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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类

2020年6月29日  来源:祖先的故事 作者:理查德·道金斯 提供人:huangtang13......

是时候开始这场朝圣之旅了。我们可以想象自己乘着时光机,前往过去寻找我们的祖先,或者严格来说,去寻找我们祖先的基因。但我们所说的到底是谁的祖先?你的还是我的?是班布蒂俾格米人[31]的祖先还是托雷斯海峡群岛岛民[32]的祖先?

从长远来看,是谁的祖先都无所谓。只要我们往回走得足够远,所有人都有同样的祖先。那时候,不论你是谁,你的各位祖先都是我的祖先,我的祖先也都是你的。这并非一种近似的说法,而是名副其实的事实。你琢磨之后就会明白,这是一句不需要更多证据的真理,只需借用数学家的归谬法,单凭推理就可以证明它是正确的。让我们乘着想象的时光机疯狂地回溯历史,比如说回到1亿年前,那时候我们的祖先还跟鼩鼱或负鼠差不多。我个人必然有一位祖先生活在这个古老的时代,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否则我现在就不会在这里。我们姑且称这位特殊的小哺乳动物为亨利吧(碰巧我们家族里真有人叫这个名字)。现在我们要证明,如果亨利是我的祖先,那他必定也是你的祖先。让我们想象一下相反的情况,也就是说,虽然我是亨利的后代,但你不是。如果这是真的,那就意味着你的家系和我的家系肩并肩进化了1亿年直到今天,其间毫无接触,不曾混血,却最终来到了相同的进化点,而且两个家系如此相似,以至于你的亲戚依然可以和我的亲戚通婚。这个推论显然太荒谬了。如果亨利是我的祖先,那他必定也是你的祖先。他如果不是我的祖先,也必定不可能是你的祖先。

我们刚刚证明了,如果一个足够古老的个体最终留下了人类后裔,那么它必定是整个人类种族的共同祖先,尽管我们并没有明确到底多古老才算“足够古老”。对于一群像人类这样追溯祖先源流的后裔子孙来说,如果追溯得足够远,那么最后找到的祖源关系必然是“全或无”(all or nothing)的——要么是整个人类种族的祖先,要么跟所有活着的人都没有关系。而且,完全有可能一方面亨利是我的祖先(既然你能以人类的身份阅读这本书,那他必定也是你的祖先),另一方面他的弟弟威廉是所有现存袋熊的祖先。在历史上必然存在某个时刻,同一个物种的两个个体之中有一个成为所有人类的祖先,后代之中没有一只袋熊,另一个成为所有袋熊的祖先,后代中没有一个人类。这并非只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显著的事实。这两个个体很可能曾经相遇,甚至可能是同胞兄弟。你可以把袋熊换成任何一个你喜欢的现代物种,上述论断必定依然成立。把这些想通了你就会发现,它其实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物种都是彼此的亲戚。你思考的时候请务必记得,“所有袋熊的祖先”也同样是许多其他非常不同的物种的祖先,像我们将在第14会合点遇见的有袋类动物(marsupial),包括袋鼠、考拉、袋狸和兔耳袋狸,以及其他位于南美和澳大利亚的东道主动物。

我前面推理所用的归谬法假定亨利生活的年代足够久远,如此才能保证他要么是所有人类的祖先,要么不是任何人的祖先。那么到底多远才算足够久远?这个问题就比较困难了。1亿年肯定够远了,足以确保我们的结论。如果我们只往回走100年,没有哪个个体可以号称整个人类种族都是他的直系后代。回溯100年和1亿年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在二者之间的那些不太明显的情况呢?关于1万年、10万年或者100万年我们又能说些什么呢?

既然我们把0号共祖定义为所有现存人类的最近共同祖先,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仅有趣,而且还关系到我们的第一个会合点。我在《伊甸园之河》(River Out of Eden)一书中讨论过这个问题,当时我还不知道如何准确地计算这个时间点。不过令人高兴的是,耶鲁大学的统计学家约瑟夫·张(Joseph T. Chang)已经研究了这个问题,他的结论构成了我们第一个故事的基础。这个故事的讲述者是塔斯马尼亚人(Tasmanian),稍后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要由他们讲述这个故事,原因将是显而易见的。

塔斯马尼亚人的故事

寻根觅祖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消遣。就像研究历史一样,它也有两种方法。你可以逆着时间向后追溯,依次列出你的双亲、四位祖辈、八位曾祖等等。或者你也可以挑一位远祖,顺着时间向前罗列出他的儿女、孙辈、曾孙辈,直到你自己。系谱学爱好者会双管齐下,既向前也向后,在代与代之间求索,穷尽户籍和家谱资料,尽可能地补全家系图。这一节的故事以及这整本书采用的都是向后的办法。

我们可以随便挑两个人,然后向后追溯,或早或晚我们将遇见两人的最近共同祖先。不管是你和我,还是水管工和女王,任何一组人都必然在一位(或一对)共祖那里会聚。但除非我们挑的是近亲,要找到共祖必须有一张庞大的树状家系图,可惜树上大部分位置都是未知的。寻找所有现存人类的共祖自然更不必说了。确定现存人类的0号共祖亦即最近共同祖先生活的年代,这可不是一项能够交由职业系谱学家完成的任务。这项任务的要点在于估算,这是数学家的专长。

应用数学家们试图通过建立世界的简化版本即“模型”来理解真实世界。模型让思想变得简明,却不至于完全丧失照亮现实的力量。有时候它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基线,让我们由此出发阐明真实的世界。

要建立数学模型框架来估测所有现存人类的祖先生活的年代,一个很好的简化办法是设想这样一个好比玩具世界的地方,整个繁殖种群都生活在一座岛上,种群的大小恒定不变,没有移民进入或离开。我们可以假设塔斯马尼亚的原住民正是这样一个理想化的种群。在19世纪的外来定居者来到这里把他们当作农业害虫消灭之前,塔斯马尼亚人一直快乐地生活在这座岛上。最后一名纯血的塔斯马尼亚人楚格尼尼(Truganinni),死于1876年,之前不久她的朋友“比利王”(King Billy)刚刚过世,他的阴囊被做成了一个烟袋,这让人想起“纳粹的灯罩”[33]。大约1.3万年前,海平面上升淹没了通往澳大利亚的陆桥,从此塔斯马尼亚的原住民与世隔绝,再没见过任何一名外来者,直到19世纪的大屠杀,显然这次他们一下子遇见了太多的外来者。出于建模的考虑,我们假定塔斯马尼亚人一直彻底与世隔绝了1.3万年,直至公元1800年。我们在模型中所想象的“现在”指的就是这一年。

