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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孩子天生会说话

2020年9月23日  来源:语言本能 作者:(美)史蒂芬·平克 提供人:pigu61......

所有的婴儿都是带着语言能力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3~4岁就能自如运用语言。声音环境、母亲式语型、父母的回应与自我实践,是儿童学会语言的3大要素。人的语言能力与大脑发育是直接相关的。婴儿大脑的代谢能力,在4岁左右达到峰值。6岁之前,是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


1985年5月21日的《太阳报》(The Sun)上醒目地刊登着下面这则吸引眼球的新闻标题:

BABY BORN TALKING——DESCRIBES HEAVEN

Incredible proof of reincarnation

生下来就会说话的婴儿——描绘天堂之美

轮回真的存在,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标题让我眼前一亮,它似乎是“先天语言说”的完美证明。这则新闻写道:

“天堂的生活奇妙无比。”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这样说道,令助产医生目瞪口呆。毫不夸张地说,这位名叫娜奥米·蒙特福斯科(Naomi Montefusco)的婴儿是唱着天堂颂歌降临人间的。这一神迹震惊了整个产房,一位护士被吓得高声尖叫,夺路而逃。“天堂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温暖、宁静,”娜奥米说,“你们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儿来呢?”婴儿的母亲,18岁的特雷莎·蒙特福斯科(Theresa Montefusco)见证了这一切,她当时只接受了局部麻醉……“我清楚地听见她描绘天堂的情景,说那里的人不用工作,不用吃饭,也不用操心穿什么衣服,他们除了称颂主名,什么也不用做。我极力想爬下产床,跪地祷告,但护士不让我这样做。”

当然,科学家不会轻信这样的报道,任何重要的科学发现都必须得到反复验证。1989年10月31日,《太阳报》又登载了一个类似的“科西嘉奇迹”,不过这一次发生在意大利的塔兰托(Taranto),标题为《生下来就会说话的婴儿——描绘天堂之美:婴儿的话证明了轮回的存在》(BABY BORN TALKING-DESCRIBES HEAVEN Infant’s words prove reincarnation exists)另一个“证据”来自1990年5月29日的报道:《婴儿开口说话:我是纳塔莉·伍德的转世化身》(BABY SPEAKS AND SAYS: I’M THE REINCARNATION OF NATALIE WOOD)。1992年9月29日,《太阳报》再次刊登了相似的报道,内容和前几则大同小异。1993年6月8日,《太阳报》又找到了一个关键“证据”:《神奇的双头婴儿证明轮回的存在:一个脑袋说英语,另一个脑袋说古拉丁语》(AMAZING 2-HEADED BABY IS PROOF OF REINCARNATION: ONE HEAD SPEAKS ENGLTSH-THE OTHER ANCIENT LATIN)。

为什么娜奥米的故事只能出现在杜撰的新闻里,而绝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呢?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孩子都要等到1岁之后才能开口学话,到1岁半时才懂得将单词组合起来,而直到2~3岁左右才能流利地说出合乎语法的句子。在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是否应该追问一下,孩子们为什么要花费如此长的时间才能学会说话?当一个3岁的孩子用语言描绘他所身处的世界时,他的表现是否和那些“生而能言”的婴儿一样,是一个奇迹?

儿童是学习语言的天才

所有的婴儿都是带着语言能力降生于世的,我们可以通过精巧的实验(详见第2章)来证明这一点。前面说过,实验人员向婴儿反复发送某种信号,直到婴儿产生厌倦,然后再改变发送的信号,如果婴儿重新兴奋起来,这就说明他能够发现其中的差别。

THE

INSTINCT

LANGUAGE

语言认知实验室

由于耳朵不能像眼球一样随意转动,心理学家彼得·艾玛斯(Peter Eimas)和彼得·朱斯科(Peter Jusczyk)设计了另一个方法,以考察一个月大的婴儿的听觉兴趣。他们让婴儿吮吸一个特制的奶嘴,奶嘴里安装了一个与录音机相连的开关,因此婴儿每吸一下奶嘴,录音机就会播放一个“ba”音。随着婴儿的不断吮吸,录音机开始机械而单调地发出“ba、ba、ba、ba…”的声音,婴儿逐渐变得厌倦起来,吮吸频率也变得越来越慢。但如果音节忽然换成“pa”,婴儿的吮吸就会变得更加急促,以便听到更多的音节。而且,婴儿动用的是语音知觉这个第六感,而不是仅仅将这些音节理解为纯物理的声音。比如说,两个不同音质的“ba”并不会改变婴儿的听觉兴趣。此外,婴儿也能从听到的整体音节中还原出不同的音素,比如“ba”中的[b]音。和大人一样,当一个音出现在短音节中时 ,婴儿会将它听成[b]音;但如果出现在长音节中,则会将它听成[w]音。

婴儿天生就具备这种能力,而不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肯尼亚基库尤族和西班牙的婴儿能够区分英语中的“ba”和“pa”,而他们的父母却不行,因为基库尤语和西班牙语中并没有这两个音。不到6个月的英国婴儿可以分辨捷克语、印地语和因斯列坎普语(一种美洲土著语言)中的特有音素,但成年英国人即便接受500次的语音训练或者学习一年多的大学课程,也做不到这一点。如果将音节中的辅音分离出来单独呈现,成人的耳朵是可以分辨的,但他们无法将其作为音素区分开来。

《太阳报》的报道在细节上语焉不详,但我们可以推测的是,既然娜奥米的话可以被身边的人听懂,那么她说的一定是意大利语,而非原世界语或者古拉丁语。其他的婴儿在降临人间时也携带着一定的母语知识。心理学家雅克·梅勒尔(Jacques Mehler)和朱斯科的一个实验显示, 4天大的法国婴儿在听到法语时比听到俄语时吮吸得更为有力,而且,当录音机播放的声音从俄语转为法语时,他们的吮吸兴趣会得到更大的激发,但如果是从法语转为俄语,吮吸的兴趣则没有这么大。不过,这并不能证明轮回的存在。在怀孕期间,孕妇说话时的音调能够透过身体传到子宫。如果对播放的语音进行电子处理,将其中的辅音和元音遮蔽,只保留原有的音调,婴儿还是更偏爱法语。但是,如果保留语句中的元音和某些辅音,但破坏其原有的音调,婴儿对法语和俄语的区别态度就不复存在了。这个实验同样也不能证明法语的“先天美感”,因为不以法语为母语的婴儿对法语没有感觉,而以法语为母语的婴儿也不能区分意大利语和英语。这些婴儿一定是在子宫里或者出生伊始就掌握了一定的法语韵律(即法语的音调、重音和节奏)。

在降生的第一年里,婴儿继续进行着母语语音的学习。到6个月时,他们开始将母语中认定为一个音素的不同的音合为一类,同时将母语中认定为不同音素的音区分开来。到10个月时,他们不再是普世主义的“音韵学家”,而是变得和父母一样,只有捷克或因斯列坎普的婴儿才能分辨捷克语或因斯列坎普语的音素。婴儿的这种转变发生在他们说出或者理解第一个单词之前,因此他们的学习并非是依靠语音和语义的关联。也就是说,婴儿之所以能够区分“bit”和“beet”这两个音,不可能是因为他明白二者代表不同的意思,因为他还不懂得任何单词。婴儿一定是对声音进行了直接分类,通过校正自己的语音分析模块来对应母语中的音素,而这个模块正是单词和语法系统的学习端口。

在出生的第一年里,婴儿也开始启动自身的言语生成系统。首先,根据生物学上的胚胎重演律,生物在个体发育过程中会重演其祖先在进化过程中的各个发育阶段,因此新生儿的声道看上去更像哺乳动物的声道,而与人类不同。他们的喉头位置较高,就像潜望镜一样向上延伸,与鼻腔通道相连,这使得婴儿在吞咽食物时可以通过鼻子呼吸。3个月后,喉头下降到咽喉的位置,舌头后部的空腔(即咽部)因此增大,这使得舌头可以向前、向后自由移动,从而可以像成人一样制造出各式各样的元音。

在婴儿出生的头两个月,没有什么值得语言学家关注的事情发生。这个时期的婴儿在呼吸、进食或者烦躁的时候会发出哭声、咕哝声、出气声或者吧嗒吧嗒的声响。即便长到3个月大,这种情况也没有太大改观,只是多了一些咯咯的笑声。到5~7个月的时候,婴儿开始以发出各种声音为乐,而不仅仅用它们来表达自己身体或情绪上的状态。他们逐渐发出各种吸气音、蜂音、滑音、颤音、咝音和爆破音,听起来就像元音和辅音。等到7~8个月时,婴儿突然开始发出真正的音节,例如“ba-ba-ba”“neh-neh-neh”“dee-dee-dee”。这些声音在所有语言中都是一样的,而且构成这些声音的音素和音节模式也都一样。到1岁的时候,婴儿已经可以进行音节的变换,例如“neh-nee”“da-dee”“meh-neh”,并且能够咿咿呀呀地乱说一气,听起来就像真正的句子。

近年来,儿科医生通过气管插管的方法救活了许多呼吸异常的婴儿(这些儿科医生通常是在猫身上做试验,因为猫的气管与人类非常相似),他们也会通过手术的方法在婴儿喉头之下的气管部位打开一个口子。结果,这些接受治疗的婴儿在牙牙学语阶段无法发出浊音。等到第二年气管恢复正常之后,这些孩子在语言发展上会落后很多,不过他们最终会赶上同伴,不会留下终身缺陷。失聪儿童的牙牙学语阶段开始得更晚,也更为简单。不过,如果他们的父母使用的是手语,他们便会“牙牙学手”,而开始的时间和正常儿童没有两样。

