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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青春传记

2021年1月15日  来源:青春期:青少年的教育、养成和健康 作者:【美】斯坦利·霍尔 提供人:kengpo70......

把中世纪及之后兴起的骑士精神和具有普遍性的世俗理想与早期基督教会的苦行精神放在一起比较,就能发现两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从某些方面来看,这些骑士精神和世俗理想与希腊的理念更为接近。荣誉总是最重要的理想目标,肌肉发达、身体强健也被赋予了很高的地位,所以,那个时候的时代精神所孕育出来的一些概念,与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并没有什么不同。当基督教元素和这种武士精神相结合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亚瑟王(King Arthur)的骑士精神及有关圆桌骑士的传说,这些传说赋予了历史上很多年轻人最高尚的理想,有关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进行详细的讨论。

利比(M.F.Libby)博士写了一篇名为《莎士比亚与青年》(Shakespeare and Adolescence)的文章,在文章中他做了一个非常粗略的估计,“在喜剧中出现了74个很有意思的青年;悲剧中出现了46个;历史剧中出现了19个”。他从中选出了30个角色,选择这些角色的原因“有的是直接考虑到他们的年纪;有的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故事;有的是因为他们在情感和智力上表现出了青春期特有的灵活性,可以被当作青少年的典型代表”。他选出的30人如下:罗密欧(Remeo)、朱丽叶(Juliet)、哈姆雷特(Hamlet)、奥菲莉娅(Ophelia)、伊莫金(Imogen)、珀迪塔(Perdita)、阿维拉古斯(Arviragus)、吉得律斯(Guiderius)、帕拉蒙(Palamon)、阿赛特(Arcite)、伊米莉亚(Emilia)、费迪南德(Ferdinand)、米兰达(Miranda)、伊莎贝拉(Isabella)、玛丽安娜(Mariana)、奥兰多(Orlando)、罗莎琳德(Rosalind)、拜伦(Biron)、波西娅(Portia)、杰西卡(Jessica)、费布(Phebe)、凯瑟琳(Katharine)、海伦娜(Helena)、维奥拉(Viola)、特洛伊罗斯(Troilus)、克雷西达(Cressida)、卡西欧(Cassio)、玛丽娜(Marina)、哈尔王子(Prince Hal)以及格罗斯特的理查德(Richard of Gloucester)。前面说过,选择这些角色作为青少年代表的理由是各种各样的。利比还认为,除了这些角色以外,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其他诗歌里,还能找到有关青春期的更深刻、更精华的知识。他认为,《维纳斯与阿多尼斯》(Venus and Adonis)是用直白、天真的手法来描写两性关系的成功尝试。如果人们能够正确理解莎士比亚想要表达的意思,他们就会明白,这是一种激情的宣泄,在这些描写后面潜伏着的,是一套完整的有关艺术的哲学体系。他还在《热情的朝圣徒》(The Passtonate Pilgrim)中也有所发现,认为故事里“充满了对青春期早期各种激情的最深刻的理解”。在十四行诗第116首中,莎士比亚认为爱情是人类唯一的指路明灯,将对青春的一系列诠释推向了高潮。有人或许会说,这些只是将柏拉图最好的学说以直线方式表现出来而已。正是莎士比亚的诗歌,让人类在文化断层的时代又重拾了那些有关青春的细节,以及那些除一些意大利诗人之外无人记起的东西。

如果浏览一下当代著名人物的一些自传,看看他们是如何描述自己的少年时代的,你会发现,这些自传很奇怪地处于两个极端。其中一个极端,是以歌德(Goethe)为代表的一类人物。在自传中,他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篇幅描述细节,伴随着缜密而且富有指导意义的哲学反思。他认为,自己品位、能力的发展以及成年后的整个意识体系,都应归功于童年时代及青春期发生的各种事件,尤其是青春期。对他来说,这个阶段充满了各种最具严肃意义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其自我认识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描述自己的人生故事时,歌德不遗余力地发掘了这段暴风骤雨一般充满能量的时期,给予了其最浓墨重彩的描写,这种强调可能是其他任何作家都不能比拟的。而在另一个极端,我们可以以查尔斯·达德利·华纳(Charles Dudley Warner)为代表。华纳是一个完全靠自己的努力取得成功的作家。他的早期生活是在农场度过的,在自传中,他对自己少年时期的生活表现出了极大的轻视,这种强烈的轻视是其他成名作家在撰写类似经历的回忆录时所没有的。在华纳的自传中,每一个被记录下来的事件似乎都是很重大的,不仅如此,当他描述自己的每一位家人时,无一例外地带着一种强装出来的幽默感以及一种浅薄的哗众取宠,这说明他对这些被他嘲讽的家人的一点一滴都很反感。在一个新英格兰农场度过青少年时代,本来是一段非常宝贵的经历,但是在华纳的笔下,这种生活不但显得荒唐可笑,而且从头到尾,他的书都没有给那些对名人的童年生活感兴趣的人以任何指导或者建议。奥尔德利奇(Aldrich)要相对好一些,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瞥见有趣的宠物马和猴子;他怎样和那些欺负他的男孩子干仗,怎么逃跑;他如何爱上一个年长的女孩,在她和别人订婚后,这个打击又是如何使得他的生命变得黯淡无光的,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在这方面,豪厄尔斯(Howells)、怀特(White)、米特尔(Mitter)、格雷厄姆(Grahame)、海蒂(Heidi)以及伯内特夫人(Mrs.Burnett)大概可以代表这个领域内逐级增长的描写水平。

约德对一些伟人的少年时代进行了很有意思的研究,他提醒人们注意,这些伟人传记的作者在处理他们青年时期的各种事件及影响时,其漫不经心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他认为,传记具有重要的教育影响力,应该让更多的人对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产生“博兰德主义者”(Bolandists,指那些专为精英人物和圣徒著书立传的专业人士)曾经感受到的那种感动与欣赏。孔德(Comte)创立了实证主义日历,并将1849年的365天都用一个伟人的名字来重新命名,他这样做的目的,和约德的主张是一样的。约德选择了50本现代人物传记,其中大部分是自传,用来帮助自己进行研究。他发现,在不少人的生命里,他们所具备的素养和获得的动力都来自一位具有奉献精神、充满正能量的年长女性,这真是令人吃惊。这也使我们有机会看到这些伟人的才能最初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让他们在以后脱颖而出的。约德认为,伟人们拥有比常人好得多的记忆力,还拥有仍然处于青春期状态的出色想象力;他放大了贫困在一个人成长中的刺激作用,并举出了事实:贫困家庭的长子出人头地的几率是弟妹的两倍;他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当生理发育势头过于强劲的时候,是否并不会削弱才能和天分的发展?

当我们对青春期的每一个现象及每一个阶段都进行探究时,发现了一个让人无法忽略且异乎寻常的重要事实:青春期的各种经历及体验都是转瞬即逝的,而且容易被遗忘,所以在成年人的意识中,它们经常整个地消失了。兰卡斯特(Lancaster)观察到,我们通常会听到那些年过三十的成年人说,他从来没有过这样或者那样的经历,那些有这些经历的人都是不正常的;他们坚持认为自己当年在学校要远比老同学口中的自己优秀;等等。兰卡斯特说:“在和我有过自由开放式谈话的年轻人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没被严重的自杀念头困扰过。”但是,这些人后来都记不起来了。在我收集的众多案例中,最典型的是一位还不到中年的女士,她曾接受过非常严格、认真的教育训练。她在听一个有关青春期典型阶段表现的讲座时,声称自己一定是个不正常的人,因为她没有任何相关的经历。不过,她的母亲在当年写了一些日记,并当着她的面朗读了这些日记。日记从她13岁那年的一月份开始,记录了针对她当年一系列不良行为的解决方法,这些行为让她脸红了,因为其中包括了骂人、撒谎等,这无可辩驳地表明,她的确经历了讲座所描述的所有阶段。在青春期,有些现象带来的冲击有时是非常剧烈的,在成年之后的生活中可能还会时常想起,但是,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准确地重现当年的感受和情绪了。而且,那些在当年曾经深深触动我们的东西,现在可能已经成为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部分了。所以,当回忆起青春年少时那些悲恸欲绝的情绪,回顾那些目前看来非常正常却让当年的自己难以接受的经历时,我们常常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阅历会不断增加,新的记忆会将过往的痕迹从我们的意识中轻轻抹去。

怀特说,男孩城(the town of Boyville)的四周是一面坚实的城墙。如果那扇城门在一个年轻人面前合上了,就意味着他永远不可能再次入城。成年人可能会爬上墙头窥视城内,试着模仿城内的人正在进行的游戏,但是,他们会发现,不管怎样模仿,自己的动作都是那么笨拙可笑,因为自己已经被永远地放逐于迟钝的成人世界中了。这座男孩城非常古老,它存在的时候古代亚述(Assyria)的首都尼尼微(Nineveh)还只是一个小村庄。城里执行的是古老的法律;拥有自己的统治者和偶像;它永恒不变,变化的只有城外的成人世界发出的模糊而不真实的噪音。

在寻找与青春期有关的描写时,我们很快发现,很少有作家对这段发展期的主要特点给予翔实的描述,大概是因为这段时期的各种特点实在很难准确定义。成年人发现自己很难再回忆起十几岁时的情感,对那段完全依靠本能和直觉生活的时光无甚印象,因为它们已经在意识中消失无踪,剩下的大概只有一些零碎散乱的线索,只能从日记、一些意外经历或者其他人的追忆中模糊地记起。但是,即便是最好的观察者,其对青少年的心理也只能了解到极小的一部分,因为绝大部分心理发展是隐藏在表面以下的。只有当青少年的情感忍不住以某种令人吃惊的方式爆发出来时,这种心理发展的过程才会显露出来。自传是我们了解青春期想法与行为的最好来源,但是在这些自传中,只有极少的几本写满了有关这个阶段的细节。很多国家的文化在描述本国的史前阶段时,都充斥着虚构的传说故事,这些传说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各种记录中,自传也与此类似,那些与名人们有关的各种传说和故事,就像浮游生物一样,出现在很多名人的传记中。传记作者在为某一个名人作传时,往往会对这些故事和传说进行混合加工,把其与自己笔下的英雄有关的具体时间、地点、人物联系在一起。

正如伯纳姆(Burnham)所暗示的那样,很多文学作品对青春期的刻画都带着显而易见的夸大倾向,有时候甚至可以明显地看到作者为了加强表现效果在描写时太着痕迹的地方。这种文学作品并不是对青春期的真实记录,尽管它们通常也是建立在个人经历的基础上。对有关自我剖析的描写通常用力过猛,甚至达到了刻意歪曲的程度,尤其是这个年龄的各种烦恼苦痛,在文学作品中被渲染得过于尖锐突出了。想了解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笔下的青春期人物的特色,玛吉·塔利弗(Maggie Tulliver)是最好的例子,她身上具有一种狂热的自律克己精神;她“被囚禁的激情如火山一样等待着爆发”;她“不可救药地盼望着一样东西,不管它具体是什么,都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美好的东西”。在描写格温德伦(Gwendolen)第一次与德龙达(Deronda)四目相对的情景时,艾略特写道:“在一个从未谋面的异性面前,她完全失去了控制自己情感和行为的能力”,而且,“她表现得如此果敢坚决,这是一种完全出于本能的行为,违背了所有慎重和理智的考量,心里只有想要结婚这个最明确的欲望,所以她的行为是完全奔着想要对方求婚去的”。在青少年写的文章中,往往可以看到他们对成年人特性的夸张描述(虽然还没有达到刻意歪曲的程度)。相对而言,他们笔下的青少年的行为却显得很理性。这是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写出来的文章的一个主要特色。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青少年的意识活动是他们发泄心中不满的主要出口,如果他们不能将这些想法投注到意识活动中,而是真的付诸实践,那就可能酿成大祸。如果哈尔摩狄奥斯(Harmodius)和阿里斯托革顿(Aristogeiton)这两个刺杀暴君的希腊年轻人是理论家的话,他们可能会采用更加温和的策略,因为理论分析能够消释和融解人心里过于强烈的情绪。

兰卡斯特收集并阅读了大约1000本传记,他从中选择了200本供研究之用,目的是为了展示具有代表性的人类活动的不同发展方向。在这些传记人物中,有120人在青春期就对阅读表现出非同寻常的狂热;109 人成为了大自然的热爱者;58 人喜欢写诗;58 人出现了突发性的能力大增的趋势;55人表现出对学校的渴望;53人爱上了艺术和音乐;53人变成了虔诚的信徒;51人在十几岁时离开了家;51 人显示出卓越的领导才能;49 人对很多事物都表现出巨大的热情;46人发展出了科学素养;41人对自己的未来感到非常焦虑;34人表现出超越常人的敏锐和敏感,至少观察力超强;32人比其他人更重视健康;31人是热情的利他主义者;23 人成为了理想主义者;23 人显露出发明的能力;17人对老朋友忠心耿耿;15人想要改造社会;7人憎恶学校。就像其他方面的很多统计数字一样,这些数字只能起到大概的指示作用,因为他们的基数不够大,而且获得的反馈也并不完整。