下一步是对配偶方式进行建模。在真实世界里,人们的结合或者出于爱情,或者由于包办婚姻,但在建模的时候,我们会用易于处理的数学去无情地替换掉人类世界的细节。我们可以设想出不止一种配偶方式。在随机扩散模型(random diffusion model)中,男人和女人就好像微观粒子一样,从出生的地方随机扩散到其他地方,因此更容易遇见近处的邻居。一个更简单也更不真实的模型则是完全随机配偶模型(random mating model)。在这个模型里,我们彻底忘掉距离的存在,只是简单地假设在岛屿范围内,任何男人和任何女人婚配的可能性都是相等的。

当然,这两个模型都非常不真实。随机扩散模型假定人们离开出发点之后可以随便走向任意方向,但现实中却有道路指引着他们的脚步,道路构成了狭窄的基因通道,穿过岛上的森林和草地。完全随机配偶模型更加不真实。不过不管怎样,我们先把模型建立起来看看在理想简化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也许会有些出人意料的结果,然后我们再考虑真实世界是更加出乎意料还是更平淡无奇,以及偏差出现在哪个方向。

依循数学遗传学家们的悠久传统,约瑟夫·张选择了完全随机配偶模型,并把人口规模看作常数。他所建立的模型并不是专门针对塔斯马尼亚的,但我们可以再次谨慎地假定一种过度简化的情形,即在我们的玩具世界里,人口总是稳定在5 000人上下,这个数字是对公元1800年塔斯马尼亚原住民人口的一个估计,当时大屠杀还没有发生。我必须再次申明,这种对于数学建模来说必需的简化并不是方法上的瑕疵,反而在某些情况下是一种优势。张当然不会相信人的配偶行为是完全随机的,就像欧几里得不会真的相信线条没有宽度。我们先顺着大略的假设看看结果如何,然后再决定它和真实世界在细节上的差别是否真的重要。

那么,我们的玩具种群需要上溯多少代才能找到所有现存个体的共同祖先呢?张的计算表明,只要超过12代即可。在人类家系图上,一个世纪只能挤进去三四代人。也就是说,我们把塔斯马尼亚人的共祖锁定在了不到四个世纪之前。这个时间也许近得出人意料,不过得出这样晚近的年代是有充分理由的。这件事要这么来看:逆着时间上溯,任何人的祖先支系数目都在迅速增加。你有一对父母,四位祖辈,八位曾祖辈,以此类推,数目呈现出数学家所说的指数增长:2,4,8,16,32,64,128,256,512,1 024,2 048,4 096,8 192……如此看来只要回溯十几代就能找到共同祖先好像也就没那么出奇了。

循着这个思路,在13代以前,你有8 192位太祖。对于任何一名塔斯马尼亚人来说,情况并无二致。可是我们假设了塔斯马尼亚的人口规模稳定在5 000人,这不就矛盾了吗?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这个指数增加的家系路径是可以重叠的,多条路径可以彼此重叠最终通向同一个实际存在的祖先[34]

如果人口规模更大会怎样?张提供了一个一般性的答案,告诉我们平均而言需要回溯多远才能找到一位共同祖先,也就是当祖先家系的路径数目(并不必然等于祖先个体的数目)正好等于种群规模的时候。那到底是多少代?拿2和自身相乘,结果再乘以2,以此类推直到得到种群规模的大小,乘了多少次就需要回溯多少代。数学家称之为以2为底的对数。以我们理想化的塔斯马尼亚种群为例,5 000以2为底的对数约为12.3,我们由此得出结论,12代过后就能找到塔斯马尼亚人的共祖。

如果把某个种群的最近共同祖先所生活的年代称作张氏1号节点(Chang One),那么从张氏一号回溯,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遇到张氏2号节点(Chang Two)。在这个时间点,种群中的每一个个体,要么是种群所有现存后代的共同祖先,要么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只有在张氏1号和2号之间的短暂过渡期里,才存在一个中间类群,其中的个体留下了一些现存后代,却不是所有人的共同祖先。由此可以得到一个出乎意料却很重要的推论,我在这里先不解释它背后的道理:从张氏2号开始继续回溯,有大量的人都是所有现存后代的共祖。实际上,在任何一代人里都有大约80%的个体在理论上是所有遥远未来后代的祖先。

至于具体的时间,数学结果表明,张氏2号比张氏1号大约古老1.77倍。12.3乘以1.77,只需不到22代人,六个多世纪。也就是说,我们在塔斯马尼亚乘着时光机逆着时间回溯,在大约杰弗里·乔叟的时代就会进入“全或无”的领域。以这个时代为起点继续回溯,一直回到塔斯马尼亚岛还和澳大利亚大陆相连、我们这里所有假设都不再适用的时代,我们的时光机在这个过程中遇见的每一个人,都要么是整个后代种群的祖先,要么没有留下任何后代。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可我觉得,尽管上述一切符合逻辑,但这些计算出来的日期实在晚得令人震惊。而且,即便你设想一个更大规模的种群,结果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以英国不列颠岛如今6 000万人口的规模来建模,我们也只需要回溯23代人就能到达位于张氏1号节点的最近共同祖先。如果把模型应用于英国,那么对于在张氏2号节点的任何一个个体来说,要么全体现代英国人都是他的后代,要么没有任何现代英国人是他的后代,而张氏2号节点在大约40代人以前,相当于公元850年。如果这个模型的假设是真的(当然不是真的),要么所有现代英国人都是阿尔弗烈德大王[35]的后代,要么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后代。

我必须重申开头的警告。不管是英国的例子还是塔斯马尼亚的例子,模型和真实世界的种群之间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历史上英国人口不曾有今天的规模,其间经历过人口激增的阶段,这会彻底影响我们的计算结果。在任何真实的种群中,其个体都不会完全随机地配对。他们偏爱自己的部落、自己的语族或自己的同乡,理所当然每个人还有个人的偏好。除此之外,英国的历史还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尽管在地理上是一座岛,但英国的族群却远远算不上与世隔绝。几个世纪以来,一拨又一拨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席卷而来,罗马人、撒克逊人、丹麦人、诺曼人皆在其列。

