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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过失、谎言及犯罪

2021年1月15日  来源:青春期:青少年的教育、养成和健康 作者:【美】斯坦利·霍尔 提供人:kengpo70......

西格特(Siegert)将问题儿童分为下列16种:性格阴郁;处于好与坏两个极端;空想家;粗心大意;情感淡漠;不爱与人交往;怀疑一切并爱搞小调查;极度谦卑;爱吹毛求疵;喜欢管人;反应迟钝像个小丑;过于天真;性格古怪;健忘;迷恋学习;不爱玩乐。他认为孩子们最需要具备的品质,是耐心、远见和自控力。

高泽尔(Kozle)进行了一项独特而有趣的研究,他收集并研究了30位佩斯特拉齐之后的德国作家有关教学的文章,并将文中他们用来描述儿童过失的词语进行分门别类。这些词语的总数达到了941个,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用来描述美德的词语。词语的分类标准是:本土词和外来词;严重和长期性的;自私自利和利他的;贪婪;过于好胜;自我意志;弄虚作假;懒惰;举止轻浮;三心二意;早熟;怯懦;妒贤嫉能,心存恶意;不知感恩;爱吵好斗;心狠手辣;迷信等。此外,还有15种类型被分在了合成组里,并引用了那些作者们对这些词语的精彩描述。

博安农(Bohannon)以从调查问卷中得到的反馈为基础,将那些与众不同的儿童分为如下类型:肥胖;高大;矮小;瘦小;强壮;虚弱;灵巧;敏捷;笨拙;美貌;丑陋;畸形;带有先天印记;敏锐早熟;感受性有缺陷;头脑不清晰;语言能力不佳;神经紧张;爱干净;品位高雅;邋遢;有组织性;顺从;桀骜不驯;不守秩序;调皮捣蛋;活泼开朗;滑稽可笑;残忍;自私;慷慨;有同情心;好管闲事;喜欢撒谎;脾气恶劣;沉默寡言;端庄稳重;直率;贫嘴;勇敢;羞怯;爱抱怨;骄纵;贪得无厌;独生子女。

表7-1


马洛(Marro)调查了德国大学预科和中学的3012名男生,这些男生的年纪在11岁到18岁之间,马洛用表格的形式将他们的行为列了出来(见表7-1),并根据教师们的评价,将这些行为分为好、坏、一般三个等级。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在18岁的时候,74%的行为能达到好的标准,11岁的时候是70%,17岁的时候是69%,到了14岁时则只有58%的好行为。就坏行为来说,15岁领先,13岁和14岁的比例也很高,不过稍微好一点,在16岁、17岁和18岁这三个年龄段会慢慢改善。总的来说,11岁时的行为模式还是好的,12岁和13岁就开始走下坡路,到14岁的时候跌到最低点。然后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一点点地进步,到17岁的时候几乎回到了11岁时的水平,到18岁时则比11岁还要高4个百分点。

西尔斯先生(Mr.Sears)的报告中列出了1000名儿童所受惩罚的百分数据,受惩罚的原因及百分比如下——不守秩序:17.33;不服从管理:16;粗心大意:13.33;离家出走:12.66;吵架:10;迟到:6.66;举止粗鲁:6;打架:5.33;撒谎:4;偷窃:1;其他:7.33。他列举了一长串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例如:对人不友好;骂人;做出下流行为或说下流话;欺压同学;撒谎;欺骗;不讲卫生;傲慢无礼;侮辱他人;对他人耍诡计;不服管教;冥顽不化;态度粗鲁;吵闹;取笑他人;破坏书本、教室或其他公共财物。他还仔细分析了各种惩罚措施的严厉程度;研究什么样的惩罚模式既符合这些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又适于这个时期孩子的天性;探索惩罚对孩子们的训诫作用;计算受惩罚和下一次违纪之间的时间大概有多长;探讨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选择轻微但是必须完成的惩罚措施。

特里普利特(Triplett)统计了教师们指出的过失和缺点。其中,注意力不集中是最突出的。其他过失和缺点是: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不足;粗心大意;对外界漠不关心;缺乏荣誉感和自我约束力;懒散;精神萎靡、神思恍惚;紧张不安;精神涣散;不考虑别人;自以为是;矫揉造作;不服管教;虚伪;牢骚满腹;等等。当注意力不集中的表现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些孩子对周遭的环境是完全没有反应的,他们的精神状态一直处于游移之中,对此老师们当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孩子们在看待自己和他人的过失时,关注重点很不一样。他们认为最突出的过失是打架、欺负人以及取笑别人,其次是偷窃、不礼貌、撒谎、不服管教、逃学、虐待动物、不讲卫生、自私等。特里普利特发现,家长们在这个话题上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认为最突出的过失是任性、倔强,其次是取笑他人、吵架、不努力以及其他很多毛病。与人类的七宗罪相比,这些过失的数量简直庞大得令人触目惊心。

