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和生物进化;政治发展与发展其他方面的关系;国际影响的重要性;达到现代国家;政治发展中暴力的作用;自由民主制是普遍的发展前景吗?
我用两卷书的篇幅追溯了政治制度在历史上的起源、演变和衰败。
政治发展在许多方面与生物进化相似。生物进化以变异和选择两个原则的互动为基础,政治也是如此:由于相互竞争以及与物质环境的互动,政治制度的性质会有变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制度生存下来,其他的证明不再适宜。恰如某些物种无法适应环境变化,制度也会变得无法适应,就此产生政治衰败。
生物进化的变异是随机的,但人类在制度设计上能发挥一定程度的能动性。确实,如哈耶克等学者所说,人类仅凭事前了解的见识,永远都不会有足够的知识或智慧,来预测自己制度或政策的效果。 [1] 人类发挥能动性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反复过程中,先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1949年通过的宪法,与魏玛共和国宪法有重大不同,这恰恰是德国人了汲取20世纪30年代民主失败的教训。
生物进化分为特别进化和普遍进化两种过程。在特别进化中,生物为了适应特定的环境,特性发生变异。这会产生新物种,著名的达尔文雀就是适应微观具体环境的结果。在普遍进化中,由于要解决类似问题,不同物种出现相似的进化。例如,像眼睛那样的感觉器官,在不同物种上演变出来。
人类也是如此。第一个行为意义上的现代人类小群体约在五万年前走出非洲,来到中东,开始出现变异,这种变异在一定程度是基因上的,但更剧烈的变异是文化上的,巴别塔的圣经故事确有真实先例。人类迁徙到欧洲、东南亚、南亚、大洋洲乃至美洲,在各种各样的生态处境中安顿下来,语言和文化习俗开始发生变异。同时发生的还有普遍的政治进化,多元文化的人类必须解决类似的问题,即使互相之间只有很少接触,或根本就没有接触,却设想出并行的对策。
我曾经描述过世界上不同社会的政治制度的主要变迁:
° 从族团层次的社会到部落层次的社会
° 从部落层次的社会到国家层次的社会
° 从家族制国家到现代国家
° 独立法律体系的发展
° 正式负责制的出现
这些政治变迁在具有非常不同的文化规范的社会中独立发生。分支世系制——部落制——在人类发展的某阶段几乎出现于世界上所有地区,都以追溯共同祖先的原则为基础,并且所有这类社会都靠宗教信仰来维持,认为死去的祖先和未出生的后代都拥有神奇力量。尽管作为人类学看家吃饭基础的亲戚组织,在地理上分隔的社会中会有细微差异,但部落社会的基本结构都非常相似。
同样,在大致相同的历史阶段,国家开始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埃及和墨西哥,具有非常类似的政治结构。它们是比较庞大和富裕的社会,能召集足够的军事力量来抗衡组织较差的竞争对手,以维持自己的独立。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再让亲戚关系作为政治组织的主要原则,要代之以非人格化规则。不同社会以不同方法来应对这个难题,从发明官僚国家的中国,到阿拉伯和奥斯曼的军事奴隶制,再到破坏亲戚关系、代之以封建合同的基督教西方。最后在古代以色列、基督教西方、印度和伊斯兰世界,独立的法律体系以宗教法律的形式获得发展。掌管这些体系的是以等级制度组织起来的教士,至少在名义上享有对世俗统治者的权威。从一个文化到另一个文化,这些法律的内容有很大不同,制度化的程度和性质也有很大差异。但在所有这些社会中,法律的基本结构都是相同的,作为一套共同体规则,来约束持有胁迫手段的主权统治者。法律监督家庭生活、继承和财产,还在不受国家干涉的领域中帮助解决争端。唯一没有在这个意义上发展出法治的世界主要文明是中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从未发展出可让法律赖以为基础的超越宗教。
这些变迁并没有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中发生。仍有少数族团层次的社会,幸存于像卡拉哈里沙漠和北极那样的边远环境,还有不少部落层次的社会散布在山地、沙漠和丛林地区。政治组织的一个层次永远不会被另外一个完全取代。所以在中国、印度和中东地区,尽管国家的发明已经很久,分支世系制继续存在。只有在西欧,在现代国家的出现之前,社会层次的分支世系制大体上业已销声匿迹。在其他社会,国家的政治权力只是覆盖在既有的宗族结构上,一旦国家权力减弱,宗族权力又会复活。在中东地区,部落制仍然强大,在权威上是国家的对手。
在自然选择中,个体彼此竞争,最能适应环境的得以生存下来,即物竞天择。达尔文又描述第二个进化过程,即性选择,有时与第一个进化过程发生矛盾。雄性为争夺雌性常常发展出某种特征(如雄鹿的鹿角),标志自己在物种内的生殖优势。与其他物种相比,这些特征不一定适应环境,一旦有新天敌加入,反而成为累赘。在受保护环境中驱动特别进化的往往是性选择,而不是自然选择,让同一物种的雄性相互厮杀,以决胜负。
