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否应该宣誓效忠
向国旗宣誓效忠的争议一次又一次被人提起,并且席卷整个美国。这个争议可以表述如下:“公立学校学生是否应该在每天早晨齐声背诵宣誓效忠的誓词?”假设在经过了仔细分析并对最初的想法进行一些修改后,你做出以下推理:
建立在尊重个人尊严和相应权利基础上的制度是值得公民效忠的。无论在应用上有什么样的失误,美国是建立在尊重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相应权利的基础上的。因此,美国值得公民效忠。此外,只要不侵犯个人尊严、不违背个人信念,任何培养公民对国家的理解和重视、使其效忠国家的做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要求公立学校的学生在学校背诵效忠誓词,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个人信念或者造成伤害。 [1] 因此,这种要求是不能被接受的。
因为你的论证不是反对效忠国家,而是肯定了效忠的价值并支持培养公民对国家的理解和感激、使其效忠国家,你可能觉得应该建议对该争议采取行动。于是,你认为学校应该要求老师每天早晨让学生静默片刻,让他们反思他们对国家和同胞负有什么责任。你的办法的进一步细节可能包括为这一静默时刻制定适用于全州的指导方针,并把指导方针公布于众,防止产生误解。
在分析这个计划的缺点和面临的其他困难时,你可能认为尽管该计划毫无争议,但还是不能实现目标。学生可能用这段时间来思考自己的社交生活、个人问题等。即使他们是有意识地利用时间,也没有办法确保他们的思考有助于培养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和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分析可能引导你改变计划,使其更符合你的目标。例如,你会建议每周用一段时间(例如老师指导的时间)对生活在民主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课堂讨论。你也许会更进一步地把讨论明确聚焦在生动体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历史事件上,或者当前的问题和争议上。
[1]20世纪30年代,数百名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被迫做出选择,要么背诵誓词,要么被学校开除。因为他们的宗教认为背诵誓词是对神的亵渎,于是选择了被开除。结果大多数信徒遭受了言语上的辱骂,有些还被打。在西弗吉尼亚州的里奇伍德,警察强迫九名拒绝背诵誓词的见证会信徒吞下大量蓖麻油。在其他地方,见证会信徒遭到攻击,身上被涂上焦油并被沾上羽毛,甚至有人被阉割。在缅因州的肯尼邦克,2500名愤怒的暴徒抢劫和火烧了当地王国会堂。起初,最高法庭裁定市政当局有权要求见证会信徒背诵誓词;然后在1943年又推翻了裁定。详情请参考杰里·柏格森,“耶和华的见证会:一个世纪的宗教-国家冲突简史”,网址http://www.freeminds.org/history/conflicts.htm。
是否应该废除“米兰达法则”
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哈罗德J.罗斯韦克斯认为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正处于崩溃的边缘。他称,寻找真相的目标已经被对被告权利的关注所取代,这妨碍了警察、法官和陪审员行使职责。罗斯韦克斯为纠正这种情况提出了几个建议,其中一个就是废除“米兰达法则”。1 该法则是由最高法院制定的,要求警察在审问疑犯之前,对每位疑犯宣读他们的权利。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疑犯的任何口供,无论是自愿的还是对审问的回答,都可能在审讯时被认为无效。
例如,警察怀疑一个人犯有谋杀罪,将其拘留。在宣读疑犯的权利前,疑犯开始哭诉并坦白:“我杀了那个女孩,她不是第一个受害者,是第10个。我带你们去埋尸体的地方。”然后他带警察去了另9个埋尸体的地点。但由于警察没有向疑犯宣读权利,检察官可能无法采用他的口供,也无法利用他供述的其他证据。
假设你仔细分析了罗斯韦克斯法官的提议,考虑批评者的意见,在评价和修改了最初的想法后,形成以下观点:
任何对起诉犯罪形成障碍的东西都妨碍了公正,并威胁到了守法公民的安全。法庭压制相关证据妨碍了检举犯罪。因此,法庭压制相关证据妨碍了公正,而且威胁到了守法公民的安全。可是,攻击行为是犯罪行为。政治压迫、恐吓和暴力威胁都是攻击的一种形式。因此,政治压迫、恐吓和暴力威胁是犯罪行为。
因为你的论证承认争议双方都有有效的论点,于是就产生了如下问题:“应该采取什么行动?‘米兰达法则’应该被废除还是保留?当警察虐待疑犯时,应该视而不见还是加以惩罚?”这就需要计划好行动过程,并克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诸多可能的回答中,你也许会采用下列答案:
(1)“米兰达法则”应该被废除,所有相关证据无论它们是怎样获得的,都应该被允许在审判时使用。在“米兰达法则”下,由于警察的失误给社会带来危害,并鼓励罪犯,使得罪犯更加大胆。审讯的唯一目的应该是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再确定是否存在减刑的情况。
(2)警察对疑犯实施精神和身体上的虐待应该被视为犯罪行为。犯此罪行者应该处以适当的刑事处罚,也有可能被开除出警察队伍。另外,应该允许受害者对涉案警察和雇用他们的市政当局提起民事诉讼。
要改善争议解决方案,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你热衷的计划进行批判性的分析需要真正的自律。这种自律是优秀的思考者区别于其他人的品质之一,也是优秀的思考者能够有效说服他人支持自己观点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