塔斯马尼亚和不列颠固然是岛屿,但其实整个世界都可以被看成一座“大岛”,没有移民进入或离开。不过这个更大的岛屿不太理想,被分割成了几块大陆还有一些小岛。除了海洋,还有高山、河流和沙漠在不同程度地阻碍着人们的迁徙。就像配偶行为的非随机性一样,部族之间的这种部分隔离也超出了我们先前过分简化的计算。现在全球有70亿人口,要是只根据70亿以2为底的对数便推论出第0会合点在中世纪,那就太疯狂了!跟我们现在计算的时间相比,人类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分散成各种小群体了,单凭这一点就知道真实的第0会合点要早得多。既然像塔斯马尼亚这样的岛屿可能与世隔绝了1.3万年,那么人类整个种族的共同祖先就不可能晚于1.3万年前出现。

我们可以找到与世隔绝最久的岛屿,看上面的岛民在隔绝之前最后一次与外界混血发生在什么时候,以此设定第0会合点的年代下限。但是要想得到一个值得严肃对待的年代下限,隔绝必须是绝对彻底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要求,跟我们先前得到的80%这个数字有关。一个来到塔斯马尼亚的外来移民一旦充分融入社会并正常繁育后代,就有80%的机会最终成为所有后代塔斯马尼亚人的共同祖先。因此哪怕只是寥寥几个外来移民都足以将一个原本隔绝的种群嫁接回到大陆的家系上。第0会合点的年代很可能取决于最与世隔绝的人类群体与它最近的邻居彻底隔离的时间,再加上这位邻居和它的邻居隔绝的时间,以此类推。也许还要考虑在岛屿间进行几次跳跃式迁徙的时间,这样所有的分支才能联结在同一张家系图上,不过这段迁徙的时间应该只是微不足道的几个世纪,然后我们就会遇到0号共祖。

要想确定第0会合点的年代,我觉得没法指望人类迁往偏远岛屿的真实记录,这种记录既稀缺又不可靠。不过可以做个不无根据的推测。道格拉斯·罗德(Douglas Rohde)、史蒂夫·奥尔森(Steve Olson)跟约瑟夫·张合作,建立了一个模拟地球的计算机模型,模型里有真实的国家疆界,有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港口,在地区间还有随机但不频繁的人员流动。虽然跟真实世界比起来这依然是简化的情况,但他们希望借此对可能的时间范围做一个大致的估计。既然如今没有纯血的塔斯马尼亚人帮我们把第0会合点推回到1.3万年前甚至更早,那他们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多次模拟的平均结果显示,第0会合点距今不过3 500年!

我不确定能说服自己接受这样一个晚得令人震惊的年代。不过有些有趣的迹象表明它离真相也许并不太远,或者至少它可以说明,尽管地理和文化樊篱强烈地影响着人类的配偶行为,但我们祖先的指数扩张却可以超越这种限制。第一点迹象来自现成的系谱学成果。这些结果表明,哪怕相距遥远的人们,也可以共享相对晚近的共同祖先,这种联系往往来自皇室王族,但并不是因为贵族们自己有什么特异之处,而只是因为他们有着翔实的家谱记录,为系谱学家们提供了丰沃的狩猎场。比如,研究显示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是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Edward I)的直系后裔。实际上,欧洲和北美的每个人几乎都有这种皇室先祖。比如道金斯家族可以经由克拉伦斯公爵(Duke of Clarence)追溯到国王爱德华三世(King Edward III),克拉伦斯公爵就是后来被溺死在马姆齐甜酒桶里的那位。[36]系谱学家们不无道理地指出,任何人但凡有一丁点儿欧洲血统,其血缘都可以追溯到查理大帝(Charlemagne,死于公元814年)[37],因为所有欧洲王室都认其为祖先。穆罕默德[38]生活的年代略早一些,可以作为一个非王室的例子。考虑到欧洲南部摩尔人(Moor)[39]的历史,我几乎肯定是穆罕默德的直系后代。若往更大的范围看,我所有读者的祖先中不仅有许多历史伟人(从尼布甲尼撒二世[40]到中国的第一位皇帝),而且还有与这些伟人同时代却不为人知的人[从巨石阵(Stonehenge)[41]的建造者到娜芙蒂蒂王后[42]的发型师],不一而足。

阻碍人类通婚的屏障其实千疮百孔,关于这一点的第二个迹象来自遗传学。2013年,彼得·拉尔夫(Peter Ralph)和格雷厄姆·库普(Graham Coop)分析了2 000多名欧洲人的基因组数据,寻找不同人拥有的几乎完全相同的DNA长片段。共享这种长片段就意味着较近的血缘关系,我们将在《夏娃的故事》中解释其中的道理。研究者限定了共享片段的长度,搜寻在过去数千年间至少有一位共同祖先的样本。你大概猜到了,来自相同地区的个体会拥有更多的共同祖先。但即便是像英国和土耳其这样相隔遥远的国家,其基因数据依然让拉尔夫和库普得出结论:“从家系图上看,过去1 000年里生活在欧洲两端的人们有数百万名共同的祖先。”

伟大的统计学家和进化遗传学家罗纳德·费歇尔爵士[43]以其典型的预见性预言了这些晚得惊人的年代。他在一封于1929年1月15日写给莱昂纳多·达尔文少校(Major Leonard Darwin,即查尔斯·达尔文排行倒数第二的儿子)的信中写道:“所罗门王[44]生活在100代人以前,他的血脉也许已经断绝。如果没有断绝,我敢打赌他是我们所有人的祖先,而且不管他的智慧在后代中的分配是多么不均,他的血脉在后代中基本都是平均分配的。”我不知道费歇尔所说的“我们所有人”是不是真的包括了美洲印第安人(Amerindian)和祖鲁人(Zulu)[45],而且就像我在本节后记中所说的,我不认为他所说的“基本平均分配”适用于DNA。但是基于约瑟夫·张的计算,再加上遗传学的证据,关于第0会合点的结论似乎已经很清晰了。0号共祖,即所有现存人类的共同祖先,他生活的年代距今只有数千年,最多几万年,不会更久了。

