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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奔驰4S店致歉“刚提车方向盘失效”!被斥“逼我坐引擎盖”

2019年4月14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提供人:dunye98......

4月14日下午,就河南女奔驰车主质问新车方向盘助力失效问题,涉事的郑州之星奔驰4S店回应南都记者称“作为经销商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将尽快解决此事,”否认此前与当事人沟通不畅,但对于故障原因未具体解释。

据南都此前报道,郑州的王女士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花40万买了一辆C260。提车不到24时,车在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随后该4S店反馈称需更换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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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C260资料图。

王女士质问销售人员,“我一辆新车刚驾驶不到24小时就要换配件,我感到非常荒唐。修车我不能接受,这么严重的问题,你给我修我也无法相信它的质量!”在接连等待近一月仍未获能解决此事,王女士质问该4S店“你们要逼我像西安女车主那样坐在引擎盖上哭诉才解决啊?”

对此,4月14日下午,郑州之星奔驰4S店回应南都记者称,“这个问题一直与客户在沟通。作为经销商来说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会尽快解决此事。”否认此前与王女士沟通不畅。

此前,该4S店销售人员承认王女士的新车出现电子助力失效问题是在提车24小时内,并称“只是个例”。对此,郑州之星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王女士的车在行驶200公里后显示屏出现相关提示,经检修“应该是方向盘助力的电脑系统出了问题,我们也一直在与厂家沟通。”

根据我国“汽车三包”第20条第2款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支持消费者退车或换车。

此外,2014年颁布的新消法第23条规定,机动车至交车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双方产生分歧的,由销售方承担相依的举证责任。

对于王女士质问该4S店此前为何拒绝退换故障新车,仅提出更换配件的方案。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称要看客户诉求。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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