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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建立国家是否非理性

2020年7月19日  来源:人人都该懂的哲学 作者:【英】彼得·卡夫 提供人:heidong86......

如果人们一致同意、达成共识的话,人们之间的侵犯通常就不被视为侵犯。因此,有一种方法,即唯意志论者(voluntarist)的方法,认为国家行为的正当性在于,并且仅仅在于所有个体都一致同意或认同国家的权力。然而,唯意志论亟须一定的条件限制。因为如果有公民想要伤害他人,那么即便没有得到这位即将犯罪之人的同意,人们也应该去制止他。例如,如果弗洛拉准备谋杀意志消沉的迈尔斯,人们便应当阻止弗洛拉。

进一步说,这种对纯粹唯意志论进行的条件限制,自身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即便某些行为被视为不道德的,但却与政府无关。比如说,违背承诺在道德意义上或许是错误的,但当这种错误出现在私人生活中时,国家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对其进行干涉。

人们都认同当地的法律吗?未必。通常,大多数人都能遵守当地的法律,但大多却都是无意识的或是出于对惩罚的畏惧。例如,若选择逃避纳税的义务,或许就会被罚款或监禁。在讲自由意志的问题时曾经提到,人们的消极自由是受到限制的,即机会是开放的,但选择它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或许要比丧失有效自由大得多。

自柏拉图以降,许多政治哲学家都猜想过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样子,即人类在政府出现之前的生活状态。显然,有些哲学家相信他们能够描述出自然状态的真实面貌。但实际上,他们不可能做到。即便他们能做到,我们也仍要质疑这种自然状态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相关性。因为描述事物如何产生,即起源,并不能推导出事物现在应该是什么样。你若不这样想,那就是犯了根源谬误(genetic fallacy)(10),犯这种错误的人常常会被科学家提出的进化论搞糊涂。进化论虽然解释了人为何更关心自己的家庭,而非与其无关的人,但它其实并不能证明人就应该如此。

下面我们来看看,自然状态是如何被设定的,它与现实的相关性又是如何产生的。

在面对自然状态中的人性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一名悲观主义者,或者称为现实主义者,他认为自然状态就是一场战争,即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人始终要在最低限度上警惕、防备他人。霍布斯认为,这是因为人类或至少某些人在本性上是追逐卓越与显赫的,他们渴望拥有比他人更多的财产、更大的权力、更强的性能力。即便不考虑对卓越与显赫的欲望,资源有时也是匮乏的,不足以让每个人都生活得很好,甚至不足以让每个人都生存下去。因此,有些人会败给强者,即那些更加野蛮有力、狡猾奸诈或聪明睿智的人。然而,强者也不能因自身的优势而掉以轻心、享受安宁,因为再强的人也需要睡觉,而趁他们熟睡之时,弱者便可迅速搭帮结伙杀死他们。

霍布斯坚称,他的人性观点得到了经验观察的支持,例如,人们通常都缺乏对彼此的信任,将自己的物品紧锁,甚至历史上许多丈夫就是如此对待妻子的。而其他人则反驳说,这些证据只能说明人性是充满竞争的,如今是被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侵蚀了,如果没有这样的社会结构,人的本性就是相互合作的。或许,这种乐观的看法是正确的,但即便这是自然状态的样子,我们仍需要解释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到底是什么。此外,即便自然状态最初较为和平,但正如约翰·洛克在霍布斯之后不久所说的那样,必然仍有一小部分人会谋杀、奸淫或掠夺。而当资源逐渐变得匮乏时,大量冲突必将出现。

总而言之,一方面,假如自然状态是和平的,每个人都互助合作,那么,步入拥有强制性权力的、成熟的国家状态就是非理性的;另一方面,假如自然状态是恶劣的,毫无合作可言,那么,冒着危险与他人达成共识,并接受强权的监督,同样也是非理性的,毕竟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他人是值得信任的呢?并且,第二个方面其实还有前后矛盾之处:“达成共识”意味着语言相通,而语言相通则表明在此之前就已经存在合作了。

邂逅哲学大师

三位影响深远的政治哲学家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一名宗教领域的无神论者,政治领域的绝对主义者,以及经历过常年内战的伟大幸存者,他活到91岁。在《利维坦》(Leviathan)一书中,他为绝对的最高权威辩护,并要人们对它保持敬畏,认为假如没有最高权威,人们便会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而这是一种战争状态,每个人都警惕、防备着他人,并且:

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各地区的文化、航海、海外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装卸须费巨大的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知识、对时间的记录、艺术、文学、社会等都将不复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将一直处于暴力和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

霍布斯继续指出,除了这些情景,人的生活也将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的。但其实,我们应该说情况可能会更糟:人的生活可能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却漫长的。

约翰·洛克(1632—1704):他从事过牛津大学教师、园艺学家等许多工作,甚至曾涉嫌意图弑君。他的思想与诗人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早期的所作所为相似,强调达成社会契约所需的共识与宽容,并认为社会契约赋予了人们推翻腐败统治者的权利。可以说,洛克的作品为美国宪法提供了蓝图。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他被视为伟大的民主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在他看来: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卢梭的答案是:由于缔结了社会契约,人们自己莫名其妙地建构了一个最高权威,即公意(general will),它保证着所有人的利益。假如你不赞同公意,那就该遭殃了,因为你将会被迫得到自由。卢梭的自由理论可能会蜕变成极权主义,即国家全面控制公民的生活,当然,在极权主义者看来,这是为了他们真正的利益着想。

国家 /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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