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论点是否正确

2018年4月19日  来源:如何阅读一本书 作者:莫提默·J·艾德勒 提供人:爱到停止
摘要:(1)说一位作者知识不足,就是在说他缺少某些与他想要解决的问题相关的知识。(2)说一位作者的知识错误,就是说他的理念不正确。这样的错误可能来自缺乏知识,或所说的事实或可能的事实,都是错的,而且是不可能的。(3)说一位作者是不合逻辑的,就是说他的推论荒谬。一般来说,荒谬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缺乏连贯,也就是结论冒出来了,却跟前面所说的理论连不起来。作者可能没法照他自己所提的证据或原则得出结论。这样他的推论就不够完整。另一种是事件变化的前后不一致,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两件事是前后矛盾的。

※ 判断作者的论点是否正确

这四个重点之中,第四个重点与前三个略微不同,我们会继续讨论这一点。我们先简单地谈一下前三点,再谈第四点。

(1)说一位作者知识不足,就是在说他缺少某些与他想要解决的问题相关的知识。在这里要注意的是,除非这些知识确实相关,否则就没有理由作这样的评论。要支持你的论点,你就要能阐述出作者所缺乏的知识,并告诉他这些知识如何与这个问题有关,如果他拥有这些知识会如何让他下一个不同的结论。

我们还要补充说明一点。达尔文缺乏基因遗传学的知识,这些是由孟德尔及后继者研究证实的知识。在他的《物种起源》中,最大的缺点就是他对遗传机能的知识一无所知。吉朋,则缺乏一些后来的历史学家研究证明所显示出罗马沦亡的关键点。通常,在科学与历史中,前人缺乏的知识都是由后来的人发掘出来的。科技的进步与时间的延长,使得大部分的研究调查都能做到这一点。但在哲学领域中,状况却可能相反。似乎时间越久远,知识只有衰退,而毫无增进。譬如古人就已经懂得分辨出人的意识、想像与理解力。在18世纪,休谟(David Hume)的作品中对人的想像与思想的区别一无所知,然而早期的哲学家早已建立起这个概念了。

(2)说一位作者的知识错误,就是说他的理念不正确。这样的错误可能来自缺乏知识,但也可能远不只于此。不论是哪一种,他的论点就是与事实相反。作者所说的事实或可能的事实,其实都是错的,而且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作者是在主张他自己其实并没有拥有的知识,当然,除非这样的缺点影响到作者的结论,否则并没必要指出来。要作这个评论,你必须要能说明事实,或是能采取比作者更有可能性的相反立场来支持你的论点。

譬如斯宾诺莎的一本政治论著中,谈到民主是比专制更原始的一种政治形态。这与已经证实的政治史实完全相反。斯宾诺莎这个错误的观点,影响到他接下来的论述。亚里士多德误以为在动物的传宗接代中,雌性因素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结果导致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生殖过程的结论。阿奎那的错误在他认为天体与星球是截然不同的,因为他认为前者只会改变位置,此外无从改变。现代的天文学家更正了这个错误,而使得古代及中世纪的天文学往前迈进一大步。但是他这个错误只与部分内容相关。他出了这个错,却不影响他在形上学的论点,他认为所有可知觉的事物都是由内容及形式所组成的。

前两点的批评是互相有关联的。知识不足,就可能造成我们所说的知识错误。此外,任何人的某种知识错误,也就是在那方面知识不足。不过,这两种不足在消极与积极面上的影响,还是有差别的。缺乏相关的知识,就不太可能解决某个特定的问题,或支持某一种结论。错误的知识却会引导出错误的结论,与站不住脚的解答。这两个评论合.在一起,指出的是作者的前提有缺陷。他需要充实知识。他的证据与论点无论在质与量上都还不够好。

(3)说一位作者是不合逻辑的,就是说他的推论荒谬。一般来说,荒谬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缺乏连贯,也就是结论冒出来了,却跟前面所说的理论连不起来。另一种是事件变化的前后不一致,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两件事是前后矛盾的。要批评这两种问题,读者一定要能例举精确的证据,而那是作者的论点中所欠缺的使人信服的力量。只要当主要的结论受到这些荒谬推论的影响时,这个缺点才要特别地提出来。一本书中比较无关的部分如果缺乏信服力,也还说得过去。

第三点比较难以例举说明。因为真正的好书,很少在推论上出现明显的错误。就算真的发生了,通常也是精巧地隐藏起来,只有极有洞察力的读者才能发掘出来。但是我们可以告诉你一个出现在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中的谬论。马基雅维里说:

所有的政府,不论新或旧,主要的维持基础在法律。如果这个政府没有很好的武装力量,就不会有良好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政府有很好的武装力量,就会有好的法律。

所谓良好的法律来自良好的警察力量,所谓只要警察力量是强大的,法律也自然是良好的,是不通的。我们暂且忽略这个议题中高度的可疑性。我们关心的只是其中的连贯性。就算我们说快乐来自于健康比好法律来自有效力的警察力量还要有道理一些,但是也不能跟着说:健康的人都是快乐的人。

在霍布斯的《法律的原理》(Elements of Law)中,他主张所有的物体不过是在运动中的物质数量而已。他说在物体的世界中是没有品质可言的。但是在另一个地方,他主张人本身就不过是个物体,一组在运动中的原子的组合。他一方面承认人有感官品质的存在—颜色、气味、味觉等等——一方面又说这都不过是大脑中原子的运动所造成的。这个结论与前面第一个论点无法呼应,在那个论点中他说的是在运动中的物体是没有品质的。他所说的所有运动中的物体,应该也包括任何一组特殊的物体,大脑的原子运动自然也该在其中才对。

这第三个批评点与前两个是互相关联的。当然,有时候作者可能没法照他自己所提的证据或原则得出结论。这样他的推论就不够完整。但是这里我们主要关心的还是一个作者的理论根据很好,导出来的结论却很差的情况。发现作者的论点没有说服人的力量,是因为前提不正确或证据不足,虽然很有趣,但却一点也不重要。

如果一个人设定了很完整的前提,结论却问题百出,那从某个角度而言,就是他的知识有错误。不过,到底这些错误的论述来自推论有毛病的问题,还是因为一些其他的缺点,特别像是相关知识不足等等,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倒是值得我们细细推敲的.

证据 / 原则 / 结论 / 不足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