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根新的风筝线
如果被抛到一个因果间隙中,感质就会穿过去。
——伊万·福克斯
(Ivan Fox, 1989, p. 82)
当你把风筝的线缠在一起时,原则上它能解开,尤其是如果你有耐心、善于分析的话。但是存在一个关键点,越过这个点,原则就会失效,实际情况则会取得胜利。有些死结就应该放弃。拿一根新的风筝线所耗费的时间与解开一根旧的风筝线耗费的精力比起来,最终我们会发现,拿一根新的其实更省事,而且风筝重新上天所花的时间更短。在我看来,这就是哲学上关于感质的主题,它是一个令人苦恼的死结,包含着越来越错综复杂、稀奇古怪的思想实验、行话、内部笑话、一些所谓的反驳的引证、应该原样返回发送者的“接收到的”结果,以及其他一些离题万里和浪费时间的东西。看到某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们最好是绕道而行,所以我不准备对那方面的文献做分析考察,虽然它包含一些令我受益的深刻意见和聪明的做法(Shoemaker,1975, 1981, 1988; White, 1986; Kitcher, 1979; Harman, 1990; Fox, 1989)。我过去试图解决这个问题(Dennett,1988a),但我现在认为,如果我们从零开始,情况会更好。
要看出哲学家在感质问题上是如何作茧自缚的,并不是一件难事。他们开始的地方,正是任何有点判断力的人都会当作起点的地方:他们自己心智的最强烈、最清楚的直觉。哎呀!这些直觉形成一个相互之间自我支持的、封闭的学说圈,把他们的想象囚禁在笛卡儿剧场中。即使哲学家们发现了这些封闭观念圈所固有的悖论(这就是关于感质的文献存在的原因),他们也没有跳出悖论的一个完整的替代见解,这样,由于相信自己依旧强烈的直觉,他们又被拉回到悖论式的牢笼中。这就是关于感质的文献变得越来越纠缠不清而不能相互一致的原因。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这样一种替代见解:多重草稿模型。有了它,我们就能为这些问题提供相当不同的、建设性的论述。所以,我们可以在本章第4节和第5节中把它与我想取代的一些见解进行比较。
一本介绍大脑的导论性佳作包含这样一段话:
所谓的“颜色”并不存在于世界中,它只存在于观察者的眼睛和大脑中。对象反射许多不同波长的光,但这些光波本身并没有颜色。(Ornsteinand Thompson, 1984, p. 55)
这是表达通俗智慧的一种好尝试,但请注意,严格地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这不可能是作者的意思,也不可能正确。他们说,颜色并不存在于“世界中”,而只存在于观察者的“眼睛和大脑”中。但是,观察者的眼睛和大脑就在世界中,就如观察者看到的对象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一样。此外,正如这些对象一样,眼睛和大脑也有颜色。眼睛可以是蓝色的、褐色的、绿色的,甚至大脑也不只是由灰质(和白质)组成的:除了黑质(黑的东西),还有蓝斑(蓝的地方)。但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存在于观察者的眼睛和大脑中”的颜色当然不是这两位作者所谈论的东西。是什么促使有人认为,在某种其他意义上,颜色是存在的?
按标准的看法,现代科学已经把颜色清除出物理世界,取而代之的是各种波长的无色电磁辐射,这种辐射打在各个表面,后者以不同的方式反射和吸收它们。看起来好像颜色就在那里,但它又不在那里。它是在这里——在“观察者的眼睛和大脑”里。(如果那段话的作者不是这么地道的物质论者,他们很可能就会说,它存在于观察者的心智中,这样他们就能避免我们刚才否定的愚蠢解读,但又会给自身造成更严重的问题。)但是,这么一来,如果并不存在一个内在的虚构物,能在某种特殊的、主观的、内心的、现象性的意义上被着色,那么颜色似乎就会完全消失!必须得有某种东西充当我们所知和所喜的颜色、我们调制和搭配的颜色。它们到底可以在哪里呢?
