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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分子大战

2021年1月16日  来源:大自然的猎人 作者:[美]爱德华·威尔逊 提供人:kengpo70......

现在,我可以不带一丝讥讽地说,才华出众的敌手真是使我受益不浅。虽然令我受苦,毕竟他们是我的敌人,但是我亏欠他们大大的人情债,因为敌手令我精力倍增,而且还驱策我踏上新征途。我们的富有创造性的生涯中,很需要这类人物。如同英国哲学家密尔(John S. Mill)曾经说过的:“当旷野中没有敌人时,老师和弟子都会昏睡在岗哨上。”

生物学界的暴君

沃森(James Watson),DNA结构的发现者之一,正是我生命里的一位负面英雄。在20世纪50年代及60年代,他还年轻时,我发现,他还真是我见过的人中最令人讨厌的家伙。

他于1956年进入哈佛大学,担任助理教授,而我也是在那一年开始担任同样的职务。沃森当时28岁,只比我大1岁。他带着自己的信念来到哈佛大学,认为生物学必须转换成由分子及细胞所主导的科学,而且生物学还必须改用物理及化学语言来重写。他认为,从前所建立的“传统”生物学(也就是“我的”生物学)中充斥着一批批才智平庸的人,这批人没有能力把研究主题转换成现代科学,只能扮演集邮者一般的角色。沃森还用强烈的轻蔑态度对待生物系24名教员中的大部分人。

在系务会议上,沃森轻鄙的态度更是射向四面八方。他特意避开寻常的殷勤及礼貌性对话,显然是认为这样的态度只会鼓励保守派留在四周。大家之所以容忍他的恶劣态度,是因为他曾经有过重大发现,以及这项发现所带来的结果。

在20世纪50年代及60年代,分子革命已经开始以山洪暴发之势横扫生物学界。沃森年纪轻轻即已赢得历史性的声名,顿时成为生物学界的卡利古拉(Caligula,罗马皇帝,生前即命令臣民称他为神)。他享有特权,能够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态度随性而且极端不敬,并且还期待对方一定要把他的话当回事儿。在他心里,显然他是“诚实的吉姆”——这是他回忆录手稿的标题,后来才更名为《双螺旋》(The Double Helix)。很少有人敢公开要求沃森把话讲清楚。

生态学成为禁忌

对我来说,沃森的姿态尤其令人痛苦。有一天,在系务会议上,我很天真地建议道,系里需要更多年轻的进化生物学者,以平衡发展;最起码我们应该把现有的人数从一名(就是本人)增为两名。我告诉洗耳恭听的教授们,史密斯(Frederick Smith)是作风新派、很有潜力的种群生物学家,最近才刚被哈佛设计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 of Design)从密歇根大学那儿挖过来。我大略讲述了一下史密斯的优点,并指出教授环境生物学的重要性。我提议,按照系里的标准程序聘用史密斯成为生物系里的一员。

沃森轻声哼道:“他们疯了吗?”

“什么意思?”我是真的听不懂。

“只有疯子才会想要聘用生态学家。”这位分子生物学界的活神仙如此答道。

好一会儿,屋内一片死寂。没人开口为这项提名案辩护,但也没有人附和沃森的话。系主任雷文(Paul Levine)出面终止了这个话题。他说,这项建议并不是当务之急,等到书面数据齐备后,我们或许会再找个时间来审查这项提名案。当然,后来我们并没有这么做。一直等到分子生物学家离开生物系,自创新的学系之后,史密斯才获聘成为哈佛大学生物系的一分子。

开完这场会后,我穿过生物实验大楼的中庭,返回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巴洪(Elso Barghoorn)从背后赶上我。他是资深的进化生物学教授,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古生物学家之一,是发现前寒武纪微化石的学者,同时也是位正人君子。

“威尔逊,”他对我说,“我想我们不应该再采用‘生态学’这个词,它已经变成脏词了。”果然不错,接下来那10年间,我们多半不再用“生态学”这个名词了。但是,我后来才领会到这桩事件中所蕴藏的人类学含义——当某个文化准备消灭另一个文化时,统治者首先要做的,莫过于“在官方场合禁用其母语”。

分子生物学独大

分子战争已经开打。生物系里有一小批生物化学家及分子生物学家,在行事态度及思考哲学方面,或多或少也加入了沃森的阵营。这群人包括不久后(1967)即以生物化学方面的研究荣获诺贝尔奖的沃尔德(George Wald);蛋白质化学先驱埃兹尔(John Edsall),他资历很深但年纪颇轻,经常微笑、颔首,却又高深莫测;再者就是新近由加州理工学院挖来、才华横溢的年轻生物物理学家梅塞尔森(Matthew Meselson);以及雷文,他是在20世纪50年代,除了沃森和我之外,唯一获哈佛大学聘用的终身助理教授。雷文很快就摒弃了种群生物学,开始独个儿大力鼓吹新教义。好个热心的变节者,我心里这么想。