就儿童行为与天气之间的关系,德克斯特(Dexter)做了一项非常有意义的统计研究。他发现,当天气过度潮湿的时候,是不法行为的高发期;当气温处于32℃到38℃之间时,不良行为的发生率增加了300%;气温在27℃到32℃度之间时,发生率增加了104%;大气压力异常时,不管是过大还是过小,都会将不良行为的发生率提高50%;风的异常活动会将不良行为的发生率增加20%~66%。相对而言,四季变迁和降水量则几乎毫无影响。天气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认识到,包括学校教师、监狱管理员、精神病院主管,其中甚至包括银行人员,这就是为什么伦敦的银行不允许自己的书记员在浓雾天气进行重要的记账工作。不过,天气对人类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统计调查,需要更多基于数字得出的结论,才能进一步做出更多重要的决定。现在人们已经知道,气温对犯罪有着非常突出的影响,对自杀与逃学行为的影响也格外明显。在坏天气里,工人们的工作效率会降低,血压也会随之改变,等等。

克兰(Kline)有关逃学的研究,是以下面的假设为前提的:我们体内的新陈代谢功能,总是在促使我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寻找最适宜的温度,当一个环境过热或者过冷的时候,身体就会本能地想要离开。在青春期,逃学和离家出走的概率总是会显著增加,而我们现在所指的青春期有可能正是原始人类的成年期。少年儿童厌倦学校生活,渴望户外活动,内心里那种全人类所共有的兴趣及爱好正在萌芽,从这个角度来说,离家出走可以被诠释为一种源自本能的叛逆,以此抗议羁绊自由的生活方式、不自然的教育方法以及令人不满的家庭。在所有原因中,饥饿是最强烈的诱因,尽管它的作用往往是在潜意识当中发生的。曾经习惯的日常环境现在在儿童眼里变得呆板无趣,他们对各种约束的不耐烦也与日俱增。有时候他们会产生一种近似狂躁的冲动,想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去享受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循规蹈矩的好人在陌生的地方也会变得狂野,会放纵自己去享受一些异乎寻常的自由,这并不少见。这就是为什么漂泊的生活方式会增加犯罪率。在所有离家出走的理由中,想去有水的地方、在水边或水里嬉戏的渴望占据着压倒性的地位。室外生活如此美好,尤其是在春天,树林和田野对儿童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想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被关在教室里也确实太难了。对青春期的男孩女孩来说,待在学校里的自己无异于被关在笼子里的小动物。他们强烈向往着无拘无束的野外生活,这个时期的儿童最具特色的行为,就是频繁地除去脚上的鞋袜,取下头上的帽子和头饰,甚至脱掉身上的衣服,这些行为代表了一种盲目的本能,因为他们想要再次回归人类原始时期的生活方式。这种原始冲动的外在表现形式,如果能够正确地加以解读的话,其实是儿童对目前环境的一种控诉,因为它不能满足他们的心理倾向和自然天性。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对儿童的约束力一旦破裂,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偷窃,其发生率将大大增加。那些旷课逃学的孩子,虽然按照克兰的标准通常比一般的孩子都更瘦小,但其精力却比一般孩子更加旺盛,通常也更有行动力,在各种户外活动中动手能力也更强。如果儿童得不到合理而且适合他们兴趣的活动机会,逃学的发生率就会显著增加。

里斯(Riis)曾经把那些漂泊者、流浪汉、无业游民、游荡者等的生活描绘得有声有色、充满乐趣,但事实上,这些人都属于不健全、堕落或者扭曲的群体。他们害怕工作,总是认为这个世界欠着自己一份幸福生活,而且一般来说,这些人最初的流浪经历都是从十几岁或更早开始的。这种流浪生活其实是一种属于青春期的长期性幻觉,他们总是认为“别处”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这些人看来,因为当下的生活已经是一种习惯性的存在,所以总是显得那么破烂不堪、无聊透顶,而且因为太熟悉而让人觉得恶心。他们认为,如果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风光将截然不同。他们觉得人类天生就不应该是固定在某处生活的动物,应该不断地迁移,如果离开了定居的地方,那么所有的约束和责任也就随着自己的离开而消失了。在漂泊的生活中,他们极有可能进行偷窃,而且往往没有被人发现、也没遭到怀疑,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自然会促使他们再次走上偷窃的道路。这些流浪者也不会受任何人类共同情感的约束,这些共同情感通常表现为一种对自己以外的世界的责任感。在他们内心深处也不会萌生任何类似道德良知这样的东西,所以,整个人就完全处于一种野蛮的兽性状态。如果你认为,来自城市、家庭和学校的约束特别令人反感、厌恶,在这种反感的基础上又加上你对自然的热爱和对不断变化的生活的向往,那么可以这么说,你已经具备了成为露宿街头者的潜质。青春期通常是一个慢慢离开父母庇护的阶段,因为年轻人需要去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但是,在成长阶段他们必须花足够长的时间四处游历,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然后建立自己的地盘并安定下来。如果有资金,也有兴趣,青春期是去国外旅行的黄金时期,也是每个人一生中都需经历的一段学习旅程,在决定将于何处定居之前,应该尽可能地去更远、更广阔的地方看看。不过,当年轻人找到能够让自己独立发展的适宜之地后,就应该明智地停止这样的游历。正因为这个地方是自己经过全方位的比较之后才选择的,这样的定居之处也更能让人愉悦和满足。那些长期流浪、无法安定下来的漂泊者,只不过是不懂得如何在合适的时候终止一段正常的行程而已。