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指出,性选择在政治上也有对应物。不是每一个政治或社会制度的产生,都是群体为生存下去的无情斗争的产物。现存制度可把竞争行为,引向替代性的场合。所以,富裕的对冲基金经理,无须通过膂力过人和刀棍来与人竞争,只需凭借自己的投资金额或艺术收藏。弗兰克指出,这些竞争大都涉及相对地位,有零和性质。换句话说,消费的价值只在于引人注目,导致无法取胜的炫富比赛。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小诸侯,竞相成为艺术庇护人;这些投资对后代来说很有价值,但在抵抗强大外敌(西班牙和法国的国王)的军事斗争中就于事无补。 [2]
发展的各个方面
本卷涵盖的阶段,以工业革命发轫于欧洲和美国,以及由此成为可能的持续经济高增长为标志。相比之下,第1卷描述的欧洲、中国、印度和中东地区的农业社会,仍处在马尔萨斯的经济世界,掠夺仍是经济上合理的活动模式。技术革新也有发生,但速度太慢,以致人均产量的增加很快因人口增长而抵消。生产性投资机会不多,一个群体组织起来,榨取另个一群体的农业剩余,构成全部的政治活动。这个体系允许精英创造辉煌的文化和享受奢侈的生活方式,却让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备尝辛苦,回馈给非精英的主要好处,是某种程度的安全和政治和平。
这个好处并不简单。在那个时代,由于饥荒、疾病、战争和侵略带来的屠杀,人口可以一下子减少一半或四分之三,主权统治者的和平保障是关键的公共物品。这个体系的稳定可持续许多世纪,因为精英和非精英在组织能力上的悬殊会自我强化。农民起义周期性爆发于农业社会,包括中国、土耳其、法国和德国,但总受到遏制,通常还遇上地主精英的野蛮镇压。支撑这些体系的统治思想认为,人类分为不同地位的群体或种姓是完全正当的,极不鼓励社会流动。
这种低增长和零和性质的世界经济,实际上适合描述当今许多极其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形。从理论上讲,像塞拉利昂和阿富汗那样的国家,通过适当投资,有可能变成像韩国那样的工业强国。但从实际出发,这些国家缺乏强有力的制度,这个转变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那里能干的年轻人如想发财致富,与其开创自己的生意,不如进入政治,组织民兵,或以其他方式来攫取资源财富。
如我们看到的,19世纪开始的工业化打破了农业社会的平衡。技术革新促成的生产力增长,驱动持续的经济高增长,并在社会舞台上以戏剧性方式重新洗牌。前几个世纪在政治上不活跃的农民,搬到城市或其他制造业中心,被改造成产业工人阶级。城市居民获得更好教育,成为新兴中产阶级。如亚当·斯密解释的,以水路为中心的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改善,在17世纪和18世纪显著扩大了市场规模。这有助于大规模的劳动分工,成为英国、比利时、德国和法国社会变化的主要动力。20世纪后期,这个过程也在东亚地区开始,至今仍在21世纪初的中国继续。
本书第2章描述的发展模式显示,快速的社会动员促进政治参与的诉求,三个重要的政治制度——国家、法治和负责制——都在承受压力。这是关键的时刻,农业秩序的政治制度要么调整,以适应参与的诉求,要么发生衰败(见图29)。像大地主那样的旧社会群体,以及与之结盟的国家部门(如军队),会试图压制参与诉求。新社会群体强行进入政治体系的能力,反过来取决于自己的组织程度。这在欧洲和美国有两个阶段,先是工会的发展,再是代表其利益的新政党的兴起。如果这些政党为扩大的政治体系所接纳,这个体系会保持稳定;如果这些需求受到压制,就会发生实质性的政治不稳定。
图29. 发展的各个方面
这些斗争的结果高度依赖具体情境,从来不是由结构性因素单独决定的。在英国,旧农业精英通过联姻,在不知不觉中与新资产阶级融合起来,或在经济地位下降的情形下,设法找到维持自己政治地位的新途径。在普鲁士、阿根廷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他们与国家结盟,使用专制权力来压制新兴参与者。在当代中国,国家一直在寻求对这一过程的阻止,不允许有利于集体行动的独立工会,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就业增长,以维持工人的满意程度。
在意大利、希腊和19世纪的美国,以及在印度、巴西和墨西哥等当代发展中国家,传统政党将新社会参与者吸收进依附式政治机器,部分冲淡了阶级矛盾。这些政治机器在满足政治参与的需求上非常有效,从而促成整个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依附主义鼓励政治阶级的公然腐败,阻止对纲领性政策的追求。对进入体系的新社会群体来说,纲领性政策才更为有利。
图29的次序代表西欧、北美和东亚一部分国家走向现代化的经典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在通常情况下,没有持续的经济增长也会发生社会动员,这种现象被称作“没有发展的现代化”(见图30)。在这种情况下,促使社会变化的不是新工业工作的拉动,而是贫困乡村的驱赶。农民涌向城市,因为那里似乎会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但他们不用面对劳动分工不断扩大的严峻压力,如经典工业化的情形。礼俗社会没有被改造成法理社会,只是简单植入城市——亲戚群体和乡村原封不动地搬入城市贫民窟,在极其边缘化的经济状况中,保留乡村社会的组织和价值。这就是发生于希腊和意大利南部的现代化,也发生于无数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次大陆、拉丁美洲、中东和撒哈拉以南非洲,那里出现庞大的城市,却没有充满活力的资本主义经济。
