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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鉴赏的几个问题:从对艺术的表达到赝品

2020年7月19日  来源:人人都该懂的哲学 作者:【英】彼得·卡夫 提供人:heidong86......

我们已经谈了足够多的绘画、音乐、文学,以及观众或评论员如何阐释、反驳或赞美某个艺术作品。但如果想直接评价一件艺术作品,我们还要面对很多问题。比如,人们有时会说绘画中的线条太过沉重,那个缓慢的乐章不够柔软,这本小说太黑暗、血腥,但这些表述都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人们并不是真的认为线条很重、乐章不软、这本小说长得太黑并且流了很多血。我们不能忽视这种形容。毕竟,说一个人心情沉重并不是在说他心脏很重;说一个人心里打鼓也并不是说他的心里真的有人在敲鼓,即便真有鼓,那敲鼓的人也从未被看到过。

想象一下把声音描述成“低”的情况。这种“低”和天花板的“低”、心情的“低”一样吗?沃恩·威廉(Vaughan William)《云雀高飞》(The Lark Ascending)中小提琴的演奏,营造了云雀在空中翱翔的情景,但音调高和鸟儿在高空飞翔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继续来看音乐。不管是否具有音乐鉴赏的知识,我们都知道音乐是一种表述。然而,音乐毕竟不是人,它无法渴望、悲伤、遗憾,并且谁又能知道作曲家想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他只是因为没有食物而饥饿,或因没有报酬而生气罢了。

想想阿富汗猎犬,它的长相让人觉得冷漠且凶狠,但实际上一条猎犬不可能比人在恐吓他人时的脸更冷漠。有人说这是因为阿富汗猎犬的动作和姿势,都特别像人冷漠时表现出来的样子。同样,音乐也会被形容成“伤感的”,因为它让人们回忆起许久不见的熟人。当然,音乐自身不可能伤感,只是它的演奏方式和轮廓或许与伤感之人有某些共通之处。

就算知道一段音乐想要表达何种情绪和心境,我们也不一定要有这种感受。在感受音乐传达的情感时,或许就像在听一位朋友表达他的情绪。毕竟,虽然每次看到巴吉度猎犬沮丧的脸,我们都会感到一丝同情,但我们也知道这种反应非常傻。

我们经常会拓宽语言文字的含义,用于表达各种思想;用某些语言文字的引申含义形容艺术作品亦是如此,没有什么奇怪之处。但是,我们仍要追问为何要使用这样的修辞,为何如此鉴赏或理解音乐与美术。毕竟,人类把握相似性的能力是很耐人寻味的。

关于艺术作品,一个问题是,就算知道作品中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人们还是会因他们而产生情感波动。当英雄被爱人背叛,当母亲痛失骨肉,观众都会潸然泪下,甚至还可能不自觉地大声提醒快要落入陷阱的老实人。在整个过程中,观众都坐在环境舒适的剧院或者家里的椅子上,而表演则发生在舞台或电影中。有时甚至在观影结束后,观众还有可能沉浸在剧情中,迫切想知道下面将会发生什么。

要想理解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就会碰到一个两难困境:如果观众相信自己看到的都是真的,那他们就应该从座位上跳下来营救被害人;如果观众明白自己看到的都是虚构的,那他们为何还要为虚假的东西掉眼泪、担忧或痛苦呢?眼泪可不是虚假的,人们的情绪也足够真实。或许这只是说明了人是多么的非理性,然而,许多非常理性的人明知自己看到的是虚构作品,同样也会产生相同的感受。

我们需要搞清是哪些特定的东西引起了情感,而不管相信与否。只是想象悲剧发生在所爱之人身上也会令人感到痛苦,就算知道这是想象出来的并不会真的发生也无法改变这种感受。或许,这就足够说明人们对虚构作品的反应了。人们并不是真的觉得英雄会受到伤害,但仅仅是这种想法,仅仅是想象出来他们受伤的场景,就足以激起人们的眼泪了。短剧、小说,以及想象出来的场景,为我们带来了真实的情感。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究竟如何鉴赏音乐仍然是一个谜题,鉴赏绘画、美术作品时同样如此。即便再栩栩如生的绘画作品,其本意也不是让人们信以为真,让人们以为画中的东西真实存在。的确,法国视觉错视画(Trompe l'oeil)或许能让人产生误以为真的错觉,比如试图抓住一个并不存在的苹果,但具象派艺术(representational art)吸引人的原因通常是:我们都知道它只不过是一幅画,但却仍然从中能看到深意。回想前文,即便是一个简单的线条,我们也能把它看作鸭子或兔子。不知为何,画布上的几笔线条就能让我们看到三维的物理实体,看到我们的情感与表达。就连抽象派作品,比如马列维奇、罗斯科或波洛克的作品,也让我们在色彩交错之间探究着人类的心情与情感。

之前提到过,背景知识和审美鉴赏息息相关,但鉴赏最终必须关注作品本身。如若这样,我们就必须面对赝品的问题。当发现一部作品是假的之后,是什么影响了我们对作品的美学价值的判断?确实,赝品的质量一般都比真品的差,但假设有一个极端情况,毕加索作品的赝品与真品之间的差别只在于化学成分和完成日期等。那么,两者在审美层面上似乎就并没有什么差别。

有人觉得,这里涉及道德评价。赝品是一种欺骗行为,是丑陋的假冒行为的产物。但这在审美层面上会造成什么影响吗?继续用毕加索的例子,如果没有故意为之地造假,而只是不小心搞错了作者呢?

好吧,面前的这幅赝品并没有当年毕加索的笔触。这幅画并不是毕加索的真迹。的确这种关系会对我们造成影响。想象一下,我们带着妈妈给的耳环而非一副赝品,拿着舒伯特的乐曲原稿而非复印件,这是多么重要啊。但是,就毕加索的例子而言,真假为何会在审美层面造成影响呢?我们可以回答说,艺术家本人的创造性体现在作品之中,而我们也重视这一点;赝品虽然也体现了高超的绘画技巧,却没有艺术原创性。但也要分情况考虑,因为赝品的作者在造假时或许也很有创造力,就像“蓝色时期”的毕加索一样。

另一个问题涉及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地位。首先,我们来看音乐。到底什么是舒伯特的组曲《冬之旅》呢?我们听过这套组曲的不同演绎方式,但哪个才是真正的曲子?这首曲子不可能指最初的手稿,因为手稿可能会遗失,但这首曲子却不会因此而成为残章。这首曲子不是指写在纸稿上的东西,也不是指某一场特定的表演。相较而言,它更像一个实体的类型,既不存在于空间之中,也不存在于时间之中;同时,它又是每次表演的源泉,而每次表演都发生在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之中,它们是同一个类型的不同记号。

这同样适用于小说和诗歌,甚至适用于艺术家授权的批量生产的绘画和雕塑复制品。当然,许多画作十分独特,没有批量生产的复制品,比如《蒙娜丽莎的微笑》,但是,我们认为只有卢浮宫里的那幅才是《蒙娜丽莎的微笑》吗?设想制造出了完美的复制品,与原版没有任何差别,事情又会如何呢?这或许说明,绘画也要被理解为一种类型,只不过这个类型通常只包括一个记号。

艺术鉴赏 / 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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