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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的概率(五)

2020年6月18日  来源:如何形成清晰的观点 作者:(美)查尔斯·S.皮尔士 提供人:yanjia82......

在18世纪末,伊曼努尔·康德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他所说的“综合判断”,指的就是提出具体的事实,而不只是说明事物的呈现方式一类。简单来说,综合推理所产生的判断是分析推理无法产生的。他所指的“先天判断”,就好比所有外在对象都处于空间中、凡事必有因之类。在他看来,先天命题是不能从经验中推得的。他的这个问题几乎将当时流行的哲学体系涤荡殆尽,并且开启了一个新时代,而他的回答反倒没那么大威力。然而,在问那个问题之前,他应该问一个更为普遍的问题:“综合判断何以可能?”一个人如何能够看到一个事实,然后立刻说出他对于另一个事实的判断,并且不受第一个事实的影响?

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推理——至少从它的日常意义来看——是没有确定的概率的,那么它又怎么能增益我们的知识呢?这是一个奇怪的悖论。艾比·格拉特里(Abbé Gratry)曾解释说这是一个奇迹,所有真实的归纳都来自上天的灵感。[36]与某些学究用三段论或其他什么东西把概率颠来倒去相比,我对这种解释倒是更有几分敬意。我之所以尊重它,是因为它看到了问题的深刻性,给出了一个恰当的理由,并且与一种普遍的宇宙论联系在一起——真正的解释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同时,我又不接受这样的解释,因为一个解释应该告知一件事是如何发生的,然而诉诸永恒的奇迹,似乎是放弃了一切这样做的希望,但又没有给出充分的根据。

如果把问题从先天综合判断扩展到所有综合判断,那么康德会如何作答呢?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他的回答是:先天综合判断是可能的,因为一切普遍正确的事物都包含在经验的条件之中。让我们把它应用到一个普通的综合推理中。我从一袋子豆子中拿出一部分来,这些豆子都是紫色的。然后,我推断袋子里的豆子都是紫色的。我是怎么推断出来的?这是基于我的正确经验得出的结果,这是在经验的条件之中的(这里的豆子可能颜色各异)。这个个别经验的条件就是,所有这些豆子都是从那个袋子里拿出来的。按照康德的理论,所有对从袋子中取出来的豆子都成立的命题都要通过袋子内容物的特质来解释。这是一种关于推理原则的比较让人满意的陈述。

当我们得出一个演绎的(或者叫作“分析的”)结论时,我们的推理规则是:关于某种一般特征的事实,要么总是伴随着另一种一般特征,要么两者之间存在一个固定的比例。于是,我们从关于前一类特征的事实出发,推出后一类特征的某些确定会发生或者以一定比例发生的事实。但是,综合推理的原理就不一样了。当我们用一袋子豆子的时候,我们根本不假设一个事实,就是有些豆子是紫色的,这包含必然性,或者其他豆子也可能是紫色的可能性。相反,如果用概念论的方法来研究——其实相当于演绎的方法——得到的所谓的综合判断就是一半对一半,换言之,毫无价值。一颗豆子的颜色完全跟另一颗豆子没关系,但是综合推论是基于事实分类而建立的,不是通过特质,而是通过获取它们的方法。它的原则就是,通过一种已知的方式获得的一系列事实,或多或少会与通过同样方式获得的其他事实相似;或者说,条件相同的经验将呈现相同的一般特质。

在前一种方法中,我们知道的是,从前提能够得出真的结论,其中前提和结论在形式上是严格相似的,并且只需要做一次即可。在后一种方法中,前提和结论是在相似的情况下获得的(虽然前提和结论本身可能有很大的差别),这样也会产生真的结论,并且至少需要做一次推断。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在分析推理中,我们知道结论的概率(如果前提真实),但在综合推理中,我们仅知道整个程序的可信赖程度。因为所有的知识都来自综合推理,我们必须同样推论出:人力所能达到的确定性的基础只在于一点,即我们用来得出知识的过程一般可以得出真实的结论。

虽然一种综合推理无论如何不能归约为演绎,但是,归纳法的长期有效性或许可以从一条原理中演绎而来,即通过充分的研究,最终得到的观点的目标一定是真实的。在不断探究的影响下,这种信念会逐渐倾向于自我修复。这种探究正是逻辑陈述的事实之一。

归纳 / 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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