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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在现实中不能得到严格实施

2019年5月10日  来源:文城观点 作者: 提供人:guliang19......

第四,为什么嫡长子继承制在现实中不能得到严格实施呢?

中国古代对于嫡长子继承制的规定似乎是非常严格的,在多数朝代,皆是冠冕堂皇地在推崇和维护嫡长子继承制,可是,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嫡长子继承制在现实中要得到严格执行或确实的实施并非易事,真正能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王位的并不多,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呢?

分析起来,大体有下面几个原因:

首先,皇权专制体制下,帝王的权力至高无上,皇帝的权力没有约束,包括宗法制度在内的力量,在现实的权力结构中,是很难对帝王进行约束的,所以,一旦皇帝因为某种原因决意不让嫡长子来继承王位,或者立了又废,君心难测,嫡长子继承制也就不起作用了。这种例子在历史上多次出现过,比如,隋开皇二十年(600年),杨坚将长子太子杨勇贬为庶人,改立次子杨广为太子,性情宽厚的杨勇并矫情饰诈的杨广所取代,隋二代而亡。又如,东汉光武帝刘秀以阴氏长子东海王阳聪敏有君人之度,废了皇太子疆,立阳为皇太子,让阳改名庄,成了后来的汉明帝。再如,汉武帝首领奸臣蒙蔽,信以为太子刘据谋反,下旨让丞相刘屈氂领兵平乱,最后刘据自缢而亡,汉武帝立少子刘弗陵为帝,并赐死钩弋夫人赵婕妤。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经常出现因为对于后宫嫔妃宠爱的变化而改变对于皇子的看法,所以,太子也常因其母后位不保而被废;或者因为太子被奸臣陷害,而皇帝被蒙蔽,太子之位被废等等,总之,名正言顺的嫡长子继位,常常因为皇帝想法的改变而被改变,真正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是很难的。

其次,皇权专制体制下,朝中的斗争一直是非常激烈的,而朝中各派势力的交织错综复杂,皇帝经常也会遇到在选储问题上无能为力的状况,或由于后妃干政,或由于外戚揽权,或由于宦官弄权,或由于权臣擅政等,嫡长子并没有能够顺利继位,反而是幼小的或柔弱的皇子被推上了皇位,因为弱小的皇帝便于控制,奸臣、权臣、宦官和外戚们喜欢的傀儡一样的皇帝,嫡长子往往就与皇位无缘。当皇权弱化或皇帝被架空时,权臣、奸臣们专权擅政,嫡长子继承制便形同虚设,幼小柔弱的皇子反而受重视。在东汉中后期,在晚唐等时期,嫡长子继承制基本上是不起作用了,继位的小皇帝成为玩偶一样的人物是常有的事。

再次,正宫皇后无子或皇帝无后代的状况,也是造成嫡长子继承制不能得到正常施行的一种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帝王们经常对嫡长子继承制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来传递皇位,比如立皇长孙,或者让亲兄弟继位,或者选择宗室子弟入继等等。一般来说,其变通的原则常常围绕着宗亲血缘关系的亲密基本原则,至亲者优先,当然,一旦变通,便有解释不同的问题,这又引起了朝中不同派系之间的争执甚至争斗,使继位问题又复杂化了。

最后,嫡长子继承制虽然一直被视为是皇权更替时被推崇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历朝历代一直被提倡和力图执行,但是,以此原则来顺利继承皇位的并不多,这一原则的实施并没有能息事宁人,或因为按此原则选中的继承人并非是真正的有能力的,或因为原则的变通,或因为朝中各种势力的争斗,等等,嫡长子继承制并没有能避免朝中出现争夺皇位的血腥斗争,皇室成员觊觎皇位的局势很难改变,嫡庶之争,兄弟之争,长幼之争等永远难以解决。在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即便是帝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嫡长子继承制也没有能成为继位的好法子。

第五,皇位嫡长子继承制的利弊得失怎样?

首先,嫡长子继承制是先秦承袭下来的一种继承制,这一制度在殷商时出现,而在西周时被正式确立,他是父权制基础上,凝聚着血缘关系的一种王位继承体制,原来是周礼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政治大动荡,在分封制受冲击,出现礼崩乐坏的状态下,作为周代宗法制度中的嫡长子继承制,竟能过与其传统观念被保留下来,并被赋予新形式,在进入封建社会时继续延续着。嫡长子继承制适合秦汉以后的君主专制制度,同时又携带这周时的礼制文化传统,保留了先秦君主制度中有益于发展君主专制的某些成分,对于皇权专制统治是有利的。比如,嫡长子继承制所体现的嫡长尊卑等级观念,很适应了君主专制制度所强调的君尊臣卑的统治体制,对巩固王室权力,维护皇室的根本利益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嫡长子继承制一直延续下来。

其次,嫡长子继承制以血缘关系的“高贵”和亲密为准绳,把储君的候选范围降到最低点,这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减少皇位继承方面的冲突。相比较选贤或兄弟相继的继承方式,嫡、长这些客观的或天定的条件,使皇位继承资格有比较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标准,这样才有可能避免诸子争立、骨肉相残的局面,以保证政局的稳定,保证皇统万世 一系的过渡。