为什么牙牙学语是如此重要呢?婴儿学习说话,就像是一个成年人面对着一台复杂精密的音频设备,上面满是没有标明功能的旋钮和开关,而且又没有使用说明书。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只能使用黑客所谓的“frob”手段,即漫无目的地上下移动按钮,看看会发生什么。婴儿天生就拥有一套给定的神经指令,可以前后左右地移动发音器官,以制造千差万别的声音效果。通过聆听自己的咿呀之声,婴儿实际上是在为自己撰写发音说明书。他们必须掌握的是,如果要产生语音上的某种变化,应该移动哪一块肌肉,应该怎样移动这块肌肉,以及应该移动多大的距离。这是他们模仿父母语言的先决条件。受到婴儿的启发,不少计算机科学家认为,一台合格的机器人应该懂得观察自己的咿呀乱语所引起的效果,从而了解自身发音组件的内部软件模型。

1岁,理解并说出单词

在快到一岁的时候,婴儿开始理解单词。大概在满一岁的时候,他们开始说出单词。这些单词通常都是一个一个孤立地说出的,这种“独词句阶段”(the one-word stage)大概会持续两个月到一年的时间。近一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地的科学家都在记录婴儿说出的第一个单词。他们记录的结果都大同小异,其中一半的单词都与物体有关:包括食物(果汁、饼干)、身体部位(眼睛、鼻子)、衣物(尿布、袜子)、交通工具(汽车、船)、玩具(娃娃、积木)、家庭用品(瓶子、电灯)、动物(狗、猫)、人物(爸爸、宝宝,以及我侄子说出的第一个单词“蝙蝠侠”)。此外还有一些表示行为动作以及日常起居的单词,比如“up”(起来)、“off”(走开)、“open”(打开)、“peekaboo”(躲猫猫)、“eat”(吃)和“go”(走),以及一些修饰语,比如“hot”(热)、“cold”(冷)、“dirty”(脏)、“more”(更多)、“allgone”(都没了)。最后是社会交往中的常用词,比如“yes”(是的)、“no”(不是)、“want”(想要)、“bye-bye”(再见)和“hi”(嗨)。其中有少数口语虽然是由好几个单词组成,但却是以“句素”(记忆模块)的形式出现的,例如“look at that”(看那个)、“what is that”(那是什么),而不是像成人一样将它们理解为词法规则的产物或者句法构造的元素。在独词句阶段,有些孩子最先说出的是物体的名称,有些孩子最先说出的是社会交往用语,其中有很大的差异。心理学家耗费了许多精力来探究这些差异背后的原因,他们将性别、年龄、出生次序、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但我认为,最为合理的解释是婴儿也是人,虽然他们才一点点大,但是总有一些人对物体感兴趣,而另一些人则喜欢社交。

虽然不存在物理意义上的界限,但婴儿可以准确地区分出一个个单词,这不能不说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婴儿的表现就像漫画家加里·拉森(Gary Larson)笔下那条被人训斥的狗:

我们的训斥:“好了,阿黄!我受够了!你离垃圾远点儿!明白吗,阿黄?离垃圾远点儿,要不然让你好看!”

狗的理解:“吧啦 吧啦,阿黄,吧啦吧啦 吧啦吧啦吧啦 吧啦 吧啦 吧啦,阿黄,吧啦吧啦 吧啦吧啦吧啦。”

孩子很可能是记下了父母单独使用的一些单词,或者句子尾部的重音部分,比如“Look-at-the BOTTLE”(看这个瓶子)。在听到一段较长的话语时,他们会搜寻与这些单词相匹配的音,然后再过滤掉这些匹配部分,以便提炼出其他单词。有时他们会弄巧成拙,给家庭生活增添许多笑料。例如:

I don’t want to go to your ami.(将“Miami”听成“my ami”)

I am heyv!(将“Behave”听成“Be have”)

Daddy, when you go tinkle you’re an eight, and when I go tinkle I’m an eight, right?(将“urinate”听成“you’re an eight”)

I know I sound like Larry, but who’s Gitis?(将“laryngitis”听成“Larry Gitis”)

Daddy, why do you call your character Sam Alone?(将“Sam Malone”听成“Sam Alone”。)

The ants are my friends, they’re blowing in the wind.(将“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听成“The ants,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但是,这些错误少得出奇,而且即便是成年人也会犯这种错误,比如我们在第5章提到的“Pullet Surprise”(Pulitzer Prize)和“doggy-dog”(dog-eat-dog)。在电视剧《希尔街的布鲁斯》(Hill Street Blues)里,警探JD ·拉鲁(JD Larue)准备和一位漂亮的女高中生调情,他的搭档尼尔·华盛顿(Neal Washington)说道:“JD,对你我只想说三个词——Statue(雕塑)、Tory(保守党)、Rape(强奸)。”[1]

1岁半,语言能力飞跃

当婴儿长到18个月左右时,语言能力开始突飞猛进。他们的词语量获得快速增长,平均每两个小时就学习一个新的单词,而且这种速度一直保持到青春期。同时,他们也开始了语法的学习,将两个单词进行组合,构成最简单的句子。下面是一些例子:

世界上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儿童说出的双词句在意义上都十分相似,就仿佛是彼此互译的结果。他们会描述物体的出现、消失和移动,指明物体的特性和所有者,讲出谁在做什么、谁看到了什么。他们会对某些事物提出要求或者表示拒绝。他们还会提出各种问题,比如谁、干什么、在哪里。这些微型句子的出现,反映出儿童已经掌握了语言。在所有的双词句中,词序正确的句子达到了95%。

此外,孩子们头脑中的语言要比他们说出的语言丰富得多。在说出双词句之前,他们就已经能够利用句法来理解句子。例如在一个实验中,研究人员让还处于独词句阶段的婴儿面对两个电视屏幕,每个屏幕里出现的都是儿童剧《芝麻街》(Sesame Street)中的两个角色:饼干怪兽和大鸟,其中一个播放的是饼干怪兽给大鸟挠痒,另一个播放的是大鸟给饼干怪兽挠痒。同时,一个画外音说道:“快看,大鸟正在给饼干怪兽挠痒!快找找看,大鸟正在给饼干怪兽挠痒的画面!”(或者颠倒过来)。结果显示,孩子们能够理解主谓宾排列顺序的意义,因为他们大都会去看与画外音相符的画面。

然而,当儿童将单词组合成句子时,这些单词在输出阶段似乎遇到了一个瓶颈。孩子们说出的双词句或者三词句听起来就像是某个潜在长句的浓缩版本,而这个长句表达的意思则更为完整、复杂。例如,心理学家罗杰·布朗注意到,虽然他研究的儿童说不出“Mother gave John lunch in the kitchen”(妈妈在厨房里给约翰做午饭)这样复杂的句子,但在他们说出的话语中已经涵盖了这句话中的所有部件,而且词序正确。

3~4岁,应用自如

如果我们将语言发展粗略地划分成不同的阶段,比如音节阶段、咿呀乱语阶段、独词句阶段、双词句阶段等,那么接下来这个阶段就是“滔滔不绝”阶段。在2岁末至3岁半之间,儿童突然可以讲出合乎语法的流利语言,这个转变如此之快,让每个研究者都惊叹不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洞悉其中的奥秘。孩子们说出的句子越来越长,再加上语法的离散组合特点,他们用到的句法类型开始呈几何级增长,平均每个月增加一倍,在3周岁前就可以达到上千个。你可以从一个化名亚当的男孩一年之内的口语变化中感受到这种爆炸式的发展。这一变化从2岁3个月的单词组合阶段开始。

2岁3个月:Play checkers.玩跳棋。Big drum.大鼓。I got horn.我有喇叭。 A bunny-rabbit walk.小兔子走路。

2岁4个月:See marching bear go?看见行走的熊走吗? Screw part machine.拧动零件机器。That busy bulldozer truck.那辆很忙的推土机卡车。

2岁5个月:Now put boots on.现在把鞋子穿上。Where wrench go?扳手去哪了? Mommy talking about lady.妈妈谈到女士。What that paper clip doing?那个回形针在做什么?