图30. 没有发展的现代化
没有发展的现代化,出现于东亚以外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它不同于经由工业化的经典现代化途径,从而带来重大的政治后果。它既会破坏不愿提供政治参与的传统政治体系——亨廷顿政治衰败的经典情况——又会导致稳定的依附式体系,以及以租金分配为中心的精英联盟。如果资本主义工业没有蓬勃发展,劳动分工不够广泛,所涌现出的社会群体就会不同于19世纪欧洲:没有大批中产阶级新兴群体、受教育程度较高的职业人和强大的工业无产阶级,只有庞大且无定形的城市化穷人群体,在非正规部门勉强谋生。如果有资本和市场,其中很多人都会成为创业者。当代的小额信贷业和产权运动,目的就是要为穷人提供此类工具。 [3] 从非正规部门到创造工作的真正工业,没有一目了然的途径。依附主义在这种条件下蓬勃发展,因为政客提供的个别好处和公共部门创造租金的能力,与私营部门相比,往往是谋求经济安全的更有效捷径。政治重点是在租金分配上的零和博弈,而不是有关纲领性政策的争论。如图30中虚线所示的,这种依附主义给公共部门改革和国家能力提升带来很大障碍。
合法性思想是发展的一个独立方面,对政治制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主要涉及社会动员的性质。认同政治——以民族主义、种族或宗教为基础——经常压倒阶级政治,或充当阶级的替代品,成为社会动员的号召。这发生于19世纪的欧洲,当时工人更易受民族主义而不是自己的工人地位的鼓动。这也发生于当代中东,宗教变成功能强大的动员工具,让政治议程的关心从经济政策转到伊斯兰教法和妇女地位。在肯尼亚和尼日利亚,它们的政治沦为争夺租金的种族斗争。这并不是自然或必然的结果,如印尼和坦桑尼亚的案例显示的,它们的政治领袖制定民族认同的替代性概念,以冲淡种族差异。
好事并不总是扎堆
政治秩序的三个组成部分——国家、法治和负责制——构成现代自由民主制,在许多方面又是互补的。为了实现有效和非人格化,国家需要借助法律来实施统治。最成功的专制政权是那些拥有依法治理而非法治的国家。譬如,中华帝国通过官僚体系统治广袤的领土和众多的人口,普鲁士的法治国建立清晰产权,为德国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无论通过民主选举的正式负责制,还是通过政府回应民众需求的非正式负责制,对国家的良好运行,都是至关重要的。国家都在集中和使用权力,如果行使合法权威,赢得公民的自愿遵守,就会变得更有效、更稳定。当政府不再愿意承担责任时,就会招致消极的不服从、抗议、暴力乃至极端情况中的革命。当自由民主制运行良好时,国家、法治和负责制相互加强,相得益彰。(见图31)
图31. 政治发展中的相得益彰和紧张
但政治秩序的三大组件之间长期存在紧张。国家建设的需要和民主相互发生碰撞的案例,我们已看到很多。高效的现代国家建立在技术专长、能力和自主性之上,所以能在威权条件下得以实现,包括普鲁士、明治时代的日本和今天的新加坡和中国。另一方面,民主作为对普遍民意的普遍反映,要求对国家实施政治控制,也要求越来越多的参与。对国家追求的政治目标来说,这种控制既是必要的,又是合法的。但政治控制有时会引发过于琐碎乃至矛盾的任务,往往还把国家当作租金和就业的来源。依附主义之所以会在年轻的民主国家出现,恰恰是因为,设法动员支持者的民主政客,把国家及其资源当作有用的分配储备。美国在初期遭到民主政客的攫取和控制,至今又因利益集团对国会的影响而走向家族制复辟。同样过程也发生于发展中世界的无数民主国家。
高质量国家和法治之间也有紧张。有效国家通过法律实施治理,但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又会遇上正式法律的羁绊。这种紧张是中国古人非常清楚的,法家与儒家的争论表明了这一点。同样,现代行政法中规则与自由裁量权之争也是这种紧张的表现。规则需要明确和非人格化,但每一个法律体系都会调整规则的应用,以适应特定环境。检察官在何时以及如何起诉被告时,允许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在量刑时,也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最好的官僚体系享有自主性,在决策时作出判断,承担风险,勇于创新。最糟的官僚体系,只机械性地履行他人编出的详细规则。有的官员盲目遵守规则,不愿使用自己的常识,让普通公民哭笑不得。政策制定者有时需要承担风险,尝试前人没做过的事;过度尊重规则往往导致寸步难行,只会强化政府的现状。
法治和民主负责制之间也有长期紧张。法治的存在,就是要制约所有公民,包括民主多数派。在许多民主国家,多数派安于违反个人和少数派的权利,发现法律规则反而成了达到自己目标的障碍。另一方面,法律本身的终极合法性,取决于它反映广大共同体的正义规范的程度。此外,法律的执行还得依靠政府司法部门的员工。这些人各有自己的信仰和意见,可能与广大公众的意愿有悖。司法激进主义,像软弱或政治上顺从的司法部门一样,能造成同样大的危险。
