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生前也曾说过——中国要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很可能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担心的是发生苏联那样的事情。
然而,中国共产党也可能在非常巩固地掌握着政权的情况之下,政权被某些官员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两面化了。一面做给自己的党和全社会看;而另一面隐蔽地、贪婪地、不断地左右结网、上下结网……
“黑社会”非是“流氓团伙”。
“流氓团伙”大抵由“流氓无产者”组成。由于“无产”而“流氓”,又由于“流氓”而“团伙”。“无产”使他们敌视社会,说到底是敌视自身。敌视自身的无产境况和命运。敌视社会更深层的心理根源即是敌视自身。敌视自身而又缺乏改变自身境况和命运的起码自信以及起码能力,并且不甘也没有勇气了结自身,于是走向极端的反面开始敌视社会。敌视社会、报复社会在他们内心里滋生起一种快感。那快感减轻着他们对自身不可救药的敌视和自卑。但那减轻是暂时的,他们骨子里摆脱不了自暴自弃的悲哀。故“流氓团伙”的成员大部分是青年。
“黑社会”则不同。“黑社会”中当然也有“流氓”,但却肯定的皆非“无产者”。恰恰相反,他们不但“有产”,而且可能同时有权,或间接地支配被他们拖下水的官员们手中的权。
“流氓无产者”青年一般不具备他们那样的资本和条件。故“黑社会”的成员大抵是中年。虽有青年,青年也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容易被利用又容易被抛弃的小角色。周星驰在电影《龙蛇争霸》中演过那么一个可悲的小角色。
全世界的“黑社会”史都充满了血腥和暴力。但如今的世界毕竟文明多了;如今的“黑社会”也“文明”多了。
第一个一万美元是骗来的,敲诈勒索来的,采取暴力手段抢来的;第十个一万美元是贿赂官员,收买官员获得的;第一百个一万美元则往往只需要在生意场上赚取就行了。
金钱的种子只能是金钱。金钱是繁殖最快的东西。一旦拥有了足够多的金钱的种子,暴力就显得多余了。这便是全世界的“黑社会”在本世纪里都变“文明”了的公开的秘密。只有在大宗的金钱将遭受损失时,“黑社会”才重新启动血腥和暴力的“机器”。
即使“文明”了的“黑社会”,其商业经营也仍带有显然的权钱交易的特征。
一个官员的腐败是腐败;一些官员的合伙腐败是“集体腐败”。一个也罢,一些也罢,都是在与财富占有者或支配者的权钱交易、权钱勾结中腐败的。
若其交易中、勾结中,还有执法人员甚至执法官员的介入、参与、包庇、分赃,实际上就构成了一种“黑社会”关系。
在中国,在当代,这样的“黑社会”关系不胜枚举。若其中还有威逼利诱发生,则更加带有典型的“黑社会”色彩了。带有这种典型的“黑社会”色彩的案例,在中国,在当代也不胜枚举。
中国当代“黑社会”与世界各国“黑社会”史中的“黑社会”结构较有区别,其区别表现在以下。
第一,只有利益关系,没有组织形式。这乃是因为,“黑社会”人物皆非等闲之辈,皆是有头脑的人物。他们清楚地知道,执政的共产党对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其打击的严厉性远远超过打击“流氓团伙”,而且一向判以重罪。所以他们仅只保持、巩固和隐蔽利益关系,但绝不会愚蠢地设立组织。一旦有组织色彩,则哪怕只手遮天的大官,也无法包庇于他们了。与他们相比,倒是些“流氓团伙”不知天高地厚,煞有介事地形成什么“组织”,愚不可及地制定什么“纲领”。
第二,中国当代“黑社会”超越第一阶段而存在,亦即超越了积累第一个一万美元的血腥的暴力的阶段而存在。直接在第二个阶段,在金钱对权力的贿赂和收买阶段“一步到位”。所以是世界上最具有迷惑性的“黑社会”现象。
第三,传统的西方“黑社会”中,其“轴心”人物,或曰“教父”式人物,往往是“黑社会”首领,而卷入其中的大小官员,一向是被利用者,像“黑社会”中的青年一向是被利用者一样。传统的西方“黑社会”,有时会将一个人“扶植”为他们所需要的议员,但绝不会将“黑社会”内部的至高权威同时交给那个人。各国“黑社会”只服从于同类中产生的权威。在中国,在当代,情形却恰恰反过来。“轴心”人物或曰“教父”式人物,则往往是官员。利益关系同样需要“凝聚力”。没有组织尤其需要无形的“凝聚力”。在中国这个至今世界上特征最巩固的“官本位”国,金钱虽然可以贿赂权力、收买权力,最终达到支配权力的目的,但是在“凝聚力”方面却无法与权力匹敌。权钱达成无合同的交易,往往是一次性收买与被收买。再交易,再收买。金钱若以自身为权威,则需无数次地进行收买;而金钱若臣服于权力的权威,关照金钱的种子顺利地“开花结果”就变成了权力的义务,只要金钱也时常为权力“浇水施肥”。
有一个许多人都知道的事例很能说明这一点——某地的一位“大款”,在招待客人时得意忘形地说:“副市长有什么了不起?我一个电话拨过去,限他半小时内到这儿,他不敢三十五分钟才到!”
