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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六种主要的论证方法证明三段论

2020年6月20日  来源:麦肯锡教我的逻辑思维 作者:高杉尚伊 提供人:自诩玫瑰的凋谢

3. 六种主要的论证方法帮助我们证明三段论的论点是否正确

推理是逻辑思维包含的一种现象,而推理中最重要的一个论证方法是三段论。根据史籍记载,古希腊哲学家、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关于三段论的系统理论。

三段论也叫直言三段论,是传统逻辑中的一类主要推理,在现代逻辑定义中,我们将直言三段论拆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则。小前提是一个特殊陈述。在逻辑上,结论是从应用大前提于小前提之上得到的。比如,金属是导电体,铜是金属,所以,铜是导电体。又如,所有的绿色植物都要进行光合作用,郁金香是绿色植物,所以,郁金香要进行光合作用。再如,凡是有角有蹄子的动物都不是吃肉的,这个动物是有角有蹄子的动物,所以,这个动物不是吃肉的。

印证三段论需要遵守六个论证方法。

第一,一个三段论必须包括意义明确的三项。

三段论的结论是其中两个词项以某种关联相联系的直言命题。但是这个定义强调的是,当只有存在第三个词项同时分别联系这结论中的主项和谓项时,二者之间才有关联。换句话说,想要让三段论从两个前提有效得出结论,就要包含三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要在三段论中出现两次,而大项作为结论的谓项和大前提的主项或者谓项,小项作为结论的主项和小前提的主项或者谓项,中项在两个前提中出现一次,一般作为它的主项或者谓项。

如果出现了四个词项,则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间就没有起媒介作用的词项,因而不能推出确定结论。

第二,在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出现的位置上也必须周延。

论证的有效性有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它的结论能够从前提当中推导而出,然而当论证的结果比前提确定了更多的内容,那么论证无效。三段论的结论所表达的内容一旦超出它的前提所表达的内容,一定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三段论中的小项和大项在结论中是周延的,然而在前提中出现是确实不周延的。

保证结论所断定的范围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从而保证结论的可靠性。违反这条规则的逻辑错误叫“周延不当”,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大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变得周延了,这种逻辑错误叫“大项周延不当”;二是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变得周延了,这种逻辑错误叫“小项周延不当”。

第三,中项至少要进行一次周延。

通常三段论的中项只能出现在两个前提位置的词项,也只有在大项和小项连接时发生作用,所以结论中的大项和小项产生了关联。然而中项只有在至少一次的前提中指代称类的一切对象时才有意义,而一旦中项只是在大前提中指代称类的部分对象,而在小前提中指代称类的另一部分对象,可以认定,大项和小项分别和中项的不同部分产生了关联,二者必然无法相关,三段论也不能被支撑。

比如,所有野生兔子都是有毛的哺乳动物,有些有毛的兔子是分散攻击类的动物,所以有些分散攻击类的动物是野生兔子。

“至少进行一次周延”能起到使大项和小项发生必然联系的媒介作用;否则,大项与小项的联系就是或然的,不能推出确定结论。再比如:马是脊椎动物,鹿是脊椎动物,因此,鹿是马。

上述列举的两个例子都是违反“至少进行一次周延”这个原则的,所以得出的结论也是错误的。

第四,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不能有两个否定前提。

当一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否定的,那么它的中项和大项所代指的类,或者部分或者全部都是相互排斥的。另外,假设三段论的小前提是否定的,那么中项和小项所指代的类,同样是或部分或全部相互排斥。由于小项和大项所指称的类之间关系不明确,那么就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判断,那么就断定了中项和大项、小项之间有不相容的关系,也就是没有共同的外延,那么,中项就无法起到媒介作用,就不能推出确定的结论。

比如,播音系的学生不是学前教育系的学生,张三不是播音系的学生,所以张三是学前教育系的学生。这个推论也不是正确的,因为学前教育系和张三之间没有必然关联。

第五,假设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那么结论一定也是否定的,同理,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相对应的另外一个前提也是否定的。比如,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守法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小王不是年满十八岁的守法公民,所以小王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假设两个前提都是全称的,那么结论也一定是全称的。比如,有些团员是商人,有些青年不是商人,有些青年不是团员。这个推论就是无效的。

这六条原则中,每一条都规定了让直言三段论有效的必要条件,所以遵守其中任何一条规则的三段论都能满足令其有效的条件。但是这并不能构成有效的充分条件,只有当六条规则全部被遵守时才能成为有效三段论的充分条件,所以这些原则提供了检查的有效性的判断依据。而且这六个原则的特点是,一旦其中一个方法存在着使用上的偏差,另外一种方法也能被检查出来,所以三段论形式上如果出错是可以被识别出来的。

确保使用有效性规则和错误的方法来检验三段论形式的有效性,要遵守两条执行法则,第一条法则是用心记住哪条规则和错误是相关联的,另一条法则是要记住规则和错误不是能阐述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法,规则是当我们断言三段论的有效性时要记住的准则,而错误是隐藏在违背三段论有效性时应记住的指示要求。也就是说,只有当六条原则全部具备时才能构成三段论有效的条件,有效的三段论必须是保留真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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