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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媒介

2020年7月19日  来源:消费社会 作者:(法)鲍德里亚 提供人:heidong86......

广告媒介

在此意义上,广告也许是我们时代最出色的大众媒介。如同它在提到某一物品时却潜在地赞扬了所有同类物品一样,如同它透过某一物品和某一商标却实际上谈的是那些物品的总体和一个由物品和商标相加而构成的宇宙一样——同样,它就这样伪造了一种消费总体性。按麦克卢汉的说法就是使消费者们重新部落化,就是说通过一种同谋关系、一种与信息但更主要是与媒介自身及其编码规则相适应的内在、即时的勾结关系,透过每一个消费者而瞄准了所有其他消费者,又透过所有其他消费者瞄准了每一个消费者。每一幅画面、每一则广告都强加给人一种一致性,即所有个体都可能被要求对它进行解码,就是说,通过对信息的解码而自动依附于那种它在其中被编码的编码规则。

广告的大众传播功能因而并非出自其内容、其传播模式、其明确的目的(经济的或心理的),也不是出自其容量或其真正的受众(尽管这一切都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并构成其支持),而是出自其自主化媒介的逻辑本身,这就是说它参照的并非某些真实的物品、某个真实的世界或某个参照物,而是让一个符号参照另一个符号,一件物品参照另一件物品,一个消费者参照另一个消费者。同样,只要书籍让其读者参照其所有的读者(此时阅读就没有意义上的实体,而是文化同谋的单纯符号),或只要物品/书籍参照同一集合中的其他,等等,那么书籍就变成了大众传播方式。也许可以分析一下作为象征系统的语言本身是如何变成与商标和广告话语相适应的大众媒介的。大众传播处处都是由这种与技术媒介和编码规则相适应的系统化规定的,是由并非从世界出发而是从媒介自身出发的信息的系统化生产规定的(12)(13)。

伪事件和新现实

在这里,我们进入了博尔斯坦在其作品《形象》中谈及的伪事件、伪历史、伪文化的世界。即不是产自一种变化的、矛盾的、真实经历的事件、历史、文化、思想,而是产自编码规则要素及媒介技术操作的赝象。正是这个,而非其他任何东西,把一切意义,无论它本该如何,规定为可消费的。确定大众传媒消费的,正是这种以编码规则取代参照物的普及。

未经加工的事件就是交流:它不是交流材料。它只有在被生产的整个工业流水线、被大众传媒过滤、切分、重新制作,变成成品、变成——与工业生产的制成物品同质的——制成且组合的符号材料后,才变得“可以消费”。这与面部化妆是同样的操作:以出自技术要素以及某种强加意义的编码规则(“美”的编码规则)的抽象而协调的信息之网来系统地取代真实却杂乱的容貌。

应该避免对作为对某种真实“内容”的变性或篡改而侵入了我们日常生存的那种赝象、虚构、伪物品、伪事件的庞大生产事业进行诠释。就刚刚所说的一切而言,我们看到大众传媒化消费中的意义转向、政治的非政治化、文化的非文化化、身体的非性征化都是超越于对内容的“肆意”重新诠释之上的。一切都是在形式上发生了改变:无论何处,在真实的地点和场所之中,都有完全产自编码规则要素组合的一种“新现实”的替代品。在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都出现了大规模的模拟过程,依照的是模拟范式,可供实战的控制学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人们通过对一些真实线条和要素进行组合而“制造”出某种范例,人们令它们“推演”某个事件、某个结构或某种将要来临的局势,并从中得出某些策略性的结论并依据这些结论来对现实进行操作。这可以成为已掌握了的科学程序中的一种分析工具。在大众传播中,这种程序攫取了现实的力量:后者因为由媒介本身物质化了的这种范例的新现实而被取消、被窃取。

且让我们再一次忽略语言,它自说自话地谈着“假”、“伪”、“人造”。让我们和博尔斯坦一道回到广告中来,以尝试抓住这种新的逻辑,同时这也是一种新的实践和新的“心理”。

大众传媒 / 色情 / 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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