他拨了电话,那位副市长也的确“应召”而来。
这是典型的金钱一旦收买了权力,继而轻蔑权力的事例。它的结果是将暗中的关系暴露于公开,从而导致两败俱伤。
更多的事例是——权力既不但被金钱所收买,而且被金钱甘居第二地推崇到“教父”的地位。这是权力在权钱交易中的最佳感觉。它既满足了对金钱的贪欲,又本能地维护住了权力的尊严。这一种权力与金钱交易勾结的当代“黑社会”关系,在公开场合往往表现得相互陌生,彼此彬彬有礼似乎敬而远之。当权力危机了,金钱为之发挥营救作用;当金钱需要了,权力为之四处斡旋。
有的经济犯罪者一旦落入法网,咬定牙关也不肯轻易供出的,往往便是对他来说仿佛“教父”的权力人物。他内心里清楚,只要那“教父”式的权力人物不倒,他还有出头之日;而彼人物一倒,他便没救了。
在权力人物为“教父”的中国当代“黑社会”中,几乎必有执法人员甚至执法官员的介入、参与、包庇。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经济犯罪大、要案件,若无“中纪委”的配合,司法部门单方面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的原因。
所以,由权力人物充当“轴心”人物或曰“教父”式人物的中国当代“黑社会”现象,仅用官员们的“腐败”二字来评说,已经显得轻描淡写了。某些经济犯罪大要案,即使“中纪委”鼎力配合结审,也是往往难以“水落石出”的。因为所牵扯的权力人物和权力关系太错综复杂、太多了,不得不在某一个人物身上终止下来。而这恰恰正是外国当代“黑社会”势力电影中的套路情节。
在中国,在当代,生活似乎“源”于艺术,并且“高”于艺术。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若不以防止政权“黑社会”化演变的严峻目光审视这一现象,前景是令人相当堪忧的。因为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自身能抑制这一种演变。
变“修”已成为无稽之谈。因为“修”不但没了指向,而且连概念也变得暧昧不清。
毛泽东当年有一句名言——“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毛泽东当年说这句话时,中国并没有所谓“资产阶级”。现在中国有了,而且其经济实力不容忽视。
如果共产党内的某些官员“资产阶级”化了,其实并不多么可怕。
真的“资产阶级”化了,贪婪性反而小了。但是,大多数官员,并不能因为是官员,便真的“资产阶级”化起来。不能不等于不想。想而企图实现,又畏于党纪国法,于是手段和方式便转入暗中,即转入地下,具有隐蔽性。隐蔽性蔓延,就结为权钱交易的种种关系网。
在我们大家都公开着的社会关系之下,隐蔽存在着的另一种不合法关系的结网,当然便是“黑社会”关系。
邓小平生前也曾说过——中国要出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很可能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担心的是发生苏联那样的事情。
然而,中国共产党也可能在非常巩固地掌握着政权的情况之下,政权被某些官员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地两面化了。一面做给自己的党和全社会看;而另一面隐蔽地、贪婪地、不断地左右结网、上下结网……
这一现象,在以小官吏为“轴心”人物或曰“教父”式人物的社会下层,表现得尤其分明。
某些村、乡、县的干部沆瀣一气,鱼肉百姓,并有相应级别的司法干部与他们狼狈为奸,假以专政的名义威胁百姓、迫害百姓,使百姓受了迫害而有冤无处申诉。更有地方的大小“财神爷”团团巴结于他们左右,成为他们眼中最值得为之“服务”的良好子民;还有上一级官员不时地表彰他们的“政绩”,不时地颁发给他们许多共产党经常颁发的荣誉,替他们担保他们的清白、他们的优秀,他们一旦东窗事发尽量庇护于他们,“宽厚”地替他们说情……
