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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第一卷:更法第一

2019年11月17日  来源:商君书 作者: 提供人:soucai22......
第一卷: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民主张(《新序·善谋篇》作“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新序·善谋篇》“成”作“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
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修古(严万里曰“诸本及《史记》作‘循古’,今据司马贞《索隐》改”)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怪”严本原作“恡”,《太平御览》卷 195引作“恠”,“恠”即“怪”字,今据改),曲学多辨。愚者笑之(《新序·善谋篇》作“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馀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馀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朱师辙曰:“绵眇阁本、明评校本作‘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当据改正。”)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朱师辙曰:“绵眇阁本、明评校本作‘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当据改正。”)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王时省曰“籴”、“粜”二字当互易)。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高亨曰以上五句疑当作“商不得粜,则多岁不加乐,饥岁无裕利。多岁不加乐,饥岁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严本“爱子”下有“不惰食”三字,《七国考》卷二“垦令”条所引无此三字,今据删)、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陶鸿庆曰疑本作“庸民益农”,承上“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而言),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上下费粟。民不能喜(“喜”严本作“善”,今据范钦本改)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孙诒让曰此句疑作“则诛愚乱农之民”,“之”字草书与重文相似,故误为两“农”字也),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则草必垦矣。
均出馀子之使令,以世使(朱师辙曰“世使”疑“册使”之讹)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馀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高亨曰此句疑当作“盗粮者无所售,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高亨曰“私”下当有“稽”字),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孙诒让曰此句当作“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
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

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徕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农民不伤,奸民无朴(朱师辙曰明冯觐本、陈仁锡《诸子奇赏》本无“农民不伤”句,作“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国去言则民朴。
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壹。民朴壹,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馀以食亲,为上忘生而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
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俭营(朱师辙曰“俭营”疑“偷营”之讹),则国力抟。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曰:王道作(高亨曰“作”字疑当作“非”)外,身作壹而已矣。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惛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王时省曰“不远”上当增“亡国”二字)矣。
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螟、螣、蚼蠋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不食。
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螣、蚼蠋亦大矣。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员,犹(“犹”严本作“独”,今据《太平御览》卷 822所引《商子》改)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则无及已。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强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之教也。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去强第四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王时省曰“主”当作“国”,“多”、“少”二字宜互易)。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朱师辙曰“曰”疑“国”字之讹,当作“战事兵用而国强”)。战乱兵息(高亨曰据《弱民篇》“息”当作“怠”)而国削。
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王时省曰“主”当作“国”,“多”、“少”二字宜互易)。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朱师辙曰“曰”疑“国”字之讹,当作“战事兵用而国强”)。战乱兵息(高亨曰据《弱民篇》“息”当作“怠”)而国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于■曰“国”字衍),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日以难攻;国好言,日以易攻(俞樾曰两“日”字乃“曰”字之误)。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严本脱“国”字,今据范钦本补)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民”严本作“以”,今据范钦本改)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取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官(高亨曰“攻官”当作“攻害”)、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令(高亨曰“令”当作“合”)用三者威,必王。
十里断者国弱;九(严万里曰“九”当作“五”)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金生而粟死,粟死而金生(朱师辙曰《品节》本作“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
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
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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