这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难题,我们现在必须面对它。在17世纪,哲学家约翰·洛克(以及在他之前的科学家罗伯特·波义耳)把颜色、气味、味道和声音这样的性质称为第二性的质。它们有别于大小、形状、运动、数和硬度这些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本身不是心智中的事物,而是世界中的事物的能力(这是由它们特定的第一性的质决定的),它们能在正常观察者的心智中产生或激起某些东西。(如果没有观察者在旁边会怎样?这是一道永远流行的难题。比如,森林里一棵正在倒下的树,弄出声响了吗?答案留给读者去想。)洛克定义第二性的质的方式已经成为外行人的标准科学诠释的一部分,这种方式的确有它的价值,但也会带来累赘:在心智中产生的东西。例如,在洛克看来,红是第二性的质,它是物理对象一些表面的倾向性质或能力,由于它们的微观结构特征,因而只要有光线从这些对象的表层反射到我们的眼睛中,红这种第二性的质就在我们身上引起红的观念。外在对象的这种能力看起来似乎足够清楚,但红的观念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东西?它就像一个漂亮的蓝色外套,在某种意义上是有色彩的?或者,它就像一次关于紫色的精彩讨论,只是关于一种颜色,本身又没有色彩?这就开启了各种可能性,但如果任何地方都没有红这种东西,那又如何能够产生一个关于红的颜色观念?
那么,红究竟是什么?颜色是什么?颜色一直以来就是哲学家们钟爱的例子,现在我暂且遵照这个传统。该传统的主要问题在威尔弗里德·塞拉斯(WilfridSellars, 1963, 1981b)的哲学分析中被阐释得很清楚,他区别了对象的倾向性质(洛克的第二性的质)与他所谓的显现性质(occurrentproperty)。冰箱中的粉红色冰块,在关上灯后,也有粉红色这种第二性的质,但是,除非一个观察者打开冰箱门朝里看,否则就不会有显现的粉红色这种性质的实例。显现的粉红色是大脑中还是“外部世界”中某个事物的性质?塞拉斯坚持认为,无论是哪种情况,显现的粉红色都是某种实在物的“同质”性质。他坚持同质性,部分意图在于否定一个假说:显现的粉红色就是像大脑第75区、强度97的神经活动那样的东西。他同样拒绝认为,颜色现象学的主观世界中只有判断这种毫无颜色的东西,比如这个或那个东西是或似乎是粉红色的。例如,在你的心智之眼中回忆一个成熟香蕉的颜色,并判断它是黄色,这个行为本身不会使显现黄色的实例实际存在(Sellars,1981; Dennett, 1981b)。这只是在判断某物是黄色的,这个现象就同一首关于香蕉的诗一样,本身缺乏显现的黄色。
塞拉斯进而声称,所有的物理科学都必须经历革命,以便为显现的粉红色以及它的同类留下空间。很少有哲学家会追随他的这种极端看法,但近来哲学家迈克尔·洛克伍德(MichaelLockwood, 1989)却重新提出了这一观点的一个版本。其他哲学家,如托马斯·内格尔,则假设,即使经过革命的科学也无法处理这样的性质:
有意识的心智过程的主观特征——与它们的物理原因和结果不同——不可能由只适合处理各种现象背后的物理世界的纯粹化思考形式所把握。(Nagel,1986, p. 15)
哲学家为观察者身上的东西(或观察者的性质)取过各种名字,它们据说为颜色和其余性质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家,这些性质本来由于物理学的胜利而被驱逐出“外部”世界,它们包括:“原始感觉”“感觉材料”“现象性质”“意识经验的内在性质”“心智状态的性质内容”,当然还有我要使用的术语“感质”。这些词语的定义方式有细微的差别,但我不打算理会。在前一章,我似乎否定存在任何这样的性质,这次破例一下:似乎是什么就是什么。我否定存在任何这样的性质。但是(在这里那个主题再次出现),我衷心同意:似乎存在着感质。
似乎存在着感质,因为看起来科学真的好像向我们表明,颜色不可能在那里,所以它必须是在这里。而且,所谓的在这里的东西,似乎也不能就只是我们在事物似乎有颜色时所做的判断。但是,这种推理很混乱。科学向我们表明的其实只是:对象的光反射性质导致生物进入不同的判别状态,这些状态散布在生物的大脑中,并构成众多内在倾向和不同复杂程度的习得习惯的基础。那么,它们的性质是什么?这里我们可以把洛克的牌再打一次:观察者大脑里的判别状态有不同的“第一”性的质(它们的机械性质源于它们的联结、它们的构成要素的激活状态等),而且由于第一性的质,它们有各种各样第二性的、仅仅是倾向性的性质。例如,在人类这种有语言的生物中,判别状态经常使他们具有一种表达言语判断、以之暗示不同事物的“颜色”的倾向。当有人说,“我知道这枚戒指实际上不是粉红色,但它看起来确实是粉红色”,这时,第一个分句表达的是关于世界上某个事物的判断,第二个分句表达的是关于世界上某事物判别状态的一个二阶判断。这类陈述的语义学清楚地说明颜色也许是对象表层的或透明体(粉红色冰块、聚光灯光束)的反光性质。而它们实际上就是这种东西——虽然很难说清楚它们究竟是哪些反光性质(个中理由我们将在下一节探讨)。
