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
  • 会员

10 人类语言的起源

2020年9月23日  来源:语言本能 作者:(美)史蒂芬·平克 提供人:pigu61......


人类语言就如同大象的鼻子,是自然界中一个非常独特的存在。黑猩猩是人类的近亲,但他们的语言能力远不及婴儿。语言并非产生于“大爆炸”,这只不过是一种错觉,因为我们那些懂一些语言的祖先都已灭绝了。人类语言已有400万年的进化历程,我们的语言能力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大象的鼻子

大象的鼻子约有1.8米长,0.3米厚,内含6万块肌肉。大象可以用鼻子将树连根拔起,把木材堆成一堆,或者将巨大的原木放到指定位置,以供建造桥梁之用。大象的鼻子可以卷起铅笔,在普通大小的白纸上作画。大象的鼻尖有两块突出的肌肉,可以用来拔掉身上的棘刺、捡起针头或者硬币、打开瓶子的瓶塞,或者抽出门闩、把笼子打开、再把门闩藏到窗台下面。大象也可以用鼻尖牢牢地握住一个杯子,但又不会将它挤碎。除了另一头大象之外,没有谁能够把这个杯子抢走。大象的鼻尖极其敏感,就算蒙上眼睛,大象也能够通过鼻尖的触摸来辨别物体的形状和质地。在野外,大象可以用鼻子将拔起的草团在膝盖上轻磕,以便打落草团上的泥土。它们也会用鼻子将树上的椰子摇落下来,或者将沙土喷洒到自己身上。走路时,它们会用鼻子探测地面,以免落入陷阱。它们也可以用鼻子挖出一口水井。大象可以在深水的河床上行走,或者像潜艇一样在水中潜游好几公里,用它们的鼻子作通气管。大象可以用鼻子发出各种声音——喇叭声、嗡鸣声、咆哮声、汽笛声、呼噜声、隆隆声,以及用鼻子敲打地面时发出的金属扭曲声,这些声音都是大象的交流方式。大象的鼻腔里分布着一些化学感受器,使它可以嗅出藏在草堆里的蟒蛇的气息,或者闻到一公里以外的食物的味道。

在当今自然界中,大象是唯一拥有这个非凡器官的动物。它们在地球上亲缘关系最近的动物是蹄兔,但这种哺乳动物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大象,而是和大个的豚鼠非常接近。在读到这段文字之前,你可能从来没有想过大象鼻子的独特性,也没有哪个生物学家会对它进行专门的研究。但是,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如果这些生物学家是大象,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他们想必会对象鼻的独特性备感兴趣,并追问它是如何进化而来的,因为没有其他任何生物拥有这种鼻子。某一派生物学家可能会设法缩小大象和其他动物之间的距离,他们会说,大象和蹄兔有90%的基因是相同的,因此大象并没有那么特别。他们还会表示,大象的鼻子并没有人们所想的那么复杂,它所包含的肌肉也许并没有那么多,只不过是算错了而已。他们还会进一步指出,蹄兔其实也是有“象鼻”的,但却被我们忽视了,毕竟蹄兔也有鼻孔。虽然他们试图训练蹄兔用鼻子捡东西的努力归于失败,但有些人却得意地宣称,他们让蹄兔学会了用舌头推动牙签,而这与大象用鼻子堆放木材或在黑板上画画只是在程度上的不同而已。与此对照,另一个学派则会强调象鼻的特殊性,他们坚持认为,大象的祖先原本并没有象鼻,象鼻的出现是某次基因突变的结果。或者他们会说,象鼻是大象进化出硕大头颅的副产品。他们会提出另一个进化上的悖论:象鼻的结构过于复杂,协调性也过于完美,它远远超过了大象始祖的需要。

这些争论可能会让人不可思议,但其中的每个观点都是人类科学家在探讨语言这个为人类所独有的复杂器官时所发表的见解。我们将在本章中看到,乔姆斯基与他的理论死敌只在一个方面存在共识:人类所独有的语言本能似乎与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不能兼容。根据达尔文的理论,复杂的生物系统是多个世代的基因突变逐步累积的结果,这些随机发生的基因突变提高了生物体的繁殖成功率。因此,要么不存在语言本能,要么它就是以其他方式进化而来的。虽然我一直都在设法说服你相信语言是一种本能,但如果你选择相信达尔文而不相信我,我也不会见怪。而且,我想让你明白,你其实没有必要做这种选择。虽然我们对语言本能的进化过程知之甚少,但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它与人类其他复杂本能或器官的进化有什么不同,它们都可以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来进行解释。

黑猩猩的语言能力为什么远不如婴儿

人类语言与其他动物的交流系统有着明显的不同,就像大象的鼻子不同于其他动物的鼻子一样。动物的交流系统往往建立在以下三种设计之上:第一种是内容有限的叫声(例如对捕食者的到来发出警报或对自我领地的宣告);第二种是连续的模拟信号,可以用来表示事件的状况等级(例如蜜蜂舞动得越起劲,表示蜜源越丰富);第三种是自由变奏的旋律(例如有些鸟在每次鸣唱的时候都会在旋律上稍作改动,就像查理·帕克[1]在吹奏萨克斯)。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人类的语言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它拥有一套被称为“语法”的离散组合规则,这使得人类语言具有无限性、数位性和构成性的特点。无限性是指任何一门语言所包含的复合词与句子的数量都是无限的;数位性是指语言中的离散元素是依据不同次序、不同方式组合在一起的,并由此实现语言的无限性,而并非像温度计中的水银一样只有单向度的变化;构成性是指语言的每一种组合都能表达特定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又可以根据其构成部分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构成原则推测出来。

人类语言区在大脑中所处的位置也很特别。灵长类动物的叫声不是由它们的大脑皮质所控制,而是由脑干和大脑边缘系统中的神经组织所控制的。这些组织是大脑中较为古老的部分,主要负责情绪的发泄。人类非语言的发声行为,例如啜泣、大笑、呻吟或者痛苦地哀嚎,都是由皮质下中枢所控制的。皮质下的神经组织也控制着我们在被锤子砸到拇指时所发出的咒骂(这种咒骂也是“图雷特综合征”的一种不自主的行为表现),以及布洛卡氏失语症患者所仅有的、可以流利表达的语言。我们在上一章已经了解到,真正的语言区坐落于大脑皮质,主要位于左脑的外侧裂周区。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类在语言上的进化仅仅表现为发声器官的变化,以及制造、感知语音的神经回路的改变。根据这种观点,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拥有某些一般性的学习能力,而人类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优秀。语言是在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被发明出来的,并得到不断地改进。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在学习语言。这种观点的意思是:某一物种的特异行为,是源自这一物种的生理构造和一般智力。这就像加里·拉森(Gary Larson)在他的连环漫画《月球背面》(Far Side)中所描绘的一个场景:两头熊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不远处,一对夫妻躺在毯子上晒太阳。一头熊对它的同伴说:“拜托!你看看我们的牙齿,再看看我们的爪子,你觉得我们是只吃蜂蜜和浆果的动物吗?”

根据这种理论,黑猩猩是动物界中仅次于人类的学习者,因此它们也应该能够学会语言,尽管只是简单的语言,而它们所缺的就是一位好老师。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有两对心理学家夫妇曾经收养过小黑猩猩。他们将这些刚出生的黑猩猩当作家庭成员,教会了它们穿衣服、上厕所、刷牙和洗碗。其中一只名叫“古娃”(Gua)的黑猩猩是和一个同龄的男孩一起成长的,但它最终没能学会说话。而另一只黑猩猩“维基”(Viki)接受了艰苦的语言训练,它的主人试图通过矫正它的唇形和舌位来教它说话。经过反复的练习,它终于可以借助自己的双手,模糊地发出“papa”(爸爸)、“mama”(妈妈)和“cup”(杯子)这三个音,不过,一旦它兴奋起来,就很容易把这几个单词弄混。这只黑猩猩也能对一些固定的指令做出回应,例如“Kiss me”(亲我一下)、“Bring me the dog”(把这只狗给我),但如果将这两个指令的内容进行组合,比如说“Kiss the dog”(亲这只狗),它就不知所措了。

不过,和人类的幼儿相比,古娃和维基显得有些吃亏。它们的发声器官并非为人类语言而设,因此它们无法自如地控制发音。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出现了几个著名的研究项目,这些项目的研究人员宣称他们借助更为“猩”化的媒介,教会了小黑猩猩使用语言(研究人员之所以选择小黑猩猩,是因为成年黑猩猩与电视里穿着背带裤、扮演小丑的黑猩猩不同,它们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动物,曾经咬断过好几位知名心理学家的手指)。“莎拉”(Sarah)学会了将塑料图卡在黑板上进行排列,以表达意思。“拉娜”(Lana)和“坎齐”(Kanzi)学会了按动贴有符号的计算机键盘,或者在电子书写板上指出这些符号。据说“瓦苏”(Washoe)和“可可”(Koko,一只大猩猩)掌握了美国手语。据它们的训练者描述,这些猩猩学会了上百个单词,并能够将它们组合成有意义的句子,或者创造出新的短语。例如用“water bird”(水鸟)代表“天鹅”,用“cookie rock”(饼干石头)代表“变质的曲奇饼”。可可的训练者弗朗辛·帕特森(Francine Patterson)宣称:“语言已不再为人类所独有。”

这些声明迅速激发了公众的想象力,也成为科普书籍、新闻杂志和电视节目竞相报道的对象。例如《国家地理》(National Geographic)、《新星》(Nova)、《60分钟》(Sixty Minutes)和《20/20》都对此做了专门的介绍。看起来,这些研究不但实现了人类想与动物对话的古老愿望,而且,一张美女和猩猩促膝谈心的照片也足以唤起人们对“美女与野兽”的遐想,这成为大众媒体不可多得的卖点。因此,《人物》(People)、《生活》(Life)以及《阁楼》(Penthouse)等娱乐杂志纷纷将它们作为封面故事,还有人将它们改编成一部低劣的电影《猩猩,情人,我》(Animal Behavior),由霍莉·亨特(Holly Hunter)领衔主演。百事可乐公司也曾以此为素材拍摄了一则知名的广告。

许多科学家也变得兴奋起来。他们将这些研究成果看成是消除人类沙文主义的有益良方。我看过不少科普文章,它们将黑猩猩的语言学习标榜为本世纪最重要的科学发现之一。最近,在一本广为征引的书中,卡尔·萨根(Carl Sagan)和安·德鲁扬(Ann Druyan)将猿类动物的语言实验视作一个警告,它足以让我们重新评估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地位。

如果我们的目的是主宰一切动物,强迫它们为我们工作,穿它们的皮,吃它们的肉,同时又不感到一丝愧疚或者不安,那么我们就必须在人类与动物之间划下一道严格的界限。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让任何一个物种走向灭绝——截至目前,地球上每天有100个物种因为人类而灭绝。对我们而言,它们的损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告诉自己:这些生物和我们不一样。可见,正是这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使人类的自负心理过度膨胀。但是,像猴子或猩猩这些生灵难道就没有值得骄傲之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欣然接受自己与“萨拉”“拉娜”“坎齐”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那些猕猴,它们宁愿自己挨饿也不愿通过伤害同伴来获利。如果我们的道德观念能够达到它们的高度,我们对人类的未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因此,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如何评判我们对待猴子和猩猩的态度呢?