最后,民主本身也有紧张。努力提高民主参与和透明度,实际上可能在降低整个体系的民主代表性。生活在民主国家的广大群众,根据自己的背景或气质,根本无法作出复杂的公共决策,却被要求一再参与选举和公投。这个过程往往被组织良好的利益集团所操纵,以追求自己的狭隘目的。
政治秩序的不同组件之间的紧张意味着,好事扎堆并非易事。良好的自由民主制,在三个组件之间拥有某种平衡。国家、法治和负责制都会阻碍彼此的发展。所以说,引进不同制度的先后次序至关重要。
国际方面
至此,我描绘的是发展的六个方面在封闭体系的单一社会中的互动。但事情的真实情况是,其中每一方面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国际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有关合法性的思想。在工业革命之前,思想就从一个社会传播到另一个社会——乃至从一个文明到传播到另一个文明——实际上往往是社会变化的主要中介。作为意识形态的伊斯兰教,将阿拉伯半岛上边缘化的落后部落转变成世界大国,一直蔓延到东南亚。中国的儒家思想流传到邻近的日本、韩国和越南,无须凭借入侵和占领,就在那里创建起中国式制度。佛教从印度越过边界进入东南亚和东亚地区,往往在那里变成类似于国教的信仰,在本国却未能如此。当然,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思想的传播会变得更加激烈。在民族主义作为组织原则的兴起和蔓延上,书籍和报纸功不可没。多亏无线电台、电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电子技术,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法西斯主义、伊斯兰教和民主思想,在20世纪轻易跨越国界。如果柏林墙倒塌的图像没在世界上广为传播,很难想象撒哈拉以南非洲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民主转型。在阿拉伯之春期间,半岛电视台、推特和脸书都有助于促成反专制政权的抗议,所发挥的作用不亚于国内原因。在21世纪初,民主真正变得全球化了。
不幸的是,让制度跨越国界的许多机制没有那么温和:征服、占领、往往还有对土著人口的奴役或消灭。即使是最高压的殖民列强也发现,无法在不同地方随意复制自己的制度:地理、气候、当地人口和本土制度都在互动,以创建不同于宗主国的新形式。
移植制度的最成功案例,是在殖民列强大量移民的人口稀少地区。在北美、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和南非的部分地区,殖民列强遇到的狩猎采集者和游牧种族没有国家层次的社会,仅有少数例外。征服往往是长期、痛苦和血腥的,到最后,本土政治制度几乎都销声匿迹。在秘鲁和墨西哥,西班牙遇上人口密集的国家层次的社会。但印加和阿兹特克的国家制度既不悠久也不纯熟,在征服和疾病的压力下迅速瓦解,甚至快过北美和南美的部落社会。西班牙的征服地成了殖民定居地,不过它的克里奥尔人口大大少于其统治和与之通婚的原住民。植入拉丁美洲的制度类似于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无论是秘鲁和墨西哥的重商主义,还是阿根廷的自由主义。
定居者政权从来没有简单复制宗主国的制度,因为移民面临的当地条件往往明显不同于自己家乡。特别进化导致差异极大的结果。所以,在塑造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和美国南部的奴隶社会上,气候和地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加强了从欧洲进口的等级制度和威权政府的传统,更在美国南部扭转了美国其他地区日益走向社会平等的趋势。
在世界上没有欧洲人广泛定居的地方,既有制度的性质在塑造最终出现的政治秩序上发挥了关键作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东亚,分列这个光谱表的两端。在殖民列强来到之前,前者的许多地区没有国家层次的强大制度,而仅有的国家层次社会,在国家功能范围和力量上尚未获得高度发展。疾病以及经济机会的缺乏,阻止了欧洲人在非洲大量定居(除了南非)。之后,殖民列强又觉得,不值得花费巨大投入在这里复制自己的制度。欧洲在非洲的短暂殖民主义,成功破坏了当地的传统制度,却没有植入更现代的制度。
相比之下,中国、日本和韩国已有国家传统,在某些情况下,比欧洲更为悠久、更为深厚,因此而在抵抗征服和殖民上获得更大成功。列强19世纪力图殖民或吞并这些国家的领土,或遭遇失败,或受到逆转,如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主权。与西方遭遇后,东亚的传统政权都分崩瓦解,到最后,再以本土的政治传统为基础,重建了强大国家的新制度。新兴国家深受西方思想的影响:统治中国的政权宣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宗旨,日本和韩国拥有西式的自由民主制。东亚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借鉴了西方的实践:中国鼓吹有自己的行政模式,但它的法律体系和微观层次的制度,都深受西方和国际惯例的影响。但东亚主要国家的重建,都以官僚体系为内核;这个内核源自他们自身的历史经验,而不是靠西方国家的出口。