犯罪行为总是在藏匿与隐瞒中慢慢生长,并最终开出罪恶之花,所以,不只是虚假与谎言助长了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也会导致一个人满嘴谎言。对谎言最明智的处理手段,就是将善意的谎言与恶意的谎言区别开来。我曾经仔细研究了300个行为正常的孩子的撒谎行为,当然所用的方法是经过严格设计的,尽量避免让孩子们觉得有任何不适。研究结果表明,这些谎言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种类。当儿童意识到,自己可以想象并讲述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事物时,这是一个开启新纪元的重要里程碑。当进行一些荒谬而且骇人听闻的陈述时,儿童往往可以从中得到一种奇特的快感,而第一次故意打破真相的体验也能让他们感到一种真实的兴奋,就像打开潘多拉盒子一样,所有的想象力都跑出来了。在儿童游戏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种情况,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自我欺骗所具有的魔力。儿童让自己相信,自己是动物、医生、怪物,他们进行各种角色扮演,假装自己已经死亡,模仿所有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东西。3岁或4岁的孩子有时候会突然宣称他们看到了一头有5只耳朵的猪,或者一个苹果长在樱桃树上,或者其他种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其实这些不过是表明,他们已经发展出了在各种互不相干的经历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意识加工和组合的能力。有时候他们的想象几乎达到了真实可见的程度,这让他们发展出了创作神话的能力。他们可以讲述很多聪明的故事,这些故事表明他们具有令人惊叹的想象力,正如弗洛奇默(Froschmer)所言,这就是精神活动的力量,就像宇宙本身一样丰富多彩、神秘莫测,有时候我们甚至会怀疑他们是不是认为自己完全生活在想象中。我们在狄更斯(Dickens)的小说《艰难时世》(HardTimes)中的主人公葛擂硬(Gradgrind)身上所看到的愚蠢行为,是对客观事实的高度提炼和浓缩,作家的描写既基于现实又高于现实,正是这种想象力给文学作品提供了灵感。据哈特雷·柯勒律治(HartleyColeridge)的兄弟说,这位诗人的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想象中的人物。他想象出一条他称之为“罐之力”(jug-force)的瀑布,这条瀑布起源于某个山野之间,流过很多位于人口密集地区的堤岸,这些繁华的地方由一个理想政府管理着;这里的人们长期进行着论战,他们甚至还改革了文字;这个地区的所有事务都会在一家杂志上登载出来——虽然这些只是存在于他自己的想象中,但对他本人而言,这个地方却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这种状态持续了很多年。这种鲜明真实的想象世界,类似于康定斯基(Kandinsky)定义的“假性幻觉”(pseudo-hallucinations)。一对姐妹小时候常会说:“让我们扮演一对姐妹吧。”这样的扮演似乎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显得更加真实。卡廖斯特罗(Cagliostro)发现,对那些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子加以训练后,他们特别适合用来配合自己展示颅相学骗局,让人们相信他的“35种能力”。桑科·潘萨(SanchoPanza)曾经相信了一个男孩所讲的匪夷所思的故事,后来那个男孩向他承认这些故事都是编造出来的,对此桑科·潘萨感叹说:“当他忏悔自己的谎言时,他仍然在撒谎。”詹姆士·麦金托什爵士(SirJames Mackintosh)接近青春期时,在阅读了罗马的历史后,常常想象自己是君士坦丁堡的君主,每次都要花费数小时的时间来想象他是如何管理自己的王国的。他从来也没把这些想象过于当真,不过,青春期正是这种喜欢想入非非和做白日梦的黄金时期,这些白日梦弥补了现实的不足,让我们的能力得到了全方位的展示。正是因为青少年有做白日梦的倾向,所以他们会觉得戏剧活动具有特别的魔力。但是,有时候这种白日梦也会演变成为一种病态的行为,让人在现实中模拟虚幻,或者拒绝承认现实。这种想入非非的状态虽然会给人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但是相比之下还是好处更多,因为它能为生活增添更多美好的因素,也能让我们的思维获得更好的发展。在诗歌、艺术和理想主义情怀中,它们是一种高尚的谎言;但是在教育领域中,我们必须明智地对待这些想象。