2岁6个月:Write a piece a paper.写一张纸。What that egg doing?那个蛋在做什么? I lost a shoe.我丢了一只鞋。No, I don’t want to sit seat.不,我不想坐座位。

2岁7个月:Where piece a paper go?一张纸到哪里去了?Ursula has a boot on.厄休拉穿了一只靴子。Going to see kitten.去看小猫。Put the cigarette down.把香烟放下。Dropped a rubber band.掉了橡皮筋。Shadow has hat just like that.影子有和那一样的帽子。Rintintin don’t fly, Mommy.神犬不飞了,妈妈。

2岁8个月:Let me get down with the boots on.让我穿着靴子下来。Don’t be afraid a horses.不要怕马。How tiger be so healthy and fly like kite?老虎怎么能这么强壮,而且像风筝一样飞? Joshua throw like a penguin.约书亚扔球的样子像只企鹅。

2岁9个月:Where Mommy keep her pocket book?妈妈把她的笔记本放在哪儿? Show you something funny.给你看一些好玩的东西。Just like turtle make mud pie.就像乌龟用泥团做的。

2岁10个月:Look at that train Ursula brought.看看厄休拉带来的那辆火车。I simply don’t want put in chair.我只是不想放在椅子上。You don’t have paper.你没有纸。Do you want little bit, Cromer?你想要一点点吗,克罗默? I can’t wear it tomorrow.我明天无法穿它。

2岁11个月:Do want some pie on your face?想把蛋糕涂在你脸上吗? Why you mixing baby chocolate?你为什么把宝贝巧克力混在一起? I finish drinking all up down my throat.我把所有的都喝到我喉咙下面了。I said why not you coming in?我说为什么你不进来? Look at that piece a paper and tell it.看着那张纸,把它说出来。Do you want me tie that round?你想让我打个圆结? We going turn light on so you can’t see.我们打算开灯,这样你就看不见。

3岁:I going come in fourteen minutes.我打算14分钟后来。I going wear that to wedding.我打算穿着那个结婚。I see what happens.我看见发生了什么。I have to save them now.我现在必须救他们。Those are not strong mens.那些人不是男子汉们。They are going sleep in wintertime.他们在冬天会睡觉。You dress me up like a baby elephant.你把我打扮得像个象宝宝。

3岁1个月:I like to play with something else.我想玩别的东西。You know how to put it back together.你知道怎么把它装回去。I gon’ make it like a rocket to blast off with.我准备把它做成像火箭一样飞上天。I put another one on the floor.我放了另一个在地板上。You went to Boston University?你去了波士顿大学? You want to give me some carrots and some beans?你想给我一些胡萝卜和豆子吗?Press the button and catch it, sir.按这个按钮并抓住它,先生。I want some other peanuts.我想要另一些花生。Why you put the pacifier in his mouth?你为什么把奶嘴放到他的嘴里? Doggies like to climb up.狗狗喜欢爬上去。

3岁2个月:So it can’t be cleaned?所以它弄不干净?I broke my racing car.我弄坏了我的赛车。Do you know the light wents off?你知道这个灯坏掉了吗?What happened to the bridge?这个大桥怎么了?When it’s got a flat tire it’s need a go to the station.当它的轮胎漏气了就需要去维修站。I dream sometimes.我有时做梦。I’m going to mail this so the letter can’t come off.我要去把它寄了,这样这封信就不会漏掉了。I want to have some espresso.我想要一些浓缩咖啡。The sun is not too bright.太阳不太亮。Can I have some sugar?我能要些糖吗?Can I put my head in the mailbox so the mailman can know where I are and put me in the mailbox?我能把头放到邮箱去吗?这样邮递员就能知道我在那,就可以把我放进邮箱。Can I keep the screwdriver just like a carpenter keep the screwdriver?我能拥有这把螺丝刀吗,就像木匠拥有这把螺丝刀一样?

正常儿童在语言发展的进度上可能会相差一年以上,但无论进度快慢,他们经历的阶段都大体相同。我之所以拿亚当作例子,是因为相对于布朗研究的其他孩子来说,他的语言发展是相对较慢的。布朗的另一个化名夏娃的研究对象在2岁之前就说出了下面这些句子:

I got peanut butter on the paddle.

我把花生酱弄到了铲子上。

I sit in my high chair yesterday.

我昨天坐在我的高椅子上。

Fraser, the doll’s not in your briefcase.

弗雷泽,娃娃不在你的公文包里。

Fix it with the scissor.

用剪刀修理它。

Sue making more coffee for Fraser.

苏给弗雷泽做了更多的咖啡。

夏娃的语言发展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完成了。

在这段爆炸期内,发生了许多神奇的事情。孩子们说出的句子不仅越来越长,而且也越来越复杂。句子的树形图变得盘根错节、枝繁叶茂,因为他们已经可以将一个成分嵌入另一个成分之中。虽然他们之前已经能够说出拥有三个分枝的动词短语“Give doggie paper”(给狗狗纸)和拥有两个分枝的名词短语“Big doggie(大狗狗),但现在他们却能将两个分枝的名词短语嵌入三个分枝的动词短语中,说出“Give big doggie paper”(给大狗狗纸)这样的句子。他们早先说出的句子就像是在发电报,缺少“of”“the”“on”“does”等弱读虚词,也没有“-ed”“-ing”“-s”等词形变化。到3岁时,儿童开始更多地使用这些虚词,而且不会忽略它们,在需要虚词的句子中,90%以上的句子都加上了虚词。所有的句式都开始出现,包括含有“who”“what”和“where”的问句、关系从句、比较句、否定句、补足语、连句和被动句。

虽然3岁的孩子说出的句子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不应该轻易地否定他们,因为一个单句中容易犯错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当研究者选取某条语法规则作为调查对象,以统计孩子们遵循或违反这条规则的次数时,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无论你选取哪条规则,3岁的孩子在大多数时候都能正确运用。正如前文所说,孩子们很少弄错词序。到3岁的时候,他们会在绝大多数需要的句子中使用词形变化和虚词。虽然在听到“mens”“wents”“Can you broke those?”“What he can ride in?”“That’s a furniture”“Button me the rest”“Going to see kitten”等词句时我们会发现其中的错误,但他们的错误率只有0.1%~8%。在超过90%的情况下,孩子说出的都是正确的句子。心理学家卡琳·斯特朗斯沃尔德(Karin Stromswold)对13名学龄前儿童所说的含有助动词的句子进行了分析。英语的助动词系统错综复杂(包括“can”“should”“must”“be”“have”和“do”),饱受语法学家诟病。从逻辑上说,英语的助动词有240万亿种组合方式(例如“He have might eat”“He did be eating”),而其中只有100种组合是合乎语法的(例如“He might have eaten”“He has been eating”)。斯特朗斯沃尔德想知道的是,孩子们是否会犯下几十种极具迷惑性的错误,而这些错误都可以从父母所说的句子中很自然地推导出来:


?

结果,她在66 000个可能犯错的句子中没有发现一例错误。

3岁儿童对语言的正确运用不仅表现在数量上,也表现在质量上。在前面的章节里,我们了解到儿童依据结构依存性原则来移动句中的单词(例如“Ask Jabba if the boy who is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以及按照“词根-词干-词形变化”的层级来构造单词(例如“This monster likes to eat rats; what do you call him?”)。其他国家的孩子似乎对自己面临的巴别塔式的语言环境也有充分的准备。他们能够迅速地掌握自由词序、“主宾动”和“动主宾”结构、丰富的格和一致性原则、成串的黏着后缀、作格标记以及母语中的其他任何规则,一点儿也不逊色于以英语为母语的同龄人。在贝立兹语言学校的学生眼中,像法语、德语这样讲究“性别”的语言简直就是噩梦一场。马克·吐温曾在《可怕的德语》(The Horrors of the German Language)一文中说:“树是公的,树芽是母的,树叶是中性的;马是中性的,狗是公的,猫是母的,当然公猫也是母的。”他还将某本德语教材中的一段对话翻译成了英文:

Gretchen: “Wilhelm, where is the turnip?”

格蕾琴:“威廉,萝卜在哪儿?”

Wilhelm: “She has gone to the kitchen.”

威廉:“她在厨房呢。”

Gretchen: “Where is the accomplished and beautiful English maiden?”

格蕾琴:“那位才华横溢、美丽大方的英国女子在哪儿?”

Wilhelm: “It has gone to the opera.”

威廉:“它去听歌剧了。”

但是,儿童在学习德语(或其他“性别”语言)时并不会感到害怕,他们能迅速掌握性属标记,很少犯错,而且从来不会被日常生活中的性别特征所误导。可以肯定地说,除了只有在书中才会出现的一些冷僻的语法结构,或者连成人都难以读懂的复杂句型(例如“The horse that the elephant tickled kissed the pig”),所有儿童在4岁之前都已经能够自如地运用所学的语言。

当然,孩子的确会犯下一些语法错误,但它们很少是无厘头的错误。这些错误往往都是依据语法逻辑推导而来,这种推导看上去十分合理,因此让我们感到奇怪的不是孩子们为什么会犯这些错误,而是成人为什么会把它们当作错误。以下是我曾经详细研究过的两个例子。

在儿童所犯的错误中,最为常见的或许就是“过度概化”(overgeneralize),孩子们会给不规则名词和动词添加规则后缀“-s”或“-ed”,以表示复数或过去时态,他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tooths”“mouses”这样的名词复数,也会出现下面这些动词过去式:

My teacher holded the baby rabbits and we patted them.

我的老师抱着兔宝宝,我们轻轻地拍它们。

Hey, Horton heared a Who.

嗨,霍顿听说了一个无名氏。

I finded Renée.

我找到了勒妮。

I love cut-upped egg.

我喜欢吃剁碎的鸡蛋。

Once upon a time a alligator was eating a dinosaur and the dinosaur was eating the alligator and the dinosaur was eaten by the alligator and the alligator goed kerplunk.