暴力和政治发展
人类的悲剧之一在于,暴力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特别在现代国家的创建之中。人类为了合作而竞争,又为了竞争而合作。合作与竞争不是二选一的方法,而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而且竞争频频采取暴力的形式。
不幸的是,我们没有早期过渡的历史记录,无论是从族团层次到部落层次,还是从部落层次到原始国家层次,只能推测当初的激励因素。要想转变为大规模社会,当然要依赖技术革新及其允许的经济盈余,外加物质环境提供的便利,但经济刺激似乎还不足以促成这些转变。恰如今天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经常拒绝提高生产力的技术,早期社会往往也会受制于制度性局限,或是生产方式的僵化,或是阻挠变化的社会组织的僵化。
考古记录显示,是军事竞争作为动力诱发了重大的转变,使人类政治制度的水平从族团经部落、国家一直转变到现代国家。只有暴力威胁,才能创造对政治组织新形式的强烈需求,以确保社会的存活。蒂利的假说“战争创造国家,国家发动战争”,指的是早期现代欧洲的国家形成。但中国古代就已有了现代式国家,推动其形成的也是军事竞争。当历史记录出现于中国古代周朝时,暴力赫然就是国家建设和国家现代化的源头。正如我们看到的,军事竞争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迫使法国、普鲁士和日本在专制条件下建立起现代官僚制。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的军事失败,在诺斯科特—屈维廉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功能范围在美国的大规模扩张,都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发生于两次世界大战、冷战和所谓的反恐战争。反过来,拉丁美洲国家间战争的罕见,正是当地国家相对软弱的原因之一。
暴力在创造政治秩序上的作用似乎是矛盾的,因为政治秩序的存在首先就是为了克服暴力。但没有一个政治秩序曾永久地消除暴力,只是将暴力的组织层次推到更高水平。在当今世界上,国家权力可在人口超过十亿的社会向个人提供基本的和平与安全。但那些国家仍可在国与国之间组织起极具破坏性的暴力行为,即使永远都没有足够能力来维持国内秩序。
驱使政治制度建设的暴力或暴力威胁,不一定来自外部。为了克服制度僵化和政治腐败,暴力常常又是必需的。现任政治参与者在政治体系中变得盘根错节,扼杀制度性变化,就会发生衰败。通常情况下,这些参与者十分强大,铲除它们的手段非暴力莫可。例如,旧制度法国腐败的买官者,作为一个阶级在大革命中遭到强制剥夺。其他强大的农业寡头——普鲁士的容克阶级,俄国和中国的地主阶级——也在战争和革命中失去财产。在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地主阶级慑于美国军事力量而被迫放弃土地。还有一种情形,阻碍现代化的是非精英。巴林顿·摩尔指出,英国在议会圈地运动中的农业商业化,是创建现代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的必需,因此需要一个慢动作的革命,将农民强行赶出世代居住的土地。
最后,暴力或暴力威胁在政治发展中的重要性,与民族认同的形成有关。对国家建设乃至政治秩序来说,民族认同是很关键的辅助。领土边界与文化单元相吻合的想法,使得重新划分边界或迁徙人口成为必需,要做到这两点,非实质性的暴力不可。有些民族认同故意设计成包容和非种族性的,如坦桑尼亚和印尼;但共同语和连贯的建国叙事,还得靠威权政治手段来强加。在欧洲,20世纪下半叶成功的自由民主国家,都是前几个世纪暴力国家建设的产物。
幸运的是,军事斗争不是通向现代国家的唯一途径。英国和美国为应对国家安全的急需而建立国家官僚体系;又在和平时期通过组成改革联盟来实施国家行政的改革。在旧庇护政治中没有切身利益的新社会群体,是这些联盟的主要成员,但不是唯一的。在英国,它是想打入旧贵族特权圈的中产阶级;一旦相对少数的精英明白,旧制度的效率不高,也无法满足帝国的需要,就做出比较迅速的调整。英国威斯敏斯特体制的权力高度集中,不到二十年就使改革落实到位。在美国,改革联盟比较复杂。新兴的中产阶级和职业人阶级在庇护主义上有分歧,因为有些商业利益已找到应对旧制度的妙法。相比之下,被工业化抛在后面的旧农业利益,出于对这些商业利益的敌视,反倒加入了改革联盟。文化发挥的作用很重要,但很难量化。新教精英不满意城市政治机器和依附式移民带来的腐败,在道德主义的驱使下,参加了支持改革的动员。
这些案例显示,经济发展本身可成为起点,使家族制或依附式的国家转变成现代国家,但不能保证它的成功。希腊和意大利的案例说明,尽管有高水平的人均财富,依附主义仍存活至今。新动员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中产阶级职业人群体,有可能支持国家改革,也有可能被轻易吸收进依附式的政治网络。当经济增长没有以市场为中心的企业精神为基础时,当未经改革的国家领头促进经济发展时,这一点尤其明显。