这段文字充满善意,但它的推理却完全错误,只有不懂生物学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我们之所以拯救其他物种,如果只是因为我们觉得它们和自己有相似之处,或者只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像个好人,这难道就是一种“谦逊”的做法吗?那么,面对那些生性凶残、自私自利的动物,那些不会让我们想到自己或自我形象的物种,我们是否就可以二话不说,将它们赶尽杀绝?如果萨根和德鲁扬是因为猩猩能够学会语言,才主张人类应该平等地对待猩猩,那他们就不是猩猩的朋友。和许多作者一样,他们都过于轻信那些训练者的话了。

和动物长期相处的人很容易高估动物的沟通能力,我的祖母贝拉(Bella)就坚持认为她的暹罗猫“鲁斯蒂”(Rusty)能够听懂英语。其实,猩猩训练者的许多说法也科学不到哪里去。大多数训练者接受的都是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学说,对语言研究一窍不通。他们过分看重小黑猩猩和人类幼儿之间的某些相似表现,进而宣称二者的能力也基本相同。过度兴奋的训练者越过科学家的头顶,迫不及待地在《今夜秀》(Tonight Show)、《国家地理》等电视节目上展示他们的惊人成果。尤其是帕特森,她找了各种借口为可可的拙劣表演进行回护,说它喜欢双关语、说笑话、打比方,或者淘气地撒谎。通常,训练者宣称他们的猩猩所具有的能力越强,他们提供给科学家进行验证的资料就越少。大多数训练者都拒绝将自己的原始资料与他人分享,瓦苏的训练者艾伦·加德纳(Alan Gardner)和他的妻子比阿特丽斯(Beatrice)曾经扬言要起诉另一位研究者,因为他在一篇重要的科学论文中使用了他们所拍电影中的几个画面(这是他唯一能够获得的原始资料)。这位研究者名叫赫伯特·特勒斯(Herbert Terrance),他和心理学家劳拉·佩蒂妥、理查德·桑德斯(Richard Sanders)、汤姆·贝弗(Tom Bever)试图让一只与瓦苏有亲戚关系的黑猩猩学会美国手语,并把这只黑猩猩叫作“尼姆·奇姆斯基”(Nim Chimpsky)[2]。他们仔细地记录、分析尼姆的各种手势,佩蒂妥与心理学家马克·赛登伯格(Mark Seidenberg)还考察了有关的录像资料,以及其他“手语”猩猩的相关数据,这些猩猩和尼姆的能力不相上下。最近,乔尔·沃尔曼(Joel Wallman)写了一部书,专门讲述这个研究项目的历史,名叫《猩猩学语》(Aping Language)。他们的调查证明了一个事实:不要相信《今夜秀》上的任何说法。

首先,这些猩猩其实并没有学会美国手语。之所以有人会得出这个荒谬的结论,是因为他们将美国手语错误地理解为一套由手势、比画构成的简单系统。事实上,美国手语是一门完备的语言,它包含复杂的音系、词法和句法。那些猩猩打出的手势根本不是美国手语。在瓦苏的训练团队中,有一位懂得手语的失聪者,他后来向外界坦承:

黑猩猩每做一个手势,我们都要在日志中把它记录下来……他们总是抱怨我没有记录下足够多的手势。所有听力正常的人都交出了长长的日志,里面包含了大量手势。他们看到的手势总是比我多……我观察得非常仔细,猩猩的手一直在不停地动。也许我忽略了什么,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的确没有看到任何手势。听力正常的人把黑猩猩的每个动作都当成手势。每当猩猩把手指放进嘴里,他们就说:“哦,它做的是‘喝’的手势。”于是,他们就给它一些牛奶……当猩猩给自己瘙痒的时候,他们就把这个动作当成“瘙痒”的手势……当猩猩伸手去抓某个东西的时候,他们就说:“哦,太神奇了!你看,这就是美国手语中的‘给’。”但这其实不是。

为了让黑猩猩的词语量能够突破100个,观察者还会将它伸出手指的动作翻译成“你”,拥抱的动作翻译成“抱”,采摘果实的动作翻译成“摘”,挠痒的动作翻译成“挠”,亲吻的动作翻译成“吻”。很多时候,同一个动作会被翻译成不同的“单词”,因为不同的观察者对这个动作会有不同理解。在黑猩猩与计算机进行互动的实验中,黑猩猩用来启动计算机的按键被翻译成了“请”。佩蒂妥推测,如果用更为严格的标准来衡量,黑猩猩的单词量只有25个左右,而不是125个。

事实上,黑猩猩的这些动作比训练者所宣扬的要有趣得多。珍·古道尔(Jane Goodall)曾经考察过这个研究项目,她告诉特勒斯和佩蒂妥,尼姆所做的每个“手语”她在野生黑猩猩身上都见到过。这些黑猩猩天生就懂得依靠手势来进行交流,而并非是学会了美国手语,掌握了一套固定的手型、动作、位置和方向的语音结构。在动物训练方面,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现象。凯勒·布里兰(Keller Breland)和他的妻子玛丽安(Marian)都是斯金纳的学生,这对夫妻非常具有商业头脑,他们将斯金纳针对老鼠和鸽子所采用的行为塑造法运用到马戏团的动物训练上,这为他们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布里兰夫妇将自己的经验写成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题目是《有机体的不当行为》(The Misbehavior of Organisms),以打趣斯金纳的著作《有机体的行为》(The Behavior of Organisms)。经过他们的训练,动物学会了将筹码塞入自动点唱机或者售货机,以换取食物作为奖励。不过,虽然训练方案完全一样,但不同的动物在摆弄筹码时都会表现出自己的本能行为:小鸡用嘴巴啄,猪用鼻子拱,浣熊则会对筹码进行搓洗。

我们在黑猩猩身上看不到一星半点的语法能力。它们的手势并没有形成像美国手语那样意义明确的动作模式,也没有表现出语体、一致性等方面的屈折变化。这种缺失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屈折变化是美国手语的一个主要方面,它可以传达到底是“谁对谁做了什么”以及其他许多信息。训练者常常宣称自己的黑猩猩懂得句法,因为它们将某几组手势放在一起来做的概率有时要高于随机的概率。而且,有些更加聪明的猩猩能够将“Would you please carry the cooler to Penny”(你能将这杯冷饮拿给佩妮吗)的意思演示出来。但是,还记得我们说过的“洛伯纳大奖赛”吗?在那个大赛中,设计精巧的计算机可以模拟人类的聊天对象。事实证明,人类很容易遭受愚弄,认为他们的对话者具有和人类一样的语言天赋。即便忽略“would”“you”“please”“carry”“the”“to”这些符号,黑猩猩也能明白这个句子的意思,它只要注意“cooler”(冷饮)和“Penny”(佩妮)这两个名词的顺序就行了。而且在许多测试中,黑猩猩连这一点都不必做到,因为对黑猩猩来说,将冷饮拿给一个人是更为自然的做法,而非将一个人拿给冷饮。确实,有些黑猩猩在执行命令方面要比两岁的孩子更加优秀,但这更多地是因为秉性,而非语法。这些猩猩接受过大量的训练,而两岁的孩子就只是两岁的孩子。

在自发的语言表达方面,黑猩猩根本不能与幼儿相比。即便经过多年的强化训练,黑猩猩的“句子”长度都不会有什么变化。然而,只要接触到其他说话者,幼儿的句子长度就会像火箭一样直线飙升。我们前面举过一个两岁孩子的例子,他可以说出“Look at that train Ursula brought” “We going turn light on so you can’t see”这样的句子。但是,接受过语言训练的黑猩猩通常只能表达出下面的句子:

Nim eat Nim eat.

尼姆吃尼姆吃。

Drink eat me Nim.

喝吃我尼姆。

Me gum me gum.

我口香糖我口香糖。

Tickle me Nim play.

挠我尼姆玩。

Me eat me eat.

我吃我吃。

Me banana you banana me you give.

我香蕉你香蕉我你给。

You me banana me banana you.

你我香蕉我香蕉你。

Banana me me me eat.

香蕉我我我吃。

Give orange me give eat orange me eat orange give me eat orange give me you.