在这里我们只需举几个兰卡斯特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就够了。多明我会修士萨沃纳罗拉(Savonarola)是个遗世独立的人,喜欢沉思和冥想,他深切地感到,这个世界充满了邪恶,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造,因此在22岁那年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计划自己未来的职业。雪莱(Shelley)在青春期也不爱与人交往,很多时候他都是一个人胡思乱想,在月光下徘徊,和星月交流,与比自己年长的人待在一起。乔治·艾略特13岁的时候对音乐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后来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钢琴家;16岁时她是虔诚的宗教信徒,为穷人和动物创建社区;当然,她也曾在很短的时间内愤世嫉俗。爱迪生(Edison)几乎读遍了底特律图书馆里的免费图书,一直到读过的书放在书架上排列在一起达到4.6米长时才停止——他说自那以后他读的书相对来说就少了。托尔斯泰(Tolstoi)觉得自己可能会犯下最可怕的罪行,虽然除了好奇心和想要干点什么的冲动外,并无任何作恶动机;当他向前看去,觉得未来一片灰暗;他经常会无缘无故地感觉怒不可遏,觉得自己迷失在这个世界了,所有人都憎恶他,认为自己也许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17岁的时候他是个孤独的少年,思考着关于永生、人类命运等深刻的问题,总感觉自己的死亡已经触手可及;他放弃了学习,幻想自己是个伟大的人物,手里握着关于全人类的新的真理;不久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浪费了太多时间,于是带着新的决心和力量,开始学习生活中古老的道德课程;也是在17岁的时候,他拥有了一次深刻的宗教体验,发现生活突然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对此感激涕零;在20岁之前,有一段时间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撒谎,而对这些谎言他完全无法自圆其说;随后他对音乐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后来又爱上了法国小说。卢梭在这个年龄的时候,对现实充满了不满,他极度渴望爱,经常无缘无故地哭泣。济慈(Keats)在14岁的时候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几乎是脱胎换骨——他与那些频繁出现的、来自灵魂深处的模糊而深刻的冲动对峙、抗衡,突然之间对知识产生了如饥似渴的需求,这种饥渴就像火一样点燃了他的日子,使他“充满着热切的渴望,恨不得一口气饮尽知识的酒杯”;他会通宵达旦地阅读,“在凌晨时分,目睹整个世界变成金黄”“就在电光火石之间,男孩变成了诗人”。富兰克林(Franklin)对海洋有着热切的憧憬;13岁的时候他经常整夜读诗,后来自己写诗,并在波士顿的街头叫卖自己的作品;15岁的时候他怀疑一切;17岁的时候为了追寻更好的生活而离家出走;21岁之前,他就在费城开设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英国诗人布莱恩特(Bryant)14岁之前一直体弱多病;不过14岁之后就再也没生过病了;他对大自然和宗教的热爱程度就他的年龄来说已经超前了;他拥有上帝恩赐的诗人天分,在18岁之前就写出了《死亡随想录》(Thanatopsis)。霍索恩(Hawthorne)热爱大海,他希望自己能够一直在海洋中航行,直到永远,希望此生再也不用触摸海岸;他会一个人徒步穿越缅因州的树林;他一直心怀恐惧,害怕自己会在 25岁之前死去。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闲逛了一年之后,在17岁的时候成为了一名工程师;他从来没上过学,不过,他是他叔叔的私人学生。詹姆士·麦金托什爵士11岁的时候喜欢历史,幻想自己是君士坦丁堡的君主;13岁的时候,他喜欢独处;14岁的时候,他开始写诗;17岁时他陷入了爱情。英国军事家纳尔逊(Nelson)12岁出海;15岁时指挥船只战胜了凶险的风浪;同年,他出发去挑战北极熊。植物学家班克斯(Banks)在14岁之前一直四处游荡、百无聊赖,甚至不能独立走完别人给他标示出来的一段路程;一次沐浴回来的路上,他被鲜花的美丽深深吸引了,几乎就在这一刻,他未来的职业被决定了。圣女贞德(Joan of Arc)13岁开始看到一些不同寻常的景象,这些景象后来成为了她人生的指引。

斯威夫特(Swift)先生收集了很多有趣的传记资料,这些资料表明,在校的学业是分解式的,而生活是合成式的,学校类同于监禁生活的狭隘促使很多处于任性期的青少年越过篱笆墙,去寻找新的更有吸引力的生活。按照学校的标准,很多这样的青少年是迟钝而且懒惰的,但事实上是这些标准要求得实在太多了,或者说它们所代表的理想太高了,很难获得满意的结果。瓦格纳在莱比锡的尼古拉高级文科中学被降为三级生,可是他之前已经在德累斯顿达到了二级生的水平。这种降级激怒了他,让他失去了对语言学的所有兴趣,用他自己的话说,“变得懒散邋遢”。普里斯特利(Priestle)认为,对他来说,系统化的课程学习从来没起到任何促进作用。威廉·哈维·吉布森(W.H.Gibson)曾经反应很慢,他在学习素描的时候,因为浪费了太多时间而受到责骂。詹姆斯·罗素·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曾经饱受斥责和惩戒,刚开始是私底下,后来在公开场合也遭到训斥;在大二的时候,被斥责的原因是“写论文粗心大意,辩论时错误百出,背诵时丢三落四”,“因为长期忽略自己的学业”,他最终在1838年被停学了。欧文(Irving)说,如果一个少年“拥有的青春激情不够强大,就不能给予他足够的勇气离开那条由家庭教师为他制定的、与他本人的爱好无关的所谓科学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坚持数年之后,他可能会得到大学能提供的所有好处与荣誉。但是,他们的青春是在不带丝毫情感的谨慎中平静度过的,我会把这种青春比喻成永远不会发酵的酒,一直都是糊里糊涂的一堆原料”。汉弗莱·戴维(Humphry Davy)在学校里表现得很老实,但是没有显示出任何天分,而且“是众所周知的懒孩子,有写诗的才华,但是没有学习更重要的知识的资质”;他后来认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他被老师们撂在一边,让他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时间。拜伦(George Byron)是一个学习非常不用功的学生,按照传统,学习不好的学生只能站在教室的最前面,爱逗乐的男教师总是会一遍遍地对他说:“乔治,小伙子,让我看看你什么时候才能到教室后面去。”席勒(Schiller)因为粗心大意和缺乏警觉性屡屡遭到批评,他最后的大学论文也不符合要求。黑格尔(Hegel)也是一个差生,他在大学里获得的评价是“不太努力,知识平平,哲学尤其差”。海涅(Heine)赞成僧侣们的说法,认为希腊是魔鬼制造的产物,“上帝知道我受过的苦”;他痛恨充斥法国社会的衡量人的各种标准,他的教师发誓说他不具备诗人的灵魂;他在波恩无所事事地消磨着自己的青春,宣称那些粗粝乏味的教授们宣扬的“可憎、呆板、俗套的论调”让自己感觉“极其厌烦”。拿破仑(Napoleon)以全班第42名的成绩毕业,斯威夫特还为此好奇地问“在他前面的那41个人都是谁?”达尔文“不能掌握任何一门语言”,离开学校后,他说:“所有的老师,还有我的父亲,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平常的男孩,甚至达不到一般人的智力标准。最让我羞愧的是,我的父亲曾经对我嚷道:‘除了玩枪、撵狗、逮耗子,你什么都不关心。你将会为自己感到羞耻,也让整个家庭蒙羞。’”

兰卡斯特总结了100名演员的传记,结果表明,他们取得第一次巨大成功的平均年龄正好是18岁。他选中的调查对象都是主动选择演艺生涯的,因为最好的演员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天生的。在这100人中,大约有一半是爱尔兰人,来自表演呆滞、缺乏感情的美国剧院的演员相对要少很多。只有少数人首次登台成功是在22岁之后,16~20岁这段时间是一个演员的天分绽放得最耀眼炫目的时候,是他们表演才能的最高峰——尽管在这段时间之前或之后(有人甚至会在25岁之后)也能达到第二高峰。不过,在25岁之后才逐步攀上顶峰的演员,他们的成功应该更多地归功于他们后天的知识积累,而不是天赋。再来看100名小说家,他们的第一本小说获得公众认可的平均年龄是在30~35岁。在53名诗人中,他们发表第一首诗歌的平均年龄是15~20岁;在第一首面世的诗歌中就表现出天赋的诗人的平均年龄是18岁。发明家的情况与诗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被调查对象中,他们取得首个专利的平均年龄是33岁。

将100名音乐家与100名专业人士进行比较,其结果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在所有天分当中,目前看来音乐才能是最先表现出来的,也是最基于本能的。音乐家身上的天赋第一次以引人注目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平均年龄不到10岁,其中,95%的人在16岁之前就表现出罕见的天分。而专业人士结束学业的平均年龄是24岁11个月,如果按照他们取得被认可的成功的时间来算的话,这个平均年龄至少还要再加上10年。在53名艺术家中,90%在20岁之前就显露出了自己的天分,平均年龄是17.2岁。在100名离家前往边境地区淘金并最终在西部地区闯出名堂的先驱者中,大部分人与家人诀别时才18岁。至于118名科学家,兰卡斯特估计他们应该在不到19岁时,就找到了自己毕生的兴趣所在,并开始投入炽热的激情。总的来说,与那些在理性领域中获得名望的人相比,那些因感性特质而大有成就的人取得首次成功的时间通常更靠前。把所有的领域都综合起来计算的话,那些名人取得初次成功的时间主要集中在18~20岁。

至于那些献身于物理科学的人物,当叙述他们那段惊心动魄的青春时光时,其传记作者呈现给读者的可能是最不生动和轻松的描写了。原因大概是他们普遍成熟得比较晚吧,几乎所有的传记都体现出了那段特殊时期的骚动和成长中的回旋运动。我们不妨随便摘几个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特点的例子。

第谷·布拉赫(Tycho Brahe)于1546年生于丹麦的一个贵族家庭,由叔叔抚养成人。13岁时他就进入哥本哈根大学,在那里学习了乘法、除法、哲学以及玄学。14岁时,他亲眼目睹了日食的发生,被这种神奇的自然现象深深吸引了,由此决定全身心投入到对天体的研究中去。他发明了一系列有趣的仪器,这些仪器按照大小排列,最后他还在汶岛(Island of Hven)建立了一个天文台。说来奇怪,对他来说,他的科学结论都具有一种深刻的占星术意义。他如此描述自己发现的一颗重要新星:“最初它就像金星和木星,所以它带来的影响首先应该是令人愉快的;但是,当它变得像火星的时候,接下来人间就会经历一段时间的战争、叛乱、囚禁、王孙死亡以及城池倾倒,伴随着这些灾难的还有干旱、炽热的陨石雨、瘟疫及巨蛇;最后,这颗星星又变得像土星了,这时候人间就会遭遇饥馑、死亡、监禁以及各种各样让人难熬的事情。”他还说:“天文学的一个特殊用途,就是让我们能够从天体的运行中知道它们将如何影响人类的命运。”他在自己的小岛上辛苦奋斗了20年。他一直没有停止过写诗,在他的地下天文台入口,刻着一首他写的诗,以掌管天文的缪斯女神(Urania)的语气,惊叹在地球的内部居然存在着这样一个可以研究天堂的洞穴。

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生于1642年,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上学的时候,他的成绩在班上非常靠后;他会写诗,16岁的时候还尝试过种地。大学的时候,在一次欧几里得几何学的考试中,他考得特别不好,因此遭到了特别的责骂。第一个促使他发愤图强的诱因,是一个高年级男生狠狠地踢了他。于是他决心在学习上超过那个男生,很快,他的成绩就蹿升到了全校第一。他制造了很多精巧的玩具和风车;他还做了一辆四轮马车,但是让轮子动起来的不是马,而是由坐在车里的人用手转动轮子;他制造了一个时钟,是用水作为驱动力;他还动手做了窗帘、风筝、灯笼等。在不到14岁时,他爱上了比他大好几岁的斯托瑞(Storey)小姐。18岁时,他进入了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Trinity Couege)。

赫胥黎(Huxley)12岁时成为了一个博览群书的少年,2年或3年后,他狼吞虎咽地啃完了汉密尔顿(Hamilton)的《逻辑学》(Logic),并深深地迷上了形而上学。14岁时,他目睹并参与了平生第一次尸体解剖。这次解剖带给他一种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对尸体的漠然。后来困扰他终身的消化不良症状也是这次经历留给他的后遗症。他接受的训练是不规律的;他自学德语,往往是一只手拿着书,另一只手还得打干草;他思索事物的本质、灵魂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还思考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关系。尽管学习如此勤奋,他还是会常常指责自己没有好好努力,进步不够。17岁时,他尝试着将人类的各种知识进行广义分类,在完成了自己的调查后,他下定决心要一个接一个地掌握所有的主题,一旦觉得自己掌握了,他就奋笔疾书将它们记下来。“字迹终将一行行显现,而我此时却怯于下笔;因我心惶恐,怕玷污了这洁白的纸张。”在那些年里,他的生活就像一洼充满泡沫的水塘,充斥着无关紧要的各种琐碎细节。但是,他后来获得的那些深层次的构思和激情,就潜藏在这些泡沫之下,这个过程难以用语言进行描述和解释。后来,他还从事过制药的行当以及其他一些职业。