儿童和野蛮人一样,他们心目中的真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好恶。对朋友就应该说真话,对敌人撒谎完全无可厚非。年轻人通常觉得,对朋友说一些他们希望听到的谎言不是错,但是如果问他们,他们是不是也会对自己的母亲说这些谎言,他们往往会屈服忏悔。与女孩子相比,男孩子往往更擅长谋划一个共同的谎言,如果被发现了,他们也会更有担当。在学校里,对自己喜欢的老师撒谎对他们来说相对困难一些。当彼此分享一些知心话和秘密的时候,两个孩子的友谊会得到加强;但如果这份友谊褪色了,那么当初约好不说出去的承诺就变得没有那么强的约束力了。人们通常认为,对牧师,特别是对上帝撒谎,是最恶劣的行为。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对友谊、领袖人物及自己喜欢的人加倍在意,这同时也表明,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普遍的真诚具有何等重要的价值。

最恶劣的谎言,大概要算那些出于自私自利的目的而说的瞎话了。很多时候,当儿童面对生活中的艰难时刻,他们发现谎言总是能够让自己感觉更轻松,能够更方便地将自己的弱点甚至恶行掩盖起来。总的来说,根据我们的统计,这些谎言事实上是非常普遍的,但也是影响最恶劣而且很难纠正的。所有的坏习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让人倾向于用撒谎来掩盖真相。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做错事的人会借助弄虚作假来让自己免责,正是这样的行为慢慢滋长了人心中的恶意。有时候,这种恶意会与学校竭力想在学生心中培养出的荣誉感相抵触。每当处于危险或紧张的时刻,孩子们总是会一次又一次地用谎言来帮助自己脱身,而当危机过去之后,他们很快就会将自己撒谎的行为忘记,也很少会觉得悔恨,于是,荣誉感就在一次次的撒谎中变得越来越淡漠。在那些天生就具有犯罪倾向的不良少年中,这种恶意撒谎的行为简直是肆无忌惮地疯长,其触目惊心的程度比我在后面将要提到的假性躁狂症更甚。

为了某种高尚的目的而说的谎言,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英雄行为。青少年有一种很健全的本能看法,他们会把与道德有关的事件视为一个整体。卡洛案(Callow)的受害者都认为,他们有责任在母亲藏在屋里的时候宣称她没在家,如果只有这样撒谎才能挽救母亲的性命。但如果是为了自己,他们多半不愿意撒谎。很多人都认为,一个医生应该告诉一个过度焦虑的病人或者朋友,他们的病有希望痊愈。即便他认为病人其实已经没有希望了,他可能也会在良心的驱使下,通过自己的某些行为表现让病人觉得自己还有希望。在上述案例中,一开始的目的可能是很高尚的,说一句谎言或模棱两可的话也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但是,一些为了不那么高尚的目的而撒的更恶劣的谎言可能会紧随其后。每次描述这种两难的局面时,青少年都会显得很愉快,这些事情似乎能够给他们带来解脱感,让他们不用再恪守“必须严格保持诚实”的规则了。对那些因责任而产生的冲突有真正感触的青少年,这个时候会怀着一颗敬畏的心探索自己内心深处的良心和道德感,显然,这些良心和道德感就是他们私人的特别法庭。

很多青少年会在严格的道德约束面前变得懦弱胆小、谨小慎微,甚至产生一些特别的病态行为以及假性恐惧症,他们认为,自己的言行与事实哪怕有一点点偏差,都是一种不可原谅的道德败坏。对这样的孩子,最常采用的方法就是系统性的保守疗法、决疑法式的逐字分析、在不动声色中将一些类似“不是”“可能”“我认为”的词语灌输到他们的意识之中,以及其他各种治疗方法。在我们的记录中,我们悲哀地看到,为了减轻这些孩子因有意或者无意撒谎产生的负罪感,很多时候治疗师不得不把上述方法重复数百遍。