第0会合点的地点也几乎同样令人吃惊。你也许倾向于认为是非洲,我的第一反应也是如此。既然人类最早的几次遗传分歧都发生在非洲,那么在非洲寻找所有现存人类的共同祖先似乎顺理成章。有个老生常谈的说法是,如果抹掉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我们将失去绝大部分人类遗传多样性,反过来如果抹掉非洲以外地区则几乎没什么影响。不管怎样,0号共祖很可能来自非洲以外的地方。作为人类的最近共同祖先,0号共祖需要把地理上最与世隔绝的人群跟外部世界联系起来。出于讨论的便利,我们把塔斯马尼亚人当作这群最与世隔绝的人。让我们假设,在塔斯马尼亚人与世隔绝的同时,世界上其他地方(包括非洲)的人们长期维持着一定程度的通婚,那么根据张的计算所用的逻辑,应该推测0号共祖生活在非洲以外,离塔斯马尼亚人的祖先启程移民的地方不远。实际上,罗德、奥尔森和张等人进行的多次计算机模拟几乎每次都把0号共祖定位在东亚。但这并不是说人类遗传家系的主体部分来自亚洲。这好像是个悖论,我们将在《夏娃的故事》里解决这个问题,在那个故事中,我们探索的家系属于基因,而非族群。

通过对张氏1号节点的计算,我们可以推定起始会合点的年代并锁定0号共祖的身份,但更有趣的目标其实是具有普遍性的张氏2号节点,尽管我们并不能为这个稍远的里程碑挑出一个引人注意的代表人物。等到了张氏2号节点,我们遇见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共同祖先,如果不是,那他不会是任何现代人的祖先。到了这个点,也就标志着我们可以不必再担心遇见的那个人是你的祖先还是我的祖先:从这一点开始,我的全体读者将排成朝圣者的方阵,一起肩并着肩朝着过去前行。

《塔斯马尼亚人的故事》后记

我们的结论出人意料,即0号共祖很可能生活在大约1万年前,而且很可能不在非洲。其他物种可能也普遍有着相当晚近的共同祖先。但《塔斯马尼亚人的故事》迫使我们重新审视的生物学观点还不止于此。一个种群中有80%的个体会成为后代群体的普遍共同祖先,这种说法在达尔文主义的专家看来像是一种悖论。我需要为此解释一二。我们习惯认为,单个生物体致力于最大化一种叫作“适合度”(fitness)的量化性质。但适合度指的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一种常见的近似说法是“子代的总数”,另一种则说是“孙辈的总数”,不过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理由让我们止步于孙辈,而不去考虑曾孙辈或更远的后代。许多权威学者更喜欢说“在某个遥远的将来存活的后代总数”。但在我们那个理论上的理想种群中,可以说80%的个体都拥有最大化的“适合度”。换句话说,他们可以宣称整个种群都是自己的后代!这对达尔文主义者来说可不能等闲视之,因为他们普遍相信,“适合度”是动物需要持续奋斗才能最大化的东西。

长期以来我一直强调,但凡生物体的行为表现得好像有某种目的,或者它仿佛有能力把什么东西最大化,那都是因为制造它的那些基因经过了一代又一代的筛选才活了下来。人们有一种把生物体拟人化的倾向,并诉诸“动机”(intention),把“基因在过去的生存史”替换为“在将来繁殖的动机”或者类似的话,比如“个体想要在将来拥有许许多多的后代”。这种拟人化也同样被应用于基因:我们倾向于把基因看成某个有影响力的人物,其所作所为可以增加同样的基因在将来的拷贝数目。

无论谈论的是个体还是基因,采用这种拟人化语言的科学家们心里清楚这只是一种表达方式。基因不过是DNA分子。如果你认为“自私的”基因真的挖空心思想要生存,那你一定是疯透了!我们总是可以把它翻译成更合适的语言:世界充满了从过去存活下来的基因。由于世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任性地突然变化,所以那些从过去存活下来的基因往往也是将来存活得不错的基因。也就是说,这些基因对身体的程序控制使个体更容易活下来,繁殖出子代、孙辈以及更遥远的后代。于是我们又绕回原先对适合度的定义,即基于个体、面向未来的定义。但我们现在知道了,个体之所以重要,完全是因为它是基因存活的载体。这又把我们带回那个悖论:80%的个体都能繁育后代,这似乎都快挤到天花板了,最大适合度已经饱和了!

要解决这个悖论,我们需要回到我们的理论基础,即DNA。为了解决这个悖论,我们需要引出另一个悖论,仿佛错上加错就能变成正确。想想看:一个个体哪怕不曾传递一丁点儿DNA给后代种群,也依然可以是某个遥远的未来里整个后代种群的普遍共同祖先!这怎么可能?

生物体每有一个孩子,就将不多不少正好一半的DNA复制给了那个孩子;每有一个孙子,平均上就有四分之一的DNA传给了那个孙子。父母任意一方对子女DNA的贡献都是精确的50%,但祖辈对孙辈的DNA贡献比例却是一个统计数值,可能比四分之一多,也可能比四分之一少。你一半的DNA来自你的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反过来,等你生育了孩子,你就把自己的一半DNA传递给了孩子,但给的是哪一半呢?对于任何一段DNA片段(“基因”)来说,你给出的可能是从父亲那里遗传来的版本,也可能是从母亲那里遗传的版本,二者机会均等,纯凭偶然。可能你传给孩子的碰巧全是来自母亲的版本,没有一个来自父亲。这种情况下,你父亲将不会有任何DNA传给孙辈。当然这种情形极难发生,但当我们顺着家系越走越远,对于更遥远的后代来说,有那么一位完全不为后代提供任何DNA的祖先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大。一般说来,你可以预期自己有八分之一的DNA传给了曾孙,十六分之一给了玄孙,但实际情况可以更多,也可以更少。以此类推,完全有可能不为某个特定的后代贡献任何DNA。

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像我之前说的,但凡你有一点欧洲血统,都可以通过至少一个家系追溯到查理曼。这个过程需要经过大约40代人,平均而言可以预期你基因组里有一万亿(2的40次方)分之一的DNA来自这个特别的家系,但你的基因组里总共只有30亿个字母!你从这条家系途径遗传得到的DNA平均数量似乎才是一个DNA字母的一小部分。基于这个计算,你从查理大帝那里遗传的DNA接近于零,很可能一点都没有。实际上,只要往上多追溯几代人,一般说来那时候你的大部分祖先都不曾遗传给你任何DNA。当然,这么说也不完全准确,因为你几乎总是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路径追溯到某个特定的祖先。不管怎样,在通向过去的逆向旅程中,我们将注定遇到一些人,他们是全体人类的直接祖先,却不曾把DNA传给任何现在活着的人。顺着时间向前看,这也依然成立。尽管我的读者当中大概有80%的人肯定会成为几千年后所有存活人类的共同祖先,但最终真正将DNA复制给后代的人却少得多。