从前,有一只鳄鱼在吃一只恐龙,而这只恐龙也正在吃这条鳄鱼,最后这只恐龙被这只鳄鱼吃掉了,这只鳄鱼于是拉粑粑去了。

我们知道这些过去式是不对的,因为英语中包含了大约180个不规则动词,例如“held” “heard”“cut”和“went”,其中大多数都是原始印欧语留下的遗产。这些动词的过去式不能依据规则变化推导出来,必须死记硬背。根据词法原则,如果一个动词在心理词典中拥有一个特殊的过去式,那么通用的“-ed”规则就不再适用于它。“goed”之所以不合语法,就是因为“went”的存在。而在其他情况下,“-ed”规则是可以自由运用的。

那么,儿童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一个简单的解释是,不规则形式依靠死记硬背,而记忆总是容易犯错。当孩子们要在包含不规则动词的句子中使用过去时态,但又想不起这个动词的过去式时,通用规则就会被用来救急。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要用到“hold”的过去式,但却想不起“held”,通用规则就会将其默认为“holded”。之所以说记忆问题是导致犯错的原因,是因为孩子们最容易弄错的不规则形式,都是家长很少在他们面前用到的,比如说“drank”和“knew”。至于那些常见的不规则动词,孩子们在大部分情况下都能正确运用。这种情况对成人也一样。对现代美国人来说,一些冷僻的,或者不太好记的不规则形式显得过于古怪,比如“trod”“strove” “dwelt” “rent” “slew” “smote”,它们正逐渐被“treaded” “strived” “dwelled”“rended”“slayed”和“smited”所取代。然而,由于是我们成年人自己忘记了这些不规则形式,所以我们干脆宣布这些“-ed”形式并没有错。的确,在过去的几百年间,有许多不规则动词就这样永远地变成了规则动词。古英语和中古英语里的不规则动词是现代英语的两倍多,如果乔叟活到今天,他会告诉你“chide”“geld”“abide”“cleave”的过去式分别是“chid”“gelt”“abode”和“clove”。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动词会逐渐变得生僻起来。我们不难想象有这样一天:随着“geld”(阉割)一词逐渐退出人们的生活,大部分成年人很少见过它的过去式“gelt”,因此在必须用到这个词的过去式时,他们很可能会选择“gelded”。于是,这个动词在他们手里就变成了规则动词,而且被他们的后代一直沿用。这个心理过程就像一个小孩在他短暂的生命里很少听到“build”的过去式“built”,于是生造出“builded”一样。二者唯一的区别是:这个小孩身边的大人仍然在用“built”。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小孩听到了越来越多的“built”,在他的心理词典中,词条“built”而变得越来越清晰,因而也更容易浮现于他的脑海中,而“-ed”规则就不会再越俎代庖。

下面是儿童语法逻辑的另一个可爱的证据,它的发现者是心理学家梅丽莎·鲍尔曼(Melissa Bowerman):

Go me to the bathroom before you go to bed.

你在睡觉之前带我上厕所。

The tiger will come and eat David and then he will be died and I won’t have a little brother any more.

老虎会来吃掉大卫,他就会死掉,我就再也没有小弟弟了。

I want you to take me a camel ride over your shoulders into my room.

我想骑着你的肩膀去我的房间。

Be a hand up your nose.

把一只手举过你的鼻子。

Don’t giggle me!

不要取笑我!

Yawny Baby—you can push her mouth open to drink her.

爱打哈欠的宝宝——你可以打开她的嘴巴喂她喝水。

这些例子源自英语和其他许多语言中的“使役规则”,它可以将表示“做什么”的不及物动词转变为及物动词,表示“使……做什么”。

The butter melted. → Sally melted the butter.

黄油融化了。→萨莉融化了黄油。

The ball bounced. → Hiram bounced the ball.

球弹起来了。→ 海勒姆拍球。

The horse raced past the barn. → The jockey raced the horse past the barn.

马跑过了谷仓。→骑师骑马跑过了谷仓。

使役规则只适用于部分动词,但孩子们有时却会将它无限扩大。但是,为什么皮球既能“bounce”也能被“bounced”,马既能“race”也能被“raced”,而兄弟却只能“die”而不能被“died”,女孩只能“giggle”而不能被“giggled”,即便是语言学家也很难解释这一点。在英语中,只有少数几类动词可以套用这个规则:一是表示物理状态的变化,例如“melt”(融化)和“break”(打破);二是描述某种运动方式,例如“bounce”(弹跳)和“slide”(滑落);三是一些需要和对方配合的运动,例如“race”(赛马)和“dance”(跳舞)。而其他动词,比如“go”(走)和“die”(死亡),在英语中是不能变成使役动词的。此外,几乎在所有语言中,涉及某种自愿行为的动词都不能变成使役动词(儿童也很少犯这类错误),例如“cook”(做饭)和“play”(玩)。事实上,说英语的孩子所犯的错误在其他语言中大多都属于合法的表达,而以英语为母语的成年人有时也会滥用这条规则,就像小孩一样。

In 1976 the Parti Québecois began to deteriorate the health care system.

1976年,魁北克人党开始恶化医疗卫生制度。

Sparkle your table with Cape Cod classic glass-ware.

请用科德角半岛古典玻璃器皿闪亮你的桌子。

Well, that decided me.

嗯,这使我做出了决定。

This new golf ball could obsolete many golf courses.

这个新的高尔夫球可能会让许多高尔夫球场显得陈旧过时。

If she subscribes us up, she’ll get a bonus.

如果她签字支持我们,她将会得到一笔奖金。

Sunbeam whips out the holes where staling air can hide.

阳光顿时照亮了充满浑浊空气的洞穴。

可见,儿童和成人都会对语言进行一些改造,以表达事件的因果关系,只不过成人在动词的选择上稍微谨慎一些而已。

儿童学会语言的3大要素

所以说,3岁的孩子已经算得上是语法天才。他们精通大部分语法结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遵守语法规则。他们尊重语言的共性,即便犯错也和大人一样,往往事出有因,而很少犯下无谓的错误。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几乎干不成什么事。我们不会让他们开车、投票或者去学校念书,他们连把玻璃球按大小分类这样毫不费脑的任务都难以完成,也搞不清楚一个不在房间里的人是否能够意识到房间里所发生的事情,或者当一种液体从低而宽的容器倒入高而细长的容器时它的容积是否发生了变化。因此,他们对语言的精通并非源于整体智力的发展。此外,他们也不是在纯粹模仿自己所听到的语言,否则他们就不会说出“goed”或者“Don’t giggle me”这样的词句。合理的解释是,语法的基本结构先天存在于儿童的大脑中的,不过,他们还必须依据英语、奇温久语或阿伊努语的实际参数来进行重组。那么后天经验是如何与先天设置相互配合,使得一个3岁大的孩子能够掌握一门特定语言的呢?

要素1:声音环境

我们知道,这种经验至少包括一个方面:这个孩子所处的语言环境。几千年来,思想家们都极力想弄清一个问题:假如一个婴儿从小就被剥夺了接触语言的机会,他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根据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记载,公元前7世纪,埃及法老普萨姆提克一世(King Psamtik I)曾将两个刚出生的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走,转交给一位牧羊人抚养,并刻意不让他们接触到任何语言。据说,这位法老对语言起源的好奇心在两年之后得到了满足,因为牧羊人听见这两个孩子吐出了一个弗里吉亚语单词,这是小亚细亚地区所流行的一种印欧语。在接下来的世纪里,许多地方都流传着关于“野孩”的故事,这些孩子从小就与人类隔绝,在野生的环境中长大成人,其中包括罗马城的最终建立者罗慕路斯(Romulus)和雷穆斯(Remus),以及英国作家吉卜林(Kipling)笔下的“狼孩”莫戈里(Mowgli)。有时我们也会看到一些真实的案例,比如说法国阿韦龙(Aveyron)地区的野孩维克多(Victor,弗朗索瓦·特吕弗曾以他为原型拍摄了一部好看的电影),以及20世纪在印度发现的卡玛拉(Kamala)、阿玛拉(Amala)和拉姆(Ramu)。据说这些孩子都是由熊或狼抚养长大,至于到底是熊还是狼,这取决于在当地神话中哪种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更为紧密。在我们的教科书里,这样的故事被一再重复,但我却对此持怀疑态度。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王国里,当一头熊发现自己的洞穴边躺着一个婴儿时,最可能的反应就是把他当作一顿美餐,而不是将他抚养成人,除非它真的是一只“大笨熊”!虽然有些动物会错把他人的后代认作自己的儿女,比如说杜鹃鸟就会犯这样的迷糊,但熊和狼都是猎食者,专门捕杀幼小的哺乳动物,它们不可能轻易上当。在极少数情况下,一些现代儿童也会在类似野生的环境中长大,他们被狠心的父母关在暗无天日的屋子或阁楼里,完全接触不到任何语言。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孩子变成了哑巴,而且通常终生如此。由此可见,先天的语法能力过于简单、粗略,单凭它是无法生成语音、单词和语法结构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野孩子的“失语”证明了在语言发展过程中,后天学习比先天能力更为重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跳开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或许会有更多的发现。假如维克多或者卡玛拉操着流利的弗里吉亚语或原世界语跑出森林,谁又能听懂他们的话呢?我在前一章已经指出,即便人类的基因已经规定了语法的基本设计,它也必须将语言的具体特征储存于环境之中,以确保每个人的语言都能与其他人的语言协调一致,而不会被自身的遗传独特性所限制。就此而言,语言更像另一种典型的社交活动。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和E.B.怀特(E. B. White)曾经写道:

我们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近来人们对性欲的关注远比对食欲的关注要多得多。原因就是:食欲只是个人的事情,它只与饥饿的人(即德语中的“der hungrige Mensch”)有关,而不会牵涉到其他人。但性欲,就其本质而言,必定要牵涉到另一个人。正是这“另一个人”导致了所有的麻烦。

要素2:母亲式语型

虽然言语输入是语言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只有声音是不够的。有人曾建议聋哑父母多让自己听力正常的孩子观看电视,但是,没有一个孩子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学会英语。面对只会自说自话、铁疙瘩一样的电视机,除非孩子已经懂得这门语言,否则他根本猜不出其中的角色在说些什么。现实生活中的大人都是在孩子面前谈论眼前发生的事情,孩子的表现则更像是一个“读心者”,他能够猜出大人的意思,特别是在掌握了许多实词的情况下。的确,如果让你听一段家长对孩子的谈话,即便他所说的语言你一窍不通,但只要将其中的实词都翻译出来,你就能轻易地推测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能够推测父母的意思,他就不是一台纯粹的解码机,仅仅依靠接收的信息来破解代码。他们更像是面对罗塞塔石碑(Rosetta Stone)[2]的考古学家,可以将未知语言的一段内容与已知语言进行对比。对孩子来说,这门未知的语言是英语(或者日语、因斯列坎普语和阿拉伯语),而已知的语言就是心语。

电视原声为什么教不会孩子说话呢?这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它们说的不是母亲式语型。与成人之间的交谈不同,父母在和孩子说话时会把语速放慢,语调也更为夸张,他们说话的内容主要涉及眼前的事情,语法也更为严谨(正确率可以达到99.44%)。无疑,这些特点使得母亲式语型更容易被孩子听懂,而不像水门事件的录音记录那样晦涩、零乱。不过,我们在第1章也提到,母亲式语型并非语言学习的必修课。在有些文化中,家长一直要等到孩子表现出一定的理解能力之后才会和他说话(尽管其他孩子也许会陪他说话)。此外,母亲式语型在语法上并不简单,虽然它看似如此,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我们对语法有着本能的理解,因此只有当我们深入语法结构、试着弄清其背后的规则时,才能真正了解它有多么复杂。母亲式语型中经常出现包含“who”“what”“where”的问句,在英语中,这些其实都是最为复杂的语法结构。我们不妨以一个“简单”问句为例:

What did he eat?

他吃了什么?

这个问句是由“He ate what”演变而来。要完成这一变化,我们必须将“what”一词移到句首,从而在原地留下一个语迹,用以代表“所食之物”的语义角色。此外,我们还必须添加一个无意义的助动词“do”,并要确保这个“do”与句中的动词在时态上保持一致,也就是要将“do”转变成“did”。然后,我们还需要将句子的动词还原成“eat”,再将陈述句的“he did”形式改成疑问句的“did he”。没有哪位老师会把这种句型作为语法学习的第一课教给学生,但每位母亲都会对孩子说出类似的句子。

在动物界,不少动物会通过叫声来与幼崽交流,这和人类母亲与幼儿的交流有着相似的一面。母亲的话有着可以理解的丰富旋律:抑扬起伏的语调表示赞许,尖锐急促的声音表示禁止,音调变高是为了引起注意,低声慢语是用来安慰别人。心理学家安妮·弗纳德(Anne Fernald)的研究显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语言社群之中。母亲的语调能够吸引孩子的注意,他们能够将这种声音识别为语言,而将其与肚子的咕咕声或者其他噪音区别开来。他们也能借助语调来区分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勾勒语句的边界,以及识别新的单词。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婴儿更喜欢听母亲式语型,而不是成人间的交谈。

要素3:父母的回应与自我实践

奇怪的是,虽然日常操练对说话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意义,但在语法学习方面,它却显得有点儿多余。有些孩子因为神经方面的疾病而无法说话,但他们的父母却发现他们拥有良好的理解能力。卡琳·斯特朗斯沃尔德最近测试过一个4岁的男孩。虽然他不能说话,但却懂得语法上的微妙差异。他能够区分“The dog was bitten by the cat”(狗被猫咬了)和“The cat was bitten by the dog”(猫被狗咬了)的图片,也可以区分“The dogs chase the rabbit”(这些狗在追兔子)的图片和“The dog chases the rabbit”(这只狗在追兔子)的图片。当斯特朗斯沃尔德向他提出一系列要求时,例如“Show me your room”(给我看你的房间)、“Show me your sister’s room”(给我看你妹妹的房间)、“Show me your sister’s old room”(给我看你妹妹的旧房间)、“Show me your old room”(给我看你的旧房间)、“Show me your new room”(给我看你的新房间)、“Show me your sister’s new room”(给我看你妹妹的新房间), 他都能够做出正确的回应。

这其实并不奇怪,语法的发展并不依赖于刻意的练习,因为开口说话不同于侧耳倾听,侧耳倾听本身并不能提供有关所学语言的任何信息。孩子在说话时所获得的语法信息只能来自父母的回应,根据父母的回应,孩子可以知道自己说出的语句是否合乎语法,意义明确。如果一个孩子会因为说出不合语法的句子而受到惩罚、纠正,或者令父母产生误解,那么从理论上说,这个孩子应该会逐渐明白自己在语法的运用上还存在问题。然而实际情况是,父母并不十分在意孩子的语法问题,他们更关心的是孩子的诚实品格和良好行为。在一项研究中,罗杰·布朗将三个小孩(化名为亚当、夏娃和萨拉)所说的句子分成两类,一类是合乎语法的句子,一类是不合语法的句子,然后观察他们的父母在听到孩子说出这些句子时会做出怎样的回答。结果发现,无论句子是否合乎语法,父母的回答都是一样的。这表明,父母的回应并没有给孩子提供必要的语法信息。例如下面这两段对话:

孩子:Mamma isn’t boy, he a girl.

母亲:That’s right.

孩子:And Walt Disney comes on Tuesday.

母亲:No, he does not.

布朗还考察了另一个问题,即孩子能否依据自己的话是否被人理解,来判断自己的语法是否正确。他观察孩子们说出的各种问句,有的合乎语法,有的存在错误,然后再看孩子的父母在听到这些问句时是否会有不同的反应。结果又一次证明,语法的对错和语意的理解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听到错误的问句,父母还是会给出正确的回应。的确,像“What you can do”这样的句子虽然不合语法,但它的意思却很容易理解。

事实上,当要求严格的父母或者爱管闲事的研究者对孩子的语法错误进行干预时,孩子根本就不会理睬。心理语言学家马丁·布雷恩(Martin Braine)花了好几个星期的时间来纠正他女儿的一个语法错误。以下是他努力的结果:

女儿:Want other one spoon,Daddy.

父亲:You mean,you want THE OTHER SPOON.

女儿:Yes, I want other one spoon,please,Daddy.

父亲:Can you say “the other spoon”?

女儿:Other…one…spoon.

父亲:Say “other” .

女儿:Other.

父亲:“Spoon.”

女儿:Spoon.

父亲:“Other…Spoon.”

女儿:Other…spoon. Now give me other one spoon?

布雷恩写道:“由于女儿的强烈抗议,再加上我妻子对她的大力声援,我不得不放弃我的努力。”

在语法学习上,儿童更像是一个自然研究者而不是实验研究者,他们被动地观察别人的语言,而不是进行各种操作,然后记录下最终的结果。儿童的这个特点有着深远的意义,因为“童年有涯,语言却无涯”。要真正掌握语言,儿童不能光靠记忆,他必须纵身跃入语言的未知海域,归纳出这片无限可能的语言世界背后的一般规律。但是,语言的大海里处处都潜伏着诱人的陷阱。例如:

mind → minded(对)

find → finded(错)

The ice melted. → He melted the ice.(对)

David died. → He died David.(错)

She seems to be asleep. → She seems asleep.(对)

She seems to be sleeping. → She seems sleeping.(错)

Sheila saw Mary with her best friend’s husband.

→ Who did Sheila see Mary with?(对)

Sheila saw Mary and her best friend’s husband.