所以,达到现代国家可有多条途径。历史上,暴力在激励政治创新上是很重要的,但在之后发生的案例中,就不再是改革的必要条件。这些社会有机会汲取早期经验的教训,让他人的模式适应自己的社会。
政治普遍性
我在这两卷书中一直强调政治发展的普遍进化,而不是特别进化。后者是指,社会为了适应所处的具体环境,在政治组织的形式上生出差异。前者是指,它们在不同环境中为应对如何组织的问题,发明非常相似的解决方案,一如前述。
我认为,运作良好的政治秩序必须让三个政治制度——国家、法治和负责制——处于某种平衡之中。隐含在这个观念中的是一个规范性偏好。在我看来,一边是有效强大的国家,另一边是基于法治和民主负责制的约束制度,将两者结合起来的自由民主制,要比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政体更公正,更有助于自己的公民。这是因为民主政治隐含的政治主体性,本身就是人类生命的重要目的,可以无关乎这个体系产生出的政府的质量。我同意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的断言,人类天生是政治的,只有参与共同生活,才有可能兴旺到最高水平。基于市场的经济体系自有它的内在价值,也可在这一点上作出类似断言。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指出,它不仅更有效率,即便计划经济能以同样速度增长,一个公民“还是有很好的理由喜欢自由选择而不是服从命令”。 [4] 政治也是如此:发挥政治主体性是人生本身的重要目的,与这个主体性的效果无关。
将权利授予公民的法治也有内在价值,与这些权利是否促进经济增长无关。个人权利——自由言论、集会、批评和参与政治——构成国家对公民尊严的承认。威权国家在最好情况下把自己公民当作无知或尚未成熟的孩子,还需要成年人的监护;在最坏情况下把他们当作可以利用的资源,或需要处置的废物。保护个人权利的法治实际上承认,公民是能作出独立道德选择的成年人。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暴君,从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到阿拉伯之春的穆巴拉克和卡扎菲,最终都要面对自己公民的愤怒反抗。 [5]
本书提出一个大疑问,在国家、法治和负责制中取得平衡的政权——自由民主制——本身构成某种政治上的普遍性,抑或它只是生活在西方自由民主国家的人民的文化偏好?
这种政权显然不能代表人类的普遍性,因为它在几个世纪之前才应运而生,在人类政治秩序的历史长河中只算一朵浪花。如果说自由民主制构成普遍适用的政府形式,我们不得不认为,它与政治的普遍进化有关,犹如族团层次、部落层次和国家层次的制度,在不同历史时刻成为各文化和地区的政治组织的支配形式。换句话说,这种政权一旦与发展的其他方面——经济增长、社会动员和思想转变——合在一起,就变得不可或缺。族团层次和部落层次的社会没有国家,或第三者强制执行的法律,但可说有很强的负责制。主持农业经济的国家层次社会可持续数百年,有时出现法律,但从未有过民主负责制。只有出现高水平的经济增长,国家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实施现代化,才迫切需要三个制度处于平衡的政权。
如果没有法治和负责制的正式机制,要治理人口高度动员的庞大社会,就非常困难。支撑经济增长和高效的大市场,需要既可预测又获得切实执行的连贯规则。高度动员和不断变化的人口,不断向统治者提出要求;自由的新闻媒体和选举可被看作重要的信息渠道,让政府及时了解个中的千变万化。如托克维尔指出的,人类平等的理念在过去几个世纪中,即使在实践中没有得到许多政权的尊重,却获得无可阻挡的传播和接受。人们相信自己拥有权利,会抓住一切机会坚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仍希望在其他方面维持现代形象,以法治和民主负责制来平衡国家权力,就不再是一个规范性偏好,而成了保持政治组织稳定的必要条件。亨廷顿认为,威权政党可以满足大众参与的要求,我们回过头来看,这并不正确。
在国家、法治和负责制之间取得平衡的政权,事实上成了现代成功政治的普遍条件,但我们需要承认,法治和负责制的具体形式可有相当大的差别。特定国家采纳的制度形式,如美国,并不构成普遍模式,不同社会可以不同方式来落实这些制度。
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法治和负责制用来为实质性目的服务,不只是严格的程序。法律的目的是制定共同体的正义规则,使之透明化,并公平执法。广泛的程序措施成了当代世界法律界的专业,但只是公平执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然而,程序往往占据优先的地位,反而使正义的实质性目的陷入困境。无数法治社会的法律体系行动太慢,成本太高,让那些在程序方面享有知识优势的人有机可乘,以牺牲正义为代价。
自由公正的选举的民主程序,并不能保证负责制的实质性目的。人们可在选举程序上耍弄花招,包括彻头彻尾的欺诈、操纵选票、巧妙重划选区以利于自己的政党、取消其他政党选民的资格。即使在最好的选举程序下,政客也可通过依附主义来招募支持者,使用像种族和宗教那样的口号来达到自身目的。在其他情况下,强大利益集团可利用现有程序,保护狭隘利益,阻止广泛的公共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往往面临集体行动的难题,无法获得充分的代表性。
