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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清晰的观点:导语(三)

2020年6月18日  来源:如何形成清晰的观点 作者:(美)查尔斯·S.皮尔士 提供人:yanjia82......

皮尔士喜欢自称为逻辑学家,而他在逻辑学研究方面的贡献正是他最广受推崇的原因。为了恰当地看待这些贡献,我们首先要认识到一点:虽然逻辑学是哲学中少有的、从未断绝的一个分支,但康德依然提出,逻辑学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从没有过实质性进展。原因在于,亚氏逻辑是分类的逻辑,建立在他的动物学方法上;由于分类是一切理性研究都少不了的,所以亚氏逻辑仍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在描述自然科学中采用的数学方法时,如果还是用亚氏逻辑去套,那就只会被绕进去,而它作为实用方法的价值也几乎为零。通过亚氏逻辑,我们可以从两个前提中推出一个结论。但是,现代数学从少数前提——如数的本质——推出的定理数量实在是太多了。为了适应近代以来更加复杂的数学,我们需要一种新的逻辑学,即推理理论;就像亚氏逻辑适应简单的动物分类学一样。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不仅需要构建逻辑系统的天才,更需要这样的天才熟知各门现代科学。这种结合是非常罕见的,因为科学家的主要兴趣点是具体内容,科学家对科学方法的批判性反思未必擅长。因此,庞加莱等科学家在描述自己的工作时,又会不加批判地落入当年学到的传统逻辑的窠臼。此外,“在过去的三个世纪里,思维运用的地点是实验室,是实地,是各种直接面对事实的地方;而逻辑学仍然呼吸着神学院的空气”[11]。莱布尼茨倒是有这个能力,但是他俗务缠身,因而只有一些零散的成果,在其他领域也是如此。直到19世纪中期,数学家布尔和德摩根才为更普遍的逻辑学奠定了基础。布尔发展出了一种更普遍的逻辑算法,或者叫逻辑代数;德摩根则强调了三段论以外的推理,尤其是关系逻辑的重要性。皮尔士的伟大成就在于——他认识到了这两个人的潜力,并将其推广为一套普遍的科学推理理论。他的写作较为零散,所用符号也很别扭,不免掩盖了文章的重大意义。然而,现代数理逻辑不过是皮尔士相对逻辑的发展,比如罗素的《数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

皮尔士在这一时期的作品技术性很强,此处无须赘述,有意了解者可参见刘易斯的《符号逻辑概述》(Survey of Symbolic Logic)。我之所以要提及上面这部作品,只是为了说明本书第一部分(《偶然与逻辑》)是有扎实的研究做基础的,并且至今仍然在发展。

固守传统哲学方法的人一贯看不起符号逻辑。他们的主要反对意见是,它只是穷究人造的语言,对阐释现实毫无指导意义。我乐于承认,坚持符号逻辑确实不利于天马行空的玄思。然而,这绝非总是坏事。缺乏耐心的人惯于得出普世性的结论,虽然不免粗疏。对于他们来说,坚持精确自然是痛苦的。而符号逻辑想要消除的正是传统哲学最大的弊病——人人大谈绝对真理,放到一起却参差不齐。之所以有这种弊病,部分原因在于,平常说话时无须明言隐含的假设或前提,于是,偏见便打着绝对必然原理的幌子溜了进来。另外,日常用语多有歧义,偷换概念便常有发生。就这样,似乎从不言自明的前提中推出了荒谬的结论。符号逻辑方法把前提和规则都摆了出来,而且使用没有歧义的专门术语,得出的结论未必如以往的哲学那样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要想拯救哲学,谦虚总比妄言要强。思考现有知识以外的世界是人类的本性,但未必要通过虚妄来实现,比如那些绝对确定的教条。

然而,我们没有理由否认,更精确、更严格的表述有益于阐发新真理。自高斯和魏尔斯特拉斯以来,现代数学越来越严格,成果丰硕的同时,淘汰了之前不严格的证明,如泰勒定理。从基于直觉的欧几里德式证明转向严格的分析证明,几何学打开了广阔的天地,哲学也不免受到了影响。在过去,“无穷”或“连续”这样的概念要么让人敬畏不已,要么偶尔引发思想混乱。现在,我们却能精确地、界定清晰地运用它们,这多亏了皮尔士和罗伊斯的贡献。例如,皮尔士指出,只要将连续性概念运用到意识上,就不必假定意识必须要有起点和终点了;又如,运用类似的方法,我们也不必在开阔视域中给“能看见”和“不能看见”之间划一条界线了。多少先验的谬误从此被清除了啊!过去有些论证的主题是时间、空间的必然无穷性(对康德等人来说是根本性的论证),上述观念对它们不啻是灭顶之灾。相对与绝对等概念曾经是虚妄哲学的核心概念,然而现在,精确的数学符号为其给出了更确切的定义,让它摇身一变为理论物理学研究的重要线索。符号逻辑还澄清了其他一些重要的真理,即普遍命题是假设性的。由此还能得出,个别事物仅从普遍事物中是推导不出来的,因为即使假设再多,没有现实资料也不能确定事实。