在重现青春期那重要、短暂且易于遗忘的激情时,有文学天赋的女性可能比男性的表达能力更强。其中的原因如下:首先,由于她们更加趋同化的天性,在后来的人生中,与男性相比,她们与青春时光的回忆之间的隔膜更小;其次,尽管从心理角度说,女性的青春期比男性的要相对短一些,但是她们在青春期后并不像男性那样必须面对养家糊口的沉重压力,所以有机会将自己的青春发挥到极致;再次,女性更加感性,在她们的青春时光里,心理世界的主要成分都是由情感组成,或者说,她们更多地停留在主观世界里。

马侬·菲力普(Manon Philipon,即Madame Roland,意为“罗兰夫人”)生于1754年。她的父亲是一位雕刻师,生活过得很舒适。最早激起罗兰夫人阅读热情的是《圣经》和《诸圣传》(Lives of the Saints),她后来几乎对阅读产生了一种偏执的热爱,所有类型的书她都如饥似渴地读着。在父亲工作间的一个角落里,她可以数小时不动地坐着阅读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Plutarch)的著作,憧憬着过往那古老的荣光。她甚至会激动地喊叫、哭泣:“为什么我不生在希腊?”她渴望自己能够效仿那些古代的勇士。

书籍和鲜花唤起了罗兰夫人充满激情的梦想、浪漫的情感以及远大的理想。她发现,当时的法国社会根本就没有英雄生活的土壤,失望之余,她将自己的热情转而投向宗教神秘主义,泽维尔(Xavier)、洛约拉(Loyola)、圣伊丽莎白(St.Elizabeth)、圣泰瑞沙(St.Theresa)成为了她的新偶像。她渴望自己能跟随这些虔诚男女的脚步,甚至愿意像他们一样背负骂名,饱尝贫困、饥渴的折磨,经受各种苦难;愿意和他们一样,为了耶稣的名义,作为一个殉道者在痛苦中迎接死亡。她身上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大概算是她最主要的特点了,她总是向往过一种悲壮的生活,就像乔治·艾略特笔下的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一样。11岁的时候,她获准进入了一家女修道院。在那里,她常常避开所有人的陪伴,自己一个人享受孤独,坐在树下读书、思考。尽管修道院的氛围充满了刻意营造的人为气息,但那段生活无疑给她的人生带来了深深的影响,给了她自始至终不曾改变的温柔情感、远大的目标以及带有神秘色彩的想象。后来,她经历了一个对自己过往思想和经历的彻底反感期,这种反感源于对自己轻信的青春的怀疑。那时她已经涉猎了各种知识,开始怀疑自己的信仰,甚至对上帝和灵魂也心存疑虑,不过她还是紧紧抱住福音书(Gospels)不放,认为这是有关道德伦理的最好的法典。后来,罗兰夫人意识到,在她的理性迷惘动摇的时刻,她的心却一直保持坚定。17岁时,她成为了全法国最高贵的女子——如果不是最美丽的女子的话。青春的帷幕徐徐落下,宣告她少女时代的结束。她身上所有在青春期形成的特质,注定了她将经历一个伟大的人生,也注定了她更伟大的死亡。

天资聪颖的人似乎都有永葆青春的本事,他们可以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孩子气。尤其是那些感受格外强烈的青少年,其天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能够将青春期的灵活性和自发性一直保持到成年。有时候甚至将青春期特有的激情、幻想以及淘气的怪念头也保留下来。在《我的一生》(Histoire de Ma Vie)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乔治·桑(George Sand)在这个年龄显示出了非同寻常的天赋。她编织了很多冗长的故事,这些故事日复一日地展开,就连她的知心朋友有时候也忍不住会取笑她,问她王子究竟从森林里出来了没有。她甚至会把山林里传来的回声拟人化,一本正经地和它交流。她一天天地做着白日梦,在想象的故事中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在此过程中她是如此投入,以至于当从想象的世界中回到现实时,会被眼前的景象吓一跳。以乡村传说中的大野兽为原型,她虚构了一个奇异的以动物为主角的浪漫故事。

被阿姨送到女修道院后,她度过了整整一年的叛逆期,横眉冷对修道院的种种管束,而且成了一个名叫“恶魔”(les diables)的小团体的领袖,这个小团体由一群拒绝成为宗教信徒的孩子组成,她们专干各种各样疯狂的恶作剧。15岁时,她对那些圣徒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尽管对那些神迹还是嗤之以鼻。一天晚上,她偷偷潜入修道院的教堂,这种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晚上的教堂充满了神秘,那种神圣的魔力瞬间让她感觉自己被洞穿了。她忘记了外面的一切,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她身上,有些不可思议的改变正悄悄发生。她“呼吸着的空气里充满了无法言喻的美妙”,这种美妙并非来自感官,而是由她的心灵感受到的。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到一种难以形容的不安,眼前的景象开始旋转,觉得自己被包裹在白色的光晕里,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说的内容是写在修道院墙上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托雷(Tolle)的画像下面的句子。她转过身,以为是爱丽西娅嬷嬷(Mother Alicia)在说话,却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她知道,自己产生了幻觉,但却清晰地感受到信仰降临在自己身上,紧紧攫住了她的心,正如她曾经希望过的那样。她啜泣着,向未知的上帝祈祷着,直到一名修女听到她的哭声前来查看。刚开始的时候,这种突然产生的宗教热忱不仅促使她勇敢地去面对自己的小团体——那些轻率、鲁莽的假小子,还让她计划在将来成为一名修女。这种想成为遁世者的狂热向往后来终于退烧了,但是,她却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了。

后来,她离开做女店员的母亲,到诺昂(Nohant)和祖母一起生活。从母亲处简单而又忠诚的天主教信仰氛围,一下子到了身为伏尔泰信徒的祖母那种愤世嫉俗的环境中,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窘境。一边是被初次领圣餐所唤醒的深刻的宗教感情,一边是心里同时出现的对这种信仰的蔑视,这种蔑视是由祖母灌输给她的,祖母对她出于传统的原因被迫奉行的各种仪式大加嘲讽。她的心灵被信仰深深触动了,可是她的头脑却固执地认为宗教只是一种幻想或者隐喻。正是这种复杂的情感促使她去编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可能是一种宗教,或者是一种在故事里存在的宗教,她可以自行决定对这种宗教信仰的程度,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终止这种信仰。这个全新的神的名字以及存在的形式,是她在一次梦里得来的创意。“他”叫科拉姆比(Corambe),像基督一样纯洁,像加百列(Gabriel)一样美丽,像希腊文学中描述的仙女和俄耳甫斯(Orpheus)那样优雅,完全不像基督教的神那么严厉,而且,“他”是一个更像女性的男性,因为凭着对母亲的爱,她觉得自己更能理解女性。“他”身上有很多方面都体现出肉体与精神之美;“他”能言善辩、舌灿莲花,通晓所有艺术,其中最杰出的是即席创作音乐的神力;她可以像爱一个朋友或者姐妹那样去爱“他”,同时又敬“他”为神;“他”不是那种可怕的、通身完美、毫无瑕疵、无懈可击的神,“他”也会因为过于放纵而犯错。据她自己估计,在创造“他”在世俗中存在的模样的过程中,她构思了大约上千本宗教书籍或上千首赞美诗。在每一个故事里,“他”都会幻化成人形和世俗中人在一起,“他”接触的总是一群好人,但最后“他”总是会被邪恶所害而最终殉道,那些邪恶的人对“他”充满了恶意。在这种“温柔的幻想”中,她可以一边让自己尽情投入和朋友的嬉戏中,一边又能随时向自己的神寻求安慰。光有宗教典籍是不够的,她还必须为自己的神准备神殿和宗教仪式。于是,她在花园的一角找到了一个别人无法发现的灌木丛,在一个布满苔藓的石室里建了一个圣坛。这个圣坛靠在一个大树干上,她还在圣坛周围挂上花环作为装饰。她没有用任何牺牲物来供奉自己的神,因为她认为这种行为太残忍而野蛮,所以她用让一些小生物重获生命和自由的方式来代替祭祀,例如蝴蝶、蜥蜴、青蛙以及鸟儿。具体做法是,把这些小生物放在一个盒子里,将盒子置于圣坛上,在“向神祈求自由和保护”之后,再打开盒子。在这种带有模仿性质的仪式和有趣的幻想中,她发现了适合自己心灵土壤的宗教萌芽。然而,一个男玩伴发现并闯入了她布置的圣所,从那一刻起,“科拉姆比就不再住在那里了。森林女神和小天使也抛弃了那个地方”。对她而言,那里不再真实了。她非常小心仔细地摧毁了神殿,并将装饰用的花环和贝壳埋在了树下。

路易莎·奥尔科特(Louisa Alcott)的浪漫历程始于15岁,那时她已经开始写诗,记心情日记。她常在月光下徘徊,梦想着自己能成为爱默生(Emerson)笔下的贝婷(Bettine);她给“他”写信,但从来没有寄出过;半夜,她会坐在高高的树上;早上在“他”门前的台阶上放一束野花;在“他”的窗户下唱米扬(Mignon)的歌曲;为了她崇拜的人,她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她的日记里写的全是自己。

每一次,当她凝视着镜子里自己的长发和姣好的脸庞时,她都试着将自己的虚荣感强行压下去;她口齿伶俐,喜怒无常,物质上的贫困和那些无法实现的渴望,让她觉得每一天都像是在煎熬,令她心力交瘁,找不到活着的乐趣。这个时候,她必须找点事情做,因为等待让人感觉更加难熬。在想象中,她觉得自己的头脑是一间乱作一团的房子,必须加以整理,把那些没有意义的想法清理出去,像掸尘一样将傻乎乎的幻想赶走,用更好的决心来重新填满自己的头脑。可是,她不是一个很好的女管家,她让自己的头脑变得像一间布满蛛网的房间,难以掌控自己的思想。她渴望一个舞台,这种狂热让她终日神魂颠倒,把绝大多数的闲暇时间都用来写作、表演戏剧,这些戏剧无一例外都充满了夸张的感伤、神经质的情绪以及匪夷所思的事件,内容大多和现实生活无关,没有多少幽默感,情节中充满了隐瞒和意外,对话过于机巧,整个戏剧充斥着一种超越凡俗的感性氛围。她身上具备了很多戏剧表现力,最喜欢想象自己是哈姆雷特,模仿他那种英雄气概,向世界大声表达自己的抗议。17岁到23岁是她学着如何去适应生活的时期。她教过书,给报纸写过文章,当过女仆,做过裁缝。她发现缝制衣服是一份很让人愉快的工作,因为它能让人安静下来,不会有人来打扰她,她可以一边干着自己的活,一边任由思绪飞扬。

与大部分女性一样,伯内特夫人在记录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记忆时,远比大部分男士更具主观性、更为有趣。

在青春期早期阶段,只要是和鲜花在一起,她就永远不会觉得孤独,因为她喜欢“弯下身对它们说爱抚的话语,躬身亲吻它们,当它们扬起脸来像看朋友和爱人一样看着自己时,称赞它们的美丽。有一种小小的紫罗兰花,看上去似乎总是孩子气地仰着它们小小的脸庞,好像在说‘吻我吧,不要就这么走掉’”。她会坐在长廊上,将手肘放在膝盖上,托着下巴,凝视着天空,有时候还会躺在草地上看天。天空是那么高远,可她却觉得自己是天空的一部分,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是那些闪烁的繁星中的一颗。当长久而热切地仰望天空时,她感觉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淹没了自己,似乎有一股力量将她往上拉,拉到高高的天上去,脚下这片土地好像消失了,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每时每刻,她都觉得身边充满了精彩而美妙的事物。她觉得自己懂得和兔子交流的语言。每次她经过的时候,那些摇曳着沙沙作响的叶子似乎都在表达着什么。去户外随意地走一走,坐一坐,躺一躺;走走停停,带着一颗如年幼的森林女神一样好奇的心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追逐飞翔的鸟儿,和小溪玩玩捉迷藏——这些都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海伦·凯勒(Helen Keller)在成长过程中为了了解“爱”的含义而做的各种努力,那就是“笨得可怜”。