作为《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的作者,也许我有着自己的偏见,但我认为,逆着时间去思考基因如何存活至今,而非顺着时间去思考个体或基因如何努力活着走向未来,可以算作另一个支持基因作为自然选择单位的理由。若是能够小心谨慎地避开误解,那么“正向的动机论”的思维方式也是有用的,但这种方式并不十分必要。等你习惯了“逆向的基因”语言,你会发现它同样清晰,离真理更近,并且不太容易导致错误的答案。

《农民的故事》序

我们已经把最初的会合点定于大约几万年前。在这个时间点走出时光机时,我们会见到怎样不同的祖先?实际上我们遇见的人跟我们的差别不会超过今天的人们彼此之间的差别。请记住我所说的“今天的人们”包括了德国人、祖鲁人、俾格米人、中国人、柏柏尔人(Berbers)[46]和美拉尼西亚人(Melanesians)[47]。哪怕回到5万年前那么远,我们跟祖先的差异依然和我们今天环顾世界看到的差异不分伯仲。

如果不存在生物层面的进化,那么我们回溯数万年跟回溯几十万年甚至上百万年看到的情况有什么不同?在我们乘时光机旅行的起始阶段,主导我们舷窗外景象的是另一种进化过程,其演变速度比生物进化要快好几个数量级。它有好几种叫法,可以称其为文化进化(cultural evolution)、体外进化(exosomatic evolution)或技术进化(technological evolution)。我们提到汽车、领带或英语的进化时所说的便是它。我们必须避免过度强调它和生物进化的相似性,而且无论如何不会为它耽搁太久。前方还有40亿年的路要走,很快我们就要把时光机的速度调得飞快,以至于整个人类历史都变成飞逝的一瞥。

不过目前我们的时光机仍然停留在低速挡,在人类史而非进化史的时间尺度里运行。有两次主要的文化进步是我们必须要探索的。《农民的故事》讲的是农业革命。对于世上其他物种来说,人类的发明当中大概数它带来的反响最为深远。《克罗马农人的故事》讲的是“文化大跃进”(Great Leap Forward)。在某种意义上,人类思维的如花绽放为进化本身提供了新的媒介。

农民的故事

大约1.2万年前,在末次冰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位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所谓新月沃地诞生了农业革命。农业同样崛起于中国和尼罗河沿岸,而且很可能是各自独立孕育而来的。农业在新世界[48]是完全独立发展的,而另一个关于农业文明独立起源的例子来自新几内亚岛(New Guinea)那极度与世隔绝的内陆高原。农业革命的诞生标记着新石器时代(Neolithic)的开始。

从居无定所的狩猎采集生活到定居的农业生活,这种转变可能意味着人们第一次有了家的概念。在世界其他地方,跟最早的农民同时代的那些转不过脑筋的狩猎采集者差不多一直过着游荡的生活。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这里狩猎也包括打鱼)确实不曾消亡,在世界各处的偏远之地都有人仍然过着这种生活:澳大利亚的原住民(Australian Aborigines)、南非的桑族(San)和其他被称为布须曼人(Bushmen)的相关部族、美洲的原住民(Native American)部落(由于一次导航错误而被称为“印第安人”),以及北极的因纽特人(Inuit,他们不喜欢被称为爱斯基摩人[49])。典型的狩猎采集者既不种植作物,也不养殖牲畜。实际上在纯粹的狩猎采集者和纯粹的农耕者或牧民之间存在着各种中间类型,但在大约1.2万年之前,全人类都是狩猎采集者。而在不远的将来,很可能不会再有任何狩猎采集者残存,目前剩下的那些人会被“文明化”,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腐化,这取决于你的立场。

科林·塔奇(Colin Tudge)在他那本小书《尼安德特人、强盗和农民:农业诞生的真相》(Neanderthals, Bandits and Farmers: How Agriculture Really Began)里赞同了贾雷德·戴蒙德[50]在《第三种黑猩猩》(The Third Chimpanzee)中阐述的观点,即从狩猎采集向农业生活的转变绝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是一种改善,那只不过是我们自以为是的后见之明。在他们看来,农业革命并没有增进人类的福祉。跟它所替代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比起来,农业养育了更多的人口,却没有明显提升人们的健康状况或者幸福感。事实上,更大规模的人群一般携带着更恶性的疾病,这背后有着扎实的进化理论支持(对于一只寄生虫来说,只要能轻易找到一个新宿主,它何必在乎怎么延长现任宿主的生命)。

不过,我们作为狩猎采集者生存的世界也不会是个乌托邦。最近有一种时髦观点,认为和我们比起来,狩猎采集者和原始[51]农业社会跟自然的关系更平衡。这很可能是个错误。他们也许拥有更多关于田野的知识,但这只是因为他们是在田野中维持生存的。就跟我们一样,他们似乎也在当时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把知识用于最大限度地开发(常常是过度开发)环境。贾雷德·戴蒙德强调过,早期农业者的过度开发导致了生态的崩溃和他们自己社会的消亡。前农业时代的狩猎采集者们不仅远远算不上跟自然平衡共处,而且很可能要为全球各地许多大型动物的大面积灭绝承担责任。考古记录显示,就在农业革命之前,随着狩猎采集人群向偏远地区殖民,许多大型(大约也很可口)鸟类和哺乳动物紧跟着灭绝了,这种情况一再发生,让人怀疑它不太像巧合。

我们倾向于把“城市”看作“农业”的对立面,但在本书所必须采用的更宏远的视角下,应该把城镇居民跟农民们一起放在狩猎采集者的对立面。城镇所需的几乎全部食物都来自有主的耕地,这些耕地在古代是环绕城镇的农田,在现代则可能在全球任何地方,而食物经由中间人的运输和销售之后才被消费掉。农业革命很快导致了社会分工。陶匠、织工和铁匠们拿他们的技能交换别人种出的食物。在农业革命之前,食物不是来自有主的耕地,而是在无主的公共土地上捕获或采集到的。在公地上放养牲畜的畜牧业或许曾是一种中间阶段。

不管农业革命让生活变得更好还是更坏,它都不应该是突然发生的。农耕不是某个天才一觉醒来灵光一闪的主意,并不存在一位新石器时期的“芜菁汤森”(Turnip Townshend)[52]。最开始,在无主开放野地里狩猎的猎人们也许会保卫他们的猎场,排挤敌对的猎人,或者在追踪兽群的同时顺带保卫它们的安全。接下来,他们顺理成章地放养、喂养它们,最后给它们建起畜栏和厩舍。我敢说这些变化发生的时候没人会觉得这将是革命性的。