给橘子我给吃橘子我吃橘子给我吃橘子给我你。

这些杂言乱语与孩子的句子有着天壤之别。当然,如果长时间的观察,我们也能在猩猩的手势中发现某些具有意义的随机组合,例如“water bird”(水鸟)。但是,黑猩猩的这些手势其实非常类似于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现。动物学家E.O.威尔逊(E. O. Wilson)曾经对动物的交流行为进行过总结,他提到动物交流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即“无谓的重复”。

即使将词语、音系、词法和句法等因素抛开,我们也只能从黑猩猩的手势中读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它们根本不懂语言。黑猩猩知道训练者希望它们做出手势,而且做了手势就能得到奖励。但是,它们骨子里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语言,以及如何使用语言。它们不会用这些手势进行你来我往的交流,而是随着自己的搭档一起比比画画。它们的手势常常打在身体的一侧,或者打在桌子底下,而非像标准手语那样打在胸前。黑猩猩也喜欢用脚来打手势,但没有人因为它们的生理优势而责怪它们。黑猩猩很少自发地打出手势,它们必须接受强制性的训练。它们打出的许多“句子”,特别是那些表现出某种词序的“句子”,只不过是对训练者所打手语的直接模仿,或者是对已经训练过几千次的手语规则的小小变动。它们甚至不能明白特定的手势代表的是特定的物体。多数时候,黑猩猩打出的“物体”手势往往可以指代与这个物体相关的任何场景、任何方面。例如,“toothbrush”可以指“牙刷”“牙膏”“刷牙”“我想要牙刷”或者“上床时间到了”。“juice”可以指“果汁”“放果汁的地方”或者“带我去放果汁的地方”。我们在第4章提到过埃伦·马克曼(Ellen Markman)的实验,在实验中,孩子会使用“主题”联想的方法来对图片进行分类,但在学习单词词义时,他们就会忽略主题。对他们来说,“dax”可以是一只狗或者另一只狗,但绝不可能是一只狗或者一个骨头。此外,黑猩猩很少对有趣的东西或者行为发表评论,几乎所有的手势都是用来表示自己的需求,通常是食物或者挠痒。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我两岁大的侄女伊娃(Eva),从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幼儿与黑猩猩在心智上的明显区别:一天晚上,我们全家坐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当大人们的聊天逐渐停止时,从后座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粉红色”。我顺着她的眼光看去,发现在几公里之外的地平线上树立着一块粉红色的霓虹灯。她只是对霓虹灯的颜色发表评论而已,并没有其他目的。

在心理学领域,有关“猩猩学语”的闹剧都已成为往事。尼姆的训练者特勒斯已经从一个支持者转变为揭发者。莎拉的训练者大卫·普瑞马克(David Premack)并没有说莎拉学会的是人类语言,他只是以符号系统为工具来探究黑猩猩的认知心理。加德纳夫妇(瓦苏的训练者)和帕特森(可可的训练者)远离学术圈已有十年之久。目前,只有一个研究团队还在宣称猩猩能够学会语言。休·萨维奇-伦堡(Sue Savage-Rumbaugh)和杜安·伦堡(Duane Rumbaugh)曾经承认他们的黑猩猩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但他们现在表示有一种黑猩猩能够学得更好。黑猩猩生活于西非大陆上的6片像孤岛一样相互隔离的森林中,因此,不同片区的黑猩猩在数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不断分化,以至于其中的某些群体可以被看成是另一个种类的猩猩。大多数接受训练的是“普通黑猩猩”,而坎齐则是一只“倭黑猩猩”,它学会了在电子书写板上点击视觉符号。萨维奇-伦堡认为,坎齐在符号的学习和口头语言的理解方面表现得非常出色。为什么它会比普通黑猩猩更为优秀,个中原因尚未明了,但与媒体的报道相反的是,倭黑猩猩与人类的亲缘关系并不比普通黑猩猩与人类的关系要近。据说,坎齐是在没有接受专门训练的情况下学会这些图形符号的,不过,在它母亲艰难地学习这些符号时,它曾经跟在身边旁听。此外,他们还宣称坎齐学习符号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满足需求,它还有别的目的,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最多占到4%。他们还说坎齐能够使用由3个符号组成的“句子”,但这些句子只是缺少内部结构的固定搭配,而且也并没有真正包含3个符号。这些所谓的“句子”只不过是先指出“追”的符号,再指出“藏”的符号,然后再指向要和坎齐玩捉迷藏的那个人。客气地说,坎齐的语言能力只比普通黑猩猩高出那么一丁点儿,仅此而已。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研究原本是打算将人类从自然顶端的位置拉下几个台阶,但它采取的形式却是强制其他物种模仿我们本能的交流行为,或者模仿我们所发明的其他交流模式,似乎这样就可以衡量出它们在大自然中的地位。黑猩猩无须为它们的抵触和拒绝感到羞愧,如果让人类接受训练,模仿黑猩猩的嘶吼尖叫,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种研究和上述研究一样,都没有多少科学意义。事实上,如果我们认为其他物种需要我们的干预才能表现出某种有用的能力,这才是一种自大的心理,就好比认为鸟儿需要接受人类的教育才能学会飞翔一样。

语言能力“大爆炸”只是一种错觉

所以说,人类语言与动物的交流方式有着天壤之别。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达尔文不是坚持认为生物的进化是渐进式的吗?因此,有人认为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对黑猩猩的行为做详细的考察,它们一定拥有某种形式的语言,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伊丽莎白·贝茨(Elizabeth Bates)是乔姆斯基语言学的猛烈抨击者,她这样写道:

如果语言的基本结构原则不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自下而上),也并非是派生而来的(自上而下),那么对于它的存在,我们只剩下两种可能的解释:如果普遍语法不是造物主亲手所赐,那人类一定经历过一次史无前例的突变,它相当于一次“认知大爆炸”……我们不得不抛弃近30年来以生成语言学为代表的极端主张,即认为语言是间断式进化的结果。我们必须在自己与其他物种所共享的心智材料中寻找符号和句法的藏身之所。

但事实上,如果人类语言在当今的动物界里真的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刻意用达尔文的理论来解释它的进化过程就显得多此一举。现代人类所独有的语言本能,其实就像现代大象所独有的象鼻,这并非不可理喻之物。这里面没有矛盾,没有造物主,也没有大爆炸。现代进化生物学家对一个事实感到既好笑又好气:尽管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都宣称自己相信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但他们相信的其实是一个经过改造的神学观点,即“伟大的存在之链”(Great Chain of Being)。这种观点认为,所有物种都是按照自身等级依次排列在一根链条之上的,人类则位于链条的顶端。根据这种观点,达尔文的贡献不过是揭示了这个链条形成的原因:即每个物种都是从位于它下方的物种进化而来的,而不由上帝来分派位置。许多人还依稀记得高中所学的生物知识,即由“原始”到“现代”的进化之旅,因此他们轻易地得出结论:变形虫进化成海绵、海绵进化成水母、水母进化成扁形虫、扁形虫进化成鳟鱼、鳟鱼进化成青蛙、青蛙进化成蜥蜴、蜥蜴进化成恐龙、恐龙进化成食蚁兽、食蚁兽进化成猴子、猴子进化成黑猩猩,黑猩猩进化成人类(见图10-1,为简短起见,我省略了一些中间环节)。

图10-1 错误的进化之梯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悖论:人类拥有语言,但它的“邻居”却没有任何形式的语言。我们期待的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但看到的却是大爆炸。

但是,进化并不是楼梯,而是一棵大树。我们不是从黑猩猩进化而来的,我们和黑猩猩源自同一个祖先,而这种动物已灭绝于世。同样,人类和黑猩猩的共祖也不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它和猴子一道,来自一种更为古老的动物,这种动物也已经消亡。由此上溯,我们可以为所有物种找到一个共同的祖先,即某种单细胞生物。古生物学家因此开玩笑说,“大体上说,所有的物种都已经灭绝了(一般估计为99%)”。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各种生物并不是我们的祖先,而是我们的远房亲戚。它们只是一棵大树上的细枝末叶,而这棵大树的枝杈和躯干都已不复存在。图10-2是这棵大树的简化图。

图10-2 正确的进化之树

如果将人类所在的分支放大,我们会看到黑猩猩其实是位于一个独立的亚分支上,而不是位于我们的上端。

我们也可以看到,语言很可能是在图10-3中箭头所指的位置开始出现,也就是说,语言的产生是人类和黑猩猩分道扬镳之后的事情。这导致的结果是,黑猩猩没有语言,而人类却拥有500万~ 700万年的时间来逐步进化自己的语言。事实上,我们应该把镜头进一步放大,因为物种与物种不会交配繁衍,产生新的物种。只有生物体才会相互交配,产生后代。物种只不过是谱系树上某段分枝的代称,而这棵大树实际上是由一个个生物体所组成的,例如某只大猩猩、黑猩猩、南方古猿,或者某个直立人、古代智人、尼安德特人、现代智人。

图10-3 语言出现的时间

所以说,如果最早的语言能力是出现在图10-3中箭头所指的位置,那么大致经过了35万代的世系繁衍,这种能力才成熟到现在的普遍语法的程度。由此可知,即便现存的其他物种(包括我们最近的亲戚黑猩猩)都没有语言,语言的进化也可以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地球上曾经存在过大量拥有“中等”语言能力的生物,只不过它们都灭绝了。

我们还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在当今动物界中,黑猩猩是与人类最为接近的物种,因此人们很容易遽下结论,认为它们至少也应该拥有一些原始的语言能力。但是,进化之树是由生物个体的交配繁衍所构成的,而非物种间的分合交替,因此,所谓的“与人类最为接近的物种”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我们与哪个物种的关系最为接近,完全取决于一个偶然的因素,即物种的灭绝情况。让我们沿着这个思路推导下去:假如人类学家在某个与世隔绝的高地发现了一个现存于世的“能人”群落,那么在当今自然界中,“能人”就是与我们关系最近的亲戚,这样的话,黑猩猩身上背负的压力是不是就能减轻一些呢?它们是否拥有语言能力是不是就变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了?反过来说,假如几千年前的一场瘟疫葬送了所有猿类动物的生命,那么我们是不是非要证明猴子也拥有语言,才能避免达尔文的进化学说面临危险?如果你的答案倾向于“是”,那我们不妨再做进一步的假设:假设在过去的某个时期,有一批外星人突然对灵长类动物的皮毛产生了狂热的爱好,于是他们猎杀了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除了无毛的人类。这样一来,是不是像刺猬这样以昆虫为食的动物也必须肩负起“拥有语言”的重担呢?如果这批外星人捕杀了所有的哺乳动物,或者吃掉了所有的脊椎动物,唯独放过了人类(也许是因为他们喜欢观看我们无意中向太空播放的情景喜剧),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去寻找能够开口说话的海星,或者在与海参所共享的心智材料中寻找句法的藏身之所呢(见图10-4)?