我们的内在判别状态难道不也具有某些特殊的“内在”性质吗?主观的、私人的、不可言传的性质?它们构成我们看(以及听、闻等)事物的方式?那些附加的性质也许是感质,而且,在考察哲学家设计用来证明存在附加性质的论证之前,我们首先试着清除相信它们存在的动因,为此我们需要找到一些替代的解释,来说明似乎需要这些性质的现象。如此一来,在他们提出的论证中所存在的系统缺陷就会比较明显。
根据这一替代观点来看,颜色这样的性质的确是“在那外面存在”(out there)。为取代洛克的“红色观念”,我们可以用(正常人那里的)具有内容的判别状态:红色。有个例子可以帮助我们彻底弄清判别状态是什么,以及更重要的,弄清它们不是什么。我们可以把世上事物的颜色逐个排列来进行比较,看看我们可以得出什么判断,但我们同样能在“我们的心智中”回忆或想象事物的颜色来进行比较。美国国旗条纹的标准红色跟圣诞老人的外套(或英国邮筒或苏联红星)一样红吗?还是前者比后者更暗?更淡?更亮?橙黄色更多还是更少?(如果你的记忆中没有这两个标准颜色,就尝试用别的颜色配对,比如Visa卡的蓝色和天空的蓝色,或台球毯绿和史密斯奶奶苹果绿,或柠檬黄和黄油黄。)我们能“在我们的心智之眼中”进行这样的比较,而且在比较时,我们以某种方式促使某件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从记忆中提取信息,并允许自己在有意识的经验中比较在我们记得时(或在我们以为自己记得时)标准对象的各种颜色。毫无疑问,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擅长此道,也有很多人对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所做的判断不是很自信。这就是我们要把家中的颜料样品或布样带到颜料店的原因,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我们想比较的两种颜色的实例逐个排列在外部世界中。
当我们在“我们的心智之眼中”进行这样的比较时,按照我的观点,会发生什么?所发生的情况与在一台同样能进行这些比较的机器(机器人)中发生的情况非常相似。回想一下第10章的I型CADBLIND的前设器(配有一台能够对准计算机辅助设计屏幕的摄像头)。假如我们把圣诞老人的一张彩色图片放在它面前,问它照片中的红色是否比美国国旗条纹(它的内存中已经存有的东西)的红色更深。它要做的就会是:从内存中提取它的星条旗表征,定位“红色的”条纹(它们在图表中的标签是“红色#163”)。然后,它会比较这种红色与摄像头前面的图片上圣诞老人外套的红色,后者恰巧被转换成颜色图示系统中的“红色#172”。它会这样比较:从172减去163,得到数字9。它会这样诠释,比如,这表明圣诞老人外套的红色(在它看来)比美国国旗条纹的红色似乎稍微深点儿、浓点儿。
我故意将这个故事说得比较简单,以凸显我想提出的主张:显然,Ⅰ型CADBLIND并不使用虚构物来形成它的记忆(或它当前的知觉),我们也不是这样。Ⅰ型CADBLIND很可能不知道如何比较它看到的东西的颜色与它记得的东西的颜色,我们也不知道。我乐意承认,Ⅰ型CADBLIND只有一个相当简单而贫乏的颜色空间,很少具有人类个体的私人颜色空间的联结或内在偏见,但除了在个体特质的复杂性上存在这种巨大差异外,就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差异了。我甚至可以这么说:在CADBLIND执行这个任务与我们执行它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质的差别。Ⅰ型CADBLIND的判别状态具有内容,这就同我用来代替洛克观点的判别性的大脑状态具有内容一样,它们运用的是同样的方式,而且出于相同的理由。Ⅰ型CADBLIND当然不会有任何感质(至少我希望那些热爱感质的人对此欣然接受),所以从我的比较中确实可以推出,我是在主张我们也不具有感质。人们所想象的、在任何机器和任何人类体验者(想想我们在第2章所设想的品酒机器)之间存在的那种差别,正是我要坚决否定的:不存在这样一种差别。只不过是似乎存在着差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