与此同时,动物正处于进化之中,被某些初级形式的人工选择驯化。达尔文主义对动物的作用应该是渐变的。我们的祖先不曾刻意繁育驯良温顺的动物,却还是无意间改变了动物承受的选择压力。在畜群的基因库里,敏捷灵巧或者其他野外生存技能再也不是最优先的特质了。在舒适的驯养条件下,一代代家养的动物变得越来越驯良,越来越不能照料自己,同时也越来越兴旺,越来越容易养膘增肥。在驯化方面,社会化的蚂蚁和白蚁也提供了迷人的例子供我们类比。它们不仅会驯养蚜虫作为“畜群”,还会种植真菌作为“庄稼”。蚂蚁朝圣者们将会在第26会合点跟我们相会,而我们将在《切叶蚁的故事》里看到相关内容。

和现代种植养殖业者不同,农业革命时代的先民们并不会有意筛选有利的性状。我怀疑他们是否知道,为了增加牛奶产量,得让高产母牛跟其他高产母牛生出来的公牛交配,同时抛弃低产母牛生出来的小牛。关于驯化带来的偶然遗传后果,俄国人用银狐(Vulpes vulpes)做了些有趣的工作,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贝尔耶夫(D. K. Belyaev)和同事们用捕来的银狐繁育并筛选驯良的品种,按部就班,成果极为显著。贝尔耶夫让每一代里最温良的个体彼此交配,只用了不到20年时间就培育出了一种跟边境牧羊犬(Border Collie)[53]一样喜欢主动和人亲近的狐狸,见到人还会摇尾巴。或许变化发生的速度很不寻常,但这事儿本身还不算特别出奇。真正让人想不到的是人工筛选温顺性状带来的副作用。这些经遗传驯化的狐狸不仅习性堪比牧羊犬,就连长相都跟牧羊犬差不多。他们披着黑白相间的皮毛,长着白色的鼻头,脸上还有点点白斑。它们没有野生狐狸那标志性的高高竖起的耳朵,却长着一双可爱的垂耳。由于繁殖相关的激素平衡被打破,它们还养成了新的习性,不再只在繁殖季生育,而是全年都可繁殖。研究发现,它们体内的神经活性物质血清素的水平偏高,这很可能跟它们的攻击性降低有关。人工选择只花了20年就把狐狸变成了“狗”。[54]

我给“狗”加上了引号,是因为我们养的狗并不是由狐狸驯化而来的,它们是狼的后裔。顺带一提,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那个广为人知的猜测是错误的。他认为只有某些品种的狗(比如他宠爱的松狮犬)来自狼,其他狗的祖先则是豺(jackal)。他用来支持自己理论的证据乃是一些跟性情和行为相关的逸事以及他自己的洞察力,不过人类的洞察力还是输给了分子分类学。分子证据清楚地表明,现代所有犬种都是灰狼(Canis lupus)的后代。[55]狗(以及狼)最近的亲属是郊狼(coyote)[56]和金豺(golden jackal,现在看来也许应该叫金狼)[57]。身体两侧有条纹且背部是黑色的“真正”豺狗跟狗的亲缘关系反而更远一些,尽管它们也还是属于犬属(Canis)。

毫无疑问,当初狼进化为狗的故事应该跟贝尔耶夫拿狐狸重新模拟的情况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在于贝尔耶夫是刻意地培育温顺的性状,而我们的祖先却是无心插柳,而且很可能这样的驯化过程在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独立发生了好几次。也许最初狼只是喜欢在人类的营地周围捡些残羹剩饭,而人类也许觉得有这些拾荒者来清理垃圾还挺便利,或许还会用它们来放哨,甚至晚上会依靠它们的体温取暖。若是觉得这种和善美好的场景有些意外,那么请记得,那些把狼当作来自森林的神秘恐怖象征的中世纪传说不过是出于无知而已。我们的祖先生活在更加开阔的旷野,懂的可比我们多。实际上他们确实比我们懂得多,毕竟是他们最终把狼驯化成了忠诚可靠的狗。

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的营地提供了丰富的垃圾可供拾取,而最能从中受益的自然是那些血清素水平和其他脑特征使之能够和人安处的个体,即“有温顺的倾向”的个体。有些作者曾推测,失去双亲的狼崽可能会被孩子们当作宠物收养,这很有可能。一旦温顺演变成了相互依赖,其他行为就会同样暴露于无心的选择之下,来自布达佩斯(Budapest)的维尔莫斯·塞尼(Vilmos Csányi)和同事们聪明地证明了这一点。实验表明,家犬比狼更善于识别人的面部表情。与此同时,我们也能读懂它们的表情,跟狼比起来,狗的面部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像人类。这是人类无意间筛选的后果。这也许是为什么我们会觉得狼看起来比较凶险,而狗显得忠心可爱,楚楚可怜,痴情细腻,诸如此类。

俄国人的狐狸实验证明了驯化发生的速度可以有多快,还证明了筛选温良性状可能导致一系列意料之外的结果。不管是牛、马、猪、羊、鸡、鸭、鹅还是骆驼,其驯化过程完全可能发生得同样迅速,而意料之外的伴随效果也完全可能同样丰富。在农业革命之后,可能我们自己也同样走过了一条平行的驯化之路,走向我们自己的温良版本以及伴随而来的副作用性状。

某些情况下,我们自己的驯化故事就清楚地写在我们的基因里。最经典的例子是乳糖耐受。威廉·德拉姆(William Durham)在他的《共同进化》(Coevolution)一书中细致地记录了这个故事。奶本来是婴儿的食品,不是给成年人食用的,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处。奶中所含的乳糖需要一种特殊的酶即乳糖酶(顺便一提,这个命名传统值得注意。一种酶的名字通常是在它所作用的底物后面加上一个“酶”字)来分解。一旦过了正常断奶的年龄,哺乳动物就会关闭乳糖酶基因。基因当然还在。只在幼时有用的基因在用过之后并不会从基因组里删除,连蝴蝶都不会这么做,它们携带着大量只有毛毛虫才需要的基因。在大约4岁的时候,在其他调控基因的影响下,人类幼儿会停止乳糖酶的生产,于是成年之后喝鲜奶会感到不舒服,症状包括胃胀气、肠痉挛或者腹泻呕吐。