图10-4 亲缘关系[3][4][5][6][7][8][9]

显然不必,无论是我们的大脑、黑猩猩的大脑,还是食蚁兽的大脑,它们所拥有的能力完全取决于各自的神经回路,这种神经回路不会因为另一个大陆上某个物种的生存或灭绝而发生改变。上面这些假设性推论告诉我们,达尔文强调的渐进式进化针对的是生物个体的世代延续,而非现存物种之间的直线关系。我们下面将要谈到,只会咕哝乱叫的古猿不可能生出懂得英语或者奇温久语的婴儿,但它也不必这样做,因为它可以通过几十万代的世系繁衍来逐步形成这种能力。要确定语言的起源时间,我们必须观察人类、观察动物,并记录下观察结果,而不能抱着物种连续性的观念不放,脱离实际地空想答案。

廓清“进化之树”和“进化之梯”的问题,也可以让我们终止一场既无聊且无果的争论,即什么样的语言才有资格称为真正的语言。争论的一方认为,人类的语言拥有一系列特征,这些特征在其他动物身上完全看不到,如指涉性、符号的相对独立性、创造性、语音知觉的范畴性以及词序的一致性、层级性、无限性和递归性,等等。另一方则极力在动物界中寻找反例(例如虎皮鹦鹉能够区分语音,海豚和鹦鹉在执行命令的时候会留意词序,某些鸟儿可以不重复地唱出无数段旋律),然后得意地宣称人类独特性的藩篱已被打破。但是,独特性阵营并不买账,他们着重强调人类语言的其他特征,或是为人类语言添加新的特征。这种做法让他们的对手恼羞成怒,认为他们是在躲躲藏藏、转移目标。要明白这样的争论是多么愚蠢,你只要想象一场关于扁形虫是否拥有“真正视觉”的争论,或者一场关于苍蝇是否拥有“真正的手”的争论就可以得到结果。难道一定要有虹膜才算眼睛?一定要有睫毛才算眼睛?一定要有指甲才算手?谁在乎这些问题呢?这样的争论是词典编纂家的事,与科学家无关。柏拉图曾经把“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结果第欧根尼(Diogenes)把一只鸡的羽毛拔光,拎给柏拉图看。这两人的争论完全与生物学无关。

这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错误地在“进化之梯”的中间画下了一道界线,位于界线之上的物种被认为具有某种值得炫耀的特征,而界线之下的物种则没有这种特征。但是,在生命的谱系树中,眼睛、双手以及语言能力等特征是可以在任何一个分枝上出现的,也可以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在不同的分枝上,其中一些特征延续到人类身上,另一些特征则没有。这里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科学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关注的不是哪一个物种是否拥有某种真正的特征,也不是这种特征是否是拙劣的模仿或低级的伪造,这个问题关注的是这些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

生物学家对生物器官的两种相似性做了区分。一种是“同功”(analogous),它指的是一些器官虽然具有类似的功能,但却分别源自进化之树的不同分枝,因此这些器官从本质上说并非“同一器官”。教科书上经常拿鸟类的翅膀和蜜蜂的翅膀来做例子。它们都是飞行器官,而且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因为任何一种飞行器官都必须采用类似的构造。但是,它们是各自独立进化而来的,除了满足飞行的功能外,没有其他共同之处。而另一种“同源”(homologous)器官则相反,也许它们在功能上有所差别,但都源自一个共同的祖先,因此具有某种共同的结构,以表明它们是“同一器官”。例如蝙蝠的翅膀、马的前腿、海豹的鳍状肢、鼹鼠的爪子以及人类的手,它们虽然功能千差万别,但却都是由哺乳动物始祖的前肢进化而来的,因此它们共同拥有一些“非功能性”特征,例如相同的骨骼数量和相同的连接方式。要区分同功与同源,生物学家通常会考察器官的整体结构,并着眼于其中最没有实用价值的特征,因为实用的特征很可能是由不同的分枝进化而来的,分类学家将这种具有迷惑性的现象称为“趋同进化”(convergent evolution)。我们之所以推断蝙蝠的翅膀其实是手,是因为我们可以观察到它的腕部构造,并数出其中的手指关节。而且,如果大自然真的想打造出一对翅膀的话,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

由此便产生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人类语言是否与当今动物界中的某个器官具有“同源性”,即在生物学上属于“同一器官”呢?要明确这一点,仅仅依靠语序排列的相似性是毫无意义的,特别是这种相似性出现于和人类相隔遥远、且并无渊源关系的某段分枝上(比如说鸟类)。就关系而言,灵长类动物和我们最为接近,但那些猩猩训练者及其支持者却弄错了规则。假设他们最终实现了梦想,一些黑猩猩真的学会了手语,并可以自发地用它来组词造句、传情达意、描绘事物,这是否能说明人类的语言能力是由猩猩学习手语的能力进化而来的呢?显然不能,这就像海鸥的翅膀并非是从蚊子的翅膀进化而来一样。如果黑猩猩的符号系统和人类语言有什么相似之处,那也不是源自某个共同祖先的遗产。黑猩猩的符号系统出自科学家的精心设计,实验中的黑猩猩之所以去学习它,是因为这套系统可以给它们带来眼前的利益。要检验二者的同源性,我们必须找到一些标志性特征,这种特征既出现在猿类的符号系统中,也出现在人类的语言中,而且,这些特征对于交流而言并非不可或缺,因此它可以出现两次,一次出现在人类的进化历程中,一次出现在心理学家训练猩猩的实验室里。我们可以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寻找这些特征,看看猿类是否像人类一样有着标准的学习进程,从咿呀学语,到独词句阶段,再到双词句阶段,再到语法爆炸阶段。我们也可以检视语法的发展过程,看看猿类是否会发明或者偏爱词类范畴、屈折变化、X-杠句法、词根词干、改变句中助动词的位置以形成问句,以及人类普遍语法所拥有的其他特征。这些特征并不抽象,我们很容易就能识别出来。例如,当语言学家第一次接触美国手语或者克里奥尔语时,就能立刻识别出这些特征。此外,我们还可以借助神经解剖学,检查猿类的左脑外侧裂周区的功能部位,看看是否语法位于较前的区域,而词语位于靠后的区域。自19世纪以来,这一系列检查都已成为生物学的常规手段,但却从来没有人将其应用于黑猩猩的“手语”研究,虽然我们大致也能猜到最终的答案。

从0到1,语言的进化

我们说语言是在人类与黑猩猩分道扬镳之后才开始出现的,这个假说有多少合理性呢?菲利普·利伯曼(Philip Lieberman)认为没有多少。这位科学家坚信,语言的进化只表现为声道构造和语音控制的逐步改良,而非语法模块的生成。他说:“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告诉我们,进化表现为一种小规模的渐进式积累,以加强某个特定模块的现有功能,因此从逻辑上说,‘新’模块是不可能进化出来的。”目前看来,这个观点和事实完全不符。人类是从某种单细胞祖先进化而来的,这个单细胞祖先没有手、没有脚、没有心脏、没有眼睛,也没有肝脏。因此从逻辑上说,眼睛和肝脏也是不可能进化出来的。

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虽然自然选择表现为一种以增强功能为目的的渐进式积累,但这种增强并不一定是针对现有模块。它也可以以原有生理结构的某个并不明显的特征为基础,缓慢地建立一个新的模块,或者在现有诸多模块的角落、夹缝中建立一个新的模块,生物学家史蒂芬·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和理查德·勒沃汀(Richard Lewontin)将其称之为“拱肩”(spandrel)现象。这原本是一个建筑学术语,指的是两个拱门之间的空间。眼睛就是一个新模块的例子,在动物进化史上,它大约重复出现过40多次。它可能始于一个没有眼睛的生物,这个生物的某块皮肤上的细胞对光敏感。这块皮肤可能逐渐凹陷下去,形成一个球形,只在前方留有一个洞口,并长出一层半透明的物质盖住洞口等,这其中的每一步变化都让这个生物能够更好地辨别外界事物。此外还有大象的鼻子,它也是一个原本没有、后来才逐渐产生的模块。象鼻是一个全新的器官,但同源性证据表明,它是从蹄兔和大象的某个已经灭绝的共同祖先进化而来的,这种原始动物的鼻孔和上唇的部分肌肉出现了融合,然后再经过一系列极端的变化与改进,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象鼻。

语言也可能是以同样的方式进化而来的,它将灵长类动物原本没有用来口头交流的大脑回路进行翻修改造,并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进去。神经解剖学家阿尔·加拉布尔达(Al Galaburda)和泰伦斯·迪肯(Terrence Deacon)在猴子的大脑中发现了某些区域,这些区域在所处位置、神经分布以及细胞成分方面与人类的语言区域非常接近。例如,这些区域中也包含了类似韦尼克区和布洛卡区的结构,而且有一束纤维将它们连在一起,就和人类一样。这些区域并不负责猴子的叫声,也不负责它们的手势。猴子似乎是使用类似韦尼克区的区域以及相邻部位来识别声音序列,并将自己的声音与其他猴子的叫声区别开来。类似布洛卡区的区域负责控制脸部、嘴唇、舌头和喉部的肌肉,而这一类似区域的各个分区则负责接收来自大脑各个部位的信息输入,包括听觉、口舌咽喉的触觉。此外,这些区域也是所有感觉信息的交汇之地。没有人知道猴子(以及猴子和人类的共同祖先)的大脑为什么要这样安排,但是,这种安排却给了进化提供了一些可供操作的余地,由此建造出人类的语言回路。或许它正是利用了这些区域的特点——即声音、听觉以及其他信号的交汇之地。

这些区域也可能已经形成了全新的回路。神经科学家在利用电极为大脑皮质绘制功能图时,偶尔会发现一些变异的猴子。相比于一般的猴子,这些猴子的大脑中拥有一个额外的视图区。所谓视图区,就是大脑上的一块邮票大小的区域,它有点儿像一个内置的图形缓冲区,将外部世界的轮廓和动作记录在一个扭曲的图片上。一系列的基因变化复制下大脑的某个图式或者回路,重新设定它的输入与输出,并调整、校正其内部连接,就能制造出一个崭新的模块。

只有当控制神经连接的基因发生改变时,大脑才可以重新布线。这就导致了另一个错误的论断,即认为黑猩猩的手势一定类似于人类的语言。这个论断以一个发现为基础的:黑猩猩与人类的DNA有着98%~99%的相似度。这一说法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而且被不断地添油加醋,就像人们认为爱斯基摩人拥有400个与雪有关的单词一样,在最近一期连环漫画《Zippy退魔骚动》中,这个数值上升到99.9%。这种论断的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和黑猩猩一定有着99%的相似之处。