出于自保这种自私的目的而说的谎言,在研究青少年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时具有特殊的意义。紧随在自私谎言之后的,是我们称之为“假性躁狂症”的谎言。这种“假性躁狂症”尤见于十几岁的表现出病态行为的女孩子,她们的心灵充满了自私、矫情,而且总是洋溢着表演的欲望,希望时时刻刻吸引他人的注意。在近期有关测心术及催眠术的文章中,提供了很多令人震惊的先天就具有骗人倾向的“假性躁狂症”案例,男女都有。为什么这些人可以处心积虑地指白为黑,并且能够在颠倒是非的过程中获得异乎寻常的陶醉感呢?这真的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心理学悖论。一个伟大的骗子,他自己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幢用谎言建造的高楼大厦,就是这个悖论的很好例证。他们最大的乐趣,不仅仅来自于认为自己具有为这个世界制造麻烦的能力,还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可以将真相扭曲成谎言,能够凭空捏造事实,也能让真相凭空消失。

谢尔登(Sheldon)所做的一项非常有意思的统计表明,在美国少年儿童的一些常规活动中,参加一些掠夺性组织的高峰期是在11岁到15岁之间,而且主要集中在男孩身上。这些组织包括抢劫性黑帮、狩猎和捕鱼俱乐部、军事游戏、以地区为单位组织的斗殴帮派、联合建造堡垒的社团,等等。参与这些形式的组织活动是12岁男孩子的典型行为。在经过这段时期之后,他们的兴趣逐渐转移到了组织结构更松散的运动俱乐部上。下面就是谢尔登的统计:

表7-2

 

这些掠夺习惯在小男孩身上可能是无害的,但是,如果这些习惯不能在十几岁的时候自然、正常地减少,并且将这些精力转移到运动类组织上去的话,它们就会变得很危险——“强盗武士、海盗首领、野人掠夺者变成真的原型了”。那些偷窃团伙会到处收集可食之物,有时候甚至是废品,如果手头一无所有,他们就会将魔爪伸向各种洞穴、地下室甚至树林里搭的帐篷,从这些地方偷窃财物;那些专门潜入商店作案的盗窃帮派甚至会建立自己的储藏室,专门用来储藏赃物。有的团伙还特别擅长破坏电铃和连接线路,对如何使用高尔夫球棒也颇有心得。里斯说,在纽约东部地区,每一个角落都是一个帮派的地盘,而每一个帮派都有一套如何与法律和秩序抗衡的套路。帮派中的那些小混混,落单的时候也许只是懦弱的可怜虫,可是当他们成群结队四处作案时,就变得极度危险。这些小混混甚至渴望自己像野兽被捕兽夹夹住一样被人当场捉住或者被警察逮捕,这样他们就可以假装自己是个人物了。这种虚荣心会让他们忘掉自己的恐惧和日常习惯,他们的意识完全被欲望和可怕的念头点燃了,以致干出一些令人发指的勾当。有时候,整个邻近地区的居民都受到了这些团伙的恐吓,不敢出面指证他们犯下的恶行。里斯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只是简单地将那些臭名昭著的帮派的名称列出来,就可以占满这本书的所有页面。”光看这些名字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地狱厨房帮、马厩帮、死人、游民、滚石、血债血偿、肘子帮、炸药房帮、打死丑货、后巷男人、致命打击、揍条子烤条子、地狱狂欢、链条帮、犹太扒皮者、街道清理人员、坏小孩、强击手、狂野印第安、穴居人类、哮月者、垃圾俱乐部、骗子帮。上述这些名字都是我听说过的。在这些帮派成员中,有的人从来不知道家为何物。他们可能是被裹着报纸扔在大街上的弃婴中的一个(里斯说过,在1889年被遗弃在街头的纽约弃婴中,其幸存率是72∶1),也有可能来自育婴院。他们也许是在街头长大的流浪儿,也许在贫民窟里挣扎求生,在社会大潮中,他们就像不断顺水漂流的浮木、废料和垃圾,或者像某种浮游生物。他们也许正努力挣扎着,想从庇护者那里寻求一个温暖的角落;也许住在第五大道拥挤的出租屋里。如前所述,在单独行动的时候,他们就是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当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变得肆无忌惮、无所不为。曾经有一个团伙在纽约东城盗窃了一辆马车,沿着街道将马车往前赶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停下来将车上所有的东西往下扔,一名成员持枪坐在马车后部,如果有谁胆敢上前干涉就会遭到射击。还有一个团伙,他们专门偷窃婴儿车,通常的做法是把车里的孩子扔在人行道上。另外一个团伙炸毁了一个杂货店,因为这个杂货店的主人拒绝给他们送礼。还有一个团伙想把一个犹太小贩的脑袋锯下来。在一个星期之内,这些黑帮团伙就犯下了6起谋杀性袭击。那些被警察抓住的成员,用他们的话说是“蹲了会号子”或者“歇了一阵”,被认为是一个英雄。如果一个黑帮头目被处以绞刑(这种事情时有发生),那他的这种“臭名远扬”甚至会遭到同伙的嫉妒。这些帮派最常见的理想,就是能成功袭警。在这些帮派中,几乎汇聚了来自各个族群的人。如果一处房产经常被这些黑帮光顾,或者变成了他们的巢穴或“消遣地”,那这个地方基本上就卖不出去或者完全被毁掉了。一名住在哈得逊河上的市民曾经弄来了一座榴弹炮并瞄准一个水上黑帮,勒令他们不得涉足自己的河面。可是,这些黑帮利用呼喊、哨子以及各种暗号迅速从四面八方涌来并聚在一起,然后飞快地消失在各个胡同、地下室、房顶以及走廊——他们对这些地方了如指掌。他们往往有一种夸张的自负和虚荣,对这种虚荣心的最好叫法就是“贫民窟式自尊”,里斯称这些团伙为“狂野俱乐部”。他们也拥有自己的理想,一种花哨的冒牌荣誉感。有一个小混混被捕后,从手持大棒的警察手里挣脱了,冲进街道拥挤的人群,从一辆失控的马车底下救出了一个婴儿,然后又走回来投案自首。他们用一些老掉牙的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各帮派之间会互相攀比,表现自己的胆大妄为,这往往是犯罪行为泛滥的原因之一。“他们也会内斗,其中一个成员因为被另一个成员称作“非绅士”,一怒之下就将对方杀死了。”他们热爱无限制的自由和独立,有时候,如果有策略并谨慎地对他们施加一些好的影响,他们会很容易接受,但是这些好的影响的效果也很容易消失。对这个阶层的人来说,真正有效的道德抗毒素是什么呢?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对他们有用的安全阀是什么,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才可以拉下这个安全阀。现在我们的研究才刚开始,但在拯救城市生活残骸的伟大工程中,这是一个新的专业方向。在伦敦,那些团伙的组织性更好,数量也更加巨大,在这些团伙中经常发生战争,在冲突中他们会使用正规武器,这使得谋杀事件时有发生。在正常情况下,青少年拉帮结派的本能会慢慢被无害的、旨在开展体育运动的各种组织吸收和转化,它们为这些本能冲动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宣泄口,随着他们的日渐成熟,这种本能会日益减少。