→ Who did Sheila see Mary and?(错)

假如孩子的语法错误能够得到父母的纠正,那么他们就可以进行大胆的尝试。但是,他们的父母对语法问题却并不关心,这使得他们必须谨慎行事,因为如果他们不小心说出不合语法的句子,而又没有人指出其中的错误,他们就有可能一辈子都改不过来。换言之,语言中对错误句型的约束规则无法代代相传。对于学习系统的设计而言,任何一种缺乏反馈的环境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这也是研究学习机制的数学家、心理学家和工程师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

儿童是怎样掌握语法的

孩子是如何拥有解决这一问题的能力的呢?首先是因为他天生就配备了一套基本的语法构式,这使得他的所有尝试都脱离不了人类语言的某些既定模式。在所有语言中,像“Who did Sheila see Mary and?”这样混乱不堪的句子都是不合语法的,因此它也不会出现在任何一个孩子的口中。而且,据我们所知,也没有一个小孩或者大人尝试过这样的句子。不过,仅仅这样还不够,因为孩子还必须弄清楚所学语言的一些具体规则,因为不同的语言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些语言的词序比较自由,有些则比较固定;有些语言可以将使役规则广泛运用,有些则只能用于少数动词。因此一般说来,在面对几种可能的语法结构时,一个拥有“先天装备”的孩子会做出审慎的选择:他会从最保险的假设(与父母一致的方式)开始,然后再依据相关证据进行推广。研究证明,这的确是儿童学习语法的基本方法。例如,学习英语的孩子不会贸然地将英语当成词序自由的语言,说出“give doggie paper” “give paper doggie”“paper doggie give” “doggie paper give”等各种词序的句子。然而从逻辑上说,他们本可以认为自己听到的是词序自由的语言(就像韩语、俄语或瑞典语),因为他们可以假定自己的父母不善言辞,说话时只喜欢使用其中的一种词序。而学习韩语、俄语或瑞典语的孩子有时却会过度谨慎,只选用一种允许的词序,以等待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其他词序的正确。

此外,在发现自己的语法错误后,孩子会逐渐将它改正过来,这说明他们先天的语法结构拥有一套制衡机制。当他们听到某一类型的句子时,这套机制能够自动地将另一类型的句子排除于语法之外。例如,依据词法原则,心理词典所标注的不规则变化会阻碍规则变化的运用,因此只要孩子们多听几遍“held”,就可以将“holded”扫地出门。

这些结论听上去十分有趣,但是,假如我们能描绘出儿童的心理过程,看看他们是如何从听到的语言中提炼出语法规则的,那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结论。如果能更为仔细地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语法规则的学习其实比我们之前所想的还要困难。假设一个孩子试图从下面的句子中提炼出某种规则,但他又缺乏人类语法机制的先天引导:

Jane eats chicken.

简吃鸡肉。

Jane eats fish.

简吃鱼肉。

Jane likes fish.

简喜欢鱼肉。

乍看之下,规则显而易见。孩子会得出结论:这些句子都由3个单词组成,其中位列第一的单词必须是“Jane”,位列第二的要么是“eats”要么是“likes”,位列第三的要么是“chicken”要么是“fish”。根据这条微型语法,孩子可以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句子“Jane likes chicken”(简喜欢鸡肉)。就此看来,这条规则是可行的,但我们再来看下面两个句子:

Jane eats slowly.

简吃得很慢。

Jane might fish.

简可能在钓鱼。

从这两个句子来看,单词“might”可以添加到“位列第二”的列表中,“slowly”可以添加到“位列第三”的列表中。但我们看看这种归纳会得出怎样的结果:

Jane might slowly.

Jane likes slowly.

Jane might chicken.

麻烦出现了,那些让成人晕头转向的歧义问题同样影响着儿童的语言习得。这说明,儿童一定是借助词性来建构规则的,例如名词、动词或助动词,而不是一个个实际的单词。这样一来,名词“fish”(鱼)就可以和动词“fish”(钓鱼)区别开来。儿童不会将名词规则套用到动词身上,或者将动词规则套用到名词身上。

那么,儿童是如何将单词区分为名词或动词的呢?显然,他们会寻求词义的帮助。在所有语言中,表示物体和人的单词都是名词,而表示动作和变化的单词都是动词。反之则未必成立,我们在第3章看到,许多名词并不表示物体或人,例如“destruction”,许多动词也不表示动作或变化,例如“interest”。同样,表示途径或方位的单词属于介词,表示性质的单词属于形容词。我们前面说过,儿童说出的第一个单词往往都与物体、动作、方位或性质有关,因此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只要幼儿能够推断出表示物体的词是名词,表示动作的词是动词,他们在语法学习上就会如鱼得水。

但是,仅有单词是不够的,它们还必须按序排列。假设一个孩子想要弄清哪一类单词可以放在动词“bother”的前面,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That dog bothers me.(dog:名词)

那条狗令我很不安。

What she wears bothers me.(wears:动词)

她的衣着让我难受。

Music that is too loud bothers me.(loud:形容词)

太吵的音乐令我烦心。

Cheering too loudly bothers me.(loudly:副词)

太过响亮的欢呼声吵到我了。

The guy she hangs out with bothers me.(with:介词)

和她一起厮混的家伙让我心烦。

问题显而易见:的确有一种东西必须放在“bother”之前,但它不是某类单词,而是一种短语,即名词短语。名词短语必定包含一个中心名词,但这个名词可以附带各种成分。因此,希望通过逐词分析的方法来学习语言是行不通的,孩子必须“搜寻短语”。

什么叫“搜寻短语”?短语就是一组单词,如果一个句子由4个单词构成,那么它就有8种可能的方法来划分短语:(That)(dog bothers me);(That dog)(bothers me);(That)(dog bothers)(me),等等。如果是5个单词,就有16种分法,6个单词就是32种。总之,如果有n个单词,就有2n-1种分法。如果一个句子单词较多,这个数字就会非常庞大。当然,其中大多数分法都没有意义,孩子无法用它们来构成新的句子,例如(wears bothers)或(cheering too)。但孩子对此并不知情,因为他们无法从父母那里得到反馈。事实再一次证明,孩子不能像无头苍蝇一样误打误撞地学习语言,他们需要一定的引导。

这种引导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孩子可以推断父母的语言符合人类短语结构的基本设计,例如短语包含中心语、扮演角色和中心语组成次级短语X-杠、X-杠与它的修饰语组成X-短语(名词短语、动词短语等)、X-短语可以拥有一个主语,等等。简单点儿说,短语结构的X-杠理论很可能是一套先天装备。第二,孩子通常可以结合具体的情景猜测出父母所表达意思,他们也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帮助自己确立正确的短语结构。假设某位家长对孩子说“The big dog ate ice cream”(这只大狗吃了冰激凌),如果这个孩子已经懂得“big”“dog”“ate”“ice cream”的意思,他或许就能猜出这些单词的词性,并由此画出短语结构树的第一排细枝:

接下来,名词和动词必须归属于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所以孩子就可以动手寻找与这两个短语相关的单词。如果此时正好有一只大狗在身边,孩子就可以猜出“the”和“big”是用来修饰“dog”的,从而将它们正确地联结成一个名词短语:

如果孩子知道正是这只狗刚刚吃了冰激凌,他也可以猜出“ice cream”和“dog”是动词“eat”的扮演角色,其中“dog”是一个特殊的角色,因为它是行为的施因者,也是句子的主题,因此它很可能是句子的主语,由此便可以依附到“S”之下。句子的树形图也就此完成:

我们可以将其中涉及的语法规则和词典条目分解如下:

S → NP VP

NP →(det)(A)N

VP →V(NP)

dog:N

ice cream:N

ate:V;eater=主语,thing eaten=宾语

the:det

big:A

通过对儿童心智过程的慢速放映,我们可以看到,在拥有先天装备的条件下,一个孩子是如何从一个现实的句子中学到3条规则和5个单词的。

词性、X-杠结构以及根据情境猜测意思是异常强大的工具,不过,如果现实中的孩子要想迅速掌握语言,就必须拥有这些神奇的能力,尤其是在缺乏父母反馈的情况下。利用与生俱来的词性分类(例如名词、动词等)来组织语言能够带来许多好处。无论是主语短语还是宾语短语都可以统称为名词短语,而不必用“1号短语”和“2号短语”来加以区别,因此儿童可以将自己从主语名词上所学到的知识自动地运用到宾语名词上,反之亦然。

例如上面那个孩子显然知道“dog”还可以用作宾语,即便他从来没有听大人这样说过。而且他也明白,无论一个名词是充当主语还是宾语,形容词都必须放在它的前面,这同样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他还知道,如果主语“dog”的复数形式是“dogs”,那么宾语“dog”的复数形式一定也是“dogs”。根据我的保守估计,在英语中,名词短语的中心名词与其他成分有8种可能的搭配方式,例如“John’sdog”“dogs in the park”“big dogs”“dogs that I like”等。同样,在一个句子中,名词短语也可以出现在8个不同的位置,例如“Dog bites man”“Man bites dog”“A dog’s life”“Give the boy a dog”“Talk to the dog”等。而每个名词又有三种词形变化:“dog”“dogs”“dog’s”。一般来说,当一个孩子读到高中的时候,他大概已经掌握了20 000个名词。假如孩子不得不分别学习每一种组合方式,他必须听过1.4亿个句子才行,即便他每10秒钟听一个句子、一天听10个小时,那也要100年才能全部听完。 但是,如果他在潜意识里将所有名词标记为N,所有名词短语都标记为NP,那么他只要了解25种不同类型的名词短语,然后将名词一一学会,就可以自动生成几百万种组合方式。

的确,儿童只是搜寻为数不多的几种短语类型,他们就能自动获得创造无穷句子的能力,这是人类学习语法的一个典型特征。以短语“the tree in the park”(公园里的树)为例,如果孩子在心中将“the park”和“the tree in the park”都标记为NP,那么他就可以生成这样一个规则:NP可以包含在PP之中,而PP又可以包含在NP之中。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循环,例如“the tree near the ledge by the lake in the park in the city in the east of the state”(国家东部城市的公园的湖边的岩石旁边的树)。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孩子随意地将“in the park”标记为一种短语,将“the tree in the park”标记为另一种短语,他就不可能察觉同类短语可以相互包含的特点,因此他只能照搬这个短语结构。在语法学习上,心智的灵活束缚了孩子的手脚,先天的约束却让他们获得自由。