然而,遗传学家却被这种推理吓坏了,他们在公布这个研究结果的同时,就已经在着手扑灭这种论调。胚胎的构造有着十分怪异的风格,基因上的微小变化都会对生物体的最终成型带来巨大影响。1%的差异其实并不小,就DNA的信息含量而言,它相当于10兆字节的信息。这足以容纳普遍语法,而且还能腾出许多空间装载将人类和黑猩猩区别开来的其他设备。事实上,1%的DNA差异并不是指1%的人类基因和1%的黑猩猩基因存在不同,从理论上说,它可以指100%的人类基因和100%的黑猩猩基因存在差异,而每个基因的差异为1%。DNA是一套离散组合代码,因此基因中1%的DNA差异可以被看成是100%的差异,就像改变每个字节中的一个字位,或者改变每个单词中的一个字母,都会使原有文本发生100%的改变,而非10%或20%的变化一样。对于DNA来说,即便只是替换某个单一氨基酸,都会极大地改变蛋白质的形状,从而使它的功能发生彻底的变化。许多致命的遗传疾病就是这样产生的。遗传相似性的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正确绘制出进化的谱系图(例如究竟大猩猩是从人类和黑猩猩的共同祖先中分化出去的,还是人类是从黑猩猩和大猩猩的共同祖先中分化出去的),或许我们也可以通过“分子时钟”来确定分化的年代。但是,这些数据无法帮助我们了解生物体的大脑和身体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相似。

人类语言已有400万年的进化史

只有在新的回路能够对知觉与行为产生某种影响的条件下,我们祖先的大脑才有可能进行重新布线。人类的语言是如何迈出第一步的,至今还是个谜。不过,这并没有阻止19世纪的哲学家做出一些臆想式的推测,例如有人认为语言起源于对动物叫声的模仿,或者用特定的声音来模拟它们所代表的物体,语言学家因此轻蔑地将这两种推测称为“汪汪说”(bow-wow theory)和“叮咚说”(ding-dong theory)。手语常常被人认为是一种中介形式的语言,但随后科学家发现它其实和口语一样复杂。而且,手语似乎也依赖于布洛卡区和韦尼克区,它们分别与大脑皮质的发声区和听觉区靠得很近。负责抽象运算的大脑区域通常都位于处理输入和输出信息的中心地带,就此而言,语言似乎是更为基础的东西。如果一定要让我找出语言的某种中介形式,我可能会考虑多萝西·切尼和罗伯特·赛法思研究的草原猴所发出的警报声。这些警报有着不同的种类:老鹰来了是一种警报,蛇来了是一种警报,豹子来了又是另一种警报。或许像这样“半指示性”的叫声是受到大脑皮质的自主控制,并通过组合的方式制造出来,以应对复杂的情况,而且,针对这些组合叫声的分析能力可以适用于每个叫声的组成部分。不过我必须承认,这个观点和“叮咚说”一样,并没有多少证据,或者和莉莉·汤普琳认为人类说出的第一个句子是“好一个毛茸茸的背!”(What a hairy back!)一样,显得滑稽可笑。

我们同样不清楚的是,在黑猩猩与人类的共同祖先的世系表中,原始语言是在哪个阶段进化出来的,以及它是以怎样的速度发展为现代的语言本能的。许多考古学家试图根据一些历史遗迹来推测我们已经消失的祖先所具有的语言能力,例如他们所用过的石器或住过的洞穴,但这就像一则笑话所说的:一个醉汉在路灯下寻找钥匙,别人问他原因,他说因为路灯下比较亮。人们普遍认为,精细的工艺反映了复杂的心智,而这必然是得益于复杂的语言,而且,工具制作上的地域差异也是文化传递的一个表现,它依赖于一代又一代的沟通交流,而交流的工具或许就是语言。但我对此表示怀疑,因为以人类祖先的历史遗迹作为调查对象,会严重低估语言的产生时间。我们现在还能看到一些以采集狩猎为生的部落,他们拥有复杂的语言和精细的工艺,但他们的篮子、衣服、婴儿背带、飞镖、帐篷、陷阱、弓箭、毒矛都不是用石头做的。当这些部落消亡后,他们的工具很快就会分解腐烂,未来的考古学家也就无从推测出他们的语言能力。

因此,语言的第一缕痕迹很可能在阿法南方古猿(也就是著名的“露西”化石)身上就已经出现了,这是我们目前所知的人类最早祖先,距今大约400万年。当然,语言的出现还可能更早一些,只不过我们还没有找到介于人类与黑猩猩的分离时代(500万~700万年前)和阿法南方古猿时代之间的化石。时代越后,我们用来证明语言已经存在的实物证据就越多。生活在200万~250万年前的能人在洞穴里留下了一堆堆石器,这些洞穴很可能是他们集体聚居或屠宰猎物的地方。无论哪种情况,这都表明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合作意识和工艺技术。值得庆幸的是,能人也为我们留下了他们的头骨化石,这些头骨化石可以让我们看到大脑褶皱在颅内印下的浅痕。科学家发现,能人的布洛卡区所留下的浅痕大而明显,已经肉眼可及,缘上回和角回的痕迹也是如此(参见结语的大脑语言区域图)。此外,能人左脑位置的这些区域显得更大一些。不过,我们不清楚能人是不是利用这些区域来控制语言的。我们上面说过,即便是猴子的大脑中也拥有类似于布洛卡区的区域。直立人大约是在50万~150万年前从非洲迁徙到亚欧大陆的(一直抵达中国和印尼), 他们已经懂得用火,而且一路上都在使用造型匀称、做工精良的石斧。我们可以推测,这种成就一定得益于某种形式的语言,虽然我们还无法确证。

现代智人大约出现于20万年前,并在10万年前走出非洲大陆。他们的头骨已经和我们的非常相似,工具也愈发精致、复杂,并带有显著的地域特征。我们很难相信他们没有语言,因为他们的生理构造与我们完全一致,而所有的现代人都拥有语言。这一基本事实颠覆了大多数杂志文章和课堂教材所给出的数字,它们将语言的起源时间定在3万年前,即旧石器晚期的克鲁马努人绘制洞穴壁画、雕刻精美石器的时代。然而,人类的主要分支在此之前就早已分化出去,他们所有的后代都拥有同样的语言能力。因此,语言本能很可能远在石器时代晚期之前就已经形成。其实,考古学家大多对心理语言学一窍不通,他们是用错误的逻辑来推定语言的起源时间,他们希望在艺术、宗教、装饰器具和语言中找到某种统一的“符号”能力。但是,你只要看看第1章中的丹妮丝、克里斯蒂尔等低能的语言天才,以及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3岁小孩的表现,就知道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

我们可以为语言起源找到另一个精巧的物证。新生婴儿的喉头和其他哺乳动物一样,位于较高的位置,与鼻腔的后部相连,这可以使空气直接经由鼻子进入肺部,而不必经过口腔和咽喉。等到3个月大的时候,婴儿的喉头会降到咽喉的较低位置,这给了舌头来回移动的空间,从而可以任意改变两个谐振腔的形状,以便发出各种可能的元音。但是,这种变化是要付出代价的。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指出:“我们吞咽的每一粒米和每一滴水都必须经过气管的开口,冒着落入肺部的危险,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怪的事。”在海姆利克氏急救法(Heimlich maneuver)出现之前,食物哽噎一直是美国意外死亡的第六大原因,每年都要夺去6 000人的性命。此外,喉头位于咽喉深部,虽然可以使舌头靠后发出各种元音,但却会给呼吸和咀嚼带来一定的障碍。可以想见,为了满足沟通的需要,我们必须付出这些生理上的代价。

利伯曼和他的同事试图以头骨化石为基础,推测喉头和相关肌肉的分布位置,以此复原人类祖先的声道构造。他们认为,现代智人之前的所有人种,包括尼安德特人在内,拥有的都是类似一般哺乳动物的呼吸道,它们空间狭小,无法发出太多的元音。利伯曼表示,在现代智人出现之前,语言一定是无比幼稚的。但是,许多学者认为尼安德特人已经拥有比较复杂的语言,因此利伯曼的观点依然存在争议。而且,一种只拥有少量元音的语言也能很好地表达意思,[10]因此我们不能妄下结论,认为发不出太多元音的人类祖先一定缺乏语言。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语言本能的进化时间和进化方式,但还没有谈及背后的原因。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花费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证明他的自然选择理论不但可以解释身体的进化,也同样可以解释本能的进化。面对世界上各种复杂的生物特性,自然选择是唯一科学合理的解释。因此,如果语言和其他本能一样,那么它的进化就很可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你也许会认为,如果将带有争议的“语言器官理论”移植到进化论的坚实土壤之上,这对乔姆斯基来说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的确,他在某些文章中也暗示了这种关联。但是,面对达尔文的进化论,乔姆斯基更多的时候是持怀疑态度的:

把先天的心智结构发展归结为“自然选择”一点儿都不会错,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一说法并没有实质内容,无非是相信对这些现象自有自然主义的解释……在研究大脑心智进化时,我们无法猜测:一个符合人类特有的物质肌体条件的生物,除了产生生成语法以外,还有没有可能产生什么别的东西。可以认为根本没有,或者极少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谈论语言能力的进化是毫无意义的。

这个问题(语言进化)今天能不能获得解决呢?事实上,我们对这些事物的了解还微乎其微。进化论在许多问题上都非常有发言权,但在这类性质的问题上也说不上话。寻找答案的地方也许不是在自然选择理论而是在分子生物学中,在对地球上生物条件下什么种类的物质系统,最终由于物理原理的缘故,能够发展及其原因的研究中。肯定不能认定每种特性都是明确选择的。拿语言这样的系统来说,要想想象出生产它们的选择过程还真不容易。

乔姆斯基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语言器官拥有的是另一种进化方式,而这种方式与我们已知的适应于其他器官的进化方式完全不同?许多心理学家对这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观点不以为然,他们对乔姆斯基的这些论断大加挞伐,并讥讽他是一个“隐秘的创造论者”。这些人显然错了,不过我认为乔姆斯基也错了。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了解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内在逻辑。进化和自然选择并不是一回事,进化指的是物种种群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变化的原因就是达尔文所说的“有饰变的代传”(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这种观点早在达尔文所处的时代就已经深入人心,只不过当时的人们对进化的方式有着不同的解释,而这些解释现在都被证明是不可靠的。例如,拉马克(Lamarck)认为,生物体后天所获得的性状变化可以遗传给后代,而某些内在的冲动和欲望会迫使生物体朝着日趋复杂的方向发展,直至人类的产生。相对于前人而言,达尔文和阿尔弗雷德·华莱士(Alfred Wallace)的贡献在于发现了进化的独特原因:自然选择。自然选择拥有三大特点——繁殖、变异和遗传,它们可以解释任何生物的进化过程。繁殖是指某个物体可以自我复制,而它的复制品也能自我复制。变异是指这种复制并不完美,时常会出现一些错误。这些错误会让这个物体出现某些性状,导致它的复制速度快于或者慢于其他物体。遗传是指由错误而产生的性状会在此后的复制过程中重复出现,因此这一性状会在世系的传承中一直保存下来。从数学上看,自然选择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任何可以增进复制的性状都会在世代的延续中更为广泛地传播开来。因此,这一物体的各种性状看上去似乎都是为了有效繁殖而产生出来的,包括一些确实是由此而生的性状,例如从外界环境中收集能源和物质,并保护它们不被竞争者夺去的能力。这种能够自我复制的物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生物”,它们以这种方式逐步积累的可以增进复制的性状被称为“适应”(adaptation)。