像花儿一样芳香甜美吗?她问。不是,老师说。像太阳一样温暖明亮吗?不完全是。爱不可触摸,“‘但是你能感觉到它倾注在一切事物中的那种甜美。如果没有爱,你不会觉得快乐,甚至提不起玩乐的兴致。’这个美丽的真相让我如同醍醐灌顶一般醒悟了。我感觉到,在我的精神世界和他人的精神世界之间,有一根根看不见的线连在一起。”对这个非凡的孩子而言,这段逐渐了解爱的时期是逐步推进、顺其自然地完成的。在此之前,她生活在一个算得上是最纯洁的世界,过着最温馨甜蜜的生活。她对自己能够接触到的大自然的每一个方面都充满热情,没人能够像她这样深爱自然,也没人能够像她这样对大自然的迷人之处有如此敏锐的感受力,对美丽的情感有如此深刻的感触。令人不快的《冰霜之王》(Frost King)抄袭事件可以说是有生以来笼罩在她头上的最大乌云了,不幸的是,这件事发生时,正当她的青春期来临前夕。1893年,她在芝加哥参加了万国博览会(World耻的,可是她却不知道自己应该相信谁。所有属于生命的新鲜活力似乎都消失了。很少有事情能够影响到她了。她不明白,自己过去为什么会表现得那么愚蠢,却又能思考得那么明智。让她引以为傲的是,这个世界上还从来没有来自他人的任何劝告曾经阻止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觉得自己前些年的日记过于夸张了,决定以后要更加平和中庸一些。她想让别人理解她的想法和感受。她发现,当人对生活的幻想破灭时,唯一的疗愈方式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她总是担心,自己的脸上是否呈现出焦虑的神情,而不是自信的表情,她知道自信的表情是自己最大的魅力所在。“不可能”是一个阴险且令人恼火的词语。她不愿意像绝大多数人那样,像一只狗一样死去,什么也没有留下,就连这种想法也让她愤怒不已,就像一堵她恨不得立刻用脑袋去撞的花岗岩墙。如果她爱一个男人,那么他当着她的面赞美任何其他女人的行为都是一种亵渎。她认为自己爱的男人必须去追求他所有的梦想,永远都不应该知道金钱上的匮乏是什么概念;如果不能满足女人的需要,他应该觉得悲哀,会发现上流社会将他拒之门外了。在她缺乏欢愉、充满悲伤的生命中,艺术成为了最明亮的光彩,但是她已经不敢再乞求任何东西了。

18岁时,她所有任性而反复无常的想法都没有了。她以圣父、圣子和圣灵之名发誓、祈祷,希望自己的愿望能够实现。她想成为一名百万富翁,想恢复自己的声音,还梦想女扮男装赢得“罗马大奖赛”(Prix de Rome)并和拿破仑四世(Napoleon IV)结婚。有一次她的画作获得了奖牌,她高兴得放声大笑,大喊大叫,并梦想着自己能一炮而红享尽盛名,可是第二天她就受到了指责,又变得灰心丧气。她对自己的每一步成长和蜕变都极度敏感,所以过去的天性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点痕迹。她感觉在自己的天性中,有一些非常突出,有一些又远远不足。她看到了母亲性格中的不足,因为母亲的执拗简直就是一种严重的病态。她还意识到,自己最主要的热情就是去激发爱,而不是去感受爱。她认为自己的气质很大程度上受着装打扮的影响。她谴责自己的家庭成员,认为他们总是希望她能功成名就,实际上他们应该不断地鼓励她,但不要用期望来给她制造压力。她声称,对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她都经过了仔细推敲。有时候,她对自己感到厌烦,甚至会极度痛恨自己。有一次她表达了对康德的好感,开始想也许他的观点是对的,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存在于想象之中。她对那些看上去既充满新知又符合逻辑的“难以置信的荒唐事”抱有极大的热情,同时又悲哀地感觉到它们都是假的。她渴望自己能够进入知识的世界,去观察,去学习,去了解所有的一切。她对巴尔扎克(Balzac)非常赞赏,因为他总是坦诚地描述自己真实的感受。她热爱弗勒里(Fleury),因为他向她展示了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有一段时间,她对自己动人的肤色很满意,抱怨自己无法独自外出。她感觉自己正在失去对艺术的敏感,对上帝的感知也越来越弱,因为其已经听不到她的祈祷了,并认为如果自己30岁之前不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人物,上帝就会下决心杀死她。

在她19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她就时不时地觉得自己对生活无能为力,她哭泣着,呼叫着上帝,感觉精疲力竭。当她听说那位她曾幻想与之发生浪漫故事的年轻的法国王子被卡弗斯(Kaffirs)杀死后,几乎目瞪口呆。她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严肃,也越来越理智。她不再害怕死亡,而是瞧不起它。她认识到,上帝并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更有可能只是“自然”或者“生命”,或者可能只是“机遇”。她思考着自己将要完成的画作会是什么样子。她还和自己的教授发展出了一段柏拉图式的友谊。她曾经想过,也许自己可以嫁给一个拥有270万法郞财产的老年男子,但很快就踢开了这个念头。她发现自己的听力正一点点丧失,19岁时就发现了三根白头发。当她觉得自己无法工作时,就会沉溺于看小说或者抽烟,然后又会对虚掷时光感到悔恨不已。她会做很多决定,去做很多很有益的事情,然后又会像做梦一样干一些荒唐事。有时候她会回忆起从前的很多事。后来医生发现她的肺有严重的问题,要求她使用碘、鱼肝油、热牛奶以及法兰绒,一开始她对死亡嗤之以鼻并拒绝使用这些东西,甚至很愉快地欣赏着朋友们恐惧的模样。但是,后来她逐渐开始执行医生的所有要求。她认为自己过于早熟,觉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她最痛恨的是肺病将会让自己失去美丽的容颜。有时候她会突然感到强烈的愤怒,有时候又会爆发出一阵眼泪。她得出结论,认为死亡是一种彻底的消亡。一个可怕的想法开始缠绕着她,原来在她身体里面隐藏着一具骨架,有一天自己留在这世界上的就只有这么一副骨架。她重新阅读了《新约全书》,再次开始相信各种神迹,并开始祈祷耶稣和天使。她拿出1000法郎,分发给穷人。她把每天晚上浮现在头脑里的恍惚的错觉记录下来,也把每个白天出现的奇特感觉记录下来。她的眼睛再次出现了一些不适症状,又一次产生了对失明的恐惧。她变得迷信了,相信各种征兆及算命者说的话。她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促使她主动去拥抱母亲,并努力弥补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她时不时地会对上帝和死亡产生抵触情绪。后来她去看了一次西班牙斗牛比赛,从中得到的总体印象是人类真是懦夫,但却对血腥有了一种奇怪的迷恋感,感觉有一种想把长矛插进遇到的每一个人的脖子里的冲动。她和走入婚姻的想法纠缠了很久。她还画了好几幅非常成功的画作,证明了自己的艺术和绘画天分。她总是一次次地问自己这个可怕的问题:“我该怎样公平地看待自己?”她发现自己最大的渴求就是名望。后来她的另一个肺也出现了问题,日记变得更不稳定了,有时候更严肃一些,有时候则更狂乱。她想为自己的人生找到归宿,这个想法让她痛苦不堪。她是应该走入婚姻,还是专注于绘画?后来,她从巴斯蒂昂·勒帕热(Bastien-Lepage)的来访中找到了些许安慰。当时巴斯蒂昂·勒帕热经常来看她,而他自己当时也正受着胃病的折磨,一天天走向死亡。她一直不间断地保留着记日记的习惯,有时候甚至每天都会更新,直到她死亡之前的第11 天。她于1884年10 月去世,时年23岁,死得很突然,死因是在外出画素描时感染了风寒。

玛丽·麦克雷(Mary MacLane)忏悔式的倾诉,构成了一部独一无二、具有高度价值的青春期记录。尽管这本日记自始至终都受到了某些外在因素的影响,而且写作的目的也是想造成某种影响力,但是它很好地代表了一种真实存在的类型,虽然这种类型在这个国度可能已经荡然无存了。玛丽的这本日记很有可能是受到前人的激励而写的。

在日记的开头部分,她就宣称自己是一个异类、一个天才、一个极端的自我中心分子。她称自己没有道德心,瞧不起自己的父亲——“吉姆·麦克雷(Jim MacLane)是个自私鬼”。她喜欢用力刷洗地板,因为这种行为给予她力量感,让她的身材更优雅,尽管她的日常生活“空虚无聊,令人厌倦”。她是一个女性版的拿破仑,热切地渴望着功成名就。她觉得自己既是个哲学家,也是个懦夫。她说自己的心是木头做的。尽管只有19岁,她却觉得自己已经40岁了。她渴望得到快乐,比对名气的渴望还强烈,她说为了一个小时的欢愉,自己会毫不犹豫地将名声、金钱、权力、美德、尊严、真理以及天分向魔鬼双手奉上,而且她也一直等待着魔鬼的降临。她在日记中讨论自己的画作,这些画作在她这本日记的卷首可以看到。她对自己健康而强壮的身体很满意,表示自己一直在一种狂野激动的情绪中不耐烦地等待着魔鬼的来临,她会心甘情愿地献上自己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希望魔鬼笑纳。在这个世界上她只爱一个人,那就是比她年长的“银莲花”女士,其曾一度做过她的老师。她无法清楚地分辨是非对错。对她而言,爱情是唯一真实的存在,有一天爱情会将幸福带到她身边,但是等待的过程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哦,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世界上所有生物都该死! 整个宇宙都该死!”当然也包括她自己。她认为自己具有“不可思议的深度”,不过感谢魔鬼,将她打造成了一个没有良心与美德的人,所以当世界毁灭的那一刻来临时她必将甘之若饴。她的灵魂在不断地寻觅,但这是一种盲目的探索,因为一切都没有答案。当爱与光明来临时,她将会感到无比的幸福,她将热血沸腾、战栗不已,世界将会在她面前不断翻滚,耀眼夺目,她会跳舞、奔跑,甚至会像大海一样汹涌、疯狂和咆哮,她会看见山河变色,一片混乱。

在她的想象中,魔鬼迷人、强壮,拥有钢铁一般的意志,穿着传统服装,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深深地爱上他,想象着自己嫁给魔鬼,心甘情愿地被他折磨。她幻想和魔鬼进行了很多次谈话。如果幸福迟迟不来,她会结束自己的生命,想到死亡她就感觉一阵狂喜。在她生活的蒙大拿比尤特(Butte),她会混迹在那些偷牛贼、醉鬼和女招待之间,有时候也会深入沙漠和不毛之地,可最终发现一切都是那么愚蠢而令人厌烦。在浴室里面发现的6支牙刷也会让她狂怒和咒骂。她在一口黑暗幽深的矿井顶部挑逗死神,想象着自己死亡后身体是如何一步步腐烂,她相信死神一定会非常喜欢自己的身体。她承认并忏悔了自己的几次偷窃行为,然后又安慰自己,因为那些偷来的钱都被她分给了穷人。有时候,“强壮的双腿”带着她走向原野,在那里她可以在想象中和魔鬼交谈,但是周围的世界实在太空旷、沉寂而且阴冷了,一个年仅19岁的女子很难承受这样的情境。她有一套自己的祷文,会周期性地祈祷“仁慈的魔鬼,请拯救我”。她会祈求魔鬼把她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中拯救出来,例如,麝香的味道、鬈发的男孩子、娘娘腔的男人、周围那些颤抖的屁股、红色便笺、鳕鱼丸、莱尔棉线袜、冈特(A.C.Gunter)和阿尔伯特·罗斯(Albert Ross)的书、蜡花、温和的老单身汉或鳏夫、可爱的青年男子、锡勺、假牙、夹脚的鞋,等等。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周围的一切都显得空虚和茫然。尽管怀疑一切,但她依然会对爱情保留一点点信心,相信自己心里装的是爱情和生命。当她听到来自身体内部的尖叫声,她就觉得自己所有的苦痛都毫无意义,感觉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当别人说她不同寻常时她会觉得恼怒,但是又会忏悔,说自己喜欢听到别人的赞美。只要稍微努力一下,她就能很容易找到一个伴侣并让对方为她着迷。她在想象中对麦瑟琳娜(Messalina)表达自己的赞美之情。如果真的有上天的指引,她最渴望的是培养自己的邪恶,“我想过7年清醒的邪恶生活,然后就让我死去吧,如果你愿意。”“我渴望让我体内的邪恶开花结果。”她还不厌其烦地描述了自己如何迷恋制作及品尝奶油软糖。她花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描述如何吃橄榄。她还会认真地讨论自己的身材。“在收腰衬衫的前面部分,我很巧妙地放了9 条细棉布手绢。”她讨论自己的双足、美丽的头发以及臀部。她描述了自己保存的17个拿破仑的浮雕画像,每一个都是她的爱恋对象。她发誓说,如果能够摆脱孤独,享受可爱而明亮的一天,她愿意以自己非凡的天才为代价来换取。如果她的裙子需要缝补,她会简单地用别针别住,觉得这样会更耐用。如果用针线来缝补的话,她觉得自己就会变得很世故理智,可是她痛恨这样的世故理智。有一天,在沙地里散步时,她对自己发誓说,想要一个男人来到她的身边,这个男人必须很强壮,是一个完美的恶棍,她会请求他带领自己走向彻底的堕落。如果不能消除她的不安和苦痛,那么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她不会仅仅消极地感受邪恶,还会积极地制造邪恶。她认为如果让自己的灵魂受到污染,就会强化自己的精神力量。“哦,让我领略被爱的滋味吧,一次足矣!”“我知道自己是个天才,足以傲视世间所有天才的天才。”但是她又常常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生物,没有人会在乎。世界是无法言喻的沉闷,上天却总是在愚弄她,她觉得自己正在爱的饥渴中死去。