教职员会议上,我们聚在一起,形式拘泥而紧张,就好似贝都因部落(阿拉伯游牧民族)的酋长,团团聚在一口引发争议的水井边一样。我们用老方法(即《罗伯特议事规则》)把威望、教授任命以及实验室空间,依序拿出来讨论。我们全都意识到,会议上的争论并不寻常,不是学术式的。教育哲学家赫金斯(Robert M.Hutchins)曾经说过,这类争辩非常可悲,因为其中多是没意义的事。令人头昏脑涨的权力争夺战充斥在生物系里,而我们就像是个微观世界。

哈佛大学里的传统主义者起先非常支持这场革命。我们都同意,系里需要更多分子生物学以及细胞生物学的人才。人文暨自然科学院院长以及连续多位教务长也都很快被说服,同意教员比例需要大幅调整的看法。于是,分子生物及细胞生物学者在生物系内的人数迅速膨胀。曾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保有8席教授任命案中的7个席位。

没有人能怀疑他们的成就是否相当,至少整体而言是如此。

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人知道该如何阻止他们继续霸占生物系,甚至最后消灭生物学中其他重要的学科。

困坐敌人阵营

我的处境尤其尴尬,因为我的办公室和实验室就位于生物实验大楼中,这儿正是物理及化学进攻的桥头堡,如今里面蜂拥着成群经费充裕的分子生物学家。我发觉,这里的气氛非常紧张,令人沮丧。当我和沃森在走廊相遇的时候,沃森从未主动打过招呼,即使走廊上只有我们两人也是如此。我很为难,不知是否也应该假装没看见他(这是不可能的),或是自取其辱地继续坚持南方人的礼貌(同样也是不可能的)。最后,我决定低声咕哝一句寒暄词,草草带过。

沃森那帮人待人的态度从漠然到冷淡不一,除了沃尔德之外,他具有堂皇气派的架势。他是很友善没错,但另有一种自视甚高以及屈尊俯就的做作神态。在我们少数几次谈话的过程中,我始终没法甩掉一种感觉:他好像是在对我身后坐着的上百位观众发表演说。

事实上,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他的确是把在大批听众前发表政治及道德演讲当成他的第二项专业。在哈佛大学校园混乱达到最高潮的时期,沃尔德总是能站在成群活跃的学运分子面前,扮演最佳演讲者的角色。他是属于那种非常优雅、脱俗的知识分子,那种会率先发动革命而后又第一个走上死刑台的人物。对于我们这门科学的未来,他完全赞同沃森的看法。“生物学只有一种,”有一次他这么宣称,“那就是分子生物学。”

我在这群分子生物学家中的地位,并未因1958年我比沃森早几个月获得终身教职这个事实,而稍稍提高。虽说那完全是时机上的意外事件(斯坦福大学主动邀聘我,而哈佛大学为了反制,也连忙聘用我),而且我也认为无论如何,他都远较我更值得获聘,但我可以想象沃森对这件事的感受,一定糟透了。

怪杰沃森

其实我根本算不上认识沃森这个人。在他任职哈佛大学的12年以及稍后一段时间里,我们直接面对面对话的次数不超过6次,而且史密斯任命案已经算是其中一次了。

1962年10月,我向他道贺:“恭喜您获得诺贝尔奖。全系都与有荣焉。”他答道:“谢谢。”谈话结束。另一次,在1969年5月,他向我道贺:“恭喜您获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我回答:“多谢了,沃森。”我很高兴他这么有风度。

不过至少这个人并不狡诈。就某个层次而言,沃森显然觉得自己的作为都是为了科学着想,而直言不讳正是科学最需要的行事方式。道理就像“要做蛋卷,必须先把鸡蛋打破”一样。我只能确定一点,假使他的发现没有这般神奇的话,他在哈佛大学只会被当成天才怪人,而他的诚实真话大部分也会被看成差劲的判断,而遭到公开驳斥。然而,大家都对他洗耳恭听,而且部分年轻同事还群起效仿他的态度,这些都是因为他和克里克(Francis Crick)解开了DNA的分子密码,这远远超越了我们其他人所有过去的成就,以及预期会达到的成就。

他俩的成就像闪电般出现,仿佛来自上帝的知识。在这出戏码里,创造生命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就是沃森和克里克,而且他们也不只是因为运气好。沃森和克里克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创造力。这一成就更加独特地诠释了一种科学的行事方式——如沃森在一次采访中所说的——其他有条件的人,都没兴趣全心投入这个难题中。