看到这里,许多人都会为自己发现了进化论的致命漏洞而沾沾自喜。“瞧!这是一种循环论证。它的逻辑是:因为有些性状可以导致有效的复制,所以这些性状导致了有效的复制。自然选择就是‘适者生存’,而所谓的‘适者’就是‘生存者’。” 事实绝非如此!自然选择的理论意义在于,它联结的是两个相互独立、截然不同的概念。第一个概念是“外观设计”,它指的是,面对某种装置,一位工程师能够观察并推测出它的部件结构,以及这种部件结构所能实现的特定功能。例如,让一位光学工程师观察某种未知物种的眼球,这位工程师可以立即告诉你,这个眼球是专为摄取外界图像而设计的。它的结构就像一台照相机,拥有透明的镜头、可收缩的快门等多个部件。而且,这台成像装置并不是一个用来装点门面的古董摆设,而是寻找食物、寻求配偶以及逃避敌人的有效工具。确立了第一个概念之后,自然选择理论再用第二个概念解释这种设计的成因:生物体祖先的繁殖成功率。让我们梳理一下这两个概念:

(1)生物体的某个器官看上去是为了提高繁殖成功率而设计出来的。

(2)和它的竞争者比起来,这种生物体的祖先在繁殖上显得更为成功。

请注意,概念(1)和概念(2)在逻辑上是相互独立的,它们涉及的是不同的问题:一个是工程设计,一个是出生与死亡率。它们所谈的也是不同的对象:一个是你所关注的生物体,一个是它的祖先。你可以说一个生物体拥有的良好视力能够帮助它有效地繁殖(1),但却并不知道这种生物体(或其他生物体)的实际繁殖情况(2),因为“设计”仅仅意味着有效繁殖的可能性。某个生物体或许拥有一套精良的视觉设计,但它可能根本就没有繁殖的机会,比如说不幸被雷电击毙;相反,它的某个视力低下的亲戚却可能子孙满堂,例如同样一道闪电将这位“近视眼”的捕食者给劈死了。而自然选择理论是说:概念(2)是概念(1)的原因,即生物体祖先的“出生与死亡率”是解释生物体“工程设计”的原因,因此它并不是循环论证。

这表明,乔姆斯基对自然选择的排斥显得过于草率。他将自然选择视为一个空洞的理论,认为它只不过是从自然主义的角度对生物性状所做的某种解释。事实上,要证明某个性状是选择的结果并非易事。这个性状必须具有遗传性,它必须提高生物体在类似其祖先所处的环境下的繁殖成功率(相对于缺乏这种性状的生物体而言)。此外,这种生物体的世系传承还必须足够长久。自然选择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因此一个器官在它进化的每个阶段都必须给它的主人提供一定的繁殖优势。

达尔文强调,他的理论具有很强的预测性,而且很容易用反证法进行证明,只要我们能够发现某种性状,这种性状表现出某种设计特征,但却出现在世系传承的其他阶段,而非最末端,从而无法用它来帮助繁殖。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找出某种纯粹“为美丽而美丽”的性状,比如说一只鼹鼠进化出像孔雀一样美丽但却笨拙不堪的尾巴,但它的潜在配偶几乎都是瞎子,根本不会对漂亮尾巴产生兴趣。另一个例子是找到某种部分成形、却尚无用处的复杂器官,比如长到一半的翅膀,只有等它发展到现有的大小形状之后,才具有实际的用处。第三个例子是找出某种并非由复制产生的生物体,比如某些昆虫像水晶一样,可以在岩石中自发生成。第四个例子是发现某种对自我有害、但对其他生物体有利的性状,比如说让一匹马进化出马鞍。漫画家艾尔·凯普(Al Capp)在《莱尔·阿布纳》(Li’l Abner)中描绘了一种大公无私的动物名叫“什穆”(shmoos)。这些动物下出的不是蛋,而是巧克力蛋糕,它们也非常乐意烧烤自己,这样人们就可以吃到香酥无骨的烤肉了。一旦我们发现了一只真实的什穆,达尔文的理论就会立刻土崩瓦解。

自然选择不是语言出现的唯一解释

虽然乔姆斯基对自然选择的拒绝显得过于草率,但他的做法也揭示了一个实际问题:除了自然选择外,我们是否还能找到其他解释呢?自达尔文以后,思虑严谨的进化学家一直认为,并不是每一种有利性状都可以用自然选择来解释。当一条飞鱼跃出水面后,它最适应的行为就是重回水中,但我们不需要用自然选择来解释这一现象,只要用地心引力就足以把它解释清楚。而其他一些性状也可以用自然选择之外的原因来解释。有时,某些性状的出现并非其自身适应的结果,而是其他一些适应行为的连带后果。比如,我们的骨骼都是白色的,但这并不表示白色比绿色就有更多好处。不过,坚硬却是骨骼的一种优势,而让骨骼坚硬起来的方法之一就是用钙来建造,而钙恰好是白色的。有些时候,性状也受到它的发展历史的制约,例如我们的S形脊柱,它就是我们四肢着地的祖先所留下的遗产。

许多性状之所以无法出现,只不过是因为身体构造的限制,以及基因在构建身体时所采用的方式的限制。生物学家J. B. S.霍尔丹(J. B. S. Haldane)曾说,有两个原因使得人类不能成为天使:一个是道德的缺陷,一个是身体的构造,我们的身体无法同时容纳双手和翅膀。有时候,某些性状的产生完全是出于运气。如果某个较小的种群能够延续足够长的时间,那么所有的偶然性特征都可能被保存下来,这一过程被称为“基因漂变”(genetic drift)。例如,假设在某个时代,所有无条纹的生物体都被雷电击毙,没有留下后代。如此一来,有条纹的生物体就会统治地球,无论这种条纹是否对繁殖有利。

古尔德和勒沃汀曾指责生物学家对这些因素视而不见,一味强调自然选择的重要性。他们嘲笑这类解释就像是英国作家吉卜林所写的《原来如此的故事》(Just-so Stories),用奇幻的方式讲述各种动物的身体部位是如何形成的。虽然许多人认为古尔德和勒沃汀的批评有失公允,但他们的文章对认知科学产生了相当重要的影响,而乔姆斯基之所以怀疑自然选择无法解释人类语言的起源,也是以他们的批评为切入点的。

但是,古尔德和勒沃汀的抨击文章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有效的模式,用以解释复杂性状的进化原因。他们抨击进化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抨击那些在他们看来具有右翼色彩的人类行为理论。此外,这些批评也反映出他们日常关注的专业问题。古尔德是一位古生物学家,古生物学家研究的都是已经沦为化石的生物。他们关注的是更为宏大的生命历史,而非某个废弃已久的器官所具有的功能。比如说,当他们发现恐龙灭绝的原因是小行星撞击地球所产生的尘雾时,那些在个体繁殖上所表现出的微弱优势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而勒沃汀是一位遗传学家,遗传学家的着眼点是基因的原代码,以及它们在某个种群中的统计变化,而非这些基因所构造的复杂器官。对他们来说,“适应”只不过是一个次要因素,这就像让一个人检查某个计算机程序的机器语言,如果他不知道这个程序的具体功能,就很可能会认为这些1和0的组合完全是杂乱无章的。真正能够代表当代进化生物学主流的是乔治·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约翰·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以及恩斯特·梅耶(Ernst Mayr)等生物学家,这些人关注的是生物体的整体构造。他们有这样一个共识:自然选择在进化过程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虽然理论上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替代性的解释,但这并不代表解释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对生物性状做出任意的解释。

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盲眼钟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一书中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道理。道金斯指出,对“复杂设计”做出解释,是生物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早在达尔文之前就已备受关注,例如神学家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曾写道:

在穿过一片荒野时,假如我的脚碰到一块石头,有人问我,这石头从何而来。我也许会说,就我所知,它一直就在那儿。要想证明这个回答是荒谬的,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假如我在地上发现一块手表,有人问我,这块手表从何而来。我显然不会做出刚才那种回答,据我所知,这块表一直就在那儿。

佩利强调,手表是一种精密的设计,由许多微小的齿轮和弹簧构成,这些零件相互配合,由此实现计时的功能。然而,石头并不会自动地提炼出金属,金属也不会自动地变成齿轮和弹簧,然后相互搭配,构成某种可以记录时间的装置。因此我们不得不推断说,手表的背后一定存在某位钟表匠,他在设计钟表的时候就是以计时为目的的。相比而言,像眼睛这样的器官又比手表更加复杂,目的也更为明确。眼睛拥有一层防护性的透明角膜,一个可以聚焦的晶状体,在晶状体的焦面上有一层感光性的视网膜,眼睛还拥有一层根据光亮程度而直径变化的虹膜,一组协调双眼运动的肌肉,以及一套识别轮廓、颜色、运动和纵深的神经回路。假如不去探究眼睛的设计目的,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它的构造方式,这也是为什么眼睛和照相机看上去如此相似的原因所在。如果手表背后有一个钟表匠,照相机背后有一个制作照相机的人,那么眼睛背后也应该有一个设计者,那就是上帝。现代生物学家对佩利的论证过程没有意见,他们不同意的只是最后的结论,而达尔文之所以成为彪炳史册的生物学家,就是因为他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些“极其完美和复杂的器官”是如何通过单纯的自然选择进化而来。

