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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的自我监控

2020年6月23日  来源:人类思维的自然史:从人猿到社会人的心智进化之路 作者:(美)迈克尔·托马塞洛 提供人:paoji68......

类人猿会对它们的目标导向行为(包括其心理基础,如记忆和决策)实行自我监控。但是类人猿中还没有规范,它们只能体验到“工具性压力”(instrumental pressure)。例如,当它们有吃食物的目标,同时知道食物可以在X处获取,这意味着它们必须去X处。但这仅是包含个体意图的控制系统作用的方式:目标和知觉到的现实不协调所激发的行为。与此相反的是,早期人类就开始从别人的角度进行自我监控,实际上,他们会在考虑他人评价的基础上对行为决策进行自我调节。现在,我们来谈论社会性调节下的一些东西,也就是社会规范——虽然只是以第二人(对应于行动者中立)的形式。其有下面两种表现形式。

合作性自我监控 因为早期人类的合作活动是相互依存的,并且是与合作伙伴共同完成的,所以每个独立的个体,即使是最具支配地位的,也不得不尊重其他人(即便是最底层的个体)的权利,不能把他们的合作机会排除在外。这样,早期人类不仅发展了评估他人合作倾向的能力,亦发展了模拟能力,以预期他人对自己的判断。孩子们试图积极管理自己留给他人的印象,所以从学龄前就开始关心别人的评价(Haun & Tomasello,2011),但是黑猩猩似乎并不那么关心这些(Engelmann et al.,2012)。

早期人类对合作伙伴如何看待自己的关注(他们会积极地去尝试管理这种印象)提供了一种新的行为动机,即与潜在合作伙伴的评价预期保持协调。个体因此开始把自我控制力量转交给他人的“第二人评价”,因为这些评价决定他们未来的合作机会。从规范性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进行行为决策时,人类不仅体验到个体性的工具性压力,也会体验到社交中来自伙伴的“第二人”社会压力。在我们现在的解释中,这构成了随后产生的道德社会规范的起源之一。

交流性自我监控 因为早期人类交流者为了方便接收者的理解,不得不结合接收者如何理解和阐释自己发出信息的预期,积极地对潜在交流行为进行自我监控。因此,他们从接收者的角度,特别是可理解性上,对交流过程进行自我监控。

米德(Mead,1934)在这里指出了外显性的关键角色。在与他人通过外显的行为(不论是直证性还是象征性的)进行交流时,早期的人类看到或听到自己表演这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把自己理解(视角化为另一个体)为接收者。因此,交流者可以调整他们的交流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使接收者理解,而这同时也作为他们对合作交流中的协作行为承诺的一部分。做这样的调整需要自我监控以及从特定交流伙伴的视角(结合她的个人知识、动机、与交流者的共同基础)来评估自己的交流行为被理解的程度。用现在的解释来说,这就成了之后形成的理性社会规范的起源。因此,我们这里所描绘的早期人类已经能够从事类人猿尚不具有(因为类人猿没有从事联合合作活动和合作性交流这类引起社会性自我监控的活动)的两类自我监控:合作性自我监控和交流性自我监控。早期人类模拟他人关于自己合作倾向(道德规范的先导)及交流行为可理解性(理性规范的先导)的评价性判断。重要的是,我们这里所谈论的评价来自特定的个体,所以我们距现代人评估他人和自己时遵循的一类行动者中立(agent-neutral)、客观的规范仍有一定距离。但是我们已经开始了这种社会性的规范化个体思维过程。

联合 / 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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