恰恰是这样的些个地方,政权的“权威性”显得无比的稳固,真可谓撼山易,撼其“权威性”难,而且使人绝对地相信,那里的政权真的将永远姓“共”……
但此种现象,即使摆在全世界看,摆在“黑社会”势力仍残余存在着的国家里看,不是“黑社会”现象又是什么现象呢?如果有人居然认为还不算是“黑社会”现象,那么则世界上似乎就从不曾存在过什么“黑社会”了。
值得深思的是——在别国乃是残存现象,在中国乃是新生现象。
报载某市一名小小的派出所所长雇用了自己手下的警员杀妻成功。
我们不必多谈案件本身,全世界到处都发生着耸人听闻的案件。我们所要谈的是——他一向开的是一辆“奔驰”。那一辆“奔驰”所能说明的权力(而且是司法权力)演变的性质,据我看来,甚至重于他雇用自己手下的警员杀妻。一个小小派出所所长只有开上了“奔驰”,才有“资格”雇他手下的警员杀妻。那么谁给他那一种“资格”的呢?
在中国,在当代,你有时“一不小心”就会面对一个“黑社会”气味十足的人物。他们的共性是——第一极其有钱;第二与许多官员包括地方乃至北京的高官保持密切关系。他们提起官们的子女,惯称小名,如叫自己的弟弟妹妹;第三他们与当地司法官员情同手足,他们的私车甚至配有警牌警灯;第四他们有官方封赐的种种荣誉;第五他们甚至还有地方政治身份;第六倘他们夸夸其谈他们的“成功之路”时,稍有头脑的人必能听出种种可疑之点……
我不讳言我曾常“遭遇”这样的人。我也常常板着脸不管当着多少巴结奉承他们的人直捅他们的“私处”。比如我会冷不丁地问:“你经商,他从政,你和他的关系怎么会亲如兄弟?”并且紧接着追问下去:
“你当时一无产,二无业,三无专利,四无技长,为什么银行单单向你贷款?”
“为什么偏偏有官员为你担保?”
“你贷了大宗款还不上怎么给银行一个交代?”
“目前全国各银行的死烂账中,有没有一笔是记在你名下的?”
我问这些话时殊无情面,常令举座不安。倘有官员在陪,则我发现,最为神态扭捏的,往往正是官员。
恕我“夸口”,到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一位经得起我几句追问而能表情坦然对答如流的。每一个这样的家伙,都会使我不禁地联想到“黑社会”三个字。而每一个这样的家伙,又几乎必是当地体面之至的“上层人物”。
有一次我住在某市,有某国营企业小厂的厂长找到我向我诉苦,说当地一位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欠了该厂五十余万,拒不偿还已三年矣。
我问有合同么?他出示合同给我看。
我说合同很清楚。你有理。告哇。
他说告了,法院也判了,判该厂胜诉,并且出示区一级法院的判决书给我看。
果如斯言,判决书写得也很明确,限对方在判决后三个月内分期偿还,而且对方承认事实,服从判决,并不上告。
我说,这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他说,已经判了一年半多了,一分钱也没还啊!
我说,那你再找法院呀,法院有权也有法律义务强迫执行判决啊!
他说,法院推搪已经判了,再无能为力了。
我说,岂有此理,怎么叫无能为力了呢?
他说,法院的人都跟他关系好着呢!
我说,那你就再告,往市法院告。
他说,市法院的头儿们,跟人家关系更好了。厂里二百多工人,都三个月发不出工资了,厂里有些工人要揍我,因为当初合同是我签的……
我说,他是不是陷入经济困境还不上呀?
他说,前天我们市的电视里,还报道他有几千万呢!
我嘴上虽然尽量不动声色地一句接一句问着,心里的感想却复杂之极。因为,就在前两天,那著名“民营企业家”请我吃过饭。而且照例有官员作陪,并且偏偏也有该市的司法官员作陪!
