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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特别的道德动物

2020年7月4日  来源:社群的进化 作者:罗宾·邓巴 提供人:heidong86......

● 我们的直觉驱使我们决定自己和其他人应该如何行动。我们的道德是思想情感的产物,我们会评估替代行为的利弊。

● 如果我们想坚持践行某种道德的行为,我们必须用更强大的力量证明它是正确的。

● 我们认为应该给予所有人平等权利的主要原因是,人类拥有相同的认知能力,从共情到语言,皆是如此。

1906年,纽约布朗克斯动物园在大猩猩旁边的笼子里展出了一个非洲侏儒,这一奇观吸引了大批游客。可悲的是,这个侏儒奥塔·本加(Ota Benga)被释放后没几年就在弗吉尼亚州自杀了,因为他既无法应对目前在美国的生活,也无法面对自己身无分文、无法回到家乡刚果的事实。对赤贫的他来说,两地隔着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海上长途旅行。如今,我们或许会将整个事件视为一种不可接受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是鲁莽残忍的种族主义的另一个例子。

将平等权利拓展到种族之外的现代意识反映了这样一种信念:我们都是“同类”。我们相信事实就是如此,因为所有人,无论什么种族,似乎都有着某些共同的特征,尤其是道德的能力。但我们如何将这些权利赋予他人呢?是什么让我们认为自己应该这样做?这样做的界限在哪里?几个世纪以来,这些棘手的问题困扰着哲学家们,但现在,由于神经科学的发现,我们似乎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

人类大脑中的道德

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伟大典范大卫·休谟认为,道德主要是情感问题:我们的直觉驱使着我们决定自己和其他人应该如何行动。同情和同理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与他同样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却举出了一种完全不合理的生活方式作为反例:康德坚持认为,我们的道德情感同样是理性思考的产物,因为我们会评估替代行为的利弊。

康德的理性主义观点在19世纪渐渐成为主流,这主要归功于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和杰里米·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他们认为:正确的做法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观点是现代立法的基础。历代的哲学家都一直在争论这两种观点的优劣。

然而,最近的神经心理学研究进展似乎更倾向于苏格兰的传统智慧。弗吉尼亚大学的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和他的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简单的实验,其中一项就是观察人类如何做出道德判断。他们要求被试对道德上模棱两可的行为做出判断,但有些人完成任务的时候所处的环境非常糟糕,例如附近有一个难闻的厕所或一张凌乱的办公桌,另一些人则在一个更加有益健康的环境中完成任务。前一组的受访者比后一组要苛刻得多,这表明他们的道德判断受到情绪状态的影响。

道德研究中使用的经典悖论之一被称为“电车难题”。它是这样叙述的:想象你自己是一辆驶近岔路口的电车的司机。你面前的轨道上有5个人正在工作,他们没有意识到车在逼近。你面前有一个开关,你可以按下开关改变线路,而另一条轨道上有一个人正在工作。你会拉下这个开关吗?大多数人会说“是的”!理由是1条命总比5条命好,这是康德式的理性回答,因为基于实用主义的观点,我们的行为倾向于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现在假设你不开电车,但站在铁路上方的一座桥上。在你旁边是一个大个子,他的重量可以阻挡电车使之不再前行,如果你把他从桥上推到铁轨上就可以救下5名工人。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采取行动来拯救这5名工人,尽管实用主义的价值是完全相同的,都是用1条命换5条命。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被试也无法说出他们为什么改变了主意,但这和上一种情况的区别似乎在于意外和故意之间的细微差别。

研究人员对中风病人的一项研究证实了意向性的重要性,这项研究表明:大脑额叶受损的人通常会选择理性的实用主义选项,即把那个大个子从桥上推下去。额叶是大脑的一个区域,我们借此可以评估故意的行为。意向性的重要性被来自哈佛大学的马克·豪泽(Marc Hauser)和来自麻省理工学院的丽贝卡·萨克斯(Rebecca Saxe)证实了,他们发现,当被试在处理像电车难题这样的道德困境时,大脑中的区域,尤其是参与评估意图的区域格外活跃。我们对意图的理解,关键在于我们对他人的同理心。

加州理工学院的许明(Ming Hsu)和同事为我们提供了整个拼图的最后一块。在一项认知神经成像研究中,他们提出了一个关于公平和效率的道德困境,具体情境是在乌干达为饥饿的儿童提供食物。他们发现,当决策是基于效率做出的时候,与奖赏有关的大脑区域就有更多的神经活动;当决策更多地受到不公平感的影响时,与触犯规则的情感反应有关的区域(如脑岛)则更加活跃。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区域的神经反应越强,就越有可能产生相应的行为反应。换句话说,关于道德的判断和实用效率的判断是在大脑的不同区域进行的,而且不一定会同时被激活。