在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对程序的崇拜高过对实质的崇拜,是政治衰败的重要来源。仅仅由于制度本身的性质,政治衰败会发生于任何政权。制度是持续的规律,超越创造者的生命周期。它们得以持续,一部分原因是有用,另一部分原因是具有内在价值。人类倾向于将情感投入规则,使之在长时间内保持稳固不变。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它的一成不变反倒成了累赘。如果改变发生于长期和平与稳定之后,问题往往变得尤其严重。此外,人类还有倒退到预设形式的社会交往的自然倾向,即偏爱自己家人,与朋友相互交换好处,特别是在政治体制中享有特权的精英朋友。结果是,最初为实质性目的服务的法律和程序负责制,现在反被用来破坏这同一的实质性目的。
未来模式
在21世纪初,有些政府视自己为自由民主制的标准替代品,其中包括伊朗、波斯湾的君主国、俄罗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过,伊朗国内存在严重分歧,庞大的中产阶级质疑现政权的合法性。海湾君主国一直是特殊案例,其之所以能把这种形式坚持至今,仅仅是因为坐拥大量的能源资源。普京领导下的俄罗斯同样也是靠资源生活的国家,主要靠石油和天然气的储备成为区域性强权。在俄语世界之外,没人觉得它的政治体制值得效仿。
在非民主的替代型政体中,对自由民主制是普遍进化模型的观念,提出最严重挑战的是中国。正如这两卷书多次提到的,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强大中央集权政府传统,也是少数几个从未发展出本土法治传统的国家层次社会之一。中国复杂丰富的传统,以儒家道德代替正式的程序规则,对统治者实施一定的约束。这个传统也被遗赠给其他东亚政治体,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资源。有时,威权政府比民主政府更能冲破过去的束缚。后毛泽东时代中国享有的一个巨大优势是,它由高度自主的中国共产党领导。
今天中国面临的核心问题是,邓小平启动的改革三十五年后,中国的政权现在正经受政治衰败,正在丧失作为早期成功源泉的自主性。中国未来十年的政策议程将会大大不同于过去一代。它已是中等收入国家,正在努力成为高收入国家。出口导向型的旧模式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现在需要更加倚重国内的消费需求。粗放型的增长在中国已难以为继,人口大规模流入工业经济的红利也开发殆尽。为了追求高增长,中国已积累了巨大的环境负担,出现空气污染严重、“癌症村”点缀乡村、食品安全体系失灵等等严峻问题。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的教育体系能否提供必要的技能,以维持生产力的普遍升高。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更多个人自由,真正的创新能否得以持续。随着中国经济变得复杂,经济管理的信息化需求也在增加。跟王朝时代的中国一样,自上而下的指挥和控制的体系能否跟上社会的实际步伐,还很有疑问。 [6]
最重要的是,中国正在经历自身人口的大动员,其规模和速度都远超19世纪和20世纪初欧洲的人口流动。中国快速增长的受教育人群以及财富不断增加的民众,他们产生的要求和愿望不同于过往构成中国社会主体部分的农民。
鉴于这些挑战,中国政权的核心问题在于是否拥有足够自主性,转向更开放体系,鼓励更多的经济竞争,允许信息在社会的自由流动。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创造了新的既得利益者,他们非常强大,即使没有立法部门和游说团,也能对共产党的决策产生影响。国有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庞大富有。……
就自由民主制的普遍性而言,中国新兴中产阶级在未来若干年的行为将是最重要的考验。假如它在绝对和相对的规模上继续增长,仍然满足于生活在现有统治之下,那就不得不说,鉴于它对威权政府的支持,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确实存在文化上的差异。假如它也产生参与要求,却得不到现存政治体系的接纳,它的表现就非常相似于世界上其他地区。对中国体制的真正考验,不是在经济增长和就业充分的时候,而是在增长放缓和面临危机的时候,而这些问题似乎在所难免。
发展的更大挑战也许并不在于更具吸引力的替代性政治形式,而在于许多国家渴望成为富裕的自由民主国家,却永远无法如愿。有些观察家认为,由于政治发展和经济发展相互交织,穷国可能会掉入贫困的陷阱。 [7] 经济增长的发生需要最低限度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要在极端贫困和政治分裂中创造制度,又非常艰难。如何走出这个陷阱?我们在本书中看到,意外和巧合的作用——偶尔涌现的领袖、无计划的制度引进次序、战争等活动引出的意外后果——促使部分国家发生意想不到的演变。难道在历史上逃脱这个陷阱的社会都是幸运的,没有相同运气的社会永远都不会发生如此演变?