我再讲一个细节——他们耳语一阵后,那著名“民营企业家”说:“别理他们,这事儿你们法院一定别认真办。”而该市法院的官员说:“行。那就听你的。”而在座的其他官员习以为常,做充耳不闻之状。我所写的他们的对话,之所以使用引号,因为那基本上就是原话。
我后悔我莫名其妙地被宴请了一次。当然我也知道,动机是劳我之手,在什么大报上写一篇“人物印象记”之类的小文。尽管我没答应,但还是后悔极了。否则,我倒真愿替那位厂长和那厂里的二百多国营工人与这著名“民营企业家”在该市打一场官司。
一个男人面对这样的事,怎么可能一点儿正义冲动都不产生啊?
但我终究是被人家宴请过了,与人家合影过了,被人家自始至终以礼相待过了……而且有该市的些个“公仆”们作陪。仅仅隔两天,就一反目,与人家打一场和自己不相干的官司,岂不是太有点儿不可相交了么?岂不等于是存心制造新闻么?
我内心里矛盾极了,沉思良久才说:“这么样吧,你将判决书留下,我转给你们市的有关领导。但是让我们君子协定,如果起点儿作用,你也不必对别人讲,更不必谢我。如果一点儿作用都不起,你以后也不可再找我了。你是国营企业的厂长,你手下有二百多国营企业的工人,你们自己应该知道如何维护你们的利益不受侵占。”
那厂长站起身,连连道谢之后说:“您的话我听懂了,听懂了。他妈的如果再不还我们钱,我就亲自率领工人上街游行!”
我忙说:“我可没教你这么干啊!”但是内心却默默地说——也许你早该这么干了!
他却又说:“有了您今天的承诺,我们又何必游行呢!会起作用的,肯定会起作用的。我知道他们前天宴请过您。否则我也不会来找您呀!”
后两句话说得我顿时面红耳赤。
离开那城市前,我信守承诺地给法院的领导写了一封信,四五千言,措辞诚恳,可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我在信中写道:“亲爱的同志们,我极体恤你们的左右为难。国营企业的工人的利益是你们必须依法保护的,否则你们的执法正义立场就值得怀疑了。所以你们判了,而且判得还很公正。‘民营企业家’一方,又是你们的‘友邦’。何以成了‘友邦’,大家心里都清楚。所以你们并不想真的得罪于‘友邦’,所以判决书才成为一纸空文。但是从法律义务上讲,你们只尽到了一半。那另一半,就是强迫执行判决那一半,不是你们可尽可不尽的,而是你们必须尽的。这点儿法律常识我也懂。希望你们给我个面子,把这事儿处理好。否则,那个厂的工人们也许会集体到北京上访。‘十五大’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召开,北京的安定祥和高于一切。希望你们能从大局考虑什么为重,什么为轻……”
我回到北京一个月后,收到那厂长的来信,告知欠款已归还了二十万,我心大慰。
这样的些个事,在全国太多太多太多。在什么场合下说,似乎都只能算是不足论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听的人会听得没意思,说的人也会说得没意思。
我却总在想,这太多太多太多的,似乎早已不足论道、纯属鸡毛蒜皮的小事,综合起来是否意味着是一种大现象呢?
如果代表政权的官们,先是一个一个地,接着是一伙一伙地,再后来是一批一批地,争先恐后与拥有大笔金钱的人成了权钱“合股人”,
那么不就产生了“第二社会”么?这总不能也认为是“中国特色”吧?
当然,其实已经是“中国特色”了。但总不该认为是好的“特色”吧?
