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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任何事物都是一方战胜另一方的结果

2021年9月25日  来源:模仿律 作者:[法]加布里埃尔·塔尔德 提供人:zhaotou97......

两种想法不兼容时,一种想法暗中要否定或肯定另一种想法。换句话说,为什么发明会加之于其他发明,有些发明会取代另一些发明,就可以理解了。

我们不能把某时某地的社会类型和社会群体本身混为一谈,因为社会类型在每一个社会成员身上的复制或多或少都是不完整的。什么是社会类型?社会类型是由一定数量的欲念和思想构成的。欲念和思想又是由时光积累的数以千计的发明和发现创造的。这些欲念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换句话说,它们有助于某一个欲念处于主导地位,这个主导的欲念就是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的灵魂。同样,思想和信念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和谐。换言之,它们建立了逻辑上的联系,一般来说,至少是不互相矛盾的。这种双重的和谐并非完全的和谐,其中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因为和谐的事物是偶然传授并聚集在一起的。这种和谐好比生物体身上的有机体适应性。不过,这样的社会和谐摆脱了有机体和谐固有的神秘色彩,这是它的长处。这个定义以极其明快的语言指出了手段和目的、结果和原理的关系,毕竟,这两个关系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关系:结果和原理的关系。两个不同物种的两个器官、构造或特征之间可能存在的不兼容、不和谐,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不是很清楚。然而有一点我们的确知道:两种想法不兼容的时候,一种想法暗中要否定或肯定另一种想法,这样的倾向是有的;反之,两种想法的一致性意味着不存在否定或肯定的倾向。最后一点是,我们知道,如果两种想法或多或少是一致的,那是因为一种想法在相当多的地方隐含着对另一种想法相当多的肯定。这些实实在在的肯定和否定,既非常模糊,也非常清晰。整个精神生活都被包裹在这些肯定和否定之中。它们的对立面也非常清晰。这样的对立表现出了欲望和厌恶的对立。由此可见,社会类型或文明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系统,或多或少是一个严密的理论,其内在矛盾最终会由于强化、爆发而趋于瓦解。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什么既有纯粹和强大的文明,又有混血和虚弱的文明,为什么纯粹的文明加上新发明之后就发生变化并衰落,就可以理解了。因为新发明刺激了新的欲望和信念,扰乱了旧的欲望和旧的信念的平衡。换句话说,为什么一切发明都可以加之于其他发明,为什么有些发明可以取代别的发明,就可以理解了,因为它们是或明或暗、决然矛盾的。由此可见,在历史波动中,只有无穷无尽的信念或欲望的数量的增减,别无其他。信念和欲望因发明而产生,它们彼此强化或彼此抵消,就像不同的水波相交一样。

如前所述,这是民族的类型,它会在每一个民族成员身上重现。它宛若一只巨大的印章,在小块的封蜡上只留下了不完美的印记,如果不把它留下的所有印记进行比较,就不可能完全重构并复原这只印章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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