引发犯罪行为的原因,是一个足以与“原罪和魔鬼的起源”相提并论的问题,也是政府恨不得采取所有措施予以消除的。首先,基因问题当然首当其冲,接下来依次是产前环境、恶劣的家庭状况、不健康的婴儿期和童年期、杂乱、肮脏、拥挤的贫民窟环境。其中,贫民窟往往位于那些目无法纪的边缘地区,而且极有可能就是产生犯罪行为的最主要原因。在青少年犯罪分子当中,很大一部分(据估计大约是所有罪犯的十分之一)是街头流浪儿或无家可归者,其要么来自父母离婚的家庭,要么本身就是私生子,这两者所占的比例几乎持平。如果生理上有问题道德上就有问题,生理上正常道德上就正常,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以身体条件为前提的道德判断依据。毋庸置疑,随着有意识的智能的发展,在其发展早期的某个特殊阶段,一定会降低那些原始程序的力量,动摇其稳固的地位,所以,教育总是会与那些祖先遗传的本能及先天性倾向相对抗。教育最主要的目的,应该是进行道德启蒙,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战胜无知的过程中,我们并不能顺道把贫困或者恶习也消除了。在伦敦开放免费学校之后,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反而有所增加。新型犯罪,例如,伪造、大宗盗窃案、错综复杂的诈骗阴谋几乎成倍增长,而潜入偷窃、酗酒闹事、扒手等犯罪活动确实有所减少,这说明高智商犯罪的比例大大增加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大量儿童集中到一起并向他们反复灌输那些未经同化的观念,这种行为并不是教育。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失败教育的一种表现形式,对此我们应该进行深刻而沉痛的反思。那些没有文化的罪犯是很容易被发现的,遭到社会指责并最终被判刑的也是他们,而那些高智商罪犯就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了。每一个人类学家都知道,在原始人群中,即便是最窘迫的贫困和最深重的无知,也与他们的诚实、正直及美德毫不冲突。事实上,我们有很多理由怀疑,极端的富有和极端的贫穷比无知更容易催生犯罪或者放纵的行为。教育学家们无疑过高地估计了三个R(Respect for self,Respect for others,Responsibility for your action,即尊重自我、尊重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道德的影响力,并忘记了下面这一点:婴儿期的个性全都是本能的体现,儿童时期的个性由习惯逐步养成,青春期的个性则可以通过理想来培养。观念对性格的影响在青春期最深刻,是其他任何人生阶段都无法比拟的。在青春期来临前夕,尽管某种程度的道德迟钝是其特色,但很快就会被青春期狂风暴雨式的骚动所取代。人类灵魂中最好和最坏的冲动叫嚣着、彼此对抗着,想要争夺自己的主导权,所以这个时期青少年的独特表现就是,要不就是非常好,要不就是极端坏。当这种骚动慢慢平息,我们会发现,复活的要不就是灵魂中那些非常好的元素,要不就是那些极端坏的元素,当然,两者也有可能同时存在。

