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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节的辩证法

2020年7月19日  来源:享乐主义宣言 作者:(法)米歇尔·翁福雷 提供人:heidong86......

礼节的辩证法

在既定情况下,享乐主义总会存在一个计算式让人们可以衡量预计的愉悦或者可能的不悦。我们不妨列张单子,列出可能出现的让人享受和愉悦的事物,以及可能出现的让人失望和不悦的东西,然后进行判断、衡量和计算,之后再采取行动。伊壁鸠鲁如此解释这条数学规则:如果此时此刻的愉悦要以之后的不悦为代价,那么就不要贪图这种愉悦。放弃它。更好的做法是:如果当下的不悦会带来之后的愉悦,那么就应该选择它。所以,要避免瞬时纯粹的狂喜,因为无意识的享乐是对灵魂的破坏……

欢愉的总量应该总是多于不快的总量。在任何一种享乐主义伦理学中,苦难扮演着绝对的恶。很显然,这种苦难既包括遭受的苦难,也包括强加的苦难。因此,欢愉就是绝对的善,欢愉的定义是没有烦恼,是获得平静、征服平静、维持平静,又是精神与灵魂的安宁。这个概念游戏看上去很复杂,精神上的紧绷会让人觉得这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对第三者持久的关心,始终在构建的伦理图景,一刻都不停息的道德戏剧会让人认为,这项难以维系的庞大提议并不比犹太基督教的圣灵道德更具可行性。

确实是这样,但只有一开始就缺乏神经元突起才会如此,因为神经元突起能以条件反射的形式内化这种行为方式。如果存在事先的伦理教育,神经束能正确运转,这项算术就不需要太多的努力。不仅如此,这项算术施行起来的流畅度甚至会让人产生愉悦感,因为让自己符合伦理,实践道德标准本身就可以带来欢愉——根据灰物质中享乐神经束的补偿要求。

任何对欢愉的计算都必须顾及他人——不管在哪种伦理中,对他人的定义始终是核心内容。在反对者看来,享乐主义常常被认为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匮乏综合征:个人主义常常与利己主义混为一谈,前者认为世上存在的只有一个个的个体,而后者认为世上只有他自己,自闭症,消费主义,自恋癖,总的来说,就是对他人的痛苦以及整个人类的痛苦漠不关心……

事实上,享乐主义所捍卫的正是上述的反面。如果自身的愉悦要以他人的不快为代价,那么这样的愉悦永远不会是正当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引起他人的不悦才是情有可原的:为了避免第三者消极面的破坏欲爆发,我们别无他法。换句话说,在冲突不可避免时。他人的愉悦会诱发我相同的情绪,而他人的不适也会让我感同身受。

基督教的伦理是静态的,它脱离于历史,探讨的是绝对,与之相反,我提出的伦理是动态的。它并不依靠理论而活,而是依靠具体情境。让我们做个唯名论者,将他人视作一个可供论述的概念,而不是别的。他人绝对不是某个人文主义宗教中的上帝,因为个体只出现在具体的情境中。

关注就意味着会有紧张状态。若想获得一段成功的、让我有满足感的关系,那么,他和我之间就必须要有人类学和心理学上的趋同。他的快乐是我的快乐的组成部分,他的不悦也一样。各种伦理契约总是在教化“他者”。然而,伦理这门细节艺术,却存在于微小的表现之中:一个词、一个手势、一句话、一个关注,这才是伦理的场域,而不是某个哲学家的世俗布道,搬弄些诸如“自身的真善”或“绝对美德”之类的概念。

事实上,在众多类似真、善、美、正义的伟大美德之中,人们不可能找到一种能产生巨大作用的小品德。善吗?怎么实现?以什么方式?跟伟大人物探讨,只会让所有伦理主体间性远离实际、远离地面。扬基里维茨卷帙浩繁的《美德条约》在面对真正的伦理行为时,常常束手无策。

礼节为伦理的实现提供了道路。小小的一扇门后面是一整个城堡,它把我们直接导向他人。礼节指的是什么?它确认我们已经看到了他者,也就是他者的存在。把持着这扇门,实践日常礼节,贯彻“有礼貌”逻辑,懂得致谢、欢迎和给予,在微小的社群——两个人——中维持必要的愉悦,这就是在制造伦理,创造道德,演绎价值。处世之道就是存在之道。

教养、谨慎、柔情、谦恭、文雅、得体、体贴、审慎、殷勤、慷慨、捐赠、付出、关爱,享乐主义的道德主题有着如此多的内容。跟精神上的计算一样,享乐主义计算方法也需要经常练习才能达到必要的速度。平时越少实践礼节,就越难让它发挥作用。反过来说,越是积极实践,它的效果就越好。习惯之后就能形成神经元突起。除伦理场之外,只有动物行为的场,无礼就是原始粗野的表现。哪怕最贫穷、最卑贱、最微不足道的文明也有自己的礼貌规矩。只有分裂的文明,穷途末路的文明,被另一种更强大的文明征服的文明,才会回到原点,不再讲究礼节。而面对异性的礼节程式就定义了什么是情欲。

享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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