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自然选择不仅仅是创造论的一个科学替代品,它是除创造论之外,唯一可以解释像眼睛这样复杂的器官是如何进化而来的理论。为什么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呢?要么是自然选择,要么是上帝?这是因为,对于任何一种具有视觉功能的装置(例如眼睛)而言,它的组合成型都是一个低概率事件。如果我们将某些东西随意组合在一起,即便这些东西是一些身体部件,也不可能产生出一个能够聚集图像、调节光线、识别轮廓和纵深边界的装置。构成眼睛的各个部件似乎是依据某种明确目的而组合成型的,这个目的就是“观看”。但是,如果不是上帝的话,这个目的又来自于谁呢?除上帝之外,还有谁能为让人拥有良好的视觉而设计出精密的眼睛呢?自然选择的强大之处,就在于它能够解决这个矛盾。我们之所以拥有视力良好的眼睛,是因为我们一代代的祖先都比他们的竞争对手看得更清楚一些,这使得他们能够更为有效地繁殖。这些随机的改良被一点点地保存下来,并经过无数代的组合、提炼,使得我们的眼睛变得越来越好用。无数代的祖先在视力上的微小优势最终进化出了拥有绝佳视力的现代生物。

换句话说,自然选择是唯一能够对生物体的世代传递进行正确引导的进化方式,它可以确保一个没有眼睛的机体经过无比漫长的中间阶段,最终演变成视力清晰的机体。相比之下,自然选择之外的其他方式则只能采取随机的手段。然而,由于基因漂变而导致特定的基因恰巧组建出一双锐眼的概率是极其微小的。虽然地心引力可以让飞鱼落入宽广无垠的大海,但仅靠地心引力是无法让飞鱼胚胎的相关部件落入正确的位置以构建一个眼睛的。当某个器官开始进化时,一些相连的组织或者夹缝部位会顺道搭个便车,例如S形的弯曲就是脊柱直立发展的副产品。但是我敢打赌,这些夹缝部位绝不可能碰巧形成一个拥有晶状体、虹膜和视网膜的完美眼睛,这无异于一阵飓风刮过垃圾场,结果掀起的垃圾正好组装成了一架波音747。出于这些原因,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不仅是关于地球生命形态的正确解释,也必定是对宇宙间我们愿意称之为“生命”的任何一种存在形式的正确解释。

此外,正是由于适应的复杂性,导致复杂器官的进化过程显得异常缓慢,使其表现为一种渐进式的发展。这并不是说大规模的突变和快速的变化违背了进化的法则,而是因为复杂的工程需要各个精细部件之间的严密配合,如果这个工程是由随机的变化积累而成的,那么这些变化最好是小规模的改变。复杂器官必须以渐进的方式一点一点地进化出来,就像钟表匠不会用大铁锤来装配手表、外科医生不会用菜刀来实施手术一样。

人类语言能力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哪些生物性状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哪些性状是其他进化过程的产物,那么语言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呢?在我看来,答案非常明显,因为本书论及的所有问题都在说明语言本能的适应复杂性。语言本能由多个零件构成:一套名为句法的离散组合系统,专门负责构建短语;一套名为词法的离散组合系统,用以创建单词;一部海量的心理词典;一个经过改良的声道;一系列音位规则和结构;语音知觉、剖析算法和学习机制。在这些零件之下,是一个个结构精密的神经回路,而它们又是由一系列控时精准的基因事件铺设而成的。这些神经回路让我们拥有了一种非凡的天赋:我们可以通过调节呼出的气流,将无数清晰完整的想法从自己的脑中传送到他人脑中。这种天赋显然对繁殖十分有利,我们只要想一想小汉斯和小弗里茨的不同遭遇就能明白这一点了:大人叫他们不要在火边玩,也不要去惹剑齿虎,结果听话的小汉斯活了下来,而不听话的小弗里茨却命丧虎口。如果我们只是随机地将神经网络连在一起,或者胡乱地构建一个声道,我们绝不可能得到一个具备众多功能的系统。和眼睛一样,语言本能也是一个足以引起我们赞叹的、拥有如此完善的构造和相互适应性的器官,因此也被深深地打上了大自然的设计者——自然选择的烙印。

乔姆斯基认为语法是一种复杂的设计,但却对产生这种设计的自然选择表示怀疑,那么他心中的选项究竟是什么呢?乔姆斯基反复提到物理规律的作用:就像飞鱼不得不落入水中、由钙构成的骨骼必然是白色一样,人类的大脑也是被迫装有负责普遍语法的神经回路的。他写道:

这些技能(比如说学习语法)很可能是大脑结构特性的副产品,而这些特性乃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发展出来的。这些被进化选中的特性也许包括:较大的体积、更多的皮质面积、大脑半球的功能特化,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想见的特性。在进化过程中,大脑也完全可能拥有其他各式各样的特性,但最终却未被选中。这并非一个奇迹,而只是进化的正常工作。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在人类进化的特定条件下,当多达10亿的神经细胞被放入一个篮球大小的空间里时,物理规律是如何起作用的。

我们的确不知道物理规律是如何作用于大脑的进化的,就像我们不知道当飓风刮过垃圾场时,物理规律会发挥怎样的作用一样。但是,如果说是物理规律导致人类大脑拥有特定的大小和形状,并使之以某种未知的方式发展出负责普遍语法的神经回路,这种可能性却近乎为零,其中的原因有很多。

从微观层面看,有哪一种物理规律能够使得数以百万计的表面分子相互合作,通过引导各自的轴突沿着错综复杂的胶质细胞生长牵连,最终形成一个能够处理语法规则、满足人类语言交际功能的神经回路呢?绝大多数由此形成的大型神经网络只能产生出一些其他的东西,例如蝙蝠的声呐系统、鸟类的筑巢行为、动物的求爱舞蹈,而且更有可能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神经噪声。

我们再从大脑的层面来说明这个问题。的确,在有关人类进化的文章中(特别是古人类学家所撰写的文章),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说法:进化选择了较大的大脑。依据这个前提,人们会很自然地得出结论,认为人类的各种计算能力都是大脑发展的副产品。但是,只要你细想一下,就会立刻发现这个说法其实是因果倒置。为什么进化要选择一个大大的脑袋呢?它不但臃肿累赘,而且耗费巨大。一个大头生物终身都要承受大头给他带来的所有弊端,就像在笤帚竿上顶一个西瓜,或者像穿着羽绒服原地跑步那样难以保持平衡。而且对女性来说,她还必须面对分娩大头婴儿的痛苦。如果能自己选择,任何人都愿意挑一个小脑袋。所以说,对强大计算能力(包括语言、认知、推理等)的选择导致我们顺带拥有了一个大头,而不是相反。

但是,即便我们拥有一个大头,语言能力也不会像飞鱼落水那样从天而降。侏儒症患者就拥有语言能力,虽然他们的脑袋比篮球要小得多。脑积水患者也拥有语言能力,尽管他们的大脑被挤压成各种形状,有时就像一层薄薄的椰子肉,贴在脑壳的内侧,但他们的智力和语言能力却与常人无异。与此相反,那些特定型语言障碍患者的大脑在大小、形状上都十分正常,而且拥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就像高普尼克研究的那个小孩,他在数学和计算机方面均表现优异)。所有证据都表明,语言的产生取决于大脑内部微型电路的精确布线,而与大脑的体积、形状以及神经元的堆积方式无关。冷酷无情的物理规律不可能帮我们搭建起这个回路,使我们能够用语言相互交流。

顺带一提的是,虽然我们将语言本能的基本设计归因于自然选择,但这并不表示自然选择就是一道神符,可以用来“解释”所有性状。在《扔石头的玛利亚》(The Throwing Madonna)一书中,神经学家威廉·卡尔文(William Calvin)对左脑控制右手,并由此控制语言的特征进行了解释。他认为,雌性原始人常常将婴儿抱在左边,因为母亲的心跳声会让婴儿安静下来,但这也迫使母亲必须用右手投掷石块,捕杀小猎物。长此以往,人类就变成了一种“右手-左脑”型的生物。然而,这个解释完全是一种凭空想象。在所有的狩猎社会中,打猎都是男人的事,与女人无关。而且,根据我儿时的经验,要用石块打中一只猎物并不容易。卡尔文笔下的这位“玛利亚”根本无法打到猎物,这就像让棒球明星罗杰·克莱门斯(Roger Clemens)一手抱着扭来扭去的婴儿,一手投出快球一样。在那本书的第二版中,卡尔文向读者解释说他只是为了开个玩笑。他试图表明,这个故事与适应主义者的其他更为严肃的解释没有本质差别。但是,无论这种说法是善意的嘲讽还是严肃的解释,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扔石头的玛利亚”与适应主义者的正统解释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它不但可以被日常经验和工程理论所证伪,而且在理论上也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自然选择是对必然现象的解释。即便大脑的确存在偏侧化特征,它偏向左侧的事实也并非是一个必然现象,因为它还有50%的概率偏向右侧。我们无须绕一个大弯,用自然选择理论说明左脑的功能特征。只要从概率的角度出发,就可以圆满地解释这一现象。这个例子完美地揭示了自然选择的逻辑是如何将正统的选择理论与那些“想当然的故事”区分开来的。

出于公平起见,我们也必须承认,虽然我们认定语言能力是依靠自然选择而进化出来的,但在论证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碰到了不少问题。不过,我和心理学家保罗·布卢姆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正如P. B.梅达沃所说,语言的最初形式绝不可能像麦考利勋爵(Lord Macaulay)说出的第一句话那样典雅精练。据说麦考利还是幼儿的时候,有一次被茶水烫伤,结果他对照顾他的人说道:“感谢您,夫人,痛苦已经大为减轻。”如果语言是缓慢进化而成的,那么它必然存在一系列的中介形式,而且每种形式都应具有使用价值,但这也引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语言必须要有另一个人的参与才能实现交流,那么第一位语法突变者到哪里去寻找聊天对象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由于遗传的作用,在这个人的兄弟姐妹和子女中,有50%的人都拥有这个新的基因。不过,我们还能找到一个更为合理的答案:即便缺少新兴的语言回路,他的邻居也可以依靠自己的综合智商,理解这位突变者所说的部分意思。虽然我们无法对“打滑撞车医院”这样的字串进行语法剖析,但却可以大体猜出其所要表达的意思。同样,凭借相似的单词和一定的背景知识,说英语的人也能基本读懂意大利语报纸上所刊载的新闻。如果某位语法突变者表现得过于杰出,别人就算绞尽脑汁也未必能理解他的意思,这就会对别人形成压力,迫使他们进化出一套相应的系统。这套系统可以对语法进行自动剖析,从而缩小与语法突变者之间的差距。正如第7章所言,自然选择会将一些经由后天习得的技能强行植入大脑。在每一代人中,那些能言善辩者和善解人言者总是能获得更多好处,而自然选择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提升人类的语言能力的。