一旦建立了一套简略但基本准确的句法分析原则后,剩下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于那些表示抽象概念的单词,例如不涉及具体物体和人物的名词,儿童可以通过它在句中所处的位置来判断它的词性。比如“The situation justifies drastic measures”(目前形势证明了采取严厉措施的必要性)中的“situation”(形势)包含于短语“The situation”中,而这个短语又处于名词短语的位置,因此它一定是个名词。如果某种语言允许短语在句子中自由变换位置,就像拉丁语和瓦尔皮里语,孩子也能发现这种特点。当他碰到某个单词只能通过交叉分枝才能联结到结构树时,他就能明白这是一种词序自由的语言。

在普遍语法的制约下,儿童在面对格和一致性的问题时能够找准关注的对象:名词的词形变化有可能取决于它是位于主语位置还是宾语位置,动词的变化则可能取决于时态、体,以及主语或宾语的数量、人称和性别。假如可能的选项不只限于这少数几个原则,那么词形变化的学习就会变成一场噩梦。从逻辑上说,词形变化可以取决于数以亿计的因素:句中的第三个单词指代的是红色物体还是蓝色物体;句子的最后一个单词是长是短;句子是在屋子里说的还是屋外说的,等等。如果儿童不受普遍语法的制约,他就不得不对这些可能性逐一进行检查。

语言能力与大脑发育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本章开头的谜团了:为什么婴儿生下来不会说话呢?我们知道其中的部分答案:婴儿只有听到自己的声音才能学会使用发音器官,也只有在聆听大人的说话中才能学会母语的音素、单词以及短语次序。有些知识的掌握取决于其他知识的获得,这使得语言的发展总是依次进行:首先是音素,然后是单词,最后才是句子。但是,既然我们的心智能够学会这些东西,那么它也应该可以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内就全部学会,那为什么要花上3年的时间呢?它不能更快一些吗?

恐怕不能,因为复杂的设备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组装完毕。在大脑尚未充分发育之前,婴儿就被母亲的子宫挤出了体外。毕竟,人是一个顶着硕大脑袋的动物,而女性的骨盆却只有那么大。如果以其他灵长类动物的怀孕时间推算,人类婴儿本应该在18个月大的时候才出生,而这正是婴儿开始组词造句的年龄。从这个角度来说,婴儿的确是一生下来就会说话的!

我们知道,婴儿的大脑在出生后会发生许多变化。在婴儿出生之前,几乎所有的神经元(神经细胞)都已经形成,它们被分配到大脑的合适部位,但是头围、脑重以及大脑皮质(即脑灰质,负责心智运算的神经突触所在的区域)的厚度却在出生后的一年内急速增长。长距离的神经连接(脑白质)要等到出生后的第9个月才能发育完成,而且在整个童年时期,它们都在不断生长并成为传导速度更快、且具有绝缘作用的髓鞘。

神经突触也在不断增长,并在9个月到2岁之间达到峰值(依据大脑区域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在此期间,儿童的神经突触比成人多50%。在9~10个月大的时候,婴儿大脑的代谢活动达到了成人的水平,而且很快就会超过这个水平,最终在4岁达到峰值。大脑的塑造不仅包括神经物质的增加,还包括神经物质的死亡。大量的神经元在子宫里就已经死亡,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2岁左右,然后在7岁时逐渐稳定下来。婴儿的神经突触从2岁开始逐渐减少,并一直持续到青春期,此时孩子大脑的代谢率已经降到成人水平。因此,语言的发展就像牙齿的生长,有一个成熟的过程。也许只有等到脑容量、长距离连接以及特殊的突触(尤其是大脑语言区的突触,我们在下一章将做详细讨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孩子才能咿呀乱语、说出单词和掌握语法。

可见,一旦孩子的大脑具备了处理语言的能力,语言就迫不及待地发展起来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呢?为什么语言的发展如此迅速,而心智的其他部分却可以不紧不慢?在《儿童的语言进化》(Children’s Language in Evolution,此书被认为是继达尔文之后最为重要的进化论著作)中,生物学家乔治·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推测道:

我们可以假设有两个小孩,一个叫汉斯,另一个叫弗里茨。星期一,大人告诉他们“不要去水边”,但是两个人都跑去玩水,结果都挨了一顿打。星期二,大人说“不要在火边玩”,但他们还是不听,结果又一次遭受体罚。星期三,大人又说“不要去惹剑齿虎”,这一次汉斯听懂了大人的话,并且牢牢记住了违抗的后果,于是他小心地躲开了剑齿虎,因此免去了皮肉之苦。而可怜的弗里茨虽然也免了一顿打,但却是由于一个完全不同的原因。

即使到了今天,意外死亡也是儿童早夭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父母看到自己的小孩在玩电线或者冲到大街上捡球时,即便他们平时很少管教小孩,此时也会忍不住要打他一顿。但是,如果幼儿能够理解并记住大人的教导,并能够有效地将语言符号转化为生活经验,那么许多意外事故其实是可以避免的。这在原始社会也是一样。

幼儿大概在15个月左右就能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自己走路,而此时也正是词语激增、语法出现的阶段,这或许并非巧合。

6岁之前,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

现在,让我们完成对语言生命周期的探讨。所有人都知道,成年人在学习第二语言时比童年时期习得母语要困难得多。大多数成年人都无法掌握一门外语,尤其是语音部分,因此才会有无所不在的外国口音。他们所犯的错误常常“固化”为某种永久误差,这不是教导或者纠正可以解决的问题。当然,这里面还存在着个体差异,涉及学习者的努力程度、学习态度、接触机会、教学质量以及智力水平。但是,即便集所有条件于一身,成年人也无法完全掌握一门外语。女影星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在美国已是家喻户晓,因为她善于模仿各地的口音,但有人告诉我,她在电影《谁可相依》(Plenty)中的英国口音其实非常糟糕,在《黑暗中的呼号》(A Cry in the Dark)中的澳大利亚口音也不过尔尔。

对于儿童在语言学习上的优势,学者提出了许多解释:儿童经历了母亲式语型的阶段,他们不会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害羞;他们更喜欢和他人交流,愿意遵从他人的指导;他们不排外,不会固执己见,而且没有第一语言的干扰。但是,根据我们对语言习得机制的了解,这些解释都不正确。例如,即便不经历母亲式语型的阶段,儿童也能掌握语言,他们很少犯错,也没有大人对他们的错误做出纠正。总之,最近的研究结果对这些社会性和动机性解释提出了质疑。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一个关键的因素凸显了出来:年龄。

我们可以在青春期之后才移民他国的人中找到令人信服的证据,即便是一些所谓的成功案例也不例外。某些智力超群、一心好学的人的确可以掌握外语的大部分语法,但却无法驾驭它的语音。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是在十几岁的时候移民美国的,他的英语保留了十分明显的德国口音;而他的弟弟虽然只小他几岁,却没有德国口音。出生于乌克兰的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母语是波兰语,虽然他被公认为本世纪最优秀的英文作家之一,但他的口音却重得连朋友都无法听懂。即便一个成人成功地掌握了第二外语的语法,他也必须时刻小心才不会犯错,而儿童的语言习得却毫不费力。另一位杰出的英文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从不愿意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发表演讲或接受采访,他坚持把自己要说的每个字都事先写下来,并找来词典和语法书进行核对。他曾经谦虚地解释说:“我思考起来像个天才,写作起来像个巨匠,但说起话来却像个小孩。”要知道,他小时候还曾经有过一位英国奶妈。

更为系统的证据来自心理学家艾丽莎·纽波特和她的同事的研究。他们对伊利诺伊大学的出生于中、韩两国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了考察,这些人至少都在美国待了10年。研究者给这些移民一份包含276个简单句子的列表,其中有一半的句子存在语法错误,例如“The farmer bought two pig”和“The little boy is speak to a policeman”。这些错误是相对于口语而言的,而非正式的书面文体,研究者要求他们进行改正。结果显示, 3~7岁移民美国的被试在得分上与在美国出生的人不相上下,8~15岁移民美国的被试则随着抵达时间越晚而得分越低, 17~39岁移民美国的被试表现最差。这表明,语言的差异与成年之后抵达美国的年龄已经没有关系。

那么成人的母语习得情况如何呢?当然,直到青春期还没有学过一门语言的案例非常稀少,但这仅有的几个案例都指向一个相同的结论。我们在第1章看到,在手语的使用上,直到成年后才接触手语的聋哑人永远比不上从小就学习手语的人。在那些被人们发现的狼孩,以及被精神不正常的父母囚禁家中、直到青春期才重见天日的受害者中,有些人可以学会一些单词,有些人则可以发展出一些不成熟的、类似皮钦语的句子,例如1970年在洛杉矶郊区被解救出来的13岁半大的女孩吉妮(Genie):

Mike paint.

迈克画。

Applesauce buy store.

苹果酱买商店。

Neal come happy; Neal not come sad.

尼尔来高兴,尼尔不来难过。

Genie have Momma have baby grow up.

吉妮有妈妈有宝宝长大。

I like elephant eat peanut.

我喜欢大象吃花生。

但是,他们永远无法掌握完整的语法。相比之下,另一位女孩伊莎贝尔(Isabelle)就成功得多。她在6岁半的时候与智障的哑母逃离了外祖父的囚禁,仅仅一年半之后,她就已经掌握了1 500~2 000个单词,而且能够说出下面这些语法复杂的句子:

Why does the paste come out if one upsets the jar?

为什么弄翻罐子的话这些酱就会跑出来?

What did Miss Mason say when you told her I cleaned my classroom?

当你告诉梅森小姐我打扫了教室后她说了什么?