双螺旋的冲击

对于那些不曾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研读生物学的人来说,恐怕很难想象,发现DNA结构对于我们领会世界运作的方式,带来了何等重大的冲击。那不只是涉及遗传学转型的问题,它同时还为所有生物学科注入了化繁为简的信心。这项发现暗示:最复杂的程序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简单,它悄悄地把野心和胆识送进年轻生物学家心中,同时还建议他们:现在就试试看,快速且深刻地切入生命之谜中吧。

当我在1951年来到哈佛大学读研时,大部分生物化学家之外的人士都深信基因是一群难以驾驭的蛋白质。我们都认为,它的化学结构以及它指挥酶合成的方式,必须等到下个世纪才有办法解开。话虽如此,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遗传物质为DNA,一种较大多数蛋白质都简单得多的大分子。1953年,沃森和克里克证明了配对现象确实存在于双螺旋里,而且它也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它并没逃过我们的法眼,”他俩在1953年写给《自然》杂志的信尾这样调侃道,“我们马上就要发表的这项专一性配对假说,为遗传物质的复制提供了一套可能性很高的机制。”

很快,人们又发现这些碱基配对所形成的密码竟如此简单,甚至连小孩都看得懂。这类暗示再加上其他一些启示,在个体生物学以及进化生物学界激起阵阵涟漪,至少在年纪较轻也较具雄心的研究人员心中是如此。假使遗传现象能简化为一串分子字母,而且字母种类只有四个,成千上亿个这类字母就能描绘出全体生物;那么,简化并加速分析生态系统以及复杂的动物行为,不就也有可能达成了吗?

在哈佛大学研究生中,我算是对分子生物学早期进展最为兴奋的人之一。沃森是自然科学界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是骑马入城来的年轻神枪手。

态度转变

很可惜的是,沃森本人和他的分子生物学家党羽,却对我所安身立命的生物学战区缺乏远见。从他们所有的声明中,我能筛检到的只有革命式的标语:且把所有这类老式思想全都除去,看看会出现什么样的新秩序。

他们这般缺乏眼界,当然令我觉得非常失望。1968年,沃森当上冷泉港实验室(Cold Spring Harbor Laboratory)的主任时(他在哈佛大学的教职仍一直维持到1976年),我对朋友说了一句尖酸的评论:“我连柠檬水摊子都不会交给他管理。”沃森证明我错了。10年之内,他借由激励、提高奖励等办法,以及选择并吸引最具天分的研究员,硬是把这家原本就已经很著名的机构,提升得更有水平了。

一个全新的沃森渐渐在我心中形成。1982年10月,在哈佛大学生物实验大楼五十周年庆的接待会上,他一路排开满屋子的人群,向我走来,称赞我于当天下午一场演讲中信口开河说出的一段话。当时我是这么说的:“哲学的历史大半是由头脑中的失败模型所构成。”事后我发觉,我的措辞正是他20年前会用的那种先发制人式的批评语。难道我在这期间受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吗?没错,也许有一点儿。我从来没法抑制自己对这位仁兄的激赏,他以勇气和高调大胆的姿态取得了他的成就。沃森和其他分子生物学家为他所属的时代注入了新的信念:自然科学界里的法则也可以简化。这是属于自然主义的胜利;同时,对我个人来说,我在20世纪70年代试图把全新的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系统化,以便把生物学引进社会科学当中,部分的动机也是来自这个信念。

“进化生物学”这名词如何?

当年分子革命引发的冲突,最终也被证明促成了另一个正面的效果。20世纪50年代末期,系里的气氛实在太令人窒息了,以至于大伙儿已经没办法在一般的会议中拟定哈佛大学生物系的未来。于是个体生物学及进化生物学方面的教授准备另谋出路。我们自组了政策讨论会,进行非正式的会面,并讨论我们自己的学科,首次开始思考我们未来在生物科学界里的地位。这样的发展令我想起另一条人类学法则——当野蛮部落成长到一定的规模和密度时,他们就会分裂,其中一群人会移居到另一块新领土上。例如巴西及委内瑞拉的亚诺玛莫人(Yanomam?)。据判断,他们分裂的时刻,就在彼此械斗频率大增后不久。

到了1960年秋天,我们的政策讨论会已经固定化,成了一个新生的“宏观生物学委员会”(Committee on Macrobiology)。

“宏观生物学”,真是个怪名字。1960年,我们认识到像动物学、植物学、昆虫学,以及其他以生物群体为中心的学科,都不再能反映生物学的实际状况了。生物学现在已经被横向切割,其依据为生物的组织层次,也就是所谓的分子、细胞、个体、种群以及生态系统等。换言之,生物学探讨生命的方式有了九十度的大转变。专家们越来越不在意获得鸟类、线虫或真菌等个别物种的全面知识(包括它们的多样性)。专家的焦点越来越集中在研究一两种生物组织层次的通则。为了这么做,许多人只好把全部精力放在一小部分物种身上。全美国的大专院校也据此重新制订研究及教学计划,将生物学系划分为分子生物学系、细胞生物学系、发育生物学系,以及种群生物学系,再不然就是和上述分支大略相同的其他学系。