世界正在越来越文明。越来越文明的世界认为——社会应该越来越透明。社会应该尽量公开化。社会对任何人,任何阶层来说,都应该是“这一个”,而且应该是唯一的“这一个”。因为一个政权不可以同时统治两种社会(对香港地区的“一国两制”另当别论)。“这一个”社会若是平面的,则大家都应生存在平面上;若是立体的,则大家都应生存在立体中。社会可以多元化,可以复杂化,但不可以明暗化,不可以表里不一。因为生存在明处的,不可能对暗处的勾当和关系形态永远一无所知;生存在表象中的,也不可能对生存在背面的,或曰表象之下的,亦即“第二社会”的内容永远不闻不见。
“第二社会”的形态,乃是文明世界的当代“黑社会”关系的产床。
它可能没有丝毫的血腥和暴力,但它在本质上必然仍体现着“黑社会”的显著特征。
在越来越文明的当代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警惕“第二社会”的滋生和形成,都必拒绝“第二社会”的存在。因为它强大到了一定程度,必定产生颠覆公开社会,亦即我们大多数人都依赖而活的“这一个”社会的强烈企图。
国外将混迹于“第二社会”萌芽阶段的官员称作“寻租者”;将利用那样一些官员的人称作“贷权者”。
权力的“租”和“贷”,在任何国家里都是丑闻,都是违法犯罪。
在中国,这一种权力的“租贷”关系,不仅甚为普遍,不仅司空见惯,而且常常被“宽容”地“合法”化。在权力的“租贷”关系中,“利息”本质或被隐瞒于“第二社会”,成为“内幕”中的现象;或被迂
回到“第一社会”来,变成为又公开又寻常又似乎合情合理的现象。权力“租贷”的“利息”在中国是最高的一种“利息”。“租”者和“贷”者,都早已善于极文明地掩盖这一“利息”本质。
这与行贿受贿略有不同。尽管行贿亦即“贷权”,受贿亦即“租权”,但往往是“现行交易”。
而“租贷”关系却是一种相当持久的关系。有时“贷权”者,甚至慧眼识君,将一位官员在职掌权的年限一下子全“租”了去。那时官员也就只能唯“贷权者”马首是瞻了。某些官员在职掌权之时,似乎整日忙忙碌碌,细心人定睛观察便不难发现,他们的忙碌每每围绕着一个或几个所谓“企业家”转,而后者们大抵又都是私营的。他们为之效劳之精神,大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意味。替后者们协调矛盾、争取荣誉、游说贷款、广为宣传提高知名度,甚至不惜以自己的官员形象充当变相的广告人……这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在于,那似乎成了他们为官的唯一义务,也似乎成了他们的唯一政绩。至于为国营企事业,为倡导社会公益,为广大民众究竟做了什么贡献,他们往往是举不出事例的。也不屑于,也缺乏起码的热忱,更谈不上起码的能力了。后者们名利双收,他们也因而春风得意,仿佛上对得起国,中对得起党,下对得起民了。忽一日东窗事发,便被揭发检举出林林总总的罪证,却原来他们与后者们早已是一种利益相关的两个互吸半球了;早已几乎完全地将自己掌握的权力“贷”给予后者们了;早已几乎完全地只变成为后者们的“私仆”了。
我不止一次听到过这样的言论:“共产党掌权,我是光荣的企业家。
共产党丢权了,我是打下了基础的资本家。共产党的江山若丢,我的个人私本也丢不了。在共产党掌权的时期,只要将他们打点满意了,我的个人资本积累得还快呢!打点官员们满意,比市场竞争容易多了,成本也低多了!”
而我每听这样的言论,心中便不禁地想,某些官员自己是不是对中国的前途反而比老百姓更没信心呢?他们内心里是不是经常这样的暗自嘀咕呢?——今天我是官员,说不定哪一天就什么都不是了!我得为自己留条后路。今天我为之服务好的些个人,就是我什么都不是了那一天还是可以反过来依靠的些个人啊!……
否则,他们在权力的“租贷”关系中,何以会那么的“全心全意”呢?清人王寅旭有诗云:
大木遮敷顷,
青虫生其阴。
垂丝自相络,
枝叶交受侵。
树影日夕疏,
虫窟亦渐深。
林木纷纷倒,
青虫匐地爬。
活该伐厥本,
徒然饱飞禽……
无论是毛泽东“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忧患,还是邓小平“要出事,就出在政权内部”的警告,其实都暗喻着一种青虫和林木关系的可悲啊!连中国老百姓都不愿看到这一可悲成为事实!
