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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确结果对逻辑思维可以反推证明其正确性

2020年6月20日  来源:麦肯锡教我的逻辑思维 作者:高杉尚伊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5. 正确结果对逻辑思维可以反推证明其正确性

世上所有的事情之间都有着复杂的因果逻辑关系。麦肯锡认为,当一件事情的结果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一结果进行反向推理,将得到的原因与已知原因进行对比,以证明逻辑思维的正确性。

反向推理也叫逆向推理,运用到的逻辑思维主要是逆向逻辑思维。比如一个人早上醒来,看到窗外的行人都只穿了轻薄的外衣,有的人还直接穿了短袖,由此推测出外面的温度很高,所以在出门前也只穿了一件短袖,又带了一件轻薄的外衣。这样根据结果而推测原因的思维就是逆向思维,这种推理方法就是逆向推理法。

逆向推理法起源于古希腊,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并由皮尔士推广开来。通常情况下,人们以为逆向推理法多用于侦破案件,其实逆向推理法在生活中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段中我们举到的穿衣例子就是逆向推理法最常见的一种应用。

逆向推理与前一节中提到的验证推理有相似之处,实质却并不相同。验证推理是根据一种不确定是否为真的假设来进行推理,逆向推理则是在已知结论为真的情况下进行的推理。验证推理的目的是对结果进行验证,逆向推理的目的则是对逻辑本身进行验证。

麦肯锡指出,想要通过逆向推理来证明逻辑的正确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前提和结论之间有绝对的因果关系,前提和结论都是正确的。当前提和结论都正确,且两者间拥有绝对的因果关系时,那么用来推断的逻辑是正确的;如果结论和前提之中有一项不一定正确,或是两者间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那我们用来推断的逻辑就不一定正确。

一个孩子坐在地上大哭,很多人第一眼看到,会主观地认为孩子是因为摔倒而哭。若是我们以“孩子哭了”为结论,以“孩子摔倒了”为前提,来判定“孩子在摔倒后会哭”这一逻辑是真的,那么我们的判定就过于片面,也不够准确。首先,“孩子摔倒了”这一前提并不一定为真,只是一种假设;其次,即使“孩子摔倒了”这一前提为真,“孩子哭了”这一结论也为真,但是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

运用麦肯锡的逻辑思维去看这个例子,我们还会发现这一例子中也涉及片面和全面的问题。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孩子,即使这个孩子真的是因为摔倒而坐在地上大哭,也不能说明所有的孩子在摔倒后都会哭。事实上,确定有许多孩子即使摔倒在地也不会哭,而有些孩子即使没有摔倒,因为其他的原因也会坐在地上大哭。

综上所述,“孩子在摔倒后会哭”这一论证不具有准确性,以此论证为基础的逻辑也不是正确的逻辑,不能被应用于生活中。

逆向推理的种类有许多种,常见的三种有直接型逆向推理,竞争假设型逆向推理和创造型逆向推理。在这三种推理中,直接型逆向推理最简单,应用比较普遍,也是人们在生活中最常应用的推理方式。

在直接型逆向推理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结论的存在,并且结论与前提之间的关系只有一种,或者是,或者不是。当我们观察到一件事情已经发生,并可以根据经验判断出一定是另一件事情发生了,此件事情才会发生,那么我们就可以推理出另一件事可以对观察到的事情进行解释。比如我们看到窗外的地面都是湿的,并且看到屋檐还在滴水,于是根据“地面都湿了且屋檐在滴水时一定下过雨”这一论证推断出之前刚刚下过雨。

这一判断是否正确?根据麦肯锡的逻辑思维进行分析,刚刚下过雨,地面一定会湿,这一逻辑关系已得到过证实,是正确的。刚刚下过雨,屋檐会滴水,这一逻辑关系也已得到过证实,是正确的。虽然没有下过雨时,地面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变湿,但不可能都是湿的,而且屋檐也一定不会滴水,这些证据都向我们证明了“地面都湿了且屋檐在滴水时一定下过雨”这一逻辑是正确的。

再比如我们在郊区迷了路,想找地方搭车回市区时,根据“有许多车轮痕迹的泥土道路上曾有许多车辆经过”这一逻辑,选择了在一条有许多车轮痕迹的泥土道路边等待车辆经过,那么这一逻辑是正确的。“泥土道路上有许多车轮痕迹”和“泥土道路上曾有许多车辆经过”这两者之间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如果不是曾有许多车辆经过,泥土道路上一定不会有许多车轮痕迹;如果曾有许多车辆经过,泥土道路上一定会有许多车轮痕迹。因为逻辑正确,所以选择在这样一条道路边等待车辆经过也是可行的。