在这段转换期间,也就是大约从20世纪60年代持续到70年代,“进化生物学”这个用语流传得相当广。它的用意是把个体以上的生物组织层次和环境、动物行为以及进化等学科结合在一起。虽然我承认自己的记忆不见得完整,而且也没有深入研究整个来龙去脉,但是我还是相信,“进化生物学”这个名词是由哈佛大学带动起来的,搞不好还是从我这儿源起的。我记得,我是在1958年自个儿编造了这个名词,并将它填入哈佛大学的工作计划中,作为下一年度授课的课程名称。从那之后,“进化生物学”就在哈佛大学校园内流传开来。

1961年某个秋日,那时我已经讲授进化生物学这门课三年了,我坐在哈佛大学新建的植物标本馆大会议室中,与辛普森隔桌对坐,等待宏观生物学委员会里其他的成员前来参加我们的例行会议。辛普森是公认的当今最伟大的古生物学家,当时已是他在哈佛大学任教的最后几年。我主动跟他搭讪,这是很必要的,否则我们就只能干坐在那儿,沉默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因为“奇奇”(GG,我们用他名字的缩写昵称他)几乎永远不会主动开腔。他很害羞,极端自律,全神贯注于研究工作。我猜他是想要省下和别人谈话的每一分钟,以便将其投入到论文或著作的撰写上。他坚持拒绝担任委员会的职务,不愿收研究生,而且他的授课时数即使以相当宽松的哈佛大学的标准来看都算非常少。

那一天,我对他提出很具挑战性的问题。当时我正为该如何为我们那强敌环伺的生物学找个适当的名称烦恼着。我们都同意,“宏观生物学”这个名词很糟。“古典生物学”也不必考虑,因为我们的分子生物学敌手正是这样称呼它的;简单的“一般生物学”或是“真实生物学”呢?两个都不好;“种群生物学”?蛮正确的,但是范围太狭窄了。那么,我说道:用“进化生物学”如何?这样就可以全面照顾到了。既然进化是生物学的中心组织概念,无法用物理及化学方法来探讨,那么,把它用作学科名称的一部分,或许可以成为以后这一学科独立的护身符。我试着向其他成员解释这一点,大家都很赞成。于是,1962年秋天,我们正式成立了“进化生物学委员会”。

哈佛大学的“压力锅”

在哈佛大学生物系全面分裂的时刻来临前,我们和分子生物学派系间的冲突热度日增,冲突主要环绕着人事任命案打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痛苦案例。哈佛大学教职员在科学界是很有名的“压力锅”(在大部分时间和议题上都是如此),因为校长和院长们决意维持高质量,使得人才选拔步步为营,同侪间彼此竞争终身教职的压力因此更为强化。这种情况大半要归咎于哈佛大学的盛名。

我们全体一致关心的目标非常明确:在每个候选学科中,选出全世界最好的人才;或者,至少是能够在最前线苦干实干的工作狂型老手。院系和行政部门总是在盘问:他的发现有何重要性?哈佛大学现在需要他这个学科的人才吗?他真的是该学科中最优秀的吗?结果,半数以上的助理教授在有机会接受考验之前,就已确定无缘获聘终身教职,或是被迫离开。这就是哈佛大学生物系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初期的情况。任何一方阵营所推荐的人选,另一方阵营都会明确表示怀疑,并仔细盘查。

这日益升高的张力,不只是因为两方阵营的利益冲突。双方间的裂痕已经深入到生物学的定义问题上。分子生物学家信心十足,相信未来属于他们。他们认为,如果进化生物学也想立足于未来,那么势必得完全改头换面。而这一点可以靠他们或是他们的学生来办到,由下往上,从分子到细胞再到生物个体。他们传达的信息很明白:让集邮者回到博物馆去吧。

进化生物学家可不打算臣服在这一群连红眼蜻蛉和蝼蛄都分不出来的“试管操作员”的手下。我们反驳道,在分子生物学的未来还没有成形,甚至也无法证实它们将主导生物学未来的当下,就要我们先放弃个体、种群以及生态等各种学科及其方法论,真是太愚蠢了。

我们受到威胁,不得不破天荒地重新思考我们在知识上的正统性。无论是走廊上的对话还是行政会议上,我们都试图在制订未来的研究及教学计划方面达成共识,希望这些计划能向世界凸显、表明个体生物学及进化生物学的最佳面向。然而,在分子派大胜的头几年里,我方的地位却十分羸弱。此外,我们又因各自兴趣与所求不同,而再度遭到分割。

进化生物学委员会里的成员大多数都太专门化、太局限于自己的范围,或是太过软弱,以致没法起而反抗。在系务会议上,他们神情木然地坐着,宁愿谈论一些较不重要的事情,比如谁将负责教授基础课程?阿诺德植物园(Arnold Arboretum,哈佛大学的植物园之一)的地位如何?我们是否应该积极参与那个新成立的“热带研究组织”?