Do you go to Miss Mason’s school at the university?

你会去大学听梅森小姐的课吗?

显然,她和正常人一样顺利地掌握了英语,而在较小的年龄开始学习则是她成功的关键。

有人不免怀疑,像吉妮这样的人之所以无法成功,是因为可怕的囚禁生涯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感觉剥夺和精神创伤,这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他们的学习能力。但最近出现的一个引人关注的案例否定了这种怀疑,它揭示了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在母语习得上的困难。切尔西(Chelsea)出生于北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偏远小镇,她天生耳聋,但所有的医生和治疗师都把她误诊为智力障碍或者情绪障碍,而没有发现她的耳聋(这是过去许多聋哑儿童的普遍遭遇)。长大后,切尔西变成了一个性格腼腆、依赖性强的人,而且也不会说话。但她的精神十分正常,因为她的家人从来不相信她是智障,并且给予她很多的关爱。在31岁时,切尔西终于遇到了一位高明的神经科医生。他给切尔西配了一副助听器,使她的听力达到了正常水平。同时,一个康复小组对切尔西进行了密集治疗,使她的智力水平上升到10岁儿童的程度。切尔西学会了2 000个单词,并在一个兽医诊所找到了工作。她能读能写,可以和别人交流,从而变成了一个合群的、能够独立生活的人。但还是有一个问题,只要她一开口,你就可以感觉到,看下面的句子。

The small a the hat.

这个小一个帽子。

Richard eat peppers hot.

理查德吃辣椒辣。

Orange Tim car in.

橙色的蒂姆的车进来了。

Banana the eat.

香蕉吃。

I Wanda be drive come.

我旺达开车来。

The boat sits water on.

船坐在水上。

Breakfast eating girl.

早餐吃的女孩。

Combing hair the boy.

梳头发男孩。

The woman is bus the going.

这个女人公共汽车走。

The girl is cone the ice cream shopping buying the man.

女孩冰激凌蛋卷购物买男人。

尽管切尔西接受了大量训练,并且在其他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她的语法仍然错得离谱。

总之,在6岁以前,儿童能成功地掌握一门语言;从6岁开始,儿童学习语言的能力就开始逐渐衰退,这种衰退一直持续到青春期结束;此后就很难再成功地学会一门语言。大脑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变化,例如在学龄初期,大脑的代谢率会逐渐下降,神经元的数量也开始减少;进入青春期后,神经突触的数量和大脑的代谢率都会降到最低点。这些变化可能都是影响语言学习的因素。我们知道,在童年时期,负责语言学习的大脑回路更具可塑性。即便左脑受伤或者被手术切除,儿童也能学会一门语言或者恢复原有的语言,虽然未必能达到正常水平。但是,如果一个成人遭受同样的损害,等待他的通常只能是永久性失语。

在动物王国里,这种针对学习特定内容的“关键期”其实非常普遍。例如,小鸭子学会跟随大的、移动的物体,小猫的视觉神经元对直线、横线和斜线的适应,以及白顶雀重复父辈的鸣声,它们都要经历一个类似的关键期。但是,这种学习能力为什么会逐渐衰退呢?为什么我们要扔掉这样一个有用的技能呢?

关键期看上去似乎是一个矛盾的现象,但这只不过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对生物体的进化历史有着错误的理解。我们常常把基因想象成工厂里的设计图,把生物体想象成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根据我们的想象,一旦生物体成型,它的各个部件就被固定下来,并终生携带。无论是小孩、青少年、成人还是老人,他们都有双手、双脚和一颗心脏,这些都是婴儿与生俱来的装备。而当某个部件平白无故地消失时,我们不免会感到疑惑。

现在,让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思考生命的周期。我们不要把基因控制想象成一个制造产品的工厂,而是把它想象成一家精打细算的演出公司,这家公司会将各种道具、布景以及其他物品定期回收、拆卸,然后重新组装,以供下一次演出使用。无论何时,这家公司都必须根据当前的需要,制造出不同的道具。我们可以在生物学上找到一个最明显的例证,这就是“蜕变”。基因首先将昆虫打造成一个进食机器,让它逐渐长大,然后再把它包裹在一个叫作蛹的容器中,将它融化为一滩营养液,最后再重新回收,使之成为一个繁殖机器。人类其实也是一样,从吸吮反射的消失,到恒牙的生长,再到第二性特征的出现,都是迈向成熟的一个个必然环节。现在让我们来一点儿逆向思维:我们不应把蜕变或成熟当作例外,而应该把它看成是一种规则。我们的基因是由自然选择所塑造的,它自始至终都控制着我们的身体。它的所有设计一定要等到能够派上用场的时候才会显露出来,不会早也不会晚。我们之所以到了60岁还拥有双手,不是因为它们一出生时就已经固定在那儿,而是因为这双手对60岁的老人和刚出生的婴儿同样有用。

这种逆向思维虽然有点儿突兀,但却很有帮助,它将关键期的问题完全翻转了过来。我们的问题不再是“为什么学习能力会消失”,而是“什么时候需要这种学习能力”。我们前面已提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越早越好。这样,人们在有生之年就可以尽可能多地享受语言带来的好处。现在请注意一点,学习一门语言与使用一门语言正好相反,它是一种一辈子只需使用一次的技能。一旦儿童从大人口中提取到足够多的语言信息,进一步的学习能力(除了词语以外)就变得多余了。这就好比你用借来的软盘驱动器给自己的电脑装载软件,或者用别人的转录机将自己收藏的唱片转录成磁带,一旦事情做完,你就可以将它们还给别人。同理,一旦儿童掌握了语言,语言习得系统就变得多余了。如果维持这套系统需要耗费不小的成本,那就应该将它完全卸载。事实上,维持这套系统的成本确实很高。从新陈代谢的角度来说,大脑就像是一头猪,它要消耗身体1/5的氧气,以及同等比例的卡路里和磷脂质。养尊处优但又毫无用处的神经组织是最应该被扔进回收站里的。全球唯一的计算机进化语言学家詹姆斯·赫福德(James Hurford)曾经将这一假设输入模拟人类进化的计算机程序,结果发现幼儿的语言习得关键期的消失是一个必然结果。

即便语言习得关键期会给成人学习第二门语言带来一定的好处,但它的消失可能已经进化成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而它的背后是一个更大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物体会变得越来越虚弱,生物学家将其称之为“衰老”。常识告诉我们,人体就像机器一样,总有一天会磨损报废,但这其实又是产品的比喻所导致的误解。生物体是一个可以自动补偿、自身修复的系统。从生理上看,我们的身体没有理由不长生不老,就像实验室里用来进行研究的癌细胞一样。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们每一天都有可能遭遇各种不幸:坠落悬崖、身染恶疾、意外触电或者被人谋杀。迟早有一天,一道闪电、一颗子弹或者别的什么会夺走你的生命。关键的问题是,在这场“死亡抽奖”的游戏中,我们的“中奖”概率每天都一样,还是我们玩得越久,概率就越高?衰老现象告诉我们:这个概率是会变的。老年人可能会因为一次摔跤或者流感而送命,但他的孙子却可以轻松地存活下来。现代进化生物学探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为什么会这样。既然自然选择在生物体的每个生命阶段都会发挥作用,为什么还会出现衰老现象呢?为什么我们的身体不能每一天都保持同样的活力呢?那样我们就能无止境地重塑自己了。

乔治·威廉姆斯和P.B.梅达沃(P. B. Medawar)给出了巧妙的回答。在设计生物体的过程中,大自然一定面临着无数次取舍,它必须权衡每种特征在不同的生命阶段所存在的不同利弊。某些材料既坚固又轻便,但却磨损得很快;另一些材料虽然比较重,但却经久耐用。某些生化过程可以提供极为有用的物质,但却会在体内留下越来越多的污染。当生物体进入消耗和磨损日益加剧的晚年时,一套代谢能力旺盛的细胞修复机制也许最能派上用场。在面对这些两难问题时,大自然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通常而言,它会偏向于对年轻生物体更为有利的选项,而不会选择将利弊平均分配给生命的各个阶段。这种选择的偏向源自死亡本身的不对称性。如果一个人在40岁时死于雷击,那么大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担心他50岁或60岁的生活,但却要考虑他20岁或30岁的人生。因此,任何一种为40岁之后而设计(以40岁之前的利益为代价)的身体特征都将是一种浪费。这个道理适用于任何年龄阶段的意外死亡。一个残酷的数学事实摆在我们面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年轻人总是比老年人有更大的存活概率。因此,那些有利于年轻生物体而有损于老年生物体的基因就会获得青睐,并会在进化过程中逐渐积累。无论拥有怎样的身体系统,最终的结果都是整体的衰老。

因此,语言习得或许也和其他身体机能一样。异国旅游者和留学生在外语上的笨拙表现,很可能就是我们婴儿时期的语言天赋所付出的代价,这就像晚年的衰老正是早年的活力所付出的代价一样。

[1]?三个词合在一起就是“statutory rape”,即法定强奸罪,特指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译者注

[2]?罗塞塔石碑:1799年在埃及尼罗河口罗塞塔发现的一块石板,由上至下共刻有同一段诏书的三种语言版本,分别是埃及象形文、埃及草书与古希腊文。其中埃及象形文和埃及草书是已经失传的语言,而古希腊文则是现代人可以阅读的语言。——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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