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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才是最好的解药

2018年11月15日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提供人:t.call.p@126.c......

时间才是最好的解药

小侯后来还反思,是不是第一次就应该判李芸离婚。但有些事情,当事人真的需要时间去接受。

有两个比较棘手的案子我拖了一年。其中一个情况和李芸的案子类似,矛盾激烈,双方分别写信给法院:判离女方要从法院楼顶跳下去,判不离男方要跳。这个案子我作了拖延处理,但这期间,女方要求我们调查什么,只要合理,我们都给她做。最后判离了,写了一万两千多字的判决书,把判他们离婚的原因、对抚养权问题的考虑全写进去了——也是考虑到如果真出了什么问题,要问责就去看我的判决书。最后双方也都没有上诉。

在一些特别难缠的案件中,我们做的很多工作就是让当事人看到,第一,法院为你做合理请求内的事情,你过来找我,我倾听,是为了消减双方的怨气,对我自己也是帮助;第二,法院即使为你做什么事情,你也躲不过最后的结果。其实拖的时间长了,他们也心知肚明,只是给时间让自己接受这个判决。

另一个拖了一年的案子,我是不忍心下判,想通过拖延来倒逼对方调解。这个案子里,男方被公司外派到西非五年,每年回来一次,一次一个月,工资较高,工资卡交给女方管。我觉得这种工作基本上就是婚姻粉碎机。据男方和两人的儿子说女方有外遇,这其实可以理解,人是有生理和情感需求的。但女方说把丈夫在非洲五年的工资全花了,一分钱也没给男方留,造成男方极大的反弹,庭审上说了一些狠话。

我认为男方也有责任,第一你自己决定去西非,第二你自己决定把卡丢在老婆这里,这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应当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但是庭审之后,我还是动了点恻隐之心。首先庭审中女方写了很多张纸列举了自己的消费,很多看起来不太合理,因为通过对女方的询问,她对于高消费并没有很强的概念(比如说自己每个月用护肤品要花去五六百元,但是询问用什么牌子的时候,想了半天才回答用自然堂、安安金纯),并且隔一段时间再询问,很多消费对不上。其次,女方经常半夜离家,将他们未成年的男孩独自留在家中,仅在抽屉中留下一些生活费,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再次,男方庭后在路上被人殴打,造成眼眶、鼻梁、肋骨骨折。殴打者称因男方惹了女方,殴打之后逃逸。男方在家静养了几个月。如果我来判,从法律事实来看,因为双方没有存款,就是把双方的房子处理一下。那男方就比较可怜了,自己外派五年做苦力获得的工资一点没有剩,辛苦攒下的房产还要分女方一半。

这个案子放了一段时间。法院有结案率的要求,每次通报时我都心理压力倍增,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只能拖,如果急于判会产生实体上的不公平,激化矛盾,令当事人怨恨法院,怨恨对方,造成不良的后果。

后来拖了一年左右,女方急于离婚,男方也急于外出打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套房子,价值较高的那套留给孩子,价值较低的给了女方。其实男方还是亏的,但好在他的心血至少留给了孩子。由于是调解结案,双方均能接受,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从法律程序上说,现在家事审判的主要问题,就是审理期限卡得太死。家事案件的审限需要弹性。有些事情真的拖拖就好了,这是我深刻的体会。现在家事案件的审限规定和其他类型的案件一样,从收到起诉书算起,到判决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的时间,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有特殊情况报请上级法院审限延长至一年。拿简易程序来说,抛开各种前后常规程序,实际留给法院审理的时间只有一个多月。很多家庭的结都需要慢慢地解,问题要慢慢地磨,时间太短的话,双方都在气头上怎么解决问题。

她一年看200多个濒临离婚的家庭|法官眼中的离婚浮世绘

家事审判改革更加注重当事人及其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图为安徽马鞍山雨山法院的心理疏导员的工作场景

既是法官,也是心理咨询师

2016年3月接手家事法庭后,我读了大量心理学、婚姻家庭方面的书,也考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二级咨询师。我会把心理学的知识内化,用在实践中,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分析感情存续的可能性。比如我常用的是新精神分析中关系的载体论,一项项去看夫妻两人感情的载体是否还存在,如财产、孩子、性、言语精神层面的沟通和关心等。

有时候,我们会根据情况给当事人做“房树人心理测试”,或者心理沙盘游戏。两年前小侯有个案子,夫妻闹离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个女孩11岁,按照法律规定,我们需要征询一下孩子的意见。以往法院没有这么充足的心理辅助技术,会直接问孩子,父母一定要分开的话,你要跟谁?我觉得这种方式不太好。就算离婚了,也是爸爸妈妈,你让他选择很残忍吧。他很可能在爸爸这说,我要跟爸爸;在妈妈这说,我要跟妈妈。为什么,小孩要讨好,不然他怎么能活下去。