至于分子生物学家,他们很少会阐述生物研究的哲学。对他们来说,未来的研究显然将通过他们的激进方式进行。他们嘴里虽然不说,但是心怀强烈的嘲讽:算一算诺贝尔奖得主吧!

迈尔和辛普森是新综合理论的巨擘,我少年时代的偶像(顺便提一下,他们都不是诺贝尔奖得主,因为诺贝尔奖不颁给进化生物学界的人),但他们似乎都很不愿意在系务会议上公开提出这类中心议题。我想,部分原因在于分子学派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从漠视到轻视。何必招惹他们,把眼前这种令人不快的局面弄得更糟糕呢?由于进化生物学派缺乏强有力的政治才能,我们的潜在结盟也渐渐松散。当时号称最杰出的两位个体生物学家之一的格里芬(Donald Griffin),他是动物声呐的发现者,也很早就被分子派学者的论调说服。有一次,他在会议上宣称,我们全都是进化生物学者,不是吗?我们在各个层次所学得到的,难道不都有利于增进进化学知识?著名的昆虫生理学家威廉斯(Carroll Williams)则始终维持友善的中立态度。他是谦恭有礼的弗吉尼亚绅士,成年后的时光虽然几乎全在哈佛大学度过,但是他连那口弗吉尼亚口音都没变过,他坚持保留旧日系里的礼貌态度。

然而,有一点比个性更重要,那就是摆在眼前的事实:进化生物学者没法提出大把最新突破来和《自然》《科学》以及《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内连篇累牍的分子生物学及细胞生物学新进展一较短长。

另类词典

那个时代的气氛鲜活地呈现在一封我写给斯洛博金(Lawrence Slobodkin)的信函中,发信日期为1962年11月20日。斯洛博金是年轻的进化生物学者,也是我新结识的好友。他很勇敢地从密歇根大学来到哈佛大学,发表一场生态学的演讲。我在信中写道:

你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很高兴,所有的学生,不论是研究生还是大学部学生,几乎全都对你赞不绝口。他们发觉该主题的内容以及你的个人风格都非常有意思……至于教员同人们,反应就没有这么热烈。他们急着宣称,你的原创性高得令人不安,你的论调和数据说服力不够。这类反应的起因很复杂。我个人的印象是,其中有很大部分起自对生态学的古老偏见,这套滥调包括:生态学不够“扎实”,或没有经过严格的实验证明。要是换成知名的生物化学家,讲述较“扎实”的主题,但是发表的也是类似的演讲,那么,这些教员同人们一定会大大赞扬演讲者的灵活想象力及过人胆识。

我又想到,还有最后一条社会行为准则,使得事态发展不致太离谱——当受压迫的民族无计可施时,他们只有寻求幽默感。1967年,我编了一份《分子生物学词汇表》,很快就传遍全美生物系所,而且广受好评——进化生物学者的好评——因为它抓住了征服者趾高气扬的神韵。以下就是表中的部分词语,为了制造出前后连贯的效果,我把原先按字母排列的顺序调动了一番:

古典生物学(Classical Biology):生物学中尚未以物理及化学名词加以解释的那一部分。古典生物学家喜欢宣称,古典生物学里有许多分子生物学家不了解的内容;但是那也不要紧,我们认为,那些内容很可能正是最不值得去了解的东西。总之,古典生物学一点儿都不重要,因为到了最后,它终会全盘被物理及化学词语解释清楚。届时,古典生物学将脱胎换骨成为分子生物学,那时它才值得去了解。

显赫的发现(Brilliant Discovery):刊登在生物学主流期刊上的研究结果。

生物学主流(Mainstream of Biology):我和我的朋友们所研究的主题。另外也号称“现代生物学”以及“21世纪生物学”。

青年才俊(Exceptional Young Man):具有显赫发现的新近分子生物学家。

一流水平(First-rate):研究生物学主流的生物学家水平。

分子生物学(Molecular Biology):生物化学里替代了古典生物学的那一部分。分子生物学里有相当大的比重是由做出显赫发现的一流水平的科学家所担纲。

三流水平(Third-rate):古典生物学家的水平。

相信我,诸如“一流水平”“显赫的发现”“生物学主流”等词,确实经常挂在那些分子生物学家的嘴边。经过30年的演变,分子生物学和进化生物学的区别已拉近了许多。在我写这本自传的时候,专门研究群体生物的学界独行侠——分类生物学家(systematist),很不幸地大都被新领域的入侵者排除在大学院系之外。而这一点,可以说是分子革命所造成的唯一也是最糟糕的结果。