至于那些有文学天赋的男性,他们在记录青春期的经历时,在几个重要方面与女性有很大区别。第一点,他们写得远远不如女性那样直率坦白。我想不起有任何一位男性麦克雷,至于女巴什克采夫就更不可能了,像内格里那样心里装满了社会改造理想的男性也不多见。不过,男性往往更倾向于在事后去描述他们在青春期所经历的改变,而到那个时候这些记忆往往已经开始褪色,大概他们也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去为年少轻狂进行忏悔。不管怎样,对这种区别进行过于详细的描写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第二点,也是更清楚的一点,男性更愿意通过行动发泄自己青春的狂热。他们会砍断家庭锚链对他们的牵绊,在新的领域自谋生路,也可能会用各种行动和梦想来表达自己的精神,例如,立志去重建政治、工业或者社会秩序。很多时候,他们的梦想在现实生活领域都不太可能实现,与他们当下的生活环境也相去甚远。在我们这个注重实用主义的国家,这一点尤其常见,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对当代文学的杰出价值都缺乏一种主观性的描述,尤其是在有关青春期的文学领域。第三点,男性在青春期力量的爆发方式上有更多的选择,这种外在的爆发方式就像命运一样,占用了他们的各种天才和潜能。与女性宣泄青春能量的方式比起来,男性采取的方式显得更加多样化,也更加个人化。在这一点上,有很多极端的对比例子,例如,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对青春的怜悯与歌德对青春的歌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少年时的麻木不仁与杰弗里斯(Jefferies)那无法解释和分析的激情爆发;约翰·阿丁顿·西蒙兹(John Addington Symonds)充满美感的仪式主义和菲尔丁·霍尔(Fielding Hall)逐步推行的宗教解放;德·昆西(De Quincey)的反常早熟与马克·帕特森(Mark Patterson)稳定健康的成长;戈特弗里德·凯勒(Gottfried Keller)和歌德同时发展的肉体和精神之爱与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的二元性——佩特对自然的感受是敏锐的,这种感受甚至被他粗暴而专制地强化了,直接导致了他对神秘主义与象征主义的执迷。对有的人而言,青春的激情突如其来,如人生的一段插曲一样短暂;对其他人而言,这种激情则是逐渐强化,最后成为终其一生的存在,就如同永恒春天的来临一样。第四点,在主观世界中,女性的意识在成年后也不会离青春期那种状态太远,而男性则走得更远,也更明显。第五点,在宗教方面,男性会更多地纠结于教义,他们需要付出更多智力上的辛苦才能从中解放出来。然而,撇开所有这些区别不谈,两性之间的相似之处可能更多,也更普遍。这些传记罗列的事实以及它们所揭示的东西,在对大量青少年所进行的问卷调查的反馈中都可以看到:这些传记人物也不过是普通人,他们的感受之所以会被夸大,是因为卓越的头脑对事物的感受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深入。接下来我会将这些传记按照国籍排列,这种安排并不足以让我们从中得出任何推论,除非考虑到我们在上文提到过的美国的特殊性。

在德·昆西的自传中,他提到了1785-1803年这段时期,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感受,那时他只有6岁,却感觉自己的生命已经萎谢并结束了。这是那位大他三岁的姐姐对他造成的影响。不过,他最早的记忆来自两岁之前的一个壮观而又恐怖的噩梦,这表明他的梦源于他固有的内在世界,而不是吗啡引起的。这个梦最令人恐惧的地方,就是让他第一次瞥见一个邪恶的世界。他和三个姐姐一起在安静的花园中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所有有关贫困和压迫的知识都被父母隔绝了。不过,他还是听到了一些谣言,例如,一个女仆曾经粗暴地对待过几个孩子中的一个,然后她就死了。这个消息使幼小的他过早地沉入了悲观的情绪中。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死去的小姐姐琼(Jane)会在下一个春天,和玫瑰花一起回来。庆幸的是,因她的死亡而在他身上引起的那种混乱和困惑的悲哀,他后来并不能彻底想起。他曾经偷偷溜进停放着她的尸体的房间,站在那里,感觉有一阵阴沉沉的风刮了过来,那种风声是他听过的最让人哀伤的声音,也许这风千百年来一直穿行在死亡之地。自那以后,他就经常听到同样空洞的风声,每一次都会将他带回那个房间——窗户打开着,尸体就躺在那里。在他家附近有一个直指蓝天的穹形拱门,他经常躺在那里看天,看着看着就沉沉睡去并开始做梦,梦里他站在琼的身边。他不知道这种梦境还会持续多久。一条虫子钻进了他心里,这条虫子永远不会死去,因为这是两个孩子之间神圣的爱,永不消亡。对他而言,琼的葬礼充满了黑暗和绝望,葬礼结束以后,他变得喜欢一个人独处,常常凝视着天空,想看看他的姐姐是否在那里,直到他的眼睛疲惫不堪,然后才意识到自己是那么孤单。所以,在他生命的第六个年头结束之前,他就已经具有了少年的意识,尽管他的身体滞后于其精神的成长。生命的小全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可是觉醒过来并意识到它的存在,对他而言仍是个艰难的过程。

当还是个一文不名的在校学生时,他就经常游荡在伦敦街头,和一些流浪女子建立了纯洁的关系,他们彼此熟悉而亲密。对当时身处窘境的他而言,她们虽然只是处于灾难性处境的姐妹,但是他却在她们身上看到了人性、无私的慷慨、勇气以及忠诚。一天晚上,他和那群无依无靠的女孩中的一个走在街上,她那时还不到16岁,当时他们已经在大街上结伴散步了好几个星期了。当他们坐在一幢房子前面的台阶上时,他忽然觉得非常不舒服,如果不是她从自己瘪得可怜的钱袋里拿出钱,奔跑着去给他买了一瓶甜果汁饮料,并且温柔地喂他喝完让他恢复过来,他可能早就死掉了。很多年以后,他依然常常在这座房子前面徘徊,带着一种真诚的温柔回忆起那段年轻的友谊;他渴望自己能够再次遇到那位“心灵高尚的安妮”——他和她经常在一起亲密地交谈,他曾徒劳地想去惩罚背叛过她的人;他急切地盼望着能够收到她的来信,希望自己能够向她传递一些关于感激、安宁和谅解的信息。

比德·昆西大很多的兄长在39岁那年回到家,然后在家中去世了。他少年时曾桀骜不驯,身上具备的恶作剧天分令人印象深刻。他仇视一切懦弱、自以为是、有远大抱负的人和事,他甚至随时准备和自己的影子吵架,因为影子居然跑到了他前面。一开始,他想让自己的小弟弟给自己干苦工,不过最后,却在死前成了给弟弟的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人。在德·昆西和另外一位兄长之间,战争是最主要的相处方式,而另一边,他和一群工厂男孩之间的战争也进行得如火如荼。在工厂下工的时间里,战争一直在不间断地进行,有时候这一方是胜利者,有时候另一方是赢家。他们利用石头和棍子作战,为此他曾经三次锒铛入狱。曾经有一次,工厂里的一个女人亲吻了他,让他感觉自己的心快乐得想要飞起来。最后他自己创造了一个类似哈特雷·柯勒律治笔下的王国,并命名为“冈布龙”(Gom Broon)。一开始的时候他不想让这个王国有具体的地点,不过后来因为哥哥想象王国坐落在北方,他想与哥哥的领土划清界限,因此选择了南部地区。这个王国方圆仅435公里。有一天哥哥告诉他,将把自己的领地向南推进80度,这让他目瞪口呆,因为这样一来,他之前设立的两个王国之间的距离就消失了。不管怎样,他还是继续统治着自己的王国,在这片土地上征税,供养着一支想象中的常备军,捕获鳕鱼,然后卖掉自己的渔业产品买更多的肥料,在此过程中他体验到了什么叫“为王者无安宁”。他日夜为“冈布龙”操心,连现实生活都因此蒙上了阴影。尽管哥哥的王国“泰格罗西瓦尼亚”(Tigrosylvania)比他的王国疆域更广,但是他的王国拥有很多杰出的人物和精彩的历史,所以相比之下毫不逊色。他的一位朋友了解蒙博多勋爵(Lord Monboddo)认为人类是由猿类进化而来的观点,建议他让“冈布龙”的居民都长出尾巴。结果哥哥告诉他,他的臣民不能来自猿类,所以他必须想出一种方法除掉这些臣民的尾巴。哥哥建议,他应该想办法让臣民们每天都坐上6个小时。虽然他的臣民们每个人都长着3条尾巴,但是他并不打算退位。毕竟,他们曾一起经历了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哥哥又建议说,他可以想象出一个身穿托加袍的古罗马人,这个人能够帮助这些臣民将他们那丢人的附属肢体藏起来。不过这个建议也是徒劳无功。他一度对王国内两个堕落的白痴非常感兴趣,不过最后他们都死了。他很担心自己的臣民是否都和他们类似。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自传》(Autobiography)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就是将一些本应属于青春期之后的人生阶段的改变,呈现在了青春期的经历中。没有任何一个男孩能够像他那样,认真而孜孜不倦地接受父亲给予他的各种训练,也没有人能够像他表现得那样好。他自己已经不记得究竟是几岁开始学习希腊文的,不过父亲告诉他那时他年仅3岁。他12岁前就阅读了大量的原版经典著作,如果列成名单的话,可以说前所未有,更别提他读过的历史、政治、科学、逻辑及其他著作了。他平常主要和父亲以及与父亲同等水平的朋友来往,不过他一直很谦虚地将自己取得的所有成就归功于环境的影响。他坚持认为,就自然天分来看,他其实并没有高于一般标准,反而低于一般标准。他声称,自己做到的一切,其实是任何一个拥有普通智力和健康身体条件的孩子都能做到的。他的父亲认为,希腊美德中的自我节制是人最主要的道德标准,并且认为,人类的生活“在青春的活力与永不满足的求知欲消失后,就乏善可陈了”。他对“激情”嗤之以鼻,对那些强烈的情绪也只有轻视。

十几岁的穆勒是个口才非凡的辩手,也是一些季刊的写手,致力于宣扬边沁(Bentham)、李嘉图(Ricardo)的理论及联想主义(associationism)。从15岁开始,他就为自己定下了人生目标——改造这个世界。这个目标让他感觉幸福,感到自己的未来深远、永恒而又笃定。为推动“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而奋斗,对他而言是人生最大的激励。然而,在1826年秋天,时年20岁的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迟钝的状态”,他不再有享受生活的感觉,在他大脑中制造愉悦感的部位仿佛枯竭了。“这种状态,在我看来,就如同那些皈依卫理公会(Methodism)的人被他们的首次‘自我认罪’所迷惑那样。在这种思维结构中,我忍不住直接质问自己:‘假设你所有的人生目标都得以实现;你盼望改变的那些制度和观点在这一刻全都改变了,这是否会让你感觉巨大的欢乐和幸福?’而我那压抑不住的自我意识清楚明确地回答‘不’。这让我的心沉入了谷底:那块我将自己全部的生活都建立其上的基石一下沉没了。我把自己所有的幸福都寄托在对目标的持续追求中。如果这个目标本身已经不再让我着迷,那么我又怎么能在各种达成目标的手段中找到乐趣呢?我好像已经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最初的时候,我希望那片笼罩在我头顶的乌云能够自行散去,但是它没有。一夜安眠,这种对更小的生活烦恼来说算得上立竿见影的修复手段,对我也不起作用。每天早上睁开眼,我都会重新意识到这个令人悲哀的事实。带着这种悲哀,我去见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几乎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能够让我遗忘这种悲哀,即便只有几分钟也不行。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里,这片乌云似乎变得越来越厚重。科尔里奇(Coleridge)的诗《忧郁》(Dejection)中的句子,准确地描绘了我当时的状态——尽管我当时对这些诗句并不熟悉。

没有剧烈的悲伤,只有空虚、黑暗、阴郁

昏昏欲睡,令人窒息,毫无激情

找不到宣泄的出口,也得不到解脱

语言、叹息、眼泪,都毫无用处

我徒劳地想从自己喜爱的书籍中寻求解脱,在以往,我总是能够从记载着高尚和伟大的历史事件的典籍中获得力量和生气。可是现在再读它们,我竟然毫无感觉,或者因习以为常对它们的魅力已不以为意了。我不得不相信,我对人类的热爱,对一切优秀品质本身的热爱,已经消耗殆尽了。我试着向他人倾诉我的感受,但得不到任何安慰。如果我曾足够深刻地爱过一个人,深到可以理所当然地向她吐露我所有的悲伤,那么我可能就不会落到这步田地。我自己也觉得,我的悲伤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情,这种抑郁不管怎么看都无法让人尊重。它不具备任何能够引人同情的特点。至于忠告,如果我知道到何处去寻求它们的话,对我来说将会弥足珍贵。可是我找不到这么一个人,可以赋予他我全部的信任,相信他能够向我施予援手。我的父亲,原本应该是我在遇到现实困难时最自然的依赖对象,但在这件事情上,却是我最指望不上的人。每一件事情都让我相信,他对我正在遭受的精神状态一无所知,甚至想让他理解都不能,他并不是一个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医生。对我的教育,曾经是他全部的工作,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投入的心血最后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让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彻底失败,而且这个失败可能是无法补救的,也是他无能为力的,并让他因此而备感痛苦,我不觉得有任何必要。至于其他的朋友,在那个时候,我对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抱希望,因为他们不可能理解我的处境。而我自己,却对这种情形的每一个细节都能理解,我对此研究得越透彻,就越绝望。”