常言道——社会是螺旋式发展和进步的。此不容置疑。但若据此以为仿佛登旋梯上升,则就未免太过于幼稚和天真了。旋梯之每一转弯处的旋角基本是一致的,其上升的弧段也基本是一致的。全世界的旋梯几乎都墨守这一设计原则。
但人类社会这一漫长“旋梯”却从没这么“规范”过。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更像一截弹簧——一截被以不均匀的力拉松的弹簧。那不均匀的力,对于某一国家而言,有时是世界的大经济背景,有时是本国的政治风云,有时甚至纯粹是全球性的自然灾难。
于是弧旋变形。拉力越大,旋角越小,弧度越陡。
人类社会这一漫长“旋梯”,处处呈现此种变形现象。于是迈进越艰。有时人只靠双腿不行了,还须伸出双手攀抓。
国外超高旋梯的设计工程师们,解决的办法是多加驻足平台,以使人们有条件喘息。相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而言,那些“驻足平台”便是方方面面的社会生存保障,以及种种的社会慈善机构。
旋梯是水泥钢筋建造的,再陡也坚固的。弹簧却有软性,被不均匀的力越拉松处,其承受性越弱,软性越明显。
中国的情形好比是这样——官僚阶层的贪欲、腐败,为了营造太平盛世的景观而不惜大肆铺张、浪费、挥霍人民血汗的庸俗政治行为,以及一大批又一大批工人的“下岗”失业现象,国有企业的生产不振事实等近忧远虑,皆滞塞在那软性明显的被拉松处——于是社会“弹簧”在此处开始下坠。
当这种情形出现,“发展”二字则仅仅意味着尽快恢复到坠点。因为那一种软性非是无极限的。
毛泽东时代是一个低收入低消费的时代。据我看来,最广大的中国人又将进入新一轮低收入低消费时代。这一个时代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而言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商品极大地丰富了。此乃不同点;这一个时代产生了一批购买力极强的中国人,或曰“先富起来”的中国人。此为不同点;这一个时代的最广大的中国人,其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仍只能用来吃喝。此亦共同点。
最广大的中国人的低消费水准,分明地拖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后腿。
于是在中国这个绝对地并不能算富强的国家,竟也出现了“生产过剩”。商品房、汽车、家用电器、中高档服装……过剩的生产面对最广大的中国人的低消费,正陷入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尴尬窘地。
某些御用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某些蠢头蠢脑的官员,因而联合在一起嘀嘀咕咕地抱怨中国老百姓全都是“守财奴”。他们都不愿实事求是地想一想——如果最广大的中国老百姓平均月收入达到两千元人民币的话,如果他们相信明年后年其收入仍较稳定的话,还需要你们不遗余力煞费苦心地动员他们刺激他们赶快消费么?
现在僵化的、保守的、教条且顽固的治国思想观念的重重“封锁线”已被彻底突破;现在中国的“翅膀”已新羽初生,翼形完整了。但它依然是沉重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十几年以前更沉重了。
思想观念的障碍,靠“思想解放运动”便足以扫开和排除。而普遍的社会问题,却不仅仅是普遍的认识问题。当此类问题关系到民生,民意有理由拒绝思想的说教。解决社会问题靠思想的说教是不行的,靠不受那些社会问题困扰的官员们的思想的说教尤其不行。解决它们的根本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的从根本上着眼着手解决它们。这是全中国人的使命,但首先是为官之人的职责,也是为官之人有无能力的标志。
中国的大小官们,至今仍袭承了这样的传统毛病——谈思想滔滔不绝,一大套接一大套的。谈到具体问题的解决思路,语言暧昧闪烁其词。相当一部分官员谈思想的能力远远大于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这样的官员们其实早已不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形势。
当思想观念的障碍体现为首要的和顽固的障碍,当解放思想的要求体现为强烈的渴望和激情,历史性的问题和改革实践过程中必然产生的新问题,则就被思想的冲突掩盖了。现在这两种问题同时暴露了,好比海面上波涛冲击的浪花落下去,雾气中渐显出了两座冰山。
历史性的问题沉重于改革实践过程中必然产生的新问题。
某些最严峻的问题,比如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举步维艰,工人的大批“下岗”和失业,表象上是新问题,本质上是历史性问题。如同一个先天患病的孩子,中学时代并没显出征兆,而且表现为优等生,到了高中,由于学业的必然繁重却病情恹恹骨瘦如柴起来……
中国的“翅膀”虽然张开了,但实际上它并没有腾空而起追风逐云。它只不过刚刚冲飞到了比电视塔高不了多少的高度。这个高度只不过是鸟的高度,而不是飞机的起码高度。达到这个高度它用了十余年。它正扶攀着滑翔,它还难以昂起头来。双翼的每一次扇动都是吃力的……
这便是我们的国家现在时的留影。将这实际情形描绘得过于绚丽,夸耀得过于美好,是一种“功绩想象症”。不符合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曾一再倡导过的实事求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