这种看法过于悲观。历史上政治和经济变革的启动,的确有运气和意外的成分,这可能对第一个建立新制度的社会尤为重要,而对后续社会就不那么重要。今天,已经积累下来一大堆有关制度的经验,更有愈益扩大的国际社会愿意分享信息、知识和资源。此外,有多重的路径和入口通向发展。如果进展没有在一个方面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可在另一个方面发生。因果关系的相互关联的链条,随后就会开始产生效果。所有这一切都是本书有关发展的一般框架所表明的,涵盖经济、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
政治衰败存在于现代民主国家是否意味着,在国家、法治和负责制中取得平衡的政权,其整体模型在某种程度上有致命缺陷?这绝对不是我的结论:所有的社会,无论威权的还是民主的,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衰败。真正的问题在于它们能否适应变化,最终自我修复。我不认为,已确立起来的民主国家遭遇了系统性的“治理危机”。在过去,民主政治体制遇到过这样的危机,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萧条、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替代型的挑战,还有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民众抗议、经济停滞和高通货膨胀率。很难根据任何给定十年的表现,来判断政治体制的可持续性。在一个时段显得不可克服的问题,到了下一个时段却消失了。民主政治体制在回应涌现出的问题时往往比威权体制慢,但当它们开始行动时,常常更加果断,因为相关决策已获得广泛支持。
如果说新兴和老牌的现代民主国家都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未能提供国民所期待的实质性功能:人身安全、共享的经济增长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实现个人机会所必需的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出于可理解的原因,民主的支持者关注的是如何限制暴虐或掠夺型国家的权力,却没有花很多时间来考虑实施有效的治理——借用伍德罗·威尔逊的话,他们更感兴趣的是“控制政府,而不是使政府充满活力”。
这就是2004年乌克兰橙色革命为什么失败的原因,当时,亚努科维奇第一次被推翻。假如当初上台的是有效的民主政府,清理腐败,提高国家制度的可信度,就会远在普京强大到可趁机而入之前,在西部乃至讲俄语的东部巩固自己的合法性。相反,橙色联盟在内斗和黑幕交易上浪费精力,反而为亚努科维奇2010年的卷土重来和2014年离职后的危机铺平道路。
相比于威权的中国,印度也一直被政府表现上类似的欠缺拖了后腿。自1947年建国以来,除了短暂例外,印度一直作为一个选举式民主国家团结在一起,这一点令人印象深刻。但印度的民主就像香肠的制作,只可远观不可近赏,它的体系中充斥着腐败和庇护。印度2014年大选的获胜者当中,34%面对悬而未决的犯罪起诉,包括杀人、绑架和性侵犯等严重指控。法治确实存在,但极其缓慢和无效,很多原告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案件有机会获得审理。与中国相比,印度在为人口提供公共物品上几近瘫痪,无论是现代的基础设施,还是像干净的饮用水、电和基础教育那样的服务。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印度教民族主义者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尽管在过去曾引起过争议,仍以决定性多数票在2014年当选为总理。选民希望他会以某种方式一扫印度例行政治的废话连篇,实际上做出点事。
不幸的是,无法实施有效统治的问题也临到了美国自己头上。它的麦迪逊式宪法,特意在各级政府设置制衡以防暴政,如今已变成否决制,一旦与政治极端化结合起来,证明无法有效朝前走或向后退。美国面临非常严重的长期财政问题,假如有适当的政治妥协,是可以获得解决的。但国会根据自己的规则,已有好几年没有通过预算;由于无法在支付过去债务上达成协议,还在2013秋季关闭整个政府。美国经济仍是奇迹般创新的源泉,但美国政府很难再是当前世界的灵感之源。
所以,生活在稳固的自由民主国家中的人,不应把它的继续存活下去视作理所当然。没有自动的历史机制可使进步不可避免,还可防止衰败和倒退。民主国家的存在和继续存活,只是因为民众希望如此,并愿为它做出牺牲,民主要占据上风,还需要领导能力、组织能力乃至纯粹的好运。正如我们看到的,在公众参与和政府效率之间存在两难取舍,但如何保持二者平衡绝不是纸上谈兵那么简单的事。普遍进化可能会决定某些制度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涌现出来,但特别进化意味着,没有具体的政治体制会与环境永远保持适应。
即便高质量的民主政府供应不足,对它的需求却很大,而且与日俱增。世界各地的新社会群体都在动员起来。我们看到,在突尼斯、基辅、伊斯坦布尔和圣保罗等地,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不断地意外爆发,要求政府承认民众的平等尊严和履行自己的承诺。我们还看到,每年都有数百万贫困人口,从像危地马拉或卡拉奇那样的地方,不顾一切地涌向洛杉矶和伦敦。这些事实表明,政治发展的过程有很明确的方向性,承认公民平等尊严的负责制政府,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1]哈耶克反对理性主义规划,赞成自发秩序,参见他的《法律、立法和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6年)和《自由的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参见Robert H. Frank,《达尔文经济学:自由、竞争和共同利益》(The Darwin Economy: Liberty, Competition, and the Common Good )(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1年)。
[3]有关当代小额信贷运动的局限,参见David Roodman,《尽职调查:对小额信贷的不妥探究》(Due Diligence: An Impertinent Inquiry into Microfinance )(华盛顿:全球发展中心,2012年)。有关让穷人获得产权,参见Hernando de Soto,《资本的神秘:资本主义为何在西方获胜,在其他地方失败》(The Mystery of Capital: 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e )(伦敦:Bantam出版社,2000年)。
[4]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作为自由的发展》(Development as Freedom )(纽约:Knopf出版社,1999年),27页。
[5]有关承认和尊严在政治中的作用,参见福山,《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162—208页。
[6]有关中国从中等收入升至高收入的挑战,参见世界银行,《中国2030:建造现代、和谐和创意的社会》(China 2030: Building a Modern, Harmonious, and Creative Society )(华盛顿:世界银行,2013年)。
[7]例如,参见Gary Cox, Douglass North和Barry Weingast,《暴力陷阱:以政治经济的方式来应对发展的问题》(The Violence Trap: A Political-Economic Approach to the Problems of Development )(未发表的论文,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