尽管教师们大肆宣扬学校对道德教育的影响,我却没发现任何一位犯罪学家表达过对现代学校的满意,倒是有很多人对学校提出了最激烈的指控,他们评论说,学校教育认为三个R或者仅传授知识就可以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这种假设既盲目又无知。就天性而言,儿童或多或少都是“道德盲”,统计显示,13岁和16岁之间的儿童,其无可救药的程度是其他任何年龄的两到三倍。在这个发展阶段,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感,甚至会偶发道德上的“神经衰弱症”,这些都是成年人无法理解的。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女孩子像男孩子那样穿衣打扮,像他那样生活,并且和男孩子一样去接触那些不道德的行为;或者想象一个男孩穿着胸衣,被迫像个女孩那样生活。通过这样的想象,我们或许就能认识到,不管遗传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那些行为错乱的青少年,在大部分案例中,都是环境的牺牲者,或者是因为不成熟惹的祸,他们应该获得怜悯,也应该被给予希望。正是这样的感情驱使着扎纳德利(Zarnadelli)重修了意大利的犯罪法,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和同情,让罗利特(Rollet)成为了一名自愿者。在巴黎,他每天早上都会为了那些被捕的12岁或13岁男孩以及8岁或10岁女孩向当局请愿。

这些沉迷于一时意气或任何极端性矫正观点的行为,是永远不可能真正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首先,我们必须谨慎而客观地对他们进行研究,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尽力去理解他们,正如美国的古立克、约翰逊、福布希(Forbush)及约德(Yoder)等人所做的那样,尽管他们采用的方法不一样,但都取得了成功。与普通的好孩子相比,那些天性中就具有犯罪倾向的青少年拥有更加尖锐的个性,而好孩子们则没有那么鲜明的辨识度。与罪行比起来,德行总是更加单调和千篇一律。对的标准只有一种,而错误却会有很多模式,所以,对每一种错误都要进行个别研究,找出其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抚养者、监护人甚至赞助人,只要是和这些孩子有关系的人都应该是教育家,内心充满父爱和母爱。这些成年人应该了解,即使是那些身上带着最黑暗的犯罪倾向的孩子,他们身上的恶也常常可以被他们身上的其他好品质抵消;那些少年谋杀犯,很多时候对自己的父母、姐妹、其他儿童或者宠物都有一颗温柔的心。这些监护人还应该明白,构成那些犯罪分子的生理心理成分,和普通人是完全一样的,尽管它们组合的方式可能不同,重点强调的方向不同,成分之间的相互制约性也不同。所以,在绝大多数案例中,去了解一切,就是为了去原谅一切;对家庭的情感需要得到重点强调;应该减少因经济问题造成的不幸和随之产生的压力;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需要一位良师、一位益友或一位指导者。

我相信,很多孩子能够通过阅读变得更好,至少可以不继续变坏。应该让他们在幼年时读一下《基德船长》(CaptainKidd)、《杰克·雪柏德》(Jack Sheppard)、《大盗迪克》(Dick Turpin)以及其他一些骇人听闻的故事;可能还应该包括一些比较新的故事,例如《尤金·阿兰姆》(EugeneAram);还有一些关于如何让恶人向善的小说,例如《埃尔希·文纳》(Elsie Venner)等。选择故事的原则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净化理论,将一些未来会出现的高级能力及早地激发出来,这样做的目的是将那些不良的冲动消耗殆尽,以此来镇压或者抑制它们的活跃程度。重申一次,我认为公正而且尖锐的责骂对道德意识的发展是有益的,青少年对此有迫切的需要,如果使用得当,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责骂是健全的道德心对恶行和不良倾向的本能反应。在教育中,我们应该给予正义感特别的关注,对男孩子而言,正义感是个人道德感的萌芽。教师应该慎重地选择游戏的类型,不管孩子们个人的希望或者兴趣如何,都要鼓励他们牢牢地抓住这个信念。鼓励他们萌生进一步的善念,帮助他们挖掘正义感之下的冲动,去为自己的同伴做比单纯的正义感更好的事;对这个世界充满善意,做一个好人;给周围的人带去快乐,而不是痛苦。在教育过程中,这些都是教师们可以直接加以灌输或培养的行为。不过,正如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要求孩子们总是说真话是一个格外困难的问题。剪掉孩子想象力的翅膀绝对不是教育的胜利,但我们可以努力做到只针对孩子们出于懦弱的原因而撒的那些谎进行教育,因为这些谎言的目的就是掩盖邪恶。敢于说真话并承担说真话的后果,这是一种英雄行为,也是道德意识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这种意识太复杂,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得很晚,所以,在很多孩子身上,这种勇敢往往是一种永久性的残缺。至于金钱意识,现在学校中有各种方法来促进孩子们这方面意识的发展,培养正确的金钱观是防止青少年出现盗窃犯罪行为最保险的措施。教育者可以通过规诫、举例以及对“他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强化来向孩子灌输正确的认识。规律性的学校功课对孩子们的道德教育很有价值,但仅仅依赖这些功课是远远不够的。教育者必须面对的事实是,正如哈勒克(Talleck)所言,对学校教育是否有用的最终裁决标准,是看它是否能够将孩子们从个人恶习和犯罪的深渊中挽救回来。