这样看来,休谟是正确的。

其他物种拥有道德的可能性

然而,如果道德仅仅是同理心的反映,那么我们似乎不太可能真的需要比二阶意向更高的认知能力,只要“我理解你对某些事情的感受”(或者“我知道你相信某事是真的”)就够了。但是基于这一点的道德准则是不稳固的,它很容易因为你和我对可接受行为的看法出现不同而遭到破坏。我可能认为偷东西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当你发现我偷走了你最宝贵的财产而悲痛欲绝时,我却觉得这没什么。这并不是因为我意识不到你悲痛欲绝(或者理解这些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是我碰巧认为偷窃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你却对任何事情都大惊小怪而已。如果你想偷我的东西,我也会觉得可以啊……你请便。我一定要捍卫自己的财产,但我对世界的看法是:占有就是王道,胜利终将属于强者。

如果我们想让道德继续存在下去的话,就必须有更高一级的力量来证明它。民法部门作为一种强制执行集体意志的机构做得很好。但同样地,还应该有更高的道德原则,也就是对神圣不可侵犯的哲学原理或对最高宗教权威的信仰。后者尤其有趣,因为如果我们想要揭开它的认知结构,就会发现它似乎对我们的意向性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对一个宗教体系而言,无论它的力量有多么大,我都认为你一定会觉得有一个更高的存在,他“理解”你和我“希望”某件事会发生,正如神性对我们的干预。看起来,我们至少需要四阶意向性才能让这种系统运行起来。这可能意味着,一个拥有五阶意向性的人需要考虑所有的衍生物,将这件事情摆在首位。换句话说,宗教以及我们所理解的道德体系依赖于社会认知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人类天然能够达到的极限。

如果我们回到猴子、猿和人类在社会认知程度上的不同,以及在神经解剖学上的差异,这件事情的意义就变得更明显了。虽然人类可以达到五阶意向性,而猿类只能够管理二阶,但每个人都知道猴子在第一阶段就被牢牢固定住,它们永远无法想象这个世界和它们真实体验的世界会有什么不同。例如,它们永远无法想象可能会有一个平行世界,由我们无法看见的神灵把控,但它们知道我们的感受,并能干涉我们的世界。

在这一点上,有一个重要的神经解剖学发现。如果你将纹状皮层(大脑的初级视觉区域)的体积与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类)大脑的其他皮层进行对比,你会发现,这两个组件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线性的:从类人猿开始,纹状皮层的体积就慢慢变小了。依照类人猿和人类的大脑大小来看,纹状皮层比你想象的要小。这可能是因为,在某个点之后,更多的视觉皮层并不一定会显著增强第一个视觉处理层(主要处理形状识别)的功能。相反,当大脑体积(或者至少是大脑皮层体积)继续增大时,在纹状皮层之前的区域(例如在视觉处理的早期阶段能对模式赋予意义的区域)会有更多的神经元出现。当然,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与额叶相关的高级执行功能。实际上,大脑是从后往前进化的,即在灵长类动物的进化过程中,大脑体积中额叶和颞叶的增长是不成比例的,一旦灵长类动物的大脑尺寸超出了类人猿的大小,这些与高级社会认知功能有关的区域就会疯狂扩大。的确,类人猿大脑的大小似乎在这方面已经达到了神经解剖学的阈值,在这一关键点上,非纹状皮层(尤其是额叶皮层)开始大幅增长。

对我来说这毫不意外,这是我们第一次在非人类动物的大脑中观察到高级社会认知(心智理论)。此外,如果我们绘制猴子、猿和人类对额叶体积的意向性,我们将得到一条直线。在我看来,这也并非偶然。

我们似乎已经到达了某个点,可以开始理解为什么只有人类能够做出道德判断。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在现代人类身上看到的大脑新皮质的急剧增加,说明我们需要进化出比其他灵长类动物更大的群体(要么是为了应对更高级的捕猎,要么是为了实现游牧的生活方式)。然而,一旦超过某种程度,一个巨大的新大脑皮层带来的计算能力就超过了一个临界阈值,这样人们就无法反思自己的想法了。正如我们在前文中看到的,类人猿可能就处于临界阈值上。随着计算能力的增强,这个过程可能会变成真正的自省性,允许单个个体逐次处理二元水平的关系层级,或是在个体之间对若干层次的关系进行递推式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在那时,宗教及其相关的道德体系才会形成。关于额叶体积的增大,人类的化石证据表明,这一点很可能发生在人类历史很晚的时候。几乎可以肯定,这与大约50万年前原始人类的出现有关。

至今仍然存活的、与人类关系最近的物种是类人猿。直到20年前,人们普遍认为猿类可以分为两组:一组是现代人类和他们的祖先,另一组是4种类人猿(两种黑猩猩、大猩猩和红毛猩猩)和他们的祖先。然而,现代遗传学证据表明,这种以身体形态为基础的分类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这一谱系确实可以分为两组,但这两组分别是由非洲类人猿(人类、两种黑猩猩和大猩猩)和亚洲类人猿(红毛猩猩)组成的。外表并不总是能对更深层的进化关系进行正确指引。那么,类人猿——或者仅仅是非洲猿——应该被纳入“道德生物”的圈子(那些能够持有道德观点或本身具有道德的群体)吗?