第二个问题是,中介形式的语法会是什么样子呢?贝茨写道:

我们是否可以想象出某条语法规则的原始形态,比如关于在内嵌分句中提取名词短语的相关规定呢?如果我们说某个生物拥有半个符号,或者3/4个规则,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单一符号、绝对规则和模块化系统必须以整体的方式来获得,要么全有,要么全无——这个过程只能用创造论来解释。

这个问题问得十分奇怪,因为它完全是从字面意思出发,认为达尔文的说法是一个器官必须由小到大,一部分一部分地(例如1/2、3/4等)进化成型。贝茨的反问就像是问一个拥有半个脑袋或者3/4个手肘的生物会是什么样子。事实上,达尔文的观点是,器官的进化是由简趋繁,最终产生出更为复杂的结构。而且,一种处于中介阶段的语法形式也是不难想象的,它拥有的符号或许不多,规则的运用或许不太可靠,模块的规则也可能非常有限。德里克·毕克顿在最近出版的一本书中对贝茨的问题做了更为具体的回答。他将黑猩猩的手势、皮钦语、儿童的双词句,以及吉妮和其他错过语言关键期的狼孩所说的零星、破碎的语言统称为“原始语”(protolanguage)。毕克顿认为,直立人所说的就是这种原始语。显然,这种相对粗糙的语言与现代人的语言本能还存在巨大的鸿沟,毕克顿由此做出一个惊人的推断:在某位原始女性(即非洲夏娃)身上曾经发生过一次基因突变,这个突变启动了语法回路,改变了头骨的大小、形状,并重塑了人类的声道。不过,我们只需在意毕克顿的前一个观点,而不必理睬他的后一个假设(这个假设就像是说一阵飓风刮出了一架波音747)。无论是牙牙学语的幼儿、皮钦语的使用者,还是新移民、观光客、失语症患者,以及电报和新闻标题,他(它)们的语言形式都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世界上存在着诸多可供使用的语言形式,这些形式在有效性和表现力上有高有低,从而构成了一个连续统一、不断发展的庞大体系,而这正符合自然选择理论的要求。

第三个问题是,语言本能进化的每个阶段(从头到尾)都必须增强我们的适应性吗?普瑞马克写道:

我将为读者重现原始人的生活情景,以说明语言的递归性特点并不符合“适者生存”的原则。据推测,语言大概是在人类(或类人猿)围猎乳齿象的时代开始出现的……假设我们的某位祖先蹲坐在篝火旁,对他的同伴说出了下面这段话:“当心那只被鲍勃打伤了前腿的小猎物,当时鲍勃把自己的长矛忘在了营地,因此他向杰克借了一根不太锋利的长矛,然后从侧面击中了它。”这种长篇大论的能力是否会给他带来极大的好处?

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人类语言是一种尴尬的现象,因为它异常强大,完全超出了适应的必要。在讨论猎捕乳齿象等问题时,一个拥有简单映射规则的语义语言,例如黑猩猩的手语,似乎就已具备所有优势。对这类讨论而言,句法类别序列、结构依存性原则,以及递归性等特点都是过于强大的武器,这未免过于荒谬了。

这段话让我想起犹太人的一句话:“怎么了?新娘太漂亮了吗?”这种反对就像是在说明猎豹不必跑那么快,老鹰的眼力不必那么好,或者大象的鼻子实在是大材小用。不过,我们还是有必要解释这个疑问。

首先,我们必须记住,自然选择不需要太大的优势。只要时间足够漫长,即便是微小的优势也能带来极大的好处。假设一只老鼠面临着增长个头的选择压力,这种压力并不算大,它的后代只要增大1%,就能获得1%的繁殖优势。简单的计算表明,只需经过数千代的繁衍,这只老鼠的后代就会长得和大象一样大,而这在进化看来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其次,如果现代的狩猎部落可以作为参照,那么我们的祖先就不是只会咿呀乱语的穴居人,他们讨论的问题也不只限于有哪一只乳齿象需要躲避。这些狩猎者是出色的工匠和优秀的业余生物学家,他们对生活周期、自然生态以及赖以生存的动植物了如指掌。对于这样一种生活模式,语言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出一个智力超群的物种,这个物种的成员个个独来独往,完全自力更生,无须与他人交流,但这实在是太浪费了!如果能与亲朋好友交换来之不易的生活经验,这必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好处,而语言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

可见,为了准确交流信息(例如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谁对谁做了什么)而设计的语法装置并非是在“高射炮打蚊子”。尤其是递归性,它的用处十分明显,完全不像普瑞马克说的那样仅限于制造啰唆的短语。如果没有递归性,你就无法说出“the man’s hat”(男人的帽子)或者“I think he left”(我认为他离开了)这样的语句。记得前文说过,所谓的“递归性”,就是一种能够在一个名词短语中嵌入另一个名词短语,或者在一个从句中嵌入另一个从句的能力。它的规则极其简单,例如“NP → det N PP”和“PP→P NP”。有了这种能力,每个说话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准确地描绘出所谈的内容。这种能力会对语义产生极大的影响,它能让你明白你是该走“大树前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is in front of the large tree),还是该走“大树后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the large tree is in front of),才能到达某个遥远的地方。它也能让你明白那个地方是有“你可以吃的动物”(animals that you can eat),还是有“可以吃你的动物”(animals that can eat you)。它还能让你了解那个地方的水果是“熟了”(fruit that is ripe)、“熟透了”(fruit that was ripe),还是“要熟了”(fruit that will be ripe),以及你是需要“走三天才能到那里”(you can get there if you walk for three days),还是你“到那里之后还要走三天”(whether you can get there and walk for three days)。

再次,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人们都必须依靠合作互助来谋求生存,并通过交流信息、互换承诺来形成联盟,这也使复杂的语法有了用武之地。它可以让你明白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给我一些水果,我就给你一些肉”,还是“你应该给我一些水果,因为我给过你一些肉”,还是“如果你不给我水果,我就要讨回我给你的肉”。同样,递归性也并非一个强大到不可理喻的工具,正是在它的帮助下,像“她认为他是在和玛丽调情”这样的闲言碎语才会漫天飞,这可是人类的通病。

但是,信息交流真的能够催生出精致烦琐的复杂语法吗?或许可以。当各位死敌为了生存而展开“军备竞赛”时,进化往往会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能力,例如猎豹和瞪羚之间的竞争。一些人类学家认为,推动人类大脑不断进化的因素主要是与社交对手所展开的智力较量,而不是技术的发展或环境的改善。毕竟,投掷一块石头或者采摘一颗草莓并不需要多少脑力,可是当面对一个与自己智力相当、但却充满敌意的生物时,要猜透他的心思并以智取胜就不太容易了。这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而认知能力的比拼显然会促进语言能力的发展。在所有文化中,社会交往都是依靠劝说和争论来实现的。一个句子的措辞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选择结果。因此,如果一个人具有较高的语言能力,可以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让对手欣然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或者能够识破他人的花言巧语,并采取巧妙的对策来说服对方,他无疑就会受到进化的青睐。

最后,人类学家指出了一个现象,部族中的首领往往都是天才的演说家,而且也大多妻妾成群,这对于任何一个怀疑语言能力与达尔文学说无关的人来说,都是一个绝好的提醒。我猜想,在史前人类的世界中,语言一定是与政治、经济、科技、家庭、性和友谊等对个体繁殖极为重要的因素交织在一起的。他们和我们一样,无法忍受像“我泰山,你珍妮”这样的粗糙语法。

语言独特性所引起的各种纷扰其实是很可笑的。比如,有人为了抬高动物的地位而强迫它们学习人类的交流方式。又比如,有人一方面极力主张语言具有先天性、复杂性和实用性等特征,但另一方面却否认它是自然选择的产物。为什么语言被我们看得如此重要呢?尽管它使得散布于世界各地的人类肆意地改变着地球的面貌,但是,与堆积起巨大岛屿的珊瑚虫、改变了地球整体土质的蚯蚓,或者在远古时代第一次向大气层释放氧气的细菌比起来,人类的这种能力难道就更加了不起吗?为什么懂得说话的人类就一定比大象、企鹅、海狸、骆驼、响尾蛇、蜂鸟、电鳗、枯叶虫、巨杉、捕蝇草、蝙蝠、深海灯笼鱼更加特别?在这些物种中,有些具有非常独特的性状,有些则没有,而这仅仅取决于它们的近亲是否已经灭绝。达尔文强调了所有生物在谱系上的关联,但进化是一种有饰变的代传,自然选择不断地对身体和大脑进行加工改造,使它们能够适应无数不同的环境。对达尔文来说,这正是“生命景观的壮丽之处”:“在这个行星按照万有引力的既定法则循环往复运行的同时,无数最美丽、最奇特的类型从一个如此简单的开端进化而来,而且现在还在继续进化。”

[1]?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美国黑人萨克斯演奏家,擅长在复杂的旋律中加入即兴的成分,绰号“大鸟”(Bird)。——译者注

[2]?借以嘲笑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译者注

[3]?露西(Lucy),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一具阿法南方古猿的化石。露西生活的年代是320万年之前,是目前所知人类的最早祖先。——译者注

[4]?爪哇人(Java Man),1890—1892年在中爪哇梭罗河边相继发现的晚期猿人化石,是最早发现的直立人化石。——译者注

[5]?弗雷德·菲林斯通(Fred Flintstone),美国动画片《摩登原始人》(The Flintstones)中的男主人公。

[6]?艾利·欧欧普(Alley Oop),科幻小说《戈勃林禁区》(The Goblin Reservation)中的角色,是一个被带到未来的“现在”的尼安德特人。——译者注

[7]?马吉拉大猩猩(Magilla Gorilla),美国同名经典动画片中的主人公。——译者注

[8]?邦朱(Bonzo),电影《君子红颜》(Bedtime for Bonzo)中的一只黑猩猩。——译者注

[9]?洛·史都华(Rod Stewart),英国著名摇滚歌手,以独特的形象与嗓音闻名乐坛。——译者注

[10]?该句的原文为“e lengeege weth e smell nember ef vewels cen remeen quete expresseve”,即将“a language with a small number of vowels can remain quite expressive”中的所有元音字母都替换为“e”。——译者注

如涉及版权,请著作权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或支付费用事宜。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