那个11岁女孩,问她时她什么都不讲。现在的小女孩心里是很明白的。小侯把她带到法院的心理咨询室来。孩子看到沙盘的时候,可能觉得是普通的游戏么,就自己拿架子上的各种小道具、人偶模型,开始摆位置。小侯就坐在一边沙发上,等她摆完。

看到沙盘后,小侯说,自己非常震惊。对大多数人来说,一般沙盘的左边代表过去和现在,右边代表未来。女孩在沙盘中下部横着摆了一道非常长的栅栏,把一个成年男子的模型放在栅栏外。栅栏内是一栋房子,一个老爷爷、一个老奶奶、一个小女孩、一个成年女子站在房子前。这些都在沙盘的偏左侧,符合庭审时法官得知的家庭情况:男方长年在外地工作,女孩是外公外婆和妈妈带大的。

而沙盘右侧,女孩摆了一对穿婚服的新人、一个小女孩,旁边还有一个大蛋糕。小侯以为这是婚礼的场景,就问她:“你在这摆个蛋糕,是想表达爸爸妈妈结婚在一起吗?”

女孩说:“阿姨,不是的。因为我的生日快到了,我每年的生日爸妈都没有办法跟我一起过,希望今年他们一起跟我过生日。”

其实孩子的心思很简单,她谁也不想选,她希望他们一家在一起,是希望她的生日爸爸妈妈能一起跟她过。当时她爸爸妈妈在外面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就差动手了。小侯就问孩子,能把这个给你爸爸妈妈看一下吗?

当时离孩子的生日大概就一两个星期。我们给这对夫妻做了个简单的沙盘解释,把孩子跟法官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复述给他们听。小侯跟他们说,你们两个人可以稍微等一下,法院这边也不那么着急,毕竟要解除一段婚姻关系,其实也不在乎这一两个星期。父亲常年在深圳,难得回来陪孩子过生日,小侯就说,等孩子过完生日你们再来吧。

虽然没有什么书面通知,但这就是一个事实上的离婚冷静期,很短暂,也就一两周时间。但是最后他们一家三口一起过来撤诉了。后来我们有过两次电话回访,也上门回访过,了解到男方从深圳回来,在这边买了房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到现在这一家三口都生活得挺好。

她一年看200多个濒临离婚的家庭|法官眼中的离婚浮世绘

离婚证明书模板。这也是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一项新举措,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判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并同时向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机关送达离婚证明书副本

既调和,也调离

我们没有调和率的要求,也不是只劝和不劝分。我觉得现在有些家事审判,搞偏了,一味地说调和了多少对,这没有意义。人本来是独立自主的,有自己的想法。人家真的不想跟你过了,你强迫人家跟你过干嘛?

雨山法院整个家事审判团队都比较年轻,这代人应当是在新的婚恋观下长大的。老一辈人常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我觉得这种说法有其合理之处,但还是要分具体情况的。可能这跟我学心理学有关,我会引导他们自己选择自己的道路。我在法庭上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生活是你们自己过的。你们今天到法院来,是因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是法院要你们离婚。出了法院,任何东西都要你们自己承担。

以前,甚至现在也是,很多法官容易犯一个错误,站在当事人的一方,训斥另外一方——“你这做得不好,你那做得不好,你们俩都改了就好。”法官要注意自己中立裁判的立场。

各打五十大板,这是一种传统的老娘舅式的做法。事实上,尤其是现在,人的自主意识很强,我凭什么要改,你凭什么要改?我只有真心想爱你、想挽留你才会改变。我们的“夕阳红”调解队伍也许会那样(各打五十大板),这是他们跟我们的不同之处,老同志们的调解经验相当丰富,并且有年龄、资历的优势,他们用这种方法更容易让当事人信服,他们的调解工作和我们的审判工作是可以互补的。

你问我怎么判断劝和还是劝分?其实,倾听是家事审判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可以提供很多信息,包括案件的信息,当事人的人格、性格、处事方式的信息。如果一个家事法官这种能力都没有,做不好。当然,现在很多大城市的法官不一定是没有这个能力,他是没有这个时间。

我能做的就是倾听,然后想一个我觉得比较好的解决方式。比如刚才庭审的那对小夫妻,90后,两人是大学同学,都很年轻。男方虽然一直说他不想离婚、想给年幼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他对女方的用词都是攻击性的,比如“辩驳”“质问”,而且想撇清自己的责任,说“我情有可原”。我刚在庭上也问他了,我说小伙子,你注意到自己用得最多的词是什么吗?这是修复情感的态度吗?你们走到这一步,你觉得你们的问题在哪?你口口声声说不想离婚,那我问一下,为了不离婚,你采取过哪些挽救措施?

对女方,我问让她下定决心来起诉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我非常认真地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并直言不讳地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俩问题很大。一是金钱,男方赌博欠债,是导致双方信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二是沟通,两人删微信、不接电话,沟通渠道不顺畅,沟通方式也存在很大问题。如果男方还是以这样的方式与女方交流,我本人的判断是他们的关系无法修复。谈不好的话,女孩的青春是青春,男孩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了吗?