我们认为应给予所有人平等权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有相同的认知能力,从共情到语言。现在要考察的,就是有没有其他物种和我们有相同的特征。

类人猿有语言吗?20世纪50年代,第一批试图教授猿类语言的尝试均以失败收场,但那是因为心理学家们试图把英语教给那些缺少发声器官的物种,想让它们发出人类语言的声音。当他们把口头语言放在一边,教猿类手语时就明显要成功一些。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几只黑猩猩、大猩猩和红毛猩猩学过美国手语,而将近12只倭黑猩猩(bonobo)和黑猩猩学过电脑键盘上任意形状的文字。

到目前为止,学习语言最成功的就是著名的坎兹(Kanzi),它是一只倭黑猩猩。坎兹理解英语口语并用键盘进行回答的能力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传奇。可以肯定的是,坎兹和其他猿类都没有像你和我说的这种语言。但实际上,它们的语言能力最多与人类三四岁的孩子的水平差不多。

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语言只是为了达到目的的一个聪明手段而已。它本身只是一种把知识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的机制。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以语言为基础的思维能力。因此,我们不得不面对那个棘手的问题:如何在没有语言帮助的情况下探索思维?

那么,是什么让我们成为人类的?我们被驱使所至的答案与理解另一个人的思维的能力有关。正如我们之前看到的那样,发展心理学家最近的研究表明,人类的后代在出生时缺乏所谓的心智理论,但在大约4岁时会突然形成。在此之前,孩子们并没有意识到其他个体可以对这个世界抱有不同于自己的信念。如果他们自己看到有人吃了罐头里的糖果,他们就会假设每个人都知道。但最终他们会意识到,其他人可以持有自己本来认为错误的信念。

心智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其他人类能力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它让我们能够创作文学,创造宗教,研究科学,它也让我们展开宣传,从事政治活动并制作广告,因为所有这些都依赖于理解他人思想的能力,以及为了改变另一个人的行为而操纵其思想内容的能力。

我们现在知道了这种独特的能力,语言本身依赖的基石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分享的。自闭症患者就缺乏心智理论:事实上,这就是自闭症的本质特征。尽管如此,自闭症患者在其他方面仍可以是正常的,有时甚至超过普通人。还记得在《雨人》中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扮演的角色对数字的超常记忆力吗?自闭症患者普遍不能做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去体会他人的想法,从而理解人类社会互动的微妙过程。

在这个关键点上,实质性的问题是人类的这种能力是否是独一无二的?尽管有时候你的猫或狗也会表现出聪明的行为,甚至理解你的话,但没有证据表明任何其他物种能够把自己想象成另一个人。唯一的例外就是类人猿,但即使是它们,也只能达到4岁小孩的水平。

我们似乎与类人猿一样有着心智理论等特殊认知能力,可以支撑我们的道德能力,让我们成为人类,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拥有这种能力(婴儿、自闭症患者和严重智力缺陷者似乎都缺乏这些能力)。但另一方面,从遗传学上看,我们与这些特殊人群的共同之处要多于与类人猿的共同之处。那么,我们该如何决定谁是道德的,而谁不是呢?

没有人会怀疑自闭症患者是人,正如没有人会怀疑一个1岁的孩子是人一样。而且,没有人会质疑这两类人获得完整的人权资格,他们都有权得到充分的人权保障。如果我们要接受这些人有资格在我们的社会中拥有平等的权利,那么我们必须问自己: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与自己拥有同样认知特征的物种?尽管他们可能不像其他人类一样与我们这样密切相关。

说我们有义务去关注其他物种的利益是一回事,而由此推断这些物种都具备道德判断的人类能力则是另一回事——尽管在中世纪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曾经有一头试图谋杀主人的猪被审判,并被处以绞刑。我们现在可能会觉得这很奇怪,但这只是一个例子,表明了我们多么容易将人类能力推及其他物种。简短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表明,除了人类以外的任何物种具有道德感。在这方面,也许我们是独一无二的。这可能是因为道德感其实需要二阶以上的意向性,但除了人类以外,没有任何物种可以达到这一水平。而我们熟知的成熟宗教同样离不开这些高阶意向性,道德规范始终与宗教信仰联系在一起,这一切可能都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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