所有成人都这样吗?当然不是,总会有例外发生。我本人是例外之一,你可能也是。我这个概括是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同时还暗含着我们未开化的人类祖先。就好比我说“狼是一种凶猛的大型食肉动物,成群狩猎,向月而嗥”,与此同时我心里清楚京巴犬(Pekinese)和约克夏犬(Yorkshire terrier)不在此列。区别在于,我们有“狗”这个词专指驯化了的狼,却没有一个词专指驯化了的人。驯化动物的基因也因为一代代跟人相处而发生了变化,无意间就跟被驯化的银狐一样,走上了跟银狐基因相似的道路。因为一代代跟驯化的动物相处,(某些)人类的基因也发生了改变。部分欧洲部落的人进化出了对乳糖的耐受性,而根据最近来自青铜时代(Bronze Age)的DNA证据,这个变化发生得出乎意料地晚。此外,在世界其他地方也零星有类似的变化,包括卢旺达的图西族(Tutsi)和他们的宿敌胡图人(Hutu),不过后者的耐受程度较低,还有西非游牧的富拉尼人(Fulani,有趣的是,定居生活的富拉尼人分支却是乳糖不耐的)、北印度的信德人(Sindhi)、西非的图阿雷格人(Tuareg)还有东北非的贝沙人(Beja)。引人注意的是,这些部落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有游牧的历史。

在乳糖耐受谱线的另一端是那些保留了人类正常的成年乳糖不耐特征的人,包括中国人、日本人、因纽特人、大多数北美原住民、爪哇人(Javanese)、斐济人、澳大利亚原住民、伊朗人、黎巴嫩人、土耳其人、塔米尔人、僧伽罗人(Singhalese)、突尼斯人,以及许多非洲部落,其中包括非洲南部的桑族人、茨瓦纳人(Tswana)、祖鲁人、科萨人(Xhosa)和斯威士人(Swazi)、北非的丁卡人(Dinka)和努埃尔人(Nuer),以及西非的约鲁巴人(Yoruba)和伊博人(Igbo)。整体而言,这些乳糖不耐的民族都不曾有过游牧史,但有一些发人深省的例外。东非马赛人(Masai)的传统饮食除了奶制品就是血制品,很少有别的,你大概会觉得他们应该特别能耐受乳糖。事实却非如此。原因可能是他们等奶凝结了才吃,就像奶酪一样,大部分乳糖都被细菌清除了。这倒是一种消除不良后果的好办法:直接消灭不良物质。另一个办法是改变你的基因,以上所列的其他游牧部落都属于这种情况。

当然这些人不是刻意改变了自己的基因。即使是今天,科学才只是刚刚开始弄明白怎么实现这个目的。一如既往,是自然选择替我们完成了这份工作。这事儿发生在几千年前。我不知道自然选择具体是如何筛选出了成年人的乳糖耐受。也许成年人在饥馑绝望之时求助于婴儿的食物,而最能耐受这种食物的个体更有机会存活。也许有些文化推迟了断奶年龄,在这样的条件下对儿童存活率的自然选择会渐渐蔓延,发展为成年耐受性。不论细节如何,乳糖耐受的变化虽然是基因层面的,却是由文化驱动的。在牛羊进化得越来越温顺、奶产量越来越高的同时,牧养它们的部落民众也对乳糖越来越耐受。这两种变化都是真切无疑的进化趋势,因为它们反映的其实是群体中基因频率的变化。同时,二者又都是由非遗传的文化变化驱动的。

乳糖耐受是不是只是冰山一角?我们的基因组里是不是充满了驯化的证据?驯化是否不但影响了我们的生化系统还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就像贝尔耶夫驯化的狐狸,就像被我们称作狗的家狼,我们是不是变得越来越温顺,越来越讨人喜欢,长着人类版本的垂耳和痴情脸,以人类的方式摇着尾巴?我把这个问题留给你来思考,然后继续向前赶路。

当狩猎渐渐转为畜牧,采集大概经历了相似的变迁,转变成作物种植。跟畜牧一样,这种改变很可能也不是有意而为的。毫无疑问,在改变之初曾有过创造性发现的时刻,比如人们第一次注意到,如果把种子放进土里,它就会长成一株新苗,跟当初采下种子的那棵植物一样,或者第一次观察到给它们浇水、除草、施肥会让它们长得更好。可能比较困难的是意识到也许应该留下最好的种子用作耕种,而不是想当然地按照习惯吃掉最好的,拿秕谷去播种。20世纪40年代,我父亲曾在非洲中部教自耕农种地,那时他还年轻,刚刚大学毕业。后来他告诉我说,留下好种子用于播种是最难教会的一课。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就跟猎人转为牧人一样,从采集者到耕作者的转变基本上同样顺理成章,波澜不惊。

自农业发出曙光以来,经过初时无意后来有意的人工选择,我们的许多粮食作物,包括小麦、燕麦、大麦、黑麦和玉米,其所属的禾本科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其基因组里暗藏玄机。在这数千年的农业史里,可能我们自己的基因也发生了改变,以增加我们对谷物的耐受性,就跟我们进化出对鲜奶的耐受性一样。在农业革命以前,富含淀粉的谷物,比如小麦和燕麦,不能在我们的饮食里占据突出地位,因为跟柑橘和草莓不同,谷物种子是不“想”被吃掉的。在动物的消化道里走一遭,这是李子和番茄种子的传播策略,却不是谷物种子的策略。人类的消化道没办法独立地从禾本科植物的种子里吸收多少养分,站在我们的立场看,它们的淀粉储备太贫瘠,外壳太硬太不友好。磨粉和烹饪有助于消化,不过似乎也可以想见,就像我们进化出对鲜奶的耐受性一样,跟我们未开化的先祖比起来,我们大概也针对小麦进化出了更强的生理耐受性。我们现在知道,许多人依然有小麦不耐受的问题。这些不幸的人通过痛苦的经历发现自己最好不要吃小麦。若是把桑族这样的狩猎采集民族和其他祖祖辈辈长期食用小麦的农业民族放在一起去比较小麦不耐受的发生率,就像人们曾经做过的关于不同部落乳糖耐受性的比较一样,结果或许能够发人深思。我还没见人做过这种关于小麦耐受性的大型比较研究。关于酒精不耐的系统比较研究也会同样有趣。我们已经知道有一些等位基因会让我们的肝脏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擅长分解酒精。