此时,他明白了对他来说不可思议的东西是什么了,那就是对任何事情都要进行分析的习惯,将他原本该有的各种感受消磨光了。他觉得自己“在航行一开始就搁浅了,虽然拥有一艘装备精良的船舶,拥有一个性能优良的船舵,却忘了给船装上帆;我曾经仔细地为自己的工作设定好了最后的目的,但对这些目的却并没有真正的欲望。对自己的各种长处我并不觉得开心,即使变得平常似乎也无所谓,对其他事物也是如此。在我内心深处,虚荣与野心的源泉似乎已经彻底干枯了,与之一起枯竭的还有我的善意与仁慈。”当虚荣心得到初次满足时,他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和所有过早得到的快乐一样,最后导致了冷漠与厌倦,直到他绝望地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创造出能够满足人性欲望的新鲜乐趣了。与此同时,当他感受到那种如同寒冬一般的沮丧与忧郁时,他继续机械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他认为在科尔里奇的诗句里发现了对自己处境的最形象的描述;他担心独特的教育方式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与众不同、与他人无法融合的人。“我问自己,当生命必须以这样的方式度过时,我是否应该继续生存?我是否还能继续生存?我总是回答自己说,我恐怕挺不过一年时间。”不过,大概在他说完这些话的半年之后,他读到了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如何拯救自己的家庭,并把他们失去的所有土地都拿回来的故事。那一刻,在他脑海里浮现出了关于这个场景的鲜明画面,他感动得落泪了。从那一刻开始,他感觉自己的负担变轻了。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还没有死去,在内心深处依然有一些东西存在,正是这些东西创造了他的个性和幸福。尽管后来又发生了好几次心理异常,而且有一次还持续了好几个月,但他的境况再也没有从前那么悲惨了。

这些经历带给他两个方面的变化。他有了一个全新的人生理论,和卡莱尔(Carlyle)的反自我意识理论(anti-self-consciousness theory)有共通之处。他仍然把幸福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不过认为应该用间接的方式去达到,而且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必刻意就好。另外一个变化是,他第一次给予个人的内部文化以应有的地位,尤其是对感觉的训练,这种感觉训练在当今已经变得极其重要。他认识并感受到了诗歌与艺术的力量,并深深地被音乐打动。他着迷地爱上了华兹华斯的诗歌,也爱上了大自然。后来当他再次处于抑郁状态时,是乡村美景的力量让他得以摆脱。自然美景的魅力不仅仅在于它们本身,还在于它们从人的内心深处唤醒的状态和感受。他写下的有关永生的颂歌表明,他同样认为青春的快乐时光是短暂的,必须去追寻其他事物并找到补偿。因此,他找到了一个与自己的父亲大相径庭的出发点,尽管父亲一直在影响着他的思想与生活。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个性。

杰弗里斯18岁时,开始创作他的《心之历程》(Story of my Heart)一书。据他自己所说,这本书是一个灵魂对自己的情感历程的绝对真实的自白,这是一个抹去了所有传统与教化痕迹的灵魂,一个直面自然与未知的灵魂。

他的心灵已经蒙尘很久了,在对情感的需求中饥渴难耐。他常常会爬上那座小山,在那里,他感觉自己灵魂中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草地上躺下来,我用自己的灵魂和土地、太阳、空气以及遥远的海洋交谈……我渴望拥有它们的力量、神秘与荣光。我对太阳说话,想要得到和它同等的光明和智慧,像它那样持久忍耐,像它那样永不停歇地奔跑。我抬头看向头顶的蓝色天穹,一直望进它的深处,将它那优雅美妙的颜色和甜蜜的芳香吸进自己的身体。天上那触不可及的鲜花,它饱满的蓝色牵引着我的灵魂,让我的灵魂在这片美丽的蓝色中停驻吧,因为在我的心里,只剩下一片纯净的蓝色。我为所有的一切祈祷。我感觉到了灵魂中的感动,它超越所有的定义,祈祷文在它面前也显得微不足道。”他用百里香草祈祷;用泥土祈祷;用他触摸过的鲜花祈祷;用那些从他指缝间滑落的尘土祈祷。在祈祷中,他充满了“一种极致的狂喜、一种忘形的快乐,还有一种充盈的喜悦。我开始祈祷……我将脸深深地藏进草丛里,完全五体投地;在这种较量中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此时我终于明白,我苦苦寻觅的,原来就是一种灵魂生命,以及更多有关灵魂的知识”。在长久地凝视天空后,他会将自己的脸贴向草地,用双手将脸颊两边的所有东西都刨开,直到他感觉自己已经陷入了泥土中,和泥土融为一体,然后他会和泥土深深地耳语。每一种自然的现象、树木、昆虫、空气、云彩,他都可以用来祈祷。“我的灵魂可能会比整个宇宙还要丰富”。他的“天琴座”(Cyra)祈祷文是用来祈求让灵魂生命更加喜悦、更加富有激情,让自己能享有更多肉体的欢愉,活得长久,并有能力来执行自己的计划的。他常常想试着把所有青春的体验记录下来,但是努力多年都难以将哪怕一丁点的感受形容出来。他觉得自己是不朽的,正如他觉得美的东西是不朽的一样。他已经身在永恒的国度了,其实超自然不过是被误称的自然。当他趴在草地上,用双手紧紧揪住那些青草时,他向往着死亡。他希望自己可以在一座高高的山上,被放在松木柴堆上焚烧,让自己的骨灰播散到四方,被扔进他生前曾那样渴望的太空中去,不过他又担心,这种将自己分解成元素的奢侈方法的代价可能会太高昂。因此,他将自己赤裸的思想,紧紧地贴着同样赤裸的自然母亲,想要从她那里攫取关于灵魂、永生以及神祇的信念,就像那些穴居人类一样原始、一样野蛮。他重复得最多的祈祷文就是“请赐予我最深刻的灵魂生命”。

当处于其他情绪中时,他觉得这个世界是超越人类的,认为自己的意识无需扭曲就可以与宇宙相连。眼中所见的那些丑陋、粗制滥造的生物导致他停止了在大自然中寻找神明,因为尘世中存在的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随机发生的,看不出有神明精心创造的痕迹。最后,他终于得出结论,宇宙中一定有什么东西是高于灵魂、凌驾于神明之上的,比上帝还要伟大,他苦苦寻觅的就是它。他还发现了最适于思考的地方,他把这些地方当作圣地,在那里他“感觉自己的灵魂进入了天穹的最深处”。他的身体执行不了心灵发出的指令。身体的任务就是吃肉、喝水。“我从来没觉得吃够过。在得到满足之前,我已经经历了漫长的疲惫,可是疲惫却不能让我的欲望停止,饥渴的感觉仍然在那里。我骑马,挥舞斧头,用楔子劈开粗壮的树干。我的胳膊疲惫了,可是我的精神却依旧充满活力,因身体的疲惫而恼怒不已。”他向往得到更大的力量,想让自己变得无限强壮。他通常一整天都待在户外,常常半夜都不回家。他想要更多的阳光,希望每一天能有60个小时。他挑战寒冷并从中得到很多乐趣,认为寒冷不应该是生命的破坏者,而应该是重建者。他害怕禁欲主义。他和有关灵魂起源的问题较劲,和自己的命运较劲,但是却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他反对“一切都是为最好的人设计的”这种主张。他认为“一个具备知识与人性的人,可以用一种极其高明的方式,让一切成为可能”。他发现,从来没有人是老死的,只有病死的,人类甚至都不知道真正的老年是什么样的。他发现自己的精神世界是无穷无尽的,但是被暂时搁置了。他认为,人类是被自己的祖先谋杀的,应该追赶着死亡的浪潮回溯到从前。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100分的努力,那他做任何事都能取得成功。他还认为,无所事事并非恶习。他声称,在未来我们十分之九的时间都将是悠闲自在的,为了那一天的到来他将付出全部心力。“那时我还没超过18岁,某种生命的奥义开始进入我的内心深处,它来自所有可见的天地万物,在刹那之间,我的心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抱负与志向。”

虽然这些文字很有意思,但却免不了被人质疑,因为在这些体验开始的时间和最终将它们记录下来的日期之间,横亘着17年的时光,为了增加叙述的文学感染力,作者可能会在描述时不自觉地进行修饰,而这或多或少减少了它们在记录青春期天性时的价值。

菲尔丁·霍尔是《一个民族的灵魂》(The Soul of a People)一书的作者,他还写了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子的故事(很有可能就是他自己),这个男孩几乎完全由女性抚养长大,周围都是比他年幼的孩子。

他苍白虚弱,经常生病,不信仰《旧约全书》(Old Testament),但信仰《新约全书》和《登山宝训》(the Sermon on the Mount),他认为这是所有人都应该接受而且在生活中遵循的。他认为战争和财富都是不好的,学问也容易成为一个陷阱。他相信理想的生活就是像一个贫穷的教区牧师那样努力工作,郁郁寡欢。12岁时,他进入一所寄宿学校,从女人的世界过渡到了男人的国度,就像从《新约》进入了《旧约》,从梦境走进了现实。在这里,男孩子之间的战争是一个赢得荣誉的机会,一切都遵循着英国的传统模式,在战斗结束后向大众宣布谁是最后的胜利者。那些勇武的男孩子将进入桑德赫斯特(Sandhurst,英国陆军军官学校所在地)或伍尔维奇(Woolwich)军事学院。校园里经常有各种集会。在学校奉行的行为准则里,从来不会包括“打了左脸再奉上右脸”这样的隐忍行为。战争就像来自上帝的暴风雨,将他身体里那停滞的天性唤醒。财富是值得追求爱慕的东西;特殊情况下的谎言也是一种尊严;知识是绝对值得人去拥有的东西——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认知都是新鲜的,让人兴奋,但又极度邪恶。在礼拜日做礼拜是唯一一条他还保留的来自《旧约》的规则,不过很快也被他抛诸脑后了。慢慢的,他开始厌恶所有的宗教形式。他还感觉自己的教师是个伪君子。对这些情绪他并没有警觉到,“因为他几乎没意识到自己的锚被人拽走了,或自己已经永远失去支撑了”。18岁的时候,他开始阅读达尔文的文章,意识到如果达尔文说的是对的,那么《创世纪》(Genesis)说的就是错的;人类是一点点进化而来,而不是从天而降;如果一个理论的其中一部分是错的,那么满盘皆错。如果说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那么看来是魔鬼统治了这个世界。祈祷文再也无法影响他了。为什么所有人都声称信仰宗教,却没有人真正相信宗教?为什么上帝要如此严厉同时又如此偏袒,三位一体究竟是怎么回事?后来他自己找到了答案:天堂是为那些穷人、伤残者、蠢人、幼稚者以及不适合在尘世生活的人准备的,所以已经变得让人反感。

他从东方找到了其他信仰。“北欧只能创造出托尔(Thor,北欧神话中的雷神)、奥丁(Odin,北欧神话中司智慧、艺术、诗词、战争的神)、巴尔德尔(Balder,掌管光明的古斯堪的纳维亚神)、瓦尔基里(Valkyres,北欧神话中奥丁神的婢女之一)。”这些神话中的阴暗与寒冷让他的内心变得更加男性化,但却无法打开他的心。他发现,在东方一个人可以安静孤独地生活,不需要劳心劳力,而且与大自然无限亲近。每一种信仰的代表者都可以招摇地穿着自己这个教派的标志性服装,在公开场合理直气壮地祈祷,没有人会讥笑任何一种宗教。男孩为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宗教写下了三点要求:有一套关于宇宙的合理理论;有一套可行的行为准则;有一个能满足自己今后欲望的承诺。所以,他开始广泛地涉猎各种书籍,想要为自己理想的宗教创建一个理论系统。

在东方一座山上,当亲眼目睹了一场大雷雨后,他明白了雷神托尔是怎么诞生的。人类害怕雷声,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是巨人的咆哮。如果拒绝承认神祇也有双眼、双腿和身体,那神也就不复存在了。很难想象上帝只是一种抽象的精神,但是,佛教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上帝,只有道理。自然规律、不可知的力量、道理,或者个人的自由意愿,这些都是佛教提供的选择。自由限制了独裁,这两者不共戴天。“德国皇帝所信奉的神戴着德国式尖顶头盔,叮叮当当地行走在其在天上的府邸,嘴里发出的诅咒是德语”,这样的神是不符合他的要求的。一个人心目中的神,应该是他自己最仰慕的对象,他能够从神那里得到抚慰,并与神和谐相处。你不能违背一种道理,但是你可以去学习它。去质询、追问,而不是仅仅恭顺地服从,这才是对宗教应该具有的态度。也许命运和自由都是真实的,但是真理只为光明而存在。

雷神托尔没有道德准则,古希腊人是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的。耶和华最初要求的仅仅是惧怕、敬畏与崇拜。而这些并不能为凡间的生灵提供指引。大部分行为准则都是针对敌人的,是为了对付那些讨厌的人和事而存在的。忠诚、宽容、谦恭,这些都是后来慢慢添加到敬畏那一条里的,然后才制定出更加纯良的规则,并从此传播开去。基督教的教义,佛教的佛理,在所有宗教法典中是最突出的。它们共同的地方在于:都不颂扬财富、功名或者权力,只赞美纯洁、遁世,一个人似乎只有让自己不容于这个世界,才能见容于另外一个世界。