但是,符号逻辑对哲学同样有积极的贡献,那就是阐明符号的本质与意义的关系。长期以来,哲学家都对符号的本质漫不经心,认为它“只是”(多么重的一个词)语言的问题。但是,皮尔士在《人的玻璃本质》(Man’s Glassy Essence)(“玻璃”,glassy,在莎士比亚笔下是“如镜子一般”的意思)中却要说明人的整个本质都是符号性的。这与他的逻辑学学说紧密相连,他认为,符号是宇宙的根本范畴(另外两个根本范畴是思维和物)。桑塔亚纳是另一位被忽视的伟大思想家。他认为,人的整个生命是与社会惯例紧密相连的,也是关系到符号的。虽然他与皮尔士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两人观点毫无二致。

自从布尔与德摩根以来,符号逻辑学家一直关心概率问题,这绝非偶然。个中缘由早由皮尔士点明。在他对概率推理问题的表述中,非真即假的古典逻辑成为概率推理的极限情况:真的概率就是“1”,假的概率就是“0”,而概率推理可以涵盖从“0”到“1”的一切情况。这种技术方法将两种之前截然二分的推理模式合而为一,正是运用连续性原理的成果。它在哲学上有着重大的意义。

古典逻辑里有大前提和小前提,却没有严格区分两者。皮尔士则区分了前提和论证规则。一切论证都是从某些具体情形推出其他具体情形,狭义的前提专指代表前者的命题。但是从前提中能推出某些结论的感觉是有条件的,即我们相信某些引导原则,前提和结论就是由这些原则联系起来的。这种信念可能是外显的,也可能是隐含的。如果一个引导原则能够从所有真前提中得出真结论,这便是经典意义上的逻辑推导。反之,如果引导原则只在部分真前提中能得出真结论,那就是概率。

在韦恩的《偶然逻辑》(The Logic of Chance)一文中,皮尔士提出了上述思想,即将概率归约为某类命题中真命题的相对频率。皮尔士运用它提出了若干具有重大逻辑学、哲学意义的真理。

他克服了传统概率论者和概念论者的困难。后者认为,概率度量的是知识不确切的程度。然而,他们又不得不承认,几乎一切日常或科学推理的成果都建立在概率论定理的基础上。如果概率果真度量的是不确切程度,我们又怎么能可靠地预测现象呢?

严格来说,如果将概率归纳为一类命题在另一类更大的命题(“属”)中的相对频率,那么概率就不适用于单次事件。硬币抛起来有可能朝上,也有可能朝下;明天有可能下雨,也有可能不下雨。在单次事件中,的概率也好,任何大小的概率也好,都是没有意义的。谈论单次事件的概率时,我们只是感觉单次事件代表了一类事件,而且这类事件可以重复。于是,我们就得出了一个重要推论:在推理某种情况在宇宙中发生的概率时,除非宇宙的数量有很多个,否则推理是不可能有效的。

理论必须比它们希望解释的复杂现象要简单,不然就没有用处。因此即使事实只能得出或然性的规律,我们也不妨经常将其当成确定的定律来用。若是如此,我们既要警惕极端情形下是否依然适用,也要警惕别人用极端情形来反驳规律本身。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皮尔士的推理理论对于思考人类文明具有重要价值。传统看法认为,逻辑学的用处不大,因为人们学会推理就像学会走路一样,凭的是直觉和习惯,而非系统学习。针对这种观点,皮尔士坦承:“人类最高深的科学成就也不过是天生动物本能中发展出来的。”[12]虽然逻辑学规则乍看起来是隐含的,但将它们有意识地表达出来有利于分析,也更容易在新情况下发现旧法则。这会大大提高我们的适应能力,足以将人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习惯和常规的奴隶,一类是能够通过认识法则来预测、控制自然的自由人。皮尔士认为,科学方法是通过自由探讨来获得稳定的信念的,欢迎一切可能的质疑,从而与机械重复(“去相信的意志”)、社会权威截然不同。这种观点极好地吸收了与专制社会相反的古希腊式的自由文明。权威的根源是习惯的力量,但它不能阻止新的、非正统的观念产生;在捍卫权威的社会观念时,人们表现得往往会比捍卫个人看法更加凶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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