不管怎样,动物和它们食用的植物之间的共同进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我们开始驯化小麦、大麦、燕麦、黑麦和玉米几百万年前,食草动物就已经对禾本科的植物们施加了一种温和的达尔文式选择压力,把它们的进化引向一条合作共生的方向。化石记录里的花粉表明禾本科植物在2 000万年前就已经存在,很可能在那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就因为食草动物的存在而愈加繁盛。当然并不是某株植物会因为被吃掉而得到什么好处,而是说跟敌对的植物比起来,禾本科植物更能耐受切割损伤。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如果食草动物同样也吃跟禾本科植物竞争土壤、阳光和水的其他植物,那么禾本科植物即便自己也同时被啃食,也最终会更加繁盛。几百万年过去了,禾本科植物变得越来越能在野牛、羚羊、马匹和其他食草动物(最终还包括割草机)存在的情况下繁荣兴旺。与此同时,食草动物的装备也变得越来越好,比如特化的牙齿,以及包含了微生物发酵培养室的复杂消化道,它们靠着禾本科食物繁荣昌盛。

这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驯化,但实际上相差不远。大约12 000年前,小麦属(Triticum)的野生禾本科植物被我们的祖先驯化为我们今天所谓的小麦。在某种意义上,同样的事情早已进行了2 000万年,我们的祖先不仅延续了多种多样的食草动物对小麦属的祖先所做的事,而且加速了这个过程,特别是后来我们从无意、偶然的驯化转向了有目的、有计划的筛选育种以及最近的科学杂交和基因改造的突变。

这就是我想说的关于农业起源的故事。随后我们的时间机器将一次跨越数十万年甚至数百万年。在此之前,我们想再做一个短暂的停留,时间大概是5万年前。这时候的人类社会里完全只有狩猎采集者,而且正在经历着一次或许比农业革命更大型的革命,即“文化大跃进”。文化大跃进的故事将由一位克罗马农人讲述。克罗马农这个名字来自多尔多涅(Dordogne)河畔的一个洞穴,这个人类种族的化石最早是在那里发现的。

克罗马农人的故事

考古学告诉我们,大概在5万年前,我们的种族经历了一件非常特别的事。从解剖上看,我们的祖先在这个分水岭前后并没有什么差别。如果对分水岭之前的人类取样,他们跟我们的区别不会超过他们同时代不同地区人类的差别,也不会超过我们当代人内部的差别。这是单看解剖结构的结果。如果看的是文化,你就会发现天壤之别。当然,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地的不同民族之间也有巨大的文化差异。但如果我们上溯得更久,来到远远超出5万年前的时候,那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在5万年前这个分水岭有事发生,许多考古学家认为它发生得非常突然,足以被称作一次“事件”。我喜欢贾雷德·戴蒙德给它起的名字:文化大跃进。

在大跃进之前的100万年里,人工制品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留存至今的基本都是形制相当粗糙的石制工具和武器。毫无疑问,木头(或者亚洲的竹子)是工作中更常用的材料,但木质遗存很难保存下来。据目前所知,那时候没有绘画,没有雕刻,没有塑像,没有陪葬品,没有装饰物。而在文化大跃进之后的考古记录里,这些东西突然全都出现了,同时出现的还有骨笛这样的乐器,随后不久克鲁马农人还创作了让人叹为观止的拉斯科岩画(Lascaux Cave murals,见彩图1)。若有一个漠然中立的外星观察者从远处打量我们的文化,他也许会把电脑、超音速飞机和太空探索都看作文化大跃进的余音回响。在漫长的地质时间尺度上,我们所有的现代成就,从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到狭义相对论(Special Relativity),从《哥德堡变奏曲》(Goldberg Variations)到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 Conjecture),跟维伦道夫的维纳斯(Venus of Willendorf)和拉斯科岩画几乎都可以算作同一时期,属于同一次文化革命。经过旧石器时代早期漫长的停滞之后,这些全都是突然暴涨的文化高潮中的一部分。实际上,我不确定那位外星观察者所持的这种均变论[58]观点能否经得住进一步的考察,但至少能够为它做个简单的辩护。[59]

有些权威学者非常看重文化大跃进,认为它跟语言的起源完全一致。他们问道,除了语言的诞生还有什么能解释这种突然的变化?语言突然凭空出现,这种想法并不像听起来那么傻。没人否认,书面文字只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且所有人都同意像文字发明这么晚近的事不可能伴随人脑解剖结构的变化而出现。理论上口头语言不过是同一件事的另一个例子。不过我凭直觉认为语言的诞生要早于大跃进,这个看法也得到了像斯蒂芬·平克这样的权威语言学家的支持。等我们的朝圣之旅向过去再多深入100万年时,我们会再回到这个话题,那时我们将会遇见匠人(Homo ergaster)或直立人。

跟文化大跃进同时发生的如果不是语言的诞生,那么可能是某种突然的发现,或许是新的语法技巧,比如条件从句的出现,它一下子就让“如果……会怎样”这样的想象得以绽放,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新的软件技术。再或者,也许大跃进之前的早期语言只能用来谈论在场的事物,而某个被遗忘的天才突然意识到,词汇的使用可以采用指涉的方式,把词汇作为符号来谈论不在场的事物,就好比“我们俩都能看见的那个水塘”和“假如山那边有个水塘”之间的差别。在大跃进之前的考古记录里几乎不存在任何表征艺术,也许艺术正是通往指涉语言的桥梁,也许人们先学会了画野牛,然后才学会用语言谈论不能立即看到的野牛。

文化大跃进的确是个令人迷醉的话题,尽管我非常愿意在此继续流连,但还有一个漫长的朝圣之旅等着我们完成,我们必须继续向后回溯。我们之前估计过,第0会合点的时间大概在几千到几万年前。下一次跟黑猩猩朝圣者的正式会合还在几百万年之外,剩下的会合点里更是有许多在几亿年外。为了有机会完成我们的朝圣,我们需要开始加速,准备进入深时[60]。我们必须加速掠过大约30次壮观的冰期,它们标志着过去300万年的光阴。在600万年前到450万年前,地球上发生了另一些剧烈的变化,比如地中海在干涸之后又被填满,这些变化也一并被我们略去。为了让最初的加速变得轻松一些,我将冒昧破例在途中做几次额外停留。我们将在这些中间里程碑处遇见自己的直系祖先,或者至少是我们直系祖先的最佳备选。当然,我们格外关注人类自己的家系,因此我将让其中一些人讲述他们的故事,请这些“影子”朝圣者满足我们对自身历史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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