被排挤到边缘多年的生态学家,由于大众对全球环境危机的共识,再度卷土重来。至于分子生物学家,就如同他们所保证的,的确完成了不少革命性的研究,只要能够有分类学家协助鉴定生物的身份,他们就有办法做出重大贡献。幸存的进化生物学家则按照惯例运用分子数据来继续达尔文的议题。两派人马有时也会友善地相互对话。的确,如今由两大领域人马共同携手合作的小组越来越多,一同在现今可以被公平且安全地称为主流生物学的学科中,创造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此外,你在走廊上不经意间听到的分子生物学家的语词,也变得较为朴实而精致。只有死硬派的原教旨主义者依然认定,由种群到生态系统这种较高层次的生物组织层次,也能用分子生物学来解释。

对街的吸引力

但是我在60年代时,还没办法预测到今日的大和解局面,那时的我正置身于紊乱之中。更糟的是,我的实验室还困在生物实验大楼的分子生物学家及细胞生物学家群体中,他们增生之快,简直就像大肠杆菌或他们实验室培养的微生物一般。

在距我办公室30米处,则是思想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资深进化生物学家的专属天地。他们大多是掌管哈佛大学的“附属机构”(Associated Institutions)的教授,例如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馆长、植物标本馆馆长、植物博物馆馆长、阿诺德植物园园长以及哈佛大学林场的场长。我对他们真是嫉妒得要命。他们可以退回自己的标本收藏间及实验室中,继续享受历史悠久的捐款资助。这些捐赠的来源都与19世纪一些名闻遐迩的英国人有关。

我最渴望的莫过于搬进建筑物对面的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并在其中担任昆虫馆的馆长。我渴望置身于志趣相投的进化生物学环境,身边净是些学生以及志同道合的同事,而且再也不必在走廊上和分子生物学家相遇。然而,在迈尔担任馆长期间,我却拖延了这项搬家申请超过10年。

或许是因为我太胆小,我总觉得这位大人物对我特别严厉和冷淡。另外,我们之间还存有25岁的年龄差距,我对他有如对父亲般的敬畏。这是从我18岁把他的《分类学和物种起源》大作奉为圣经之后,就已经形成的。现在我们已经结为好友,我可以坦诚地跟他谈论所有……嗯,大部分的事情;虽然在我撰写这本书时,他已90岁高龄,但仍然充满活力。

不过,当时我却觉得,到他的大楼里要求一间避难室,是非常鲁莽的举动。那时我自尊心的脆弱程度,现在看起来简直是毫无道理。我总觉得迈尔对我的评价一定很低,我不敢冒被他拒绝的耻辱的风险。我认为他会答应我的要求的概率绝对不会超过50%。

直到新馆长“毛球”克朗普顿(A. W. Crompton)上任——正如他的小名所暗示的,是相当好说话的人——我才敢要求加入比较动物学博物馆。“毛球”马上邀请我搬进博物馆新建的实验室中,他说:“威尔逊,你真让我开心了一整天。”而且没过多久,他就指派我担任昆虫馆馆长。

我绝对相信,分子生物学家同事也同样乐于见到我离开。因为即将迁出前的某一天,当我正坐在书桌前时,普塔什尼(Mark Ptashne),这个怪团体中的年轻神勇骑兵,事先没打一声招呼,就径自领着营建顾问进入我的办公室,开始测量将来要如何安装仪器设备。

一本鼓舞我的小书

到了这段时期,我已经对生物学的未来有了全面性的观点。我想要的已不只是博物馆内的避难室、能保护眼力的标本观察工具、钉满标本的收藏柜抽屉,以及前往巴拿马田野调查的来回机票,我想要的是在年轻进化生物学家之间掀起革命,我想要脱离老一辈新综合理论的范围,建立新东西。

我暗忖,这件事可能会由我这一辈的学者付出最大的努力来达成,参与的人要像最好的分子生物学者般能干,且野心勃勃。我心里并不清楚要如何着手建立这项志业,但是很显然,最先需要的莫过于新奇的视野,而新奇的视野来自年轻有野心的学者。于是,我开始密切注意,其他大学里是否有和我志趣相投的同好。

事实上,一个松散的派别的确开始形成。1960年1月,科学教科书主要出版社何莱温公司(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的编辑顾问来找我,要求我审订斯洛博金新写的一本小书手稿,书名为《动物种群的成长与调节》(Growth and Regulation in Animal Populations)。当我合上这份手稿后,我对斯洛博金的明快风格以及他研究生态学时所采用的演绎方式兴奋不已。