天堂是一种诱惑吗?理想的天堂是小孩子的世界:白色的翅膀、漂浮的裙裾,没有羊群,只有羊羔。“毫无疑问,在整个尘世中都找不到这样一个婴儿般纯净的地方”。很难想象一个声音低沉的男子,灵魂里充满了来自生命的暴风骤雨,却混迹在这样一群婴儿面孔中。如果某种行为方式或处世态度能够带给人完美的幸福,那它将会永远存在。如果它没有成为永恒,是因为人类对之厌倦或者餍足了吗?可是,如果这种幸福是完美的,那就不可能让人厌倦;不过,如果一切都是永恒般的幸福完美,生命就会成为单调乏味的存在,和灰飞烟灭也没什么两样。但是,只要生命存在,就意味着要面临不断的改变,改变就意味着不幸。现世里要努力奋斗,但是在神赐予的出人意料的平安喜乐里则不必;没有失败,但也没有胜利;没有朋友,因为没有敌人;没有欢乐的相聚,因为原本就没有别离。阴影和那些黑暗的秘密说出了我们内心深处的语言。如果可以选择重新回到青春时光,或者选择前往任何想去的天堂,那么不会有任何一个活着的人会选择后者。人们可以为很多东西去死,但都对死后的世界充满恐惧。可以说,没有任何一种宗教给了我们可理解的“第一因”、某种行为准则或者我们想要的天堂。对宗教最虔诚的人,是那些听着祈祷的钟声,将一小片酥油供奉在他的神面前的穷苦农夫;是在佛塔里哭泣的女子。所以,要想找到宗教的真相,我们只能寄望于人类的心灵。

名人的传记和自传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生动的画面,让我们得以了解他们在青春期经历的挣扎和获得的体验。

安东尼·特罗洛普的自传令人油然而生同情之心。他家境贫寒,几乎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他,同学们对待他也是极尽侮辱之能事。他形容自己“总是丢脸”。15岁时,他每天步行往返学校,来回都是4.8 公里的路程。他是一个减费生,一个地位卑贱的农夫之子,身上总是散发着粪堆的臭味,却在学校里和大贵族的儿子们坐在一起。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格格不入,学校不允许他参加任何运动比赛,在这样的环境里,他学到了些什么呢?他告诉我们,除了一丁点希腊语和拉丁语,他什么都没有学会。有一次,他被激怒到不顾一切的地步,奋起反抗了一个欺负他的学生,并用鞭子抽了那个家伙一顿。这个男孩一直没能摆脱在学校里被完全孤立的处境,虽然他极度渴望自己能够在同学中受欢迎,梦想着自己能够在板球和网球运动中高人一筹,但事实上他根本没有机会去接触这些运动。他还记得,一直到19岁,他都没有正经地上过一堂写作课、算术课、法语课或德语课。他对老师们的认识是从他们的教鞭开始的。他相信自己“遭到鞭打的频繁程度比任何活着的人都高”。“在温彻斯特,按规定对人的鞭打处罚一天不能超过5 次,我经常向人吹嘘说,我每天都不会漏掉一次。”在他的学校有各种名目繁多的奖励,但是他从来没有获得过其中任何一种。对于这段为期12年的学习生涯,他说:“我不记得我曾对任何一门功课有过了解。”

他形容这个年纪的自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一个被孤立的学生、一个靠别人活着的人……脑子里面毫无职业、专长或者手艺的概念”。不过他还是能为自己找到一些快乐,因为可以幻想自己和美丽的女孩相爱,然后从学校的凄惨处境中摆脱出来。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哪怕一丁点关于将来的抱负和志向。家里三个亲人正在承受着肺病的折磨,一天天走向死亡,他的母亲白天夜晚都做着看护的工作,药品盒和墨水瓶将她的时间分成两部分。她76岁的时候,已经写了140卷书,其中最早的作品也是写于她50岁之后。

慢慢的,这个男孩开始意识到父亲那过早凋零的对生活的希望,以及母亲正在承受的压力。可怜的母亲,一边照顾着病重的家人,一边写着小说,想努力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体面一点的社会地位。后来安东尼没有经过考试就在一家邮局获得了一个职位。他不懂法语,也不懂科学;他拼写很烂,写作更差,任何一个科目的考试他都没办法应付。但是他无法忍受眼前的无所事事,总是带着满脑子空中楼阁走来走去,常常数周甚至数年持续地构思一个相同的故事。他用一些准则、礼节来约束自己,要求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一致。他总是努力做自己的英雄,将自己认为毫无可能发生的一切粗暴地摒弃在外,根本不去做任何努力。他称这样的心理训练是一种危险行为,在他进入邮局前6年或7年就开始了。他将自己的写作能力归功于对虚拟故事的兴趣,因为这可以让他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的想象世界中。在这7年时间里,他养成了不拘小节的个性,也变得越来越无所顾忌。

马克·帕蒂森向我们展示了他真正的生活是如何从十几岁开始的,那时他的精力“直指一个目的,那就是完善自我”。“打造我自己的思想,将所有的一切和盘托出,摆脱所有非理性的束缚,从传统的偏见中解放出来,当我最初开始思考的时候,它们曾构成了我的整个精神结构”。当他开始自己的生活时,带着满脑子“顽固守旧、约定俗成的知识”。他为我们描述了“从那种凝固的状态走出来的具体步骤”。他相信“记住童年时期的梦想和困惑,永远不要丢失与那个时代的好奇心以及质朴生活有关的回忆,是一个诗人性格中存在的伟大天赋之一”。他告诉我们,尽管这一点对乔治·桑来说确有其事,对他却并非如此。从12岁开始,他的人生理想就是获得“奥里尔奖学金”(a Fellowship at Oriel),虽然他17岁的时候是以自费生的身份进入奥里尔学院的。他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显得那么稚嫩,却又那么有主见,任何人都休想轻易影响他。

西蒙兹在自传中描述了当他还是一个青涩的仪式主义者时对教义产生的那种“昆虫式”的热爱。在10岁刚出头时,他正在一个寄宿学校生活,他和同伴们半真半假地跟着一个同班同学去做晚祷。他们穿着白色的法衣,晃动着香炉,在书房安排圣坛,还为他们的窗户买来了一些彩绘玻璃,并用金粉和朱红色装饰十字架,让它看起来熠熠发亮。他后来确信,这次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前期的准备工作就像一把犁头一样,尽管它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但是却激发了对美的敏感和情感上的狂热。他模糊地感觉到,上帝就在附近,但是他还没有学会如何张开自己灵魂的双臂,带着信仰去全心拥抱耶稣的十字架。后来,他在柏拉图的学说中找到了启示,这让他进一步远离了童年时代。他爱上了灰色的哥特式教堂、彩绘玻璃、风琴台,等等。

沃尔特·佩特通过对弗洛里安·德里尔(Florian Deleal)这个人物的塑造,描述了青春骚动的各个阶段,不过他很有可能是在回溯自己的经历。他看到红色山楂花时总是欣喜若狂,“这绝对是世间最鲜艳的一抹绯红”;他“对美丽事物的兴趣总是压倒性的,这是一种感官上的专制”。他后来做了很多有趣的尝试,想要衡量出感官上的美与理想中的美两者的比率,认为最重要的还是美的可感知性以及场合和时机。他把所有的思维与触觉及视觉联系起来,作为自己和事物之间的联结,直到他变得越来越“难以关心或者考虑灵魂这个东西,除非它在一个真实的身体之内”。当想到死亡时,只有想象肌肉会变成紫罗兰才能让他得到安慰,理性世界给他的压力几乎让他感到不堪重负,对美的渴望更增强了他对死亡的恐惧。他喜欢在巴黎的停尸房里凝视着那些逝者的脸,尽管它们给他造成的阴影会让好几天的阳光都变得惨白。他总是想象它们其实并没有离开,也不是一动都不能动,而是过着一种隐秘的、半逃亡的生活,夜色让它们重获自由,也许就在他们生前出没的地方躲躲闪闪地生活着,对生者不怀好意。这种想法让他对鬼魂的感情总是在怜悯与憎恨之间交替,认为这些鬼魂会随风归来,敲打生者的门窗。他对宗教的虔诚逐渐变成了对《圣经》中那些神秘人物的信仰,他相信他们存在于世人无法确定的地方,他们的存在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令人满意,所以信仰他们是人类高贵本性的本能反应,也是人类应当遵行的美德。他认为“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形象总是会有真实的替代物”,所以天使可能随处可见,只是他们已幻化为真实的人身,我们认不出来而已。“每一次真正的相聚与别离都被罩上了一层浓重的神秘主义色彩”,包括婚姻以及生活中的各种行动与意外。“事物的本质让它们的意义更加重要”,或者“充满了忏悔与缄默”。“有一段时间,当他穿梭在这个世界时,心里一直充盈着一股敬畏之情,但这种敬畏并不会让他不安,因为他越来越肯定地意识到,我们的人生除了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环境和五花八门的事件外,还和天上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狄更斯为我们描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青少年形象: 《博兹札记》(Sketches by Boz)中的丁沃尔小姐(Miss Dingwall)“非常感性、非常浪漫”;脾气暴躁的青年尼克利比(Nickleby),19岁时彻底打败了斯奎尔斯(Squeers);巴纳比·拉奇(Barnaby Rudge),蠢笨而肌肉发达;乔·威利特(Joe Willet),家人一直坚持把他当作一个小男孩一样对待,直到他离家出走并应征入伍,后来与多莉·瓦登(Dolly Varden)结婚——多莉大概是狄更斯所有作品中最具青春活力、最有幽默感、最美丽的女孩了;马丁·索威(Martin Chuzzlewit),和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一样,也是一个离家出走的青年,他的形象可能最接近一个真实的青春期少年,因为在他身上有很多让人联想起作者本人生活的东西;斯提福兹(Steerforth)——一个来自外地的陌生人,以及他的被害者小爱弥丽(Little Emily);还有山姆·韦勒(Sam Weller)、迪克·史威乐(Dick Swiveller)、侯爵夫人(Marchioness)、阿特佛·道奇(Artful Dodger)、查理·贝茨(Charley Bates),这些角色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不同类型的青春期人物;而奥立弗·退斯特(Oliver Twist)、小内尔(Little Nell)、小杜丽(Little Dorrit)、《荒凉山庄》(Bleak House)中的乔(Joe)和特尔维多(Turveydrop)、保罗·董贝(Paul Dombey)等,虽然都还很年幼,但是已经表现出青春期来临之前的一些改变。不过,狄更斯在塑造人物时采用了夸张和讽刺的手法,所以他笔下的绝大部分人物都显得不那么真实。

一位非常有名的美国人给我写了一封信,讲述了他的青春岁月,不过,他希望我隐去他的姓名。下面就是他的讲述:

“在最初阶段,我的情感变得丰富起来,喜欢读那些比较重口味的爱情故事。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冒险念头,想象着自己能发现地下通道,将我救回来的美人们关在那里。我用红色的墨水写了一个故事,自己一次都没看过,不过我的一位女性朋友读了,并认为写得非常精彩。对异性的狂热让我总是把喜欢的女孩子理想化,最开始,我喜欢一位比自己大5岁的女孩,后来的一位大我3岁,再后来的那位和我一样大。有那么一两年,我觉得自己可以为她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对其中的两个,我总是极尽殷勤之能事,任何时候都愿意挺身而出英雄救美。但我却一直都很自卑,甚至鼓不起勇气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说话,我的校友们也从来没发现过我的心事。14岁时,音乐成为了让我着魔的东西。此前,我讨厌音乐课程,但是此时我却为它激动、为它疯狂,一心想成为音乐家,根本不理父母的反对。我卖力地练习钢琴,自己作曲并抄写了大量乐谱,还整理了好几百首曲子,只要是我知道的音乐都包括进来了。我总是想象着在一个人群拥挤的大厅里弹着钢琴,随着美妙的旋律轻轻摆动。一曲弹完,潮水一般的掌声响起来,听众不肯让我离开,而我弹的只是一首简单的曲子,那时的我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演奏者。一直到50岁时,这个梦想始终在我心中。现在的我,会好几个小时不知疲惫地敲击着琴键,像做梦一样想象着听众在我的琴声中神魂颠倒、如痴如醉。后来我又开始对演讲感兴趣。当我带着火红的领带,滔滔不绝、慷慨激昂地演讲韦伯斯特(Webster)的《答海恩》(Reply to Hayne)、布莱恩特的《死亡随想录》以及拜伦的《黑暗》(Darkness)时——其中最好的一篇是帕特里克·亨利的《疯子》——我感到自己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我还记得一个令人激动的场景:我站在一座孤零零的高山之巅,峰顶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这座山离我的家大约3 公里,有一次被父母责骂后我曾经去过那里。我一个人待着,努力想对自己做一个全面的归纳总结,清点自己身上的优点和缺点。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峰顶思考着自己的人生,盘算着一些大的人生决定,祈祷自己的梦想能够实现,期待着未来理想化的生活,这一切纷至沓来,让我心绪杂乱、浮想联翩,头脑发热以致激动得发狂。上大学的决定就是那个时候做出的,对我来说,那座山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圣山,是毗斯迦山(Pisgah)、摩利亚山(Moriah)、何烈山(Horeb)、西奈山(Sinai)四者合一的神圣化身。我在风中来回踱步,对着天地大喊:‘我要让世人知道并尊崇我,我要干出一番大事业。’我命令周围的一切来见证我的誓言,除非我的梦想实现,否则我不会再重返这个山峰。唉,可惜的是,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去了。有一次,朋友们想在那里举行夏日聚会,我找了各种理由否决了这个地点。对我来说那里太神圣了。毫无疑问,当我独自一人站在那里时,那是一种极其深邃、永生难忘的体验,在我的灵魂深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在读歌德的自传性作品时,有两个特殊的地方值得人仔细玩味:首先,不只是因为他正处于那个多烦恼、多思想的青春期,他所在的环境也很重要。他住在一个小地方,而就在这片人与人之间紧密联系的方寸之地,却充满了各种庆典、节日、盛况以及激动人心的事件,这种环境尤其适合对孩子们进行教育,因为它能吸引他们加入外面的世界。其次,这个聪明出色的男孩生来就有一种天分,能够从身边发生的所有现实事件中升华出理论,总结出教训。同样的特质也体现在他笔下的人物威廉·迈斯特(Wilhelm Meister)身上。他是歌德塑造的一个非常独特的少年形象,歌德对他的描述也细腻深入、新颖别致、不落俗套。从他对木偶的狂热到早熟的大学生活,歌德一直怀着热情去探索、发掘他所有的经历和体验,然后对这些经历进行反思,从中升华出道德理论,并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出来。除了歌德之外,大概没有别人像他这样,仔细深入地研究并分析自己人生的初始阶段。他独一无二的天性,使得他可以带着鲜活的青春回忆走向成熟,然后用文字的形式将它们永远保留下来。大部分人都缺乏这种将自身经历充分利用起来的能力,即便只是用来提供前车之鉴并帮助他们认识自我也不行,但对于歌德而言,所有的经历和体验都不会有任何一丁点浪费,他可以从中提取人生的精华,提升个人的自我修养。