再次,嫡长子继承制获得了儒家等以仁政为核心的政治文化的支持,同时被皇权和正统文化所认同,有利于让皇位继承者思想和舆论的支持。自从周公创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之后,这一继承制便成了继承制的正统地位。而且,周公被儒家奉为圣人,他所创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当然受儒家的推崇,儒家推崇王道与三代盛世,对嫡长子继承制的认同成了一种仁政的核心文化观念。此外,儒家主张孝悌观念等,与嫡长子继承制的礼制文化是一致的,还有,儒家所主张的核心理念“仁”,是基于宗法血缘关系的,而嫡长子继承制便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的基础上的,与儒家“仁”有共同的基础。儒家推崇嫡长子继承观念,比如,《左传》对于嫡长子继承制的解释是:“太子死,有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均则贤”。儒家将其归纳为“亲亲、尊尊、贤贤”。其实,儒家把“亲亲”“尊尊”看成是“行仁”必要途径。不难看出,嫡长子继承制既符合家族本位的伦理要求,也具有与儒家“成仁”的诉求相一致,周公的观念,儒家创始人孔子是十分欣赏的,嫡长子继承制经由儒家的推崇和宣传,成了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奉行的正统传承制度。而这一制度借助儒家思想的影响力,对于巩固皇权专制起来很重要的维护作用。

当然,皇位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是非常明显的,它对于维护皇权专制体制有其消极的作用,时至今日,其消极作用仍然在发生影响。

首先,在皇权专制中央集权体制下,加上血缘宗法观念的影响,历朝历代皇帝对于嫡长子继承制在思想上基本上是接受的,虽然在现实中要实行难度也很大,但这种所谓的“正统”的继承制毕竟是非常了巨大影响,所以,嫡长子继承一般是优先考虑的继承方案,从而,先天的继承资格成了非常重要的条件,但是,治国理政是需要有德有才的人,而不是血缘关系上“高贵”、亲近的人,所以,嫡长子继承制让一些能力上完全不够资格的人成了皇帝的继任者,如此一来,继任的资格与胜任的条件便发生了矛盾,继任者虽是“正统”,而且很“合法”,但是却往往不合格,所以,历史上就出现的一些昏君、白痴皇帝、儿皇帝等,在这意义上,嫡长子继承制常常成了毁了朝代的一项愚蠢的政治原则。

其次,进入封建社会,宗法权力与君主权力表现出明显的矛盾,宗统与政统很难像周代那么协调统一了,在皇室中,君统大于宗统,而宗统又力图维持其原来的功能,因而便激化矛盾,而嫡长子继承制的实施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在这一矛盾中,皇帝是矛盾的主导方面,继承制坚持维护由嫡长子来继承,可是,皇帝可以废后立妾,所以,此时是嫡长子,也许,很快就因为其母失去了皇后的地位而成了庶子。在这个意义上,嫡长子继承制其实是加剧了后宫的矛盾,使后宫后、妃之间的争斗更为激烈。而且,嫡庶之争还会牵扯到外戚势力,如此一来,朝中的斗争就更复杂了,难怪,在历朝历代,常常从后、妃怀有孩子之后,斗争就开始了,这不能不说与嫡长子继承制是有相当的关系的。

再次,嫡长子继承制在实施中明显会堵塞选拔优秀接班人的途径,治国理政需要有杰出的人才,需要继位者德才兼备,如果能有品德高尚、才智过人的人来成为继任者,对于政局的健康发展才更有利的,但是,由于嫡长子继承制的限制,往往使一些德才兼备的人才很难成为继任者,反而让一些庸碌的嫡传长子继位,结果是对王朝产生了危害,甚至导致了王朝的衰亡。因继位之争而发生政坛血拼,甚至演化成战争,是经常的事。比如,明太祖朱元璋立朱标为太子,主标早逝,又立皇长孙朱允炆为太子,而没有能立朱元璋的第四子、雄才大略的朱棣为太子,后来便产生了“靖难之役”,当叔叔的对朱允炆继位不服,出兵抢皇位了。

最后,嫡长子继承制是在西周宗法制的基础上产生的,而当社会政治形态进入封建时代之后,嫡长子继承制被承袭下来并长期成为继承制的正统形式,其实,这一继承制在现实中已有明显不适应方面,具体实施的难度极大。在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体制下,嫡长子继承制被承袭下来的主要是一种观念,而很难在制度上得到严格的实施,从本质上看,嫡长子继承制在封建社会的延续,是试图以一种落后的继承制度来维护皇权专制,虽然从表面上看,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来维护皇权专制主义集权制似乎很有有效,而实际上,这一制度却是窒息了创新机制的发展,阻碍了人才的发挥,并加剧了朝中各种力量的矛盾。这一制度让一些很不合格的人坐上了皇位,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嫡长子继承制常常在王朝发展的后期,成了很大的危害,导致了王朝的衰亡。显然,以宗法制的遗留制度来捆绑政治制度,其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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