他创建了一些很简单的数学模型,以描述种群动态的基本特征,之后又详述了这些方程式的前提和条件,以追问新的问题。他指出,像生长、年龄结构以及竞争等复杂的现象,是可以分解开来的;只要用最起码的推理,通过科学中传统使用的假设演绎法设计出实验,就可以分解了。他更进一步指出:来自自然选择进化的解释,可以大大增进这些假说以及实验结果的丰富程度。

斯洛博金并不是第一位提出这类鼓舞生态学言论的科学家,但是他那明晰的风格,再加上教科书形式暗示的权威性,处处都使这些想法更具说服力。它让我顿悟到,在这本书出现之后,生态学才算真正编入了进化理论当中;如今斯洛博金正指示了一条这样的路。同时,他也提出(或是我由他的书中读出),如何把生态学串联上遗传学以及生物地理学。为什么我说遗传学呢?因为进化就相当于种群遗传上的变迁。至于要提到生物地理学,是因为在遗传上能适应某环境的种群,其地理分布决定了有哪些物种可以在该环境中共存,而群落就是通过遗传变迁以及物种通过环境交互作用组织起来的。遗传上的变迁以及交互作用,可以决定哪些物种能够生存,哪些物种将会消失。于是,如果想要了解进化,就必须把种群动态涵盖进来。

有了这层领悟后,我心中不禁激起一丝希望:斯洛博金可能会成为进化生物学界的领军人物之一。于是,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报告给编辑。不久后,我直接和斯洛博金联络上,向他提议:现在是时候让更详尽的种群生物学教科书问世了。我问他有没有兴趣和我合写一本。在这个合作案中,也许他可以负责介绍“种群动态学”(population dynamics)和“群落生态学”(community ecology);而我则增补遗传学、生物地理学以及社会行为学。这些素材将写成一本中等程度的教科书,同时这本书还将推介崭新的进化生物学研究方法,这个方法奠基在生态学以及数学模型上。

斯洛博金说他很有兴趣,他将和我讨论这件事。过后不久,我俩在剑桥碰面,筹划我们未来的工作。我们讨论的程度之细,甚至连未来个人所要负责的章节标题形式,都预先订出来了。

科学哲学家

那时,斯洛博金还是密歇根大学的助理教授。身为贫瘠的美国生态学界的明日之星,他稍后转往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Stony Brook),在那儿建立了新的进化生物学研究计划。他在研究方面的声誉,主要奠定在一连串令人兴奋的研究上,这些研究在我们碰面前就已萌芽,并在后续几年开花结果。他专攻“红潮现象”(red tide phenomenon),也就是有毒的双鞭毛藻(dinoflagellate protozoans)周期性的种群暴增,以致毒害到鱼群及其他海洋生物的现象。他首创利用弹式量热器(bomb calorimeter)来测量生态系统中营养级间的能量转移。在这个理论中,他详加解释了存在于“精明的捕食者”(prudent predator)和“高效的猎物”(efficient prey)间的平衡关系概念。

认识他这些年来,我每次看到他都觉得他的外表很引人注目:一头红发,要么脸颊刮得干干净净,要么很戏剧性地蓄了一团大胡子,像大熊般的身躯展现出学者的轻松自在。他并不习惯于开怀畅笑,倒是偏爱笑中带刺的格言。他聊起天来显得全神贯注,而且防备心很重。此外,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此喜欢概括科学及人类的状况,也算是某种程度的怪异。

身边伴着这种朋友,是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的。他常扔出一些离题的词句和黑色幽默片段,活像故意要把听者弄糊涂似的,尤其是在结束谈话时混用的那种哲学家式的深奥言辞。这种风格的收尾暗示着:我们对这个主题的嘲讽不只如此,还有更多;看看你有没有办法自己想出来。

斯洛博金其实是位哲学家。我不禁把他想成一个通过科学生涯的进展来达到他的科学哲学目的的人。在那儿,他将成为教皇、祭司,以及博物学的阐释者。我有些朋友抱怨说,他的个性中有种装腔作势;也许就某种程度而言确实如此,但是我依然很欣赏斯洛博金的细致、敏锐的心思,也很喜欢和他相处。虽然我们两人的文化背景天差地别,但是这使我更觉得他这个人有趣。他是出生于纽约的知识分子,是犹太人,不论就气质还是风格来说,距离我在60年代早期依然自认的“汗流浃背的田野昆虫学家”差异都大得不能再大了。

