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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反杀”案,带您走入司法人员的视角

2019年11月7日  来源:法律读库 作者: 提供人:ganjiu87......

作者:张育楠律师,公众号:育楠说刑。

今年年初,丽江发生了一起“反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主角是一名90后女生,其因不堪同村男青年的持续滋扰,在打斗中使用水果刀致人死亡。近日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防卫过当”,将主人公唐雪起诉至法院,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文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结合近年的有关案例,为大家揭示司法机关将如何看待本案。

丽江“反杀”案,带您走入司法人员的视角

案情回顾

2月8日晚,唐雪由朋友开车送其回家途中,遭同村“醉酒”青年李某湘拦车辱骂。唐雪到家后,其父带其前往李家理论。在交谈中,李某湘先踹唐父一脚,随后双方扭打在一起。唐家父女回家后,李某湘随同父亲前往唐家道歉,并要求唐家父女对打伤自己给个说法。

次日凌晨,李某湘持菜刀至唐雪家砍砸大门,菜刀被随后赶来的朋友夺走。唐雪听到砸门声后,持削皮刀和水果刀出门查看。待唐雪开门后,李某湘在朋友拖拽下朝其腹部踢了几脚。唐雪随即上前与李某湘扭打在一起,在打斗中持水果刀朝李某湘挥舞。后,李某湘朝巷道外跑动,随后扑倒在地,经朋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其死因系被锐器伤及右胸部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何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规定于刑法第二十条,指防卫人针对迫在眼前、正在进行或正在持续的不法侵害,出于保护合法利益的目的,而采取紧急防卫行为。因防卫行为具有攻击性,常造成人身伤害、财物损坏,只有在上述情况才不构成犯罪。

立法者担心民众滥用“正当防卫”,出现侵害人仅实施了轻微违法犯罪,或侵害行为已经结束,防卫人出于义愤,将侵害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故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即所谓“防卫过当”。

当然,民众如果面对的是凶恶歹徒,法律允许防卫人针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侵害人伤亡,也不负刑事责任。近年的司法案例,正是在激活这一条款。

丽江“反杀”案,带您走入司法人员的视角

司法机关如何看待本案

笔者针对本案,查阅了昆山反杀案、山东辱母案等相关案件中司法机关持有的观点。下面请戴好法律眼镜,一同进入司法人员的视角。

第一,李某湘的行为应属于“行凶”。李某湘从当晚对唐雪拦车骚扰,再到前往唐家讨说法,直至次日凌晨持菜刀砍砸大门,其行为从骚扰逐渐演变为暴力;就在唐雪开门时,其仍在继续。从一般人的角度,我们虽不知李某湘持刀砍门的真实目的何在,但其行为已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属于典型的“行凶”。

第二,唐雪携带两把刀应门,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影响正当防卫认定的,不是防卫人携带了什么样的自卫工具,而是防卫人是否有相互斗殴的故意。唐雪虽是退伍女兵,但其服役时属通讯兵,未必就具有专业的搏击技巧。她作为女性,在听到震耳的砸门声后随手抄起水果刀进行防备,属于正常的防卫心理。据法医鉴定,李某湘的致命伤口为4.4公分,也很难说她携带的刀有很长的刀刃。且唐雪见到李某湘后,是被踢中腹部才上前反击。应该说,唐雪没有主动斗殴的故意。携带刀具不应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第三,对比二人防卫与侵害的手段、强度,唐雪的防卫措施没有超出必要限度。首先,观察唐家大门留下的砍砸痕迹,李某湘当时的力气应该很大。其次,唐雪声称其在被李某湘踢中腹部后出现便血症状。如果便血出现的时间是在当晚之后,病因也确属踢击,可知李某湘在踢人时相当有力道。故此,李某湘打斗时虽未持有武器,但唐雪称其因无法反抗才改换水果刀挥舞,具有可信度。不应认为唐雪挥舞水果刀就超出了防卫限度。

第四,李某湘身上的致命伤,将是判断 “防卫过当”与否的关键。因为如果侵害人已脱离现场或失去继续攻击的可能,就应认定侵害已经结束,防卫人此时若继续攻击,就属“防卫过当”。但该细节尚未公布,有以下角度可供考虑:

1)李某湘的致命伤位于右胸部升主动脉、深度达4.4公分,还要看尸检报告对该伤口形状的描述:形状是否规则、创道是否稳定。如一方力量上有明显优势,则力量较弱一方更容易受伤,刀伤形状相对稳定;如双方力量相当,则刀伤多不稳定,创口方向也可能有较大变化。借此可以推测,该致命伤是形成于双方打斗中,还是李某湘难再攻击后。

2)案发现场是否有灯光,是否有摄像头记录;李某湘的朋友如果当时在场,是否看清打斗经过?如果条件具备,可通过视频录像、朋友证言,了解李某湘的致命伤是在二人斗殴时形成,还是其朝巷道外跑动时被唐雪追击所伤。此处证言还要结合尸检报告,毕竟哪一方证言都一定会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进行修饰。

第五,法官最后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如就证明唐雪“防卫过当”的证据难以相互吻合、无法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法官可能依据罪疑从轻原则,对该事实做有利于唐雪的推定,认定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社会矛盾还应司法裁决

最后,案件的处理,还需司法来裁决。立法者当初设置“防卫过当”,本意是防止民众对不法侵害者擅用私刑,未料一度成为良善者自我保全的阻碍。但现在正当防卫制度已被激活,双方家属也选择相信司法。李某湘的父亲就说,“法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如果还要判她家正当防卫,我也接受。”

所以,请相信司法。

丽江反杀案 / 唐雪 / 李德胜 / 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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