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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比喻语言是间接使用逻辑思维的延伸

2020年6月20日  来源:麦肯锡教我的逻辑思维 作者:高杉尚伊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4. 比喻语言是间接使用逻辑思维的延伸

逻辑思维能力的延伸可分为纵向延伸和横向延伸。纵向延伸又称直线延伸,这种延伸的优点在于能使人养成泾渭分明的习惯,缺点在于容易形成一种定向思维,过分追求完美,排斥所有干扰,并且性情会有些格格不入。横向延伸的优点在于能够打破局限,从创新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缺点在于容易形成发散思维,令人不自觉地将多种逻辑交织在一起,最后出现逻辑混乱的情况。

逻辑思维的延伸可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直线延伸的表现形式多为行为刻板,小心谨慎;横向延伸的表现形式反应灵活,话题转换快,善用比喻语言也是其中的一种。

比喻是认知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它可以将两种有相似点但性质不同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比喻又叫打比方,依据描写或说明的方式,可分为明喻、暗喻、类喻、借喻等。

逻辑思维偏向于纵向延伸的人很难理解为什么逻辑思维偏向横向延伸的人能够将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相提并论。对于偏向纵向延伸的人来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无论他们的相似度有多高,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物。他们的世界里只有两种颜色,除了黑就是白。对于偏向横向延伸的人来说,世界上很多事物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几乎没有哪个事物是完全独特的存在。他们的世界里除了黑和白,还有偏黑一些的白,以及偏白一些的黑。

比喻语言的出现增加了人类语言的丰富性,却也带来了一个问题,由于本体和喻体其实是两种不同的事物。虽然我们可以说本体很像喻体,但本体毕竟不是喻体,喻体所有的特质本体不一定全都有,喻体所适合的场合本体也不一定适合。麦肯锡指出,运用比喻语言时,语言中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有时会被掩盖,其逻辑关系也容易被干扰。

西方人比东方人更擅长以逻辑思维思考问题,这或许与文化差异有关。在中国有一种传统,叫“点到为止”,起初用于比武场合,后来人们将这视为一种礼貌的表现,在与人谈话时也习惯点到为止,特别是向他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时。渐渐地,语言的发展让人们发现了另一种相对委婉,又能表达自己观点的语言,这种语言就是比喻语言。

按照麦肯锡的理念,逻辑思维的表达是直接的,而比喻语言则是从逻辑思维中延伸出的一种表达方式,它的表达不够直接,有时还会令人们对本体产生误会。在如今的生活中,最能反映这一现象的就是市面上出现的各种各样所谓的“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最早起源于美国,是由一位名叫杰克·坎菲尔德的美国人所作的一系列能够激发人们志气的小故事。杰克收集了大约100个曾在历史上发生过的真实的励志故事,并以新的视角去对每个故事进行了讲解。在出版了几本心灵鸡汤后,杰克的故事资源出现短缺,于是他召集了一群编辑为他收集和整理故事,虽然编辑们都保证所讲的故事是真实的,但至于这些故事是否真的属实,他也无法确定。

心灵鸡汤进入中国后,一些人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纷纷效仿出书。书中的故事五花八门,读起来确实能够让人感到振奋,然而仔细推敲,就会发现有很多故事并不符合逻辑,特别是那些使用比喻语言进行描述的故事。

很多故事中强调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例如羽翼未丰的小鸟经过无数次的尝试终于学会了飞翔,所以职场中的新人只要不断勇敢尝试就一定能够成功。按照麦肯锡的逻辑去思考,职场新人确实需要不断勇敢尝试,但是具体能否成功,还要看新人的天赋、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努力的方向是否符合目标需要等。

在学习做好一件事的道路上,职场新人与羽翼未丰的小鸟确实有相似之处,但职场新人毕竟不是小鸟。小鸟能飞是因为它本身具备飞翔的条件,并且受到了本能的驱使,不需要考虑过多的因素,只要单一地挥动翅膀即可。职场新人在工作中却没有这种本能驱使,想要成功,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目标,让自己具备实现该目标所需的基本能力,之后才有资格去进行尝试。

比喻语言中并非完全没有逻辑可言,只是在这些逻辑中,前提和结论的关联性没有那么强烈。比如汤姆说麦克是一块木头,那么汤姆的意思并不是说麦克长得像块木头,而是麦克身上有木头的特征——不开窍,死板,反应不灵敏。虽然这两者在逻辑上没有很强的关联性,但由于大多数人都能明白木头的含义,因此不至于对这一论证产生歧义。

语言的间接使用除了比喻,还有其他的形式,比如用问句来表达请求、声明等意图。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你可以把门关一下吗”时,他的真实意思并不是询问对方的意见,而是希望对方直接做出行为上的回应。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难道你不因为你做过的事而感到惭愧吗”时,真实的意思也并不是让对方仔细思考是否应该感到惭愧,而是直接发出声明和责备。

麦肯锡发现,虽然这种间接使用表达的内容相对委婉,但在讲话者和听者双方对背景达成共识时,其中的逻辑并不受到影响,并且能够完整地传达。即使听者不认可讲话者的逻辑,也能明白讲话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当两人不处于相同的逻辑领域时,听者和说者之间就会产生误会,进而激化矛盾。

汉斯是一位酒吧歌手,一次,他在好友文森的生日宴会中认识了巴特。巴特是一名大学教授,虽然与朋友讲话时风趣幽默,但性格比较保守,不喜欢娱乐场所,也不喜欢狂欢。汉斯在宴会中听到巴特与文森聊天,认为巴特是一个有趣的人,于是主动上前与巴特攀谈,告诉巴特他是文森非常要好的朋友。巴特并不喜欢汉斯表现出来的痞气,但出于礼貌,他还是客气地与汉斯聊了几句。

汉斯热情地邀请巴特参加自己几天后在酒吧的一场演出,并强调会有很多“有趣”的环节。巴特从汉斯的表情和语气中感觉到这样的场合他不喜欢,婉言拒绝,然而汉斯却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以为他只是客气,便一再邀请。最后,巴特对汉斯的纠缠有些厌烦了,带着怒气告诉汉斯自己最讨厌这样的场合,也最讨厌汉斯这样的人,两人不欢而散。

用麦肯锡的思维去分析,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因有以下几点。

(1)汉斯和巴特对于“有趣”的理解不同。

在汉斯的逻辑中,“有趣”指的是热闹和狂欢,能够释放激情,谈吐风趣幽默。在巴特的逻辑中,“有趣”指的是学识上的渊博,思想有深度,能够在精神领域进行交流。汉斯认为“有趣”的人就应该喜欢“有趣”的事,但他没有考虑到自己逻辑上的“有趣”并不是别人逻辑上的“有趣”。

(2)汉斯和巴特对于“朋友”的定义不同。

在汉斯的逻辑中,朋友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朋友。在巴特的逻辑中,朋友的朋友只算得上是相识的人,与能不能成为自己的朋友没有必然联系。

(3)汉斯和巴特在表达方式上有所不同,对于相同表达方式的理解也不同。

在汉斯的逻辑中,当对方的拒绝很委婉,语气平缓而客气时,不是自己讲得不够吸引人,就是邀请的程度不够。在巴特的逻辑中,自己已经婉言拒绝,对方就应该能够明白他不喜欢这样的场合。

上述三点中,前两点是关于个人的逻辑思维,第三点则是关于逻辑的间接表达。麦肯锡建议,当两个人在逻辑思维方面达不成共识时,最好的办法是直截了当地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这样才能避免误会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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