耶鲁大师哈钦森

斯洛博金深受哈钦森的影响,哈钦森是斯洛博金在耶鲁大学进修博士时的指导教授。哈钦森与斯洛博金的差异,就和哈钦森与我的差异不相上下,也非常近似于斯洛博金与我的差别:我们三人刚好可以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哈钦森出生于1903年,他的父亲为英国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Pembroke College)的院长。所以说,哈钦森可以说是地道的英国高层学界的产物。就像牛津剑桥中的奖学金研究生一样,博士学位对哈钦森而言从来不是问题,而且他也把自己训练成惊人的博学之士。他崇尚自由且兼容并蓄,事实也证明他的确很有才智,而且能将诸多碎片拼成宏观概念。哈钦森似乎从没碰到过任何他不喜欢或派不上用场的数据,不论用在哪里,他总有办法做成一段摘要,或至少写成一条注脚。

哈钦森是以田野昆虫学家的身份开始学术生涯的,专攻水生的半翅目昆虫(true bug),尤其专研仰泳蝽科(Notonectidae)的虫子。他背井离乡做研究,远达中国的西藏及南非。之后,他转而率先研究湖泊中的藻类及其他浮游植物。他把研究领域又扩展了,包括这类水体中的生物存活所需的营养链及营养级。他可以算是第一批学成生物地理化学(biogeochemistry)的学生,这是涵盖陆地、水体及生物分析的复合学科。然而稍后,在他于1945年当上耶鲁大学动物学系教授后,他的研究兴趣又转向种群动态的进化,而这个学科也成为斯洛博金的专长领域。

哈钦森的洞察力非常深厚而且具有原创性,虽然这两个形容词因为滥用过度,听起来似乎有点平凡无奇,但事实上,即使尊称他为进化生物学之父,他也当之无愧。“哈钦森生态位”(Hutchinsonian niche)就是他最具影响力的创见之一。和其他成功的科学创见一样,哈钦森生态位的概念也很单纯,只要几个项目就可以很有效地描述某个物种的生存状况。例如,它存活及繁殖所需的温度范围、它的食物范围、它最活跃的季节、它每日进餐的时间等等,这张列表的长度生物学家可以随心所欲地无限拉长下去。

物种被视为生存在以各种生物质量(biological quality)来界定的空间中,而各种生物性质都拥有独立的尺度。简单地说,生态位相当于一个多维空间。

哈钦森非常独立自主,以致依然能不受分子生物学派高奏凯歌的影响;至少我从没听到他像沸腾的哈佛大学生物系同僚一样抗议过。他在晚年,非常优雅地由田野生物学家转变为一代宗师,顶着稀疏的白发,睁着一双长耳猎犬般的大眼,安然地坐在他的办公室中。在他身边,有只加拉帕戈斯巨龟的填充标本。

在长达约30年的教学生涯中,哈钦森训练了40名日后成为全球最佳生态学家及种群生物学家的博士生。他们包括狄维(Edward Deevey)、埃德蒙德森(Thomas Edmondson)、克劳普弗(Peter Klopfer)、莱伊(Egbert Leigh)、洛夫乔伊(Thomas Lovejoy)、麦克阿瑟、奥德姆(Howard Odum),当然,还有斯洛博金。他们似乎全都十分崇拜、爱戴这位恩师,而且也从他的典范中汲取能量与动力。他们分布在全美各地,成为生态学众多新兴领域的代言人,对美国生物学界产生了关键性影响。

学者老爹

我和哈钦森的多位学生结为朋友后,曾经问过他们,哈钦森到底是用什么来激励出这群杰出的学生的。答案总是千篇一律:没用什么,他什么也没做,只除了欢迎所有的研究生在想见他时,随时走进他的办公室。

哈钦森总是赞美学生做的每件事,而且总有办法以他内在的洞察力,在刚刚开始的研究提案中找到一些优点长处。有些时候,他高高超越我们之上,别的时候,他则独自漫游在遥远的领域;他热爱惊异的暗喻以及奥秘的例证。哈钦森成功地避开了因为被人过度了解而招来的蔑视。他鼓励学生开拓属于自己的旅程。

我很高兴,能在他1991年过世之前,多次到耶鲁大学演讲,亲自见到他,并接受他的祝祷。他会喃喃地说道:“太棒了,威尔逊,做得好,非常有意思。”头还在佝偻的双肩中轻轻地点着。好个聪慧的人类加拉帕戈斯巨龟。我从没见过这样一位慈祥和蔼的学者老爹,待在他身边真是非常愉快。我渐渐明白,那些过度慷慨的赞美,并不见得会让我们的性格变得软弱,因为哈钦森的学生也会相互批评,我也一样,这让我们大多时候得以避开重大的盲点。

哈钦森和斯洛博金正是今日所称的进化生物学家。在我转型的那几年,他们使我也尝试成为进化生物学家。通过他们,我体会到环境科学可以和生物地理学以及进化学的研究啮合得多么紧密,而且也对自己在进化生物学方面的表现越来越有信心。他们激励我要更加接近物种平衡的中心问题,而那果真成为我在20世纪60年代的主要研究路线。

当时的分子战争,则逐渐沉寂于模糊的结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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