一旦在学校中发现一些不好的思想萌芽,教师们应该立刻查出污染源,并且迅速介入被污染的环境,使用一些人为手段净化孩子们的思想。换句话说,学校必须建立一套能够对学生进行道德矫正的系统方法。吉劳法罗(Garofalo)提出的新名词“恶意感受值”(temibility)也许能派上大用场。通过“恶意感受值”的大小,他能够判断一个人身上让别人害怕的邪恶成分有多少,是否足够让其产生犯罪的冲动。我们无法衡量罪恶和罪行,它们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的程度可能会从无到无限多,但是我们可以做某种程度的等级测量,以此来判断那些阻止作恶的抑制措施的有效性,前提是这个人身上具有的犯罪冲动并不是绝对无法抑制的。在衡量一个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时,所采取的方法一定要尽可能的自然,按照其严重程度,严格并慎重地设计惩罚措施;而另一方面,对良好行为的奖励也要予以同等的重视和强调。所以,针对青少年的犯罪学就不能按照现在适用的法律原则来制定,因为大家都认为它们是针对成年人的。犯罪学的各种条例不能仅仅只保护我们的社会,还必须包括对犯人进行感化的规定。隔离措施可能会让人变得虚弱、狂怒和恐惧,而青春期是一个非常渴望群居的年纪,所以对青少年使用隔离手段时一定要非常谨慎。在如何处理青少年罪犯的计划中,不应该包括那些源自私人情感、动机不明的宽恕或赦免,因为有句老话说得好,“宽容杀人者,等同谋杀”。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过度鄙视、践踏那些无法合理控制自己行为的青少年,例如,那些持有“一竿子打死一船人”观念的人,他们的想法和另外一句古语“杀死所有违法者和嫌疑人,因上帝自有主张”一样,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是完全不可取的。哲学家哈特曼(Hartmann)有一篇非常具有指导意义的文章,他在文中提议,所有为罪犯而建的流放地都应该让政治家们先去试水,这样他们才能够将那些有关自治的理论付诸实践。不管怎样,教育学家们必须面对来自看守所、少年劳改农场以及少年管教所等地方的各种问题。为了达到目的,我们采取的措施,必须超越有期徒刑这样拙劣的手段,也必须强过陪审团制度这个更拙劣的方法。我们必须承认,在处理那些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时,让他们悔恨、恐惧、忏悔,对自己造成的损失给予物质上的补偿,同时要求他们必须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社会和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与更严厉的刑罚相比,这些措施在操作上其实并没有多大不同,尽管专家们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品行上的败坏。当然,采取这些措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些青少年不负责任的程度还没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上述主题涉及了很多与青少年有关的概念和实践措施,其中某些方面需要进行更彻底的重建。青少年能够为这个社会所做的最擅长的事情,一旦因环境的原因发生了意外,往往会遭到最强烈的谴责,甚至被指责为犯罪勾当;一次短暂的情绪失控或者桀骜不驯,就会让他们背上所有的骂名;一旦被发现曾经越过了那条无形而又至高无上的道德底线,无知而残忍的公众舆论和责骂就会像潮水一样涌来。这,就是犯罪心理学的核心部分。不仅如此,在这里我还要郑重地表达个人抗议:我强烈反对目前在学术机构中,把道德伦理当作一种理论性的、历史性的抽象学说来传授并研究的做法。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各种具体、鲜活的客观犯罪事实,我们应该从这里开始,投入更多的热血和精力,去近距离接触邪恶与德行之间你死我活的决斗战场。唯有从大量事实中找到平衡点,并具备更强的净化力量之后,我们的道德伦理体系才能拥有真正的优势,才能逐步前进,成为应用得更广泛、更深入的行为哲学。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行为哲学,将会彻底区别于我们现在的中学和大学所传授的、很多当代道德学家所声称的那种如幻象一样不现实且严谨苛刻的理论。

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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