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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昔底德和亚伯拉罕到休谟和刘易斯

2020年7月10日  来源:为什么:关于因果关系的新科学 作者:[美]朱迪亚·珀尔;[美]达纳·麦肯齐 提供人:kangtao76......

考虑到反事实推理是我们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心理机制的一部分,发现在人类历史早期就存在反事实表述这一事实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古希腊史学家修昔底德,常被称为用“科学”方法研究历史的先驱,其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就描述了发生在公元前426年的一场海啸:

在地震频繁发生的同时,在埃维亚岛的奥罗比亚地区,海水从海岸线退去,又裹着巨大的浪冲了回来,淹没了城市的大部分地区,一些地区甚至在潮水退去之后仍淹没在水下;曾经的桑田变为沧海,而很多居民因来不及跑到高处而葬身海底……在我看来,这一现象的因必须从地震中寻找。在地震最猛烈的时候,大海被某种力量驱使着远离海岸,又以加倍的力量骤然冲回陆地,引发洪流。假如没有地震,那我无从理解这种灾难是如何发生的。

考虑到文章的写作年代,这段话实在了不起。首先,修昔底德敏锐的观察力就能让每位现代科学家感到与有荣焉,再考虑到他所处的时代没有卫星,没有摄像机,没有时刻在线的新闻机构播放海啸发生时的灾难画面,他的发现就更了不起了。其次,他写这段话的历史背景是,当时的自然灾害通常被归于神的旨意。他的前辈荷马或其同代人希罗多德无疑会将这一事件归因于海神波塞冬或其他神的愤怒。然而,修昔底德提出了一个不涉及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因果模型:地震引退了海水,又让海水反冲并淹没了陆地。这段话的最后一句特别有趣,因为它体现了必要因果关系或“若非因果关系”的概念:假如没有地震,海啸是不可能发生的。这种反事实判断将地震从仅仅是海啸的一个前情升级为一个真正的因。

另一个关于反事实推理的令人着迷且颇具启发意义的例子出现在《创世记》中。在这个故事中,上帝想要摧毁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市,以惩罚那里的人的罪恶,亚伯拉罕为此询问了上帝一些问题。

亚伯拉罕走上前来,说:“无论善恶,您都要剿灭吗?

假若那城里有50个义人,您还要剿灭那地方,而不为城里那50个义人饶恕那地方吗?”

上帝说:“我若在所多玛城里见有50个义人,我就为他们的缘故饶恕那地方的众人。”

但故事并没有结束。亚伯拉罕对上帝的回答并不满意,于是继续问上帝,假如只有45个义人呢?或者只有40个?30个?20个?甚至10个呢?每次,他从上帝那里得到的答案都是同意饶恕那些人。上帝最终向他保证,假如真的能找到10个义人,他依然会宽恕所多玛城。

亚伯拉罕试图用这种讨价还价来实现什么目的?他当然不会怀疑上帝的计数能力。亚伯拉罕知道上帝清楚所多玛有多少义人,毕竟上帝是无所不知的。

我们知道亚伯拉罕是上帝最虔诚的信徒,愿意为上帝献身,因此我们很难相信他提出这些问题是为了说服上帝改变想法。相反,这些问题更多地体现了亚伯拉罕自己的理解。他正在像一名现代科学家那样进行推理,试图去理解掌管集体惩罚的律例。罪恶达到怎样的程度对于实施集体惩罚而言才是充分的?找到30个义人是否足以拯救一座城市?20个呢?如果没有这些信息,我们就无法构建出一个完整的因果模型。现代科学家一般称此类模型为剂量—响应曲线或“阈值效应”(threshold effect)。

当修昔底德和亚伯拉罕通过个别案例探讨反事实时,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则研究了因果关系更具普遍性的层面。亚里士多德用其典型的系统性的语言,建构了一个完整的因果关系分类,其中包括“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例如,雕像形状的质料因是铸成它的青铜及其性质,我们无法用橡皮泥做出同样的雕像。然而,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提及反事实的因果关系,所以尽管他的分类十分巧妙,但这种分类仍然不具备修昔底德描述海啸起因的语言所具有的那种简洁明确的特性。

要找到一个将反事实置于因果关系核心的哲学家,我们需要追溯至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的主张(他与托马斯·贝叶斯是同时代的人)。休谟拒绝了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方案,坚持对因果关系的单一定义。但他发现这个定义相当模糊,事实上是在两个不同的定义之间来回摇摆。后来,这两个定义演变为两种互不相容的思想,而讽刺的是,两派思想家都把休谟看成他们的开山鼻祖!

在《人性论》(见图8.1)中,休谟否认了任何两个对象具有使一个为因,另一个为果的内在特质或“能力”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因果关系完全是人类自身记忆和经验的产物。“因此我们记得曾见过我们称之为‘火焰’的事物,记得曾感受过我们称之为‘热’的事物。”他写道,“我们还会回想起在过去所有的经历中它们的恒常联结。就这样,我们称一个为因,另一个为果,并从一个的存在推断出另一个的存在。”这个定义现在也被称为因果关系的“规律性”(regularity)定义。

图8.1 休谟有关因果的“规律性”定义(于1739年提出),图中所示的论文以“人性论:把推理的实验性方法应用于道德主体的一次尝试”为标题,插图中截取的文章段落出自第三节:“论知识和或然性”

这段话透露出一种惊人的肆无忌惮的态度。休谟切断了因果关系之梯第一层级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联系,认为第一层级的关联就是我们需要的全部。一旦我们观察到火焰和热同时出现过足够多的次数(并注意到在时间顺序上,火焰出现在前),我们就认为火焰是热的因。1739年,同大多数20世纪的统计学家一样,休谟似乎也倾向于将因果关系仅仅视为一种相关关系。

不过,说句公道话,休谟对这个定义并不满意。9年后,在《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中,他发表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们可以给一个因下定义说,它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个对象的一个对象,而且在这里,凡与前一个对象类似的一切对象都和与后一个对象类似的那些对象处在类似的先行关系和接近关系中。或者,换言之,假如没有前一个对象,那么后一个对象就不可能存在。”这段话的第一句,观察到A总是伴随着B一起出现,只是重复了他此前的规律性定义。但到了1748年,休谟似乎产生了一些疑虑,发现有必要对这个定义做一些修改。作为一名自封的辉格史学家,我可以理解他这么做的原因所在。因为根据他之前的定义,鸡鸣就成了日出的因。为了修补这一缺陷,他补充了第二个定义。这个定义的提出在他早期的著作中没有任何暗示,这是一个反事实定义:“假如没有前一个对象,那么后一个对象就不可能存在。”

请注意,第二个定义正是修昔底德讨论奥罗比亚的海啸时所使用的定义。反事实定义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不会认为鸡鸣是日出的因。因为我们知道,如果公鸡某天生病了,或任性地拒绝打鸣,太阳仍会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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