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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孤愤第十一

2019年11月17日  来源:韩非子 作者:韩非子 提供人:soucai22......
第四卷:孤愤第十一
当途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
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
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
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
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途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
固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
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
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
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
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
数而又不得见;当途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
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
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
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
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不”《集解》脱,
据乾道本补)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
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
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
益尊。

夫越虽(赵用贤本“虽”字下有“国”字)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
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
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孙
诒让曰“主”字衍)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
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
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
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
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
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
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
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
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
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乱
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而人主之明塞矣。不以


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
污之吏处官矣。

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
污之吏处官矣。

说难第十二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
非吾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

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
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
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
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此不
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
危。彼显有所出事,而乃以成他故,说者不徒知所出而已矣,又知其所以为,
如此者身危。规异事而当,知者揣之外而得之,事泄于外,必以为己也,如
此者身危。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忘;说不行而有败,
则见疑,如此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礼义以挑其恶,如此者身危。
贵人或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如此者身危。强以其所不能为,止
以其所不能已,如此者身危。故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
则以为卖重。论其所爱,则以为藉资;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径省其说,
则以为不智而拙之;米盐博辩,则以为多而交之。略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
尽;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而灭其所耻。彼有私急也,必以公义示而
强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说者因为之饰其美而少其不为也。其心有
高也,而实不能及,说者为之举其过而见其恶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
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使之资说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资其智。
欲内相存之言,则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见其合于私利也。欲陈危害之事,则
显其毁诽而微见其合于私患也。誉异人与同行者,规异事与同计者。有与同
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彼自多其
力,则毋以其难概之也;自勇其断,则无以其谪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
败穷之。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然后极骋智辩焉。此道所得亲近不
疑而得尽辞也。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
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
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
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此二人者,皆圣人也;然犹
不能无役身以进,如此其污也!今以吾言为宰虏,而可以听用而振世,此非
能仕之所耻也。夫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引争而不罪,则明
割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
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
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
“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
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
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
智不当见罪而加疏。故谏说谈论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焉。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
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
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
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
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
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
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
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
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
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
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
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
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
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
(陈奇猷曰“绝灭”即“裁减”之形讹)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
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
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
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
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
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


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
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
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信幸之势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
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
也。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
所非也,此之谓同舍。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
幸之道也。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
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
也。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
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为臣尽力
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
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
之处哉?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
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
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
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幾■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
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其百官之吏,
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
方圆也,必不幾矣;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
不幾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
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
此田成之所以弑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
国者也。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
而不苟于世俗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是以左右近习之臣,
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
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
幾矣。”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
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
必不幾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
渔下?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
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
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
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
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
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
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者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
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
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


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
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
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
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
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私奸(陶鸿庆曰顾校“奸”
上当有“告”字。“私”当为“利”字之误)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
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
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
也。

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
知因其势者国危。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商君
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当此之时,秦民
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于是犯之者其诛
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私奸(陶鸿庆曰顾校“奸”
上当有“告”字。“私”当为“利”字之误)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
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
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
也。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
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
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
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放
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
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
正妻。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
“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
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故妻以妾余之诈弃,
而子以之死。从是观之,父之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
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此
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
诛,无功者皆欲尊显。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
也。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世之学术(迂评本无“术”字)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
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
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何以明之?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
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
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
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故奸私之臣愈
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待?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
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


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无捶策之威,衔橛
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
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
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
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
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
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
可以致霸王之功。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
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
君得之,秦以强。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
世俗之言;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处位治国,
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汤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为天子;桓
公得管仲,立为五霸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
强。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
所谓忠臣也。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上不能说人主使之明法术度数之理以避
祸难之患,下不能领御其众以安其国。及襄子之杀智伯也,豫让乃自黔劓,
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是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
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古有伯夷、叔齐
者,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
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
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无捶策之威,衔橛
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
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
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
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是以
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
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
可以致霸王之功。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
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
君得之,秦以强。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
世俗之言;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处位治国,
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汤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为天子;桓
公得管仲,立为五霸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
强。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
所谓忠臣也。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上不能说人主使之明法术度数之理以避
祸难之患,下不能领御其众以安其国。及襄子之杀智伯也,豫让乃自黔劓,
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是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
于智伯若秋毫之末。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古有伯夷、叔齐
者,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
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
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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