但是,如果我们的逻辑是“有许多车轮痕迹的泥土道路上一定还会有车经过”,那么这一逻辑就是错误的。首先,“泥土道路上有许多车轮痕迹”只能说明过去时,不能说明现在时和将来时;其次,“泥土道路上有许多车轮痕迹”和“泥土道路上曾有许多车辆经过”之间虽然有着绝对的因果关系,但“泥土道路上有许多车轮痕迹”和“泥土道路上还会有车经过”之间却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只可以根据眼前的情况去判断这里曾有过许多车经过,却不能判断这里还会有许多车经过。在这样的情况下,过去的事实只能对现在产生一种参考性作用,而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一定还会有车经过”这一结论不正确,所以推出这一结论的逻辑也不正确。

在进行逆向推理时,麦肯锡提醒我们,为了确保推理过程的严谨性,一定要尽可能多地考虑到所有可能引发某一事件的原因,而不能仅凭某一个原因便确定整体的逻辑是否正确。以上面提到的坐在地上哭的孩子为例,即使一个孩子真的是在摔倒之后大哭的,我们也只能断定这个孩子因为摔倒而导致大哭,而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因为摔疼了而导致大哭。

摔倒这件事只是表象,孩子大哭的原因却可能有许多种,有可能是因为摔疼了,有可能是因为衣服摔破了担心回家受到责骂,也有可能是因为平时经常摔倒产生了挫败感等。所以,“孩子因为摔疼才会大哭”这一逻辑是错误的,我们不可以根据孩子摔倒后大哭这一事实来判断孩子是因为摔疼了而大哭,并做出相应的处置,更不可以因此得出推论,“只要孩子摔倒后没有哭,就说明他摔得不疼”。

在处理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时,我们也应该确保思维的严谨,尽可能多地考虑一些可能引发问题的因素。在麦肯锡接触的客户中,有一些客户在讲述自己问题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避重就轻,不肯将问题的根本原因说出来,只希望咨询人员就问题的表象给出解决方案。此时,咨询人员就需要格外留心,在下结论和选择解决办法时,不能只以客户所说的表象作为根据,而是要进行反推,确定客户的表述中是否存在逻辑错误,同时确定自己的判定中是否存在逻辑不够严谨的情况。

一位部门副主管在讲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时,将所在公司内部人事关系混乱定义为影响公司基本运作的根本原因。据他讲述,公司的领导与许多下属之间存在亲友关系,自己部门的主管就是公司总经理的哥哥,所以每当自己和主管同时提出好的建议时,公司总会优先采纳主管的建议,而将他的建议延后。他希望咨询人员可以给他提供解决的办法,让他更能引起上层的重视,与领导成为朋友,提升在公司中的地位,这样他的建议就可以被优先采纳了。

在副主管的逻辑中,因为“公司只重视私人关系而不重视能力”,“主管是总经理的哥哥”,所以“自己得不到器重”。已知副主管得不到器重的结论为真,如果这位副主管说的情况属实,“公司只重视私人关系而不重视能力”和“主管是总经理的哥哥”这两项也为真,那么“只要改变与领导的关系就能得到重用”这一逻辑确实就是正确的。只要他能与公司领导层成为朋友,加强彼此之间的私人关系,他就可以得到重用。

然而咨询人员向这位副主管多提了几个问题,就发现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主管是总经理的哥哥,而是副主管自己的能力不足。虽然“主管是总经理的哥哥”这一前提为真,但是公司中并非没有与公司领导没有任何私人关系的员工得到重用的案例,所以“公司只重视私人关系而不重视能力”这一前提不为真。

换个角度去看,作为一家公司,想要真正发展起来,领导必须要懂得用人,待人公正,如果不看能力,只看私人关系,那么这家公司就不是一家适合个人发展的公司,也不是一家有发展前途的公司。想要在这样的一家公司中得到真正的发展也是不现实的。如果这位副主管想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有所发展,他需要做的不是改变与公司领导的关系,而是换到一家重视能力的公司。然而他却一边想要有所发展,一边不肯离开这家公司。所以按照麦肯锡的逻辑思维,这位副主管真正需要解决的不是与领导的关系,而是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在公司中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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