有些当事人以为只要自己不同意离婚就可以一直拖下去。对这种策略性不离婚,法官可以通过工作取得的经验进行识别,比如我会说“你们俩可以离”,有时两方都没有什么大反弹。离婚这事,拖半年一年可以,拖十年不可能。就算一审不判离,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特别大。除非特殊情况,没有离不掉的婚。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庭审,我没有立即下判。庭审结束后,我分别找男女方单独谈了谈。我给了男方三周时间,如果他真的不想离婚,就要做出一些修复感情的行动,他主动改变才有可能带动对方的改变。女孩子呢,我让她好好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并且希望她出去找工作,让我看到她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她说的一点我是赞同的,“如果婚姻不和谐,对孩子是更大的伤害。”但如果坚决要离,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孩子,只要男方不是特别恶劣,我通常不鼓励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要抚养权。目前社会竞争激烈,尤其是单亲妈妈,在社会、职场上会非常辛苦,对再婚的难易程度来说,是否带孩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会告诉她们这一点,希望她们考虑清楚。这当然也有我个人观念的影响,最终还是她们自己选择,因为生活要靠她们自己过。不管离不离婚,最终还是希望他们好好生活。

她一年看200多个濒临离婚的家庭|法官眼中的离婚浮世绘

安徽马鞍山雨山法院聘用的家事调查员首次接受委托,到当事人村里上门调查

难以取证的家暴

家暴这种极端案例我们也遇到过。2016年5月我们雨山法院处理了反家暴法出台后本市第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简称安保令)案件,案卷里能看到当时作为证据的照片和病历,女方被打得脸肿,满头血迹,眼眶乌青,乍看有些吓人。

其实,这名女性在申请安保令的半年前,向其他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未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对五十岁左右的农村中年夫妻,文化水平不高,妻子被打了二十多年,之前因为孩子一直忍让,也没什么取证意识。第一次离婚失败后的半年里,丈夫多次殴打妻子。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由人大常委会通过,次年3月1日开始实行。5月17日,这个案子就来了。

5月19号,法院裁定下发了安保令。当时为了送达裁定,我们去南京某个打工场所找到这个被申请人。这个中年男性非常不理解,执拗地操着一口方言跟我们说:“我自己的老婆在外面偷人,我还打不得了?”

我跟他说,不管你老婆有没有偷人、有没有犯错、犯了什么错,你再有道理,在你打她的那一刻,你就没理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最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你们城里人,跟我们农村人想法就是不一样,讲不通!”

你觉得这种案子一审就应该判离吧?但现实就是这样。一个是很多法院一审惯例就是判不离,二个是家暴难以取证,夫妻间的争执和家暴的界限很模糊。

我们家事庭审理过最恶劣的一起婚内家暴,男方对女方实施的家庭暴力全在隐私部位,而且是趁对方不注意,比如在洗澡的时候。还怂恿儿子去打他妈。但男方隐藏得很好,表面上道貌岸然,根本看不出来。案子到小侯手上的时候,女方是第三次起诉离婚。

前两次为什么没判离?因为男方在整个开庭过程中,不停跟法官讲,我老婆有精神病,我希望你们为了我老婆考虑,不要判离婚,因为如果她跟我离婚,没人给她治病。

为什么前两次法官会相信男方说的话呢?有一个原因是,女方确实有家族的精神病史。女方的父亲和妹妹被诊断出精神障碍,又隔代遗传到儿子身上。但女方自己是正常的,她是一个有执照的药师,在药房当店长。每次开庭,她的儿子就坐在后面,就这个样子(双目呆滞、两臂交叉在胸前),他爸讲完以后就说:“儿子你讲一下!”

那儿子就说:“妈,你可得不离婚。妈妈你可得等我结婚了再离婚,我爸爸说了,你跟我爸爸离婚了,我就找不到老婆了,我恨你。”

其实儿子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全部是女方在供,她挣的钱全给儿子看病了,但她就是要离婚。后来,男方知道不得不离婚了,竟然伪造了一份调解书,说欠人家16万,然后举证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女方为了离婚,她什么条件都可以接受。她放弃了所有共同财产,包括价值不止16万的房子。

小侯记得特别清楚,后来她是调解这对夫妻离婚的。男方权衡了一下财产利益,最终同意调解。

调解离婚以后,男方就把他儿子拎到法官座位旁边,当着小侯的面说:“你记住了,就是这个人拆散了你的家庭。”

他儿子就死死盯着小侯。小侯说她真的被盯得有点毛骨悚然。那天中午下班的时候,大概是12点左右,这父子俩骑个电瓶车就在我们法院门口转圈圈。

我确实觉得,不应该让一个人长久地做家事法官。类似的事情多了,其实法官也会有心理创伤。专业心理咨询师都会有一个督导,定期疏导自己的心理状况,法官哪有啊?忙都忙不过来,只能自己消化调节。

她一年看200多个濒临离婚的家庭|法官眼中的离婚浮世绘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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