歌德对女性可爱之处的第一印象,是来自一个名叫格雷琴(Gretchen)的女孩。有一天晚上,她到他身边为他奉酒,此后,她的脸蛋和体形就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了。每一次见到她,他总是能感觉到一种因快乐而产生的激动战栗,尽管他对她的爱意和很多初涉爱河的人一样,完全是精神上的,而且是被对方的善良和美丽唤醒的,但这种爱情让他的整个世界都充满了不一样的光彩,他觉得只有靠近她的时候,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在大部分情况下,他的未婚夫都陪在她身边,当发现她成为一个女帽商的伙计时,歌德大大地吃了一惊。尽管他和所有来自贵族家庭但崇尚天性的男孩一样,对普通民众怀着一种热爱之情,但这种对平民的兴趣让他的父母很反感。加冕日的第二天晚上,好几个人都不得不在椅子上过夜,他、格雷琴和其他几个人都睡着了,在睡梦中她的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他们保持着这种姿势直到第二天其他人醒来。最后一天,他们在她的家门前告别,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亲吻了对方,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尽管他经常在思念她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流泪。当他清醒地意识到,尽管只比他大两岁,但她可能只是将他当作一个小孩子看待时,他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受辱感。他努力想把她身上那些可爱的品质剔除掉,只去想她可憎的地方,但是她的形象仍然在脑海里萦绕不去。少年的理性本能促使他摆脱了那种孩子气的、爱哭泣的可笑习惯,想到她可能只是把她当作一个需要保姆的小孩子,这种屈辱感帮助他慢慢地从情伤中恢复了过来。

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常常像那些没受过教育的年轻人那样,把自己的名字到处写、到处刻。后来,和他的名字挨在一起的是他的新爱人安妮特(Annette)。再后来,当他找到那棵刻着他们两个人名字的树时,泪洒当场,感觉自己的心为了她而融化成温柔的水,在这种情感之下他为她写了一首田园诗。和她在一起时,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那莫名其妙地想折磨人的嗜好,乐此不疲地取笑她,在她全心全意的投入和奉献面前,他飞扬跋扈、专制蛮横,甚至带着一种恶意去折磨她的感情,将自己的失望化作尖酸的嘲讽向她发泄。他的嫉妒心变得越来越荒唐,最后,当她对他的忍耐终于被耗尽的时候,他也永远地失去了她。为此,他在她面前发疯了似的吵闹,但是无济于事。这沉重的打击差点让他发狂,在极度的伤心之下,他开始折磨自己的身体,而将他从疾病之中拯救出来的,是他诗人的天赋。《恋人的脾气》(Lover的;精神上产生了很多需要,而这些精神需要却包裹在各种具体的感知形象中,这让他惊奇赞叹、沉迷不已。他开始在自己反感的课堂上想入非非,完全沉溺在对理想中的大学环境的想象中。刚进大学的时候,他对自己参加的课程都很勤勉,但很快就发现进步太快并不是什么好事,他学了太多东西,而自己却没办法整理归纳,因此感觉非常不自在。他开始对自己的着装感兴趣,而之前他是完全不关心的。他对自己的品位和判断力非常不确定,这让他感到他沮丧和绝望,甚至担心是不是必须对自己的思想来个彻底的大改造,与自己迄今为止学到的所有东西决裂。正是在这种对自己过去的极度轻视中,他将自己的诗歌和札记付之一炬。

他很早就学会了重视并热爱《圣经》,并将自己的道德修养归功于它。《圣经》中的事件和象征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尽管他并没有成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但当在大学里接触到那些对《圣经》大肆嘲弄的批判精神时,他还是被深深地震动了。从青春时代开始,他一直和神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有时候,在某些事情上,他觉得需要谅解神,因为对自己那些雄心壮志,神并没有给予更好的帮助。所以,在各方面的影响之下,他将目光转向了犹太神秘主义,对水晶球、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逐渐对那些很久以前相信、甚至不久前还深信不疑的东西感到绝望。他接触了很多一个比一个奇特怪异的小圈子,并得出了一种遗世独立、新柏拉图式(neoplatonic)的神性观点,直到最后发现了一个最大的悖论,那就是:这个世界应该是路西法(Lucifer)创造出来的。开始的时候,他极尽详细地在想象中树立了一位天主,然后在私下里设计和制定了一整套神学理论。他还将一个镀金的曲谱架子改造成一个圣坛,用熏香作为焚香之礼,每天早上神都会光临来享受他的供奉,直到有一天突发火灾,这种仪式才被迫停止。

安徒生是一个贫困鞋匠的儿子。在青春期到来前,他在一家慈善学校读书。刻在学校墙壁上的《圣经》图画给他的想象力装上了自由飞翔的翅膀,他经常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神不守舍。他常给伙伴们讲述长篇故事。他曾坚定地发誓,自己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名的人。14岁时,他离家前往哥本哈根,在那里他极度渴望登上舞台。后来,他和一家剧院负责张贴海报的人成为了朋友,后者帮他获得了一些在舞台上扮演男童、羊倌等角色的机会。他曾经拜访了一位著名的舞蹈家,但对方对他不屑一顾,最后他痛苦地感觉到,除了上帝之外自己无人可以依靠,从此开始热切而频繁地祈祷。当他看到一个没心没肺者的画像时,他会用自己的眼泪将画像的眼睛弄湿,似乎想用这样的方法来弥补对方的无情无义。他在一个木偶剧团干过一段时间,经常带着一种孩子气的快乐清点着那些穿着俗艳的碎布衣服的木偶,这些零碎布料是他从各个商店里讨来的。他还写了好几部无人接受的剧本。有一次,他在新年第一天潜入一家空无一人的剧院,站在舞台中央大声地祈祷,兴奋地放声大叫。他曾经对着一棵山毛榉树又搂又亲,以致旁人都认为他疯了。他曾经认为学习拉丁文是件令人恐惧的事情,可是后来为了生活他还是不得不去学了,但对拉丁文的成见却让他一直处于危机当中。在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中,他可能算得上是最喜欢做白日梦、最多愁善感的人了,对宗教和祈祷也是最虔诚的。

在戈特弗里德·凯勒所著的《绿衣亨利》(Der grüne Heinrich)一书中,这位被迈耶(R.M.Meyer)称为“19世纪最杰出的德国文学家”的伟大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早期生活。这本自传是对一个普通孩子平实且非常现实的描述,不像歌德那样掺入了虚构成分,也不像卢梭或巴什克采夫那样充斥着精神错乱的影子。他就和任何一个男孩儿一样,童年和青春期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在这部作品的第一部分里,作者描述了他的青春时光,一直到18岁为止。这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作者对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细节都娓娓道来,并充满了令人称道的诚实。这是一个由诸多平淡无奇的小事构成的故事。和任何普通人一样,在他故事里有友谊、爱情和各种属于少年的冲动,而他自己,本质上是一个自私的功利主义者。对他来说,上帝与自然是同一种存在,唯有当爱人安娜(Anna)去世时,他才希望真的有永生。当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心里装着两种爱——一种是精神和理想之爱,一种是感官和肉欲之爱,这两者彼此独立。前者是对纯洁无邪的青春少女的爱恋,后者是对一个比他年长的美艳少妇的倾慕。当然,这只是纯洁的想象,是他将自己的感觉拟人化了。他对自己这种同时产生的奇怪爱意进行了细微和犀利的观察,并记录了自己的感悟。他详细记述了自己对食物的独特品位,叙述了他的白日梦,介绍了一个自己保持了很久的习惯——躺着不动,因为他想不出别的活动来宣泄自己。在字里行间,他表达了对自己过早离开学校的悔恨之情;像火山一样剧烈的愤怒;对自己的不信任;时不时的自暴自弃、任性放纵;心中交替出现的绝望和愤世嫉俗;独身生活中的孤寂凄凉;喜欢讲故事的习惯;他所信奉的哲学与他所爱的女孩之间的冲突等。

在圣皮埃尔(Saint-Pierre)的《保罗与维吉尼娅》(Paul and Virginia)一书中,作者试图描述一段发生在少男少女之间的似花蕾般含苞待放的青春恋情。他们出生在一个遥远偏僻的小岛,在一种完全自然的原生态环境中长大。作者的描写非常感性,采用的是当时法国流行的一种风格,充满了哀婉凄怆的情调。对我们来说,这种写作手法带有一种矫情和造作的味道,不过也能从中看到一些真实的迹象。故事发生在两个孩子12岁的时候,作者描述了维吉尼娅心中那即将萌芽的爱意和女孩子的忧思,不过有时候她故意在保罗面前把这种心情隐藏起来;描述了她心中的不安,还有她虔诚的信仰;描述了他们如何向对方表白爱意,并立下永远相爱的誓言;还描述了他们那令人扼腕同情的分离,那无法被任何力量扑灭的爱情,以及最后的悲剧结局:双双死去,同穴而葬。对一代又一代读者而言,这个故事之所以魅力不减,主要原因就在于,这是对人最本质的情感的真实写照。这部作品和卢梭一起为法国文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为它们独特的风格赋予了这个时期的法国文学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

天性早熟的卢梭那“烈火一般的性格”的“第一次爆发”是令人头疼的,他过早地感觉到了对肉欲的渴望,不过并没有因此干坏事。他渴望“跪在傲慢的情妇面前,服从她的命令,或者乞求她的饶恕”。他只想要一个女人,希望自己像一个骑士一样去犯错。10岁的时候,他将满腔火热的情愫献给了沃尔森小姐(Mlle Vulson),对于她他可以公开并且专横地宣告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接近她。而对于高登小姐(Mlle Goton),他怀有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官上的迷恋,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富有激情,尽管也很纯洁。两个女子对他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她们对他造成的影响毫无共同之处,也互不相干。对沃尔登小姐,他怀着一种兄弟般的喜爱之情,还夹杂着一点点爱人的嫉妒心,而对高登小姐则完全是狂热滚烫的、像老虎一样凶猛的情欲,带着土耳其式的暴虐。当得知沃尔登小姐结婚的消息时,他怒火中烧,发誓再也不会去见这个背信弃义的女子了。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带着一种轻微的神经质倾向,这源于他那持续时间过长的少年男子习气。

在我看来,是时候承认青春期文学是一个单独类别了,在文学史和评论史上,也应该给予它应得的地位。有很多作品应该单独推荐给青少年阅读,对他们来说,这些书将激发出非凡的热情,也将真正地激励他们,矫正他们的言行和思想。青春期是人生中一段最重要的时期,它本身就应该被称作一所学校。在这所青春的校园里,青少年们互相求助,互相倾听,但他们却不会对成年人敞开心扉,他们采用的方式成年人无法理解更无法欣赏。我想再次强调,如果在这些传记,尤其是自传中,我们找不到对这段转型期的全方位描述,也找不到为将来的生活提供的关键线索,那么这些传记就不能算是完整的。如果能从这段时期的经历中提取经验教训,我们不仅不会浪费这段无比丰富但原始粗糙的经历中所蕴含的不可言传的奇妙体验,还能让我们的成年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完善。最后,我们应该鼓励绝大部分青少年(如果不是全部)去阅读足够多的自白式私人日记,让他们学会了解自我,学会自我表达的艺术,这种艺术通常都应该在青春期掌握,否则就为时已晚了,因为这段岁月正是各种主观素材最丰富的时期,也是可以用最独特、最多样化的形式表达内心各种需求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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