机应该不是出于单纯的慈善目的,想到这儿,或许我们都不会